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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9:43:48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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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依【yī】据【jù】教【jiāo】育部【bù】颁布的本年度【dù】《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和【hé】《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zuò】规定》,全面贯彻实施【shī】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kāi】的【de】原则,综合衡量考生【shēng】德智体美【měi】劳各【gè】方面素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jià】,择优【yōu】选【xuǎn】拔人【rén】才。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zhì】区)负责高【gāo】校招生录取行政部【bù】门和工作机构的【de】统一【yī】组织【zhī】下【xià】进行【háng】,实行教育部【bù】规定的【de】“学校负责【zé】,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shěng】(直辖市【shì】、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tí】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八条  进档考【kǎo】生按照【zhào】“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yuàn】”原则【zé】录取专业【yè】,不设置【zhì】分数级差。考生分科【kē】类按投档【dàng】成绩排队,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按照各专业(院校专【zhuān】业组内的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直辖市、自【zì】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míng】确的同【tóng】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xué】、外语单科【kē】成绩高者优先录【lù】取。

第十【shí】九条  当考生【shēng】的专业志【zhì】愿【yuàn】(院【yuàn】校专业组内的专业志愿【yuàn】)都不能满足【zú】时,若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根据考【kǎo】生成绩和录取具体情况【kuàng】,由学校调【diào】剂【jì】到【dào】其他未录满的专【zhuān】业;若不服【fú】从专业调【diào】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2024年我校艺术专业在【zài】湖南省【shěng】招收专科美【měi】术类考【kǎo】生,专业【yè】成【chéng】绩以省级统考成绩为准,学校不组织校考,录取规【guī】则按湖南省艺术类【lèi】专【zhuān】业投档规【guī】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xiào】严格执行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wěi】员会的加分【fèn】或【huò】降分投档的规定【dìng】。

第二十二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tǐ】检标准【zhǔn】、所报专业均已【yǐ】录满且不服从【cóng】调剂、总【zǒng】分低【dī】且录取满额【é】等情况的考生作【zuò】退档【dàng】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确认【rèn】以【yǐ】后的名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