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4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桂考院〔2023〕227 号)文件精【jīng】神,为【wéi】做好【hǎo】我校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kǎo】试招生工作,特制【zhì】定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代码:13830 (国标码)
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院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二、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guǎng】西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shēng】考试报【bào】名工作【zuò】规定的通知》(桂考【kǎo】院〔2023〕212号)中【zhōng】高职对口招【zhāo】生报【bào】名条【tiáo】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xiào】各【gè】专业招生计划将【jiāng】在学校官【guān】网公布,最终招【zhāo】生计划以广西教【jiāo】育厅审定为准。学【xué】校严格执行国【guó】家、自【zì】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àn】上级部门审【shěn】定的收费标【biāo】准收费。
2024年中职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计划人数 |
1 | 570215 | 应用越南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2 | 570205 | 商务日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3 | 570214 | 应用泰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4 | 570208 | 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5 | 570208 | 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6 | 570208 | 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7 | 570208 | 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5 |
8 | 570202 | 应用英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9 | 570211 | 应用法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10 | 570212 | 应用西班牙语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0 |
11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2 | 530605 | 市场营销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3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4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涉外酒店管理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15 |
15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星级酒店管理方向) | 高职专科 | 三年 | 25 |
1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7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8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19 | 530207 | 国际金融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2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职专科 | 三年 | 4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申报方式
(一)考【kǎo】生可通【tōng】过【guò】关注“广西【xī】外【wài】国【guó】语学院【yuàn】”微信公众号,进【jìn】入“招考报【bào】名”中的“高职对口中职报考”通道填写信息进【jìn】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9-21-9-21
五、考核方式
(一)综合素质测试时间:9-21-9-21
(二)测试方式:
高职对口【kǒu】中职自主招生测【cè】试采【cǎi】用线上测【cè】试的方式【shì】进行,测试题【tí】为标准化【huà】试题。
(三)测试内容:
高职对中【zhōng】职自【zì】主招【zhāo】生【shēng】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zuò】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测试的主【zhǔ】要内容分为【wéi】两部分,一是【shì】文化基础测试,包含语文、数学、英语【yǔ】课【kè】程【chéng】的相关知识;二【èr】是职【zhí】业【yè】技【jì】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zhuān】业能力【lì】测试和技术技能【néng】测【cè】试。
(四)评分标准
我校2024年【nián】高职【zhí】对口中【zhōng】职自主招【zhāo】生考试均采【cǎi】用“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fāng】式,由文化基础测试【shì】成绩【jì】、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成绩组成【chéng】,文化基础【chǔ】测试成绩300分,职业技【jì】能测试成绩【jì】300分,满分为600分。
(五)测试步骤
申报成功的考生通过【guò】关注“广西外国语【yǔ】学【xué】院【yuàn】”微信公众号,进入“招【zhāo】考报名”通【tōng】道,进行测试,系【xì】统自动从题库【kù】出题,考生【shēng】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
(六)成绩公布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广【guǎng】西【xī】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招考【kǎo】报名”通道【dào】进行查询,也【yě】可电话0771-4797113、0771-4797126咨【zī】询获取【qǔ】。在考生【shēng】查【chá】询成绩的同时,公布【bù】本校【xiào】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jì】的一分一档表,并公【gōng】布本校2023年各招生类【lèi】型测试成【chéng】绩【jì】的一【yī】分一档【dàng】表以及各【gè】专业录取最低分数,供【gòng】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申报我校高职对口招生【shēng】的考生【shēng】必须参加我【wǒ】校组织【zhī】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shì】且取【qǔ】得相应成绩。没有参【cān】加测试【shì】或测试成绩【jì】低于【yú】我校录取【qǔ】最低【dī】控制分数线(该【gāi】分数线经【jīng】自治区【qū】招生考【kǎo】试院审定后,我校将在考生填【tián】报志愿前在学校招生官网(网址:https://zs.gxufl.edu.cn)对外【wài】公布)的考生,不【bú】予录取【qǔ】。
六、填报志愿
所【suǒ】有报考【kǎo】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běn】人【rén】需通【tōng】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tián】报志愿的【de】考生视为【wéi】放弃参加高【gāo】职对口中职【zhí】自主【zhǔ】招【zhāo】生【shēng】资格。
考【kǎo】生于2024 年 4 月【yuè】 8 日 10:00 至 10 日【rì】 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shì】院【yuàn】”网站志愿填报系统【tǒng】填报相【xiàng】应【yīng】类别的志【zhì】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yuàn】”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bào】-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志愿填【tián】报【bào】系统【tǒng】(分类考试招生)”进入。
高【gāo】职对口【kǒu】中【zhōng】职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2 日 10:00 至 23 日 10:00,未被录【lù】取的考生【shēng】登【dēng】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xì】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 年【nián】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志愿填报系【xì】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zhēng】集志【zhì】愿,每【měi】个考生最多可填【tián】报 2 个院校【xiào】志愿,每【měi】个院校【xiào】最多填【tián】报 10 个专业志愿【yuàn】,并可选择是【shì】否服从【cóng】专【zhuān】业调【diào】剂【jì】,仍实行顺序志愿。
如【rú】志愿填报安排有所【suǒ】变动,以【yǐ】自治区招生考试【shì】院正式通知为准【zhǔn】,请考生【shēng】密切关注【zhù】“广西招生考试院【yuàn】”网站【zhàn】的最新【xīn】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tóu】档录取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rì】至【zhì】 21 日。
2.征集志【zhì】愿录取时间【jiān】: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5 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9-21。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所有申报我校【xiào】高职对口中职自【zì】主招【zhāo】生的考生【shēng】必须参加【jiā】广西外国语学院文化素【sù】质测试【shì】并【bìng】取得相【xiàng】应成绩。
申报【bào】我校高职【zhí】对口招生【shēng】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de】文化基础与职【zhí】业技能测试且取得相【xiàng】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shì】或测【cè】试成【chéng】绩低于【yú】我校录取最低【dī】控制分数线(该【gāi】分数线【xiàn】经自治区招生【shēng】考【kǎo】试院审定后【hòu】,我校【xiào】将在考生【shēng】填报志愿前在学校招【zhāo】生官网(网址【zhǐ】:https://zs.gxufl.edu.cn)对外公布【bù】)的【de】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排序规则:
1)我校【xiào】按照“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de】录取原则,对【duì】进档【dàng】考【kǎo】生按分【fèn】数从【cóng】高【gāo】到低【dī】安排专业【yè】,直【zhí】至录满【mǎn】招生计划。若考【kǎo】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lèi】推;
2)考生所【suǒ】填专业【yè】志愿均不能满足且【qiě】有未录满计划【huá】时【shí】,若考生填了“服【fú】从【cóng】专业调剂”,则考生按分数【shù】从高到低调剂至【zhì】其他未录满专业,直至专业计划【huá】录满为止;若考生【shēng】所填【tián】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zú】且“不服从专业调剂【jì】”,则按【àn】退【tuì】档处理;
3)考【kǎo】生分数排序规【guī】则为:测试总【zǒng】成绩— 文化素质【zhì】测试分— 职业技【jì】能测【cè】试分—语文—数学—英语【yǔ】。即先按【àn】测试总【zǒng】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lù】取;如测试总成绩相同【tóng】,则按文【wén】化素质测【cè】试【shì】分高低排【pái】序,文化素质【zhì】测试分【fèn】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huà】素质测试分相同,则按职业技【jì】能测试分【fèn】高低排【pái】序,分数高者【zhě】排【pái】在前面;
4)已被高职院校【xiào】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录取的考生不得【dé】参加【jiā】 2024 年普通【tōng】高校【xiào】招生【shēng】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3.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录【lù】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zhèng】原则,我【wǒ】校纪检【jiǎn】监察部【bù】门全程监督【dū】,同【tóng】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lù】取名单经自治区招【zhāo】生考试【shì】院审核通过后,将于9-21前在学校招生官【guān】网(网址:https://zs.gxufl.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gè】工作【zuò】日,公【gōng】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9-21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fàng】录取【qǔ】通【tōng】知【zhī】书,录取【qǔ】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八、招生日常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21-9-21 | 关注“广西【xī】外国【guó】语学院【yuàn】”微【wēi】信公众号,进入“招【zhāo】考报【bào】名【míng】”通道填写信息【xī】进行申报,包【bāo】括【kuò】网上注册、信息填报、专业填报 | |
9-21-9-21 | 关注“广西外【wài】国语学院【yuàn】”微信公众【zhòng】号,进入“招考【kǎo】报名【míng】”通道,参加广【guǎng】西外国语学院【yuàn】综合素质测试 | |
4 月 8 日 10:00 至 10 日 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
4 月 15 日至 21 日 | 投档录取 | |
4 月 22 日 10:00 至 23 日【rì】 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 |
4 月 24 日至 25 日 | 征集志愿录取 | |
9-21 | 录取结果查询 | |
9-21 | 录取名单公示 | |
9-21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入学与注册
1.已被【bèi】录取考生凭录【lù】取通知书【shū】,按我校【xiào】规定【dìng】的报到时间及【jí】有关【guān】要【yào】求,办理【lǐ】报到等手【shǒu】续【xù】。不【bú】能【néng】按时报到的已【yǐ】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tí】出书面申请,经【jīng】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wéi】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rù】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jiā】招生【shēng】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zī】格再进行复查【chá】,凡属徇私舞弊【bì】或【huò】不符合条【tiáo】件者,一经查【chá】实,即取【qǔ】消学籍【jí】,予以退回。
十、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xiǔ】费与同专业新生【shēng】同【tóng】等收取【qǔ】,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miǎn】、缓”等方面享有与【yǔ】参加普通高考录【lù】取【qǔ】的【de】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3300元/学年;
三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3000元/学年;
二等:2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xué】贷款:根据国【guó】家有关【guān】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zài】当地教【jiāo】育【yù】局资【zī】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zhù】学贷款,货款最高额【é】度为:16000元生·学【xué】年【nián】。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zhēng】入伍退役后【hòu】参加普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xué】后可【kě】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gāo】代偿【cháng】金【jīn】额为【wéi】12000元/年,9-21后入伍的学生【shēng】,最高代偿【cháng】金额【é】为16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普【pǔ】通高考且被【bèi】我校录取的【de】新【xīn】生,在当【dāng】年应征入伍【wǔ】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xù】,退【tuì】役【yì】后复学的学生【shēng】可以申请学费代偿,最高代偿【cháng】金额为12000元/年【nián】,9-21后入伍的学【xué】生,最高代偿金额【é】为【wéi】16000元/年。
十一、其它
1、高职对【duì】口中【zhōng】职自【zì】主招生是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zhǔ】招生录取的考【kǎo】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全国统【tǒng】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kǎo】试招生录【lù】取【qǔ】。
2、遵纪守法【fǎ】,严惩违规。对在考试中被认【rèn】定为违规的【de】考【kǎo】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chù】理办【bàn】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部【bù】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háng】为【wéi】处理暂行办【bàn】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chù】理【lǐ】,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zhāo】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chù】理。如【rú】违【wéi】规行【háng】为触犯了【le】《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yóu】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zé】任。
3、学校【xiào】从【cóng】未委【wěi】托或授权任何单【dān】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lù】取等相关工作【zuò】。
4、本简章自公布之日【rì】起【qǐ】施行,若遇【yù】国家法律【lǜ】法【fǎ】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de】规【guī】定为准。
5、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wǔ】合【hé】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qū】五【wǔ】合大道19号(邮【yóu】编:530222)
电【diàn】话: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兼传真)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gxufl.com
广西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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