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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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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黄冈应急【jí】管理【lǐ】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单招【zhāo】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黄冈应急职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湖北【běi】黄冈【gāng】应【yīng】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shī】2024年高职【zhí】单独【dú】招生【shēng】工作。为确保学【xué】校招生工作【zuò】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hé】考【kǎo】生的合法权【quán】益【yì】,维【wéi】护好考试招【zhāo】生工作秩序【xù】,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gēn】据教【jiāo】育部【bù】和湖北【běi】省【shěng】教【jiāo】育厅有【yǒu】关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y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lǐ】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zhí】单独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

第二【èr】条  湖北黄【huáng】冈应急管理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yuàn】湖北高职单独【dú】招生工作贯彻“公【gōng】平竞争【zhēng】、公正【zhèng】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的【de】原则。

第三条【tiáo】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lǐ】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高【gāo】职单独【dú】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jí】其【qí】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hú】北黄【huáng】冈应急管理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yuàn】

学校国标代码:13797

第五条  学校【xiào】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nán】湖路11号

邮政编码:4380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湖北黄【huáng】冈应急【jí】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lì】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zǔ】,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zhǎng】,学【xué】校纪委【wěi】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zǔ】长【zhǎng】,职【zhí】能部门【mén】和有招生【shēng】专业【yè】的系部【bù】负责人为成员【yuán】。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zhāo】生政策,确【què】定【dìng】招【zhāo】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shī】方案,决定单独的重大【dà】事【shì】宜。

第九条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lǐ】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gāo】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gōng】作的【de】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湖北黄【huáng】冈应急管【guǎn】理职【zhí】业【yè】技【jì】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十条  湖【hú】北黄冈应【yīng】急【jí】管【guǎn】理【l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chá】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dū】。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一【yī】条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zhāo】生【shēng】专业1个,总【zǒng】计划【huá】100人【rén】,具体分专【zhuān】业计划等【děng】情况详【xiáng】见下表。(注:招生对象分为中职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备注
1应急救援技术90中职毕业限男生报考
10退役军人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zhí】行《湖北省教育厅【tīng】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鄂教【jiāo】职成函〔2024〕2号)有【yǒu】关要求。

第【dì】十三条  9-21,所有志愿填报我【wǒ】校并通【tōng】过审【shěn】核的考生到我校招【zhāo】生【shēng】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tiáo】  此次高【gāo】职单独招生考【kǎo】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jì】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shí】间为【wéi】9-21(具【jù】体考试时间【jiān】见准考证)。各专【zhuān】业考试方式具体【tǐ】见下【xià】表 。

专业名称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应急救援技术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倾向测试)+面试

第十【shí】五【wǔ】条  考试计分综合【hé】成绩=文【wén】化【huà】素质成【chéng】绩+职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其【qí】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kǎo】试【shì】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fèn】,英【yīng】语40分),职业测【cè】试满【mǎn】分200分(考试【shì】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shì】100分,面试100分【fèn】)。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  对取得【dé】中级(含中【zhōng】级)以上职业技【jì】能等级证书的【de】中【zhōng】职毕业生,报考【kǎo】对【duì】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yè】技能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jiā】80分,高级工证【zhèng】书【shū】加50分,中级【jí】工证书加【jiā】30分,直至该【gāi】项满分【fèn】为止)。退役士兵【bīng】免予文化素质考试【shì】,只参加【jiā】与报考专【zhuān】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00分。

第十七条【tiáo】  根据国家教【jiāo】育部【bù】和湖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合【hé】考虑招生计划【huá】、专业【yè】培【péi】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bié】分类确定【dìng】录取标准,按考【kǎo】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择优录取【qǔ】。对分数【shù】相同的考生【shēng】,先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xù】;若文【wén】化成绩总【zǒng】分相同,再按【àn】语【yǔ】文【wén】、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同【tóng】,按职业【yè】技能测【cè】试成绩中的专业技能【néng】测试、面试【shì】成绩依次排序。另外,对于【yú】面试低【dī】于60分【fèn】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各专业志愿【yuàn】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dì】十八【bā】条【tiáo】  9-21前学【xué】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míng】单在学校【xiào】官网【wǎng】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dān】报省【shěng】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xù】。凡拟录取【qǔ】的【de】考【kǎo】生,不再参加【jiā】今年后续普【pǔ】通高考招生【shēng】统一高考、技能高【gāo】考以及其他【tā】考试【shì】和录取,我校也不【bú】办理退档手续。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guān】文件【jiàn】精神,我【wǒ】校收费标【biāo】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应急救援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次单招考【kǎo】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zhǔn】考证时收取【qǔ】。学【xué】生入校后,住宿费、书本【běn】费等其【qí】他费用参照【zhào】其他在校【xiào】生收【shōu】取。

第二【èr】十条【tiáo】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cè】。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guī】定的【de】时间申【shēn】请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入【rù】学【xué】以后可以申请国【guó】家助【zhù】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符合国家有【yǒu】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zhèng】策实行学【xué】费减【jiǎn】免【miǎn】,其他奖助【zhù】政策【cè】按照现行有关规【guī】定执行。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各【gè】项【xiàng】要求【qiú】与普通高考、技能【néng】高考录取【qǔ】的考试【shì】一致,需全日制在【zài】校就【jiù】读【dú】,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guī】定【dìng】学习年限内修完教【jiāo】育教学计划规【guī】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业【yè】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zǐ】注册【cè】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zhì】专科毕业证书【shū】。

第二十二条  高【gāo】职【zhí】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取的【de】学生【shēng】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de】,可按规定在本校当【dāng】年【nián】高【gāo】职【zhí】单招专【zhuān】业范围【wéi】内转【zhuǎn】换。

第二【èr】十【shí】三条【tiáo】  学校纪【jì】检监察部门对【duì】本次高职单独招【zhāo】生考【kǎo】试、录取【qǔ】工【gōng】作全程监督,严格按【àn】照【zhào】向社会【huì】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shēng】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zhèng】。 监督举报电【diàn】话:0713-8877628。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hé】机构和个【gè】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hé】招生代理,也【yě】没有举办任何形式【shì】的【de】辅导【dǎo】员、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zhǎng】谨防上当。对【duì】以湖【hú】北黄冈应急管【guǎn】理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fēi】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dòng】的机【jī】构或个【gè】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de】权利【lì】。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yǒu】关单独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要求、规【guī】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为准;本章程若【ruò】有与【yǔ】国家有【yǒu】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jiā】和上级有关【guān】政【zhèng】策【cè】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huà】:0713-8877668;网上【shàng】咨询QQ号:694121041

学校网址:http://www.hbpem.com

电子邮箱: 694121041@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路11号

邮政编码:438000

第二十八【bā】条  本章【zhāng】程由【yóu】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xué】院负责解【jiě】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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