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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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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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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工作顺【shùn】利进行,切实维【wéi】护【hù】学校和考生的合【hé】法权【quán】益,根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yù】法【fǎ】》、《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fǎ】规和教育部有【yǒu】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hé】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zhāo】生工【gōng】作在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xià】,由学校招生办公【gōng】室【shì】具体实施,同时接受考生、家长【zhǎng】和【hé】社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简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wén】译名:ZhengzhouSoftwareVocationalAndTechnicalCollege

国标代码:14796招生代码:6374

办学类型: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36号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基【jī】本情况:郑【zhèng】州软【ruǎn】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的【de】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tōng】专科院校。学【xué】院建立【lì】有“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商物流与现代【dài】服【fú】务贸易、文化数智传播”三大【dà】专业群,现有物联网应用技术、软【ruǎn】件技术【shù】、大【dà】数【shù】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jì】术【shù】应用、音乐表演【yǎn】、舞蹈表【biǎo】演、网络营【yíng】销与直播电【diàn】商、跨境【jìng】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huì】计共10个【gè】专科专业,学【xué】科设【shè】置前【qián】沿【yán】,师资【zī】力量雄【xióng】厚,教学条件优越,硬件设【shè】施一流。学院积极响【xiǎng】应国家“数字中国”发展战【zhàn】略、紧【jǐn】密对接【jiē】河南省【shěng】“7+28+N”重点产业链群【qún】,构【gòu】建“政府+行业+企【qǐ】业+学校+学生”五方合【hé】作共赢的【de】人才【cái】培养体系【xì】,致力于培养知行合一、德【dé】技【jì】双修、智情并进,富有家国情怀和创新【xīn】精神【shén】的高【gāo】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根【gēn】据教育【yù】部【bù】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huì】,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xiǎo】组,组长【zhǎng】由主【zhǔ】管【guǎn】校长担任。招生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制定招生【shēng】政策、拟定【dìng】招生计划和讨【tǎo】论决定招生重大【dà】事宜。

第六条 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shì】学校招【zhāo】生办公室【shì】,具体负责全校招生【shēng】的各项工【gōng】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qī】条 学校专【zhuān】科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河【hé】南省教【jiāo】育主管部门公【gōng】布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为准。各专【zhuān】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shè】会【huì】需求、教学资源等多【duō】种因素统【tǒng】筹【chóu】分配。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tiáo】 我校【xiào】招【zhāo】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bù】规定【dìng】的【de】“学校负责,招办监【jiān】督”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zhī】下进行。坚持公平竞【jìng】争【zhēng】、公正选拔,按照国【guó】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河南【nán】省招生【shēng】政策执【zhí】行【háng】。学【xué】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shēng】。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zé】按照【zhào】语文、数【shù】学、外语【yǔ】、综合成绩【jì】依【yī】次排【pái】序录取。

第十条 学【xué】校各专业【yè】录取无【wú】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yào】求【qiú】,学校认同河南【nán】省对考生的加分【fèn】政策,按省级【jí】招【zhāo】生主管部【bù】门规定加分提【tí】档、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qiú】,按【àn】照河南【nán】省统一投【tóu】档规则,由高【gāo】分【fèn】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qǔ】。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shēng】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shěng】统考成【chéng】绩/300×750×50%;计算公式【shì】为【wéi】:高考文【wén】化课成绩×0.5+专【zhuān】业省统考成【chéng】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hòu】仍相同的,同等条件下参照语文、数学成绩排【pái】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qǔ】。

第【dì】十二条【tiáo】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zhì】定的《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dìng】,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jìn】行审【shěn】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bú】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shēng】不【bú】予【yǔ】录取【qǔ】。

第十三条 各专【zhuān】业考【kǎo】生【shēng】的应试外语【yǔ】语种不限,但考生【shēng】入校后均安排【pái】英【yīng】语教学。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qǔ】条件的,由学校按照【zhào】录取【qǔ】规则录【lù】取。学【xué】校【xiào】根【gēn】据考生【shēng】报名通讯【xùn】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tōng】知书。考生请按【àn】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dì】十五条 学【xué】校录取批次:学校专科招生录取严格【gé】按照河南省【shěng】招生主【zhǔ】管部门公【gōng】布的批【pī】次【cì】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如下:

各专业收费标准:15300元/学年/生

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生

第【dì】十【shí】七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zhù】学金制度,可帮助【zhù】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xué】生顺【shùn】利入校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jīn】、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kuǎn】为主【zhǔ】,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xué】、减免学费、临【lín】时【shí】困难【nán】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biāo】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yuán】;二等3300元;三【sān】等2600元。

4.国【guó】家【jiā】助学贷款,生源【yuán】地【dì】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zuì】高不超【chāo】过16000元。

5.学院综合【hé】奖学金,每年:一【yī】等1500元,二等700元,三等300元。学院综合助学【xué】金,每年【nián】:一等2000元,二等【děng】1500元【yuán】,三等1000元【yuán】。

6.勤工助【zhù】学政【zhèng】策、学【xué】费减免政【zhèng】策及临【lín】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实【shí】际情况【kuàng】确定对家庭困难学生帮扶【fú】力度。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十八条 学校【xiào】按照省教育厅【tīng】要求【qiú】和工【gōng】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入【rù】学复【fù】查工作。凡弄虚【xū】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fǎ】》和《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jiàn】有关程序和规定严【yán】肃处理。

第九章 毕业证书的发放

第【dì】十【shí】九条 学生在规【guī】定年限内【nèi】修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de】,由学校颁发郑州【zhōu】软【ruǎn】件【jiàn】职业技【jì】术学院专【zhuān】科毕业【yè】证【zhèng】书(教育部学信网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guò】程【chéng】中未委【wěi】托任何单位、中介机【jī】构或招生【shēng】代理人【rén】员【yuán】参与我校【xiào】招生宣【xuān】传及【jí】录取工作,考【kǎo】生及家【jiā】长务必提高警惕【tì】,谨防【fáng】上【shàng】当受骗,造成经济【jì】损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mén】全【quán】程参与监督招生工【gōng】作,执行【háng】“规范操作,严【yán】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yuán】则,做到【dào】录取程序公开【kāi】,录取结果公【gōng】开【kāi】,监督机【jī】制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èr】十【shí】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guó】家法律、法规或上【shàng】级有【yǒu】关政策【cè】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fǎ】规、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

第二十【shí】二条 通【tōng】信地【dì】址和招生咨询方式:地址:郑【zhèng】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yàn】区南海大【dà】道36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421300/62421302

邮政编码:451171

学【xué】校网址【zhǐ】:https://www.zzsvtc.edu.cn/

监督电话:0371-86215087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