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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郴州思科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gèng】新【xīn】:2024-9-21 10:45:0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郴州思科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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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àn】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yán】格遵循公平、公正、公【gōng】开【kāi】的则,德智体综合【hé】衡量,择【zé】优【yōu】录取。

第十六条 调【diào】阅考生档案的【de】比【bǐ】例为1:1.05,录【lù】取男女比【bǐ】例不限。

第【dì】十【shí】七条 按各【gè】省(市、区)招生主【zhǔ】管【guǎn】部【bù】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并按照投【tóu】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shí】九条【tiáo】 进档考生【shēng】若出【chū】现投档成【chéng】绩同分的情况,按单【dān】科成【chéng】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yǔ】文、数学、外语【yǔ】。

第【dì】二十条 对【duì】享受加【jiā】分【fèn】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录取排【pái】序【xù】成绩。

第二十一条【tiáo】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guān】要求【qiú】及【jí】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bù】。考生可登录本省【shěng】(市、区)招【zhāo】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