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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7:44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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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是【shì】一【yī】所为【wéi】全国【guó】各级党【dǎng】政系【xì】统培养信息安全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9-21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jí】与本人【rén】关系密切【qiē】的其他主要社会关【guān】系,具有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yōng】护社【shè】会主【zhǔ】义,无重大【dà】政治【zhì】历【lì】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sǔn】害眼病【bìng】,双【shuāng】眼矫正视力均【jun1】不低于【yú】4.8(小数视力【lì】0.6)。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招生计划编制

我院根据学【xué】院人才培【péi】养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shí】际情况【kuàng】,统【tǒng】筹考【kǎo】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rén】才需求和【hé】生源质量等因素,确【què】定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我院认可教育部【bù】和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rú】符合多项加【jiā】分【fèn】条件,只【zhī】取其中最高一【yī】项【xiàng】分值,且加分【fèn】不【bú】得超过【guò】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lù】取。

4.投档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特殊【shū】类型招生控【kòng】制线)以上,依【yī】据【jù】各省(自治区【qū】、直【zhí】辖市【shì】)招【zhāo】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bàn】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shēng】参加政审、面试。

5.根【gēn】据投【tóu】档成绩、政审【shěn】面试、培养单位要求【qiú】等【děng】条件综合择优录取【qǔ】,其中男生【shēng】不少于50%。

6.对符合我【wǒ】院录取条【tiáo】件【jiàn】且投档【dàng】成绩【jì】相同的考生【shēng】,在我【wǒ】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名额范围内,依次【cì】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yǔ】文、数【shù】学2门总分【fèn】,语文单科【kē】高考【kǎo】分数,分数高者录取。未录取考生【shēng】予以退【tuì】档。

7.学【xué】校预留计【jì】划不超过本科【kē】招生计【jì】划总数的1%,由我院综【zōng】合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生源质量及【jí】对【duì】人才的【de】需【xū】求情况【kuàng】调剂使用。预留【liú】计划的使用坚持【chí】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五、收费标准

1.学费。密码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计算机科【kē】学与【yǔ】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电子信息工【gōng】程【chéng】专业、通信工程专业【yè】、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nián】;行政【zhèng】管理专业【yè】:4200元/学【xué】年。

2.住宿费。750—1200元/人/年。

六、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láo】全面【miàn】发展的优【yōu】秀学生可【kě】获【huò】得奖学金【jīn】。主要有:(1)国家奖学【xué】金;(2)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3)优秀学【xué】生奖【jiǎng】学金;(4)蔡冠深奖学金;(5)校外科技【jì】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生顺【shùn】利完成学业【yè】,主【zhǔ】要措【cuò】施【shī】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qín】工助学;(4)国家助学贷款。

七、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wǒ】院的志愿填写【xiě】在提前【qián】录取批次栏内。凡【fán】被【bèi】我院录取的考生,将【jiāng】不【bú】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yuàn】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影响【xiǎng】其【qí】它【tā】批次院校录取。

2.招生【shēng】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shēng】所【suǒ】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wěi】办【bàn】公厅【tīng】有关【guān】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zé】。

学校网址:http://www.besti.edu.cn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电子邮件:zhaosheng@best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