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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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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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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标识码:41130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yóu】北华【huá】航天工业学院具印颁发经【jīng】教育部【bù】电子注册、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de】本科学历证书(证【zhèng】书种类为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教【jiāo】育毕业【yè】证书);符合学校学位【wèi】授予条件的,颁发北【běi】华【huá】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gōng】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gōng】业【yè】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廊【láng】坊市,始建于1978 年,先后隶【lì】属于第【dì】八【bā】机【jī】械工业【yè】总局、第七机械工业【yè】部、航天工业部、航【háng】空【kōng】航天工业部、航天【tiān】工业总公司,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目前是【shì】河北省人民【mín】政府与国家国【guó】防科技工业局、中【zhōng】国航天科【kē】技【jì】集团有限【xiàn】公司、中国【guó】航天科工【gōng】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pǔ】通高等院校,是【sh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shuò】士【shì】学位授予【yǔ】单位【wèi】、河北省本科高【gāo】校转【zhuǎn】型发展示【shì】范学校、党建【jiàn】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shì】范【fàn】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yán】究会会长单位、航天【tiān】应用【yòng】技术大学【xué】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设有14个教学单【dān】位,48个【gè】本科专【zhuān】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教职工1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shī】400余名,博士、硕【shuò】士学位教师900余名;全日【rì】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zài】校生16000余【yú】人。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计【jì】划以河北省教育【yù】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结【jié】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qíng】况【kuàng】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zhì】当年分【fèn】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具体以【yǐ】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坚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德智体全面【miàn】考【kǎo】核、综合评价、以【yǐ】文化【huà】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执行有【yǒu】关【guān】省(市、自【zì】治区)对【duì】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3.执行国【guó】家教育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jí】人联【lián】合会制定【dìng】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不能准【zhǔn】确识【shí】别红【hóng】、黄【huáng】、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zhǒng】颜色【sè】的导线【xiàn】、按【àn】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我【wǒ】校经济学、工程造价、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wù】管理、人力资【zī】源管理等专业不予录取;不【bú】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hóng】、黄【huáng】、绿【lǜ】、兰【lán】、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de】数码、字母【mǔ】者【zhě】,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予录取。

4.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

5.非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市)的进【jìn】档考生,专业安【ān】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àn】分【fèn】数优先规则【zé】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对语【yǔ】文、数学、外语单科成【chéng】绩择优录取。对【duì】所报专业【yè】不能【néng】录取【qǔ】但本人同【tóng】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lù】满的专【zhuān】业【yè】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suǒ】报专业不能【néng】录【lù】取【qǔ】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yè】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高考综合改【gǎi】革省【shěng】(市【shì】)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pái】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fèn】数优先规【guī】则依【yī】次【cì】录取。若考【kǎo】生【shēng】投档成绩【jì】相同,依【yī】次比对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yōu】录取。对于实行“院【yuàn】校【xiào】专业组”志愿方式的省(市),对所报专业不能录【lù】取但本人同意调剂【jì】专【zhuān】业【yè】的考生,在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yè】范围内【nèi】进行调剂【jì】录【lù】取;对所【suǒ】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jì】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tuì】档处理。

7.在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省(市)设置的招生【shēng】专【zhuān】业计划,对【duì】选考【kǎo】科目【mù】的要求以各省(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shēng】计划 1:1 范围【wéi】内按【àn】专业志愿排队录取【qǔ】”的录取【qǔ】规【guī】则,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cì】比对语文、数学、外语【yǔ】单科成绩择优【yōu】录取。

9.机械【xiè】设【shè】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zhuān】业【yè】(中外【wài】合作办【bàn】学)、通信工【gōng】程专业【yè】(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zhǔn】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时【shí】只招收【shōu】有志愿考生,录【lù】取的考生入【rù】学后不得转【zhuǎn】专业【yè】。

10.人工智能专业【yè】、智能制造工程专业是我【wǒ】校校企合作办【bàn】学专业,录取时只【zhī】招收有志愿考生【shēng】,录取的【de】考【kǎo】生入学后不【bú】得转专业【yè】。

11.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12.学【xué】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yǔ】,请【qǐng】非【fēi】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九、艺术类专业报考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统考子科类学制层次生源范围
产品设计美术与设计类四年本科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
山西省、河南省、黑龙江
环境设计美术与设计类四年本科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
山西省、河南省、黑龙江省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服装表演(类)/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
四年本科河北省、山东省、贵州省、甘肃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2.航空服【fú】务艺术【shù】与管理【lǐ】专业考生身体要求【qiú】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具体如【rú】下:男生净【jìng】身【shēn】高175厘【lí】米(含【hán】175厘【lí】米)~185厘米【mǐ】(含185厘米),体【tǐ】重【chóng】90kg及以下;女生净身高163厘米【mǐ】(含【hán】163厘米)~175厘米【mǐ】(含175厘米),体重72kg及以下;无色弱、色盲。

(三)录取办法

1.认可各省【shěng】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hé】分【fèn】专业均认【rèn】可),使用省【shěng】级统考成绩作为专【zhuān】业考试成绩【jì】,要求考生高考【kǎo】文【wén】化【huà】课成绩和省级统【tǒng】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相【xiàng】应专业类别【bié】最低【dī】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认可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zài】各省已【yǐ】投档范围【wéi】内,按【àn】照【zhào】“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zhì】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jì】算的综合成绩【jì】录取【qǔ】,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wén】化总成【chéng】绩、语文成绩【jì】、数【shù】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qǔ】。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biāo】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公布【bù】的招生计划。 本【běn】科学费【fèi】执行学【xué】分制收费,采用按【àn】学【xué】年制学费标准预收的方式收取。

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分为【wéi】每生每学年500元或【huò】800元两个标准, 住【zhù】宿费分学年【nián】于每学年【nián】年初缴【jiǎo】纳。

十一、其他

1.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有关规【guī】定进行入学体【tǐ】检和资格复查,若【ruò】发【fā】现弄虚作假和不【bú】符合录取条件的考【kǎo】生,将取消其【qí】入学【xué】资格。

2.本【běn】章【zhāng】程由【yóu】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míng】,如有【yǒu】与国家【jiā】有【yǒu】关政策和规定【dìng】相悖之处,以国家的【de】政策和【hé】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 - mail: htzhshb@126.com

学校网站主页【yè】:https://www.nciae.edu.cn

学校本科招【zhāo】生网:https://zb.nciae.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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