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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17:38:3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北京协和【hé】医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hán】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tiáo】件、录【lù】取【qǔ】规则【zé】、收费标准、奖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北京协和医学院招生章程(20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jiāo】育【yù】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de】相关【guān】招生规定,为规范【fàn】招生行为,提高【gāo】生源质【zhì】量,维护【hù】考生合法权益【yì】,保证学校普【pǔ】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2006年9月,根据教育部、国家【ji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yuán】卫生部)签署的清华【huá】大学与我校紧密【mì】合【hé】作办【bàn】学协【xié】议,以及两校关于【yú】落实两部协【xié】议的实施意见【jiàn】,“中国协和医科【kē】大学【xué】”更名【míng】为【wéi】“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huá】大学医【yī】学部)”。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shēng】部【bù】)唯一直属的全【quán】国重点医学院【yuàn】校。招生【shēng】形式以【yǐ】全国统【tǒng】招【zhāo】为主。

第四条:学校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第五条:学校凭借独特的学科【kē】、专业优势【shì】,培养高层次【cì】创新型【xíng】医【yī】学人才,现已形【xíng】成【chéng】学士—硕士【shì】—博士的培【péi】养体系,并【bìng】设有博【bó】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dì】六条:按照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对【duì】招生工【gōng】作总【zǒng】负责【zé】。学校设立【lì】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cè】,讨论决定本科招【zhāo】生重大【dà】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shēng】办公室设在教【jiāo】务【wù】处,是学【xué】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shè】机构,其主【zhǔ】要职责是执行【háng】学校【xiào】制定的有关【guān】招生规【guī】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shēng】计划,组【zǔ】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xiū】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zhāo】生录取【qǔ】,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shēng】资料的核【hé】对、归档【dàng】工作,开展【zhǎn】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记【jì】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zé】人【rén】组【zǔ】成的招生监察办【bàn】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zhāo】生录【lù】取【qǔ】的公开、公平、公【gōng】正【zhèng】,维护【hù】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yì】。学校的招生【shēng】工作自觉接受【shòu】上级【jí】的监督,并愿意【yì】接【jiē】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rén】士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9号   北【běi】京【jīng】协和【hé】医学院教务处招生【shēng】办公室【shì】

邮政编码:100730

E-Mail:gkzs@pumc.edu.cn       传真:010-65133091

招生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专业:010-65105809

护理学专业:010-88771239

药学专业:010-57833305(郑老师【shī】) 010-63100261(黄老师) 010-63039266(杨【yáng】老师)

网址:http://gkxc.pumc.edu.cn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北【běi】京协和医学【xué】院招【zhāo】生录【lù】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zhāo】生办【bàn】公室【shì】统一组织下进【jìn】行,执行教育部规定【dìng】的“学【xué】校【xiào】负责、招办监督”的【de】录取体制。

第【dì】十一条:学校【xiào】招生工作坚持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q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hé】评【píng】价、择【zé】优【yōu】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dì】十【shí】二条:北京协和【hé】医学【xué】院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招【zhāo】生【shēng】计划纳【nà】入【rù】清华大学的总招生【shēng】计【jì】划之【zhī】中,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凡志愿报考协和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填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可同时填报清华大学其它理工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护理【lǐ】学【xué】本科和药学【xué】本科的录取【qǔ】工作由【yóu】北京协和医学院【yuàn】完成。学【xué】生在思想政治品德【dé】考核【hé】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chá】合格,统考成绩【jì】达到各省、区、市同【tóng】批录取控制线的【de】情【qíng】况下,按【àn】招生计划的100%调阅学生档案。对符合提【tí】档【dàng】要求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我校承【chéng】认教育部加分。在高考实际成绩总分【fèn】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qǔ】政策【cè】上同等优【yōu】先的学生。护理学【xué】和药学【xué】专【zhuān】业没有男、女生比【bǐ】例【lì】要【yào】求。

第十【shí】四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yì】见》,有下【xià】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yè】录取:色弱、色盲及【jí】其【qí】他各类不【bú】能准确识【shí】别颜【yán】色者。

第十【shí】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zhèng】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yǎn】失明另一眼矫正到【dào】4.8镜片度数【shù】大于【yú】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mǐ】以内,或【huò】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shì】、嗅【xiù】觉迟钝、口【kǒu】吃【chī】者;对化【huà】学物【wù】品有过敏反应【yīng】者【zhě】。

第十六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qǔ】材料有【yǒu】弄虚作假【jiǎ】者【zhě】,学校将取【qǔ】消其入学资格【gé】和学【xué】籍【jí】,退回户口【kǒu】所在地。

第四章  收费及其它

第十七条:2024年学校的收费标准为:

临床医学专业的学费为【wéi】每生每学年5000元【yuán】;护理【lǐ】学专业的学费【fèi】为【wéi】每生每【měi】学年4800元;药学专业的学费为【wéi】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xué】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为【wéi】临床医学专业每【měi】生每学年750元;护理学专业【yè】每【měi】生每学年900元;药学【xué】专业每生每年65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biàn】动以北【běi】京市批复【fù】为准【zhǔn】。

第十八条: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quán】面发展,设有多项【xiàng】奖【jiǎng】学金,而且【qiě】获【huò】奖【jiǎng】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而家【jiā】庭经济困难的学生【shēng】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jīn】外【wài】,还可申请国家设【shè】立的助学【xué】贷款,也可申请临时【shí】困【kùn】难补【bǔ】助,学校还【hái】有减免学【xué】费【fèi】的助【zhù】学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在各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参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běn】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guó】家【jiā】有关招【zhāo】生政【zhèng】策和规【guī】定【dìng】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