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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30:22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jiāo】职成函【hán】〔2024〕2号)要【yào】求【qiú】,湖【hú】北【běi】科【kē】技职业学院决定【dìng】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zuò】。为确保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维护好考【kǎo】试【shì】招生工【gōng】作秩序,严格多样化【huà】人才选拔标准【zhǔn】,根据【jù】教育部和湖【hú】北省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的有关【guān】规定,特【tè】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学校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学校高职【zhí】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gōng】平【píng】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xù】、综【zōng】合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dì】三【sān】条学校高职单独【dú】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mén】、新闻媒体、考生【shēng】及其家长以及【jí】社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第【dì】五【w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jì】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yóu】政【zhèng】编【biān】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tiáo】学校成立单【dān】招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zhǔ】要领【lǐng】导任【rèn】组长,分管校【xiào】领导任副组长,相【xiàng】关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zhuān】业的二级学院负责【zé】人为成【chéng】员。主要【yào】职责是【shì】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shēng】政策,拟定实【shí】施方案,决定单招的重大事宜【yí】。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shī】高职招生工【gōng】作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tǐ】负【fù】责高职【zhí】单招的日【rì】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tiáo】2024年学校【xiào】设置高职单【dān】独【dú】招生专业3个【gè】,总计划【huá】15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kuàng】详见【jiàn】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石油工程技术30中职毕业生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中职毕业
3人物形象设计7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gé】执行省教育【yù】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chāo】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rén】数【shù】,对分【fèn】专业计划在省【shěng】教育【yù】厅批准的【de】总计划内进行调整【zhěng】。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bào】工作执行【háng】《湖【hú】北省教育厅【tīng】关于【yú】做好2024年高职院【yuàn】校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有关【guān】要求。

第十三条9-21,所【suǒ】有填报【bào】我校志【zhì】愿【yuàn】并通过【guò】审核的考生到学【xué】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此次高职单招【zhāo】招【zhāo】生考试【shì】采取【qǔ】“文化素质考试+职【zhí】业技能测试”的【de】模【mó】式,各专业【yè】考试方式【shì】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石油工程技术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人物形象设计

考试时间为9-21(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wéi】9:9-21:00,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时间【jiān】为13:30开【kāi】始)。

第十【shí】五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chéng】绩+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成绩【jì】,其中文化素【sù】质考试满分 200 分【fèn】(考【kǎo】试科目包括语文【wén】80分,数学80分【fèn】,英语40分),职业技【jì】能【néng】测试满分200分【fèn】(考试科目包【bāo】括专业技能测试120分,面【miàn】试8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děng】级【jí】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yīng】或相近专业时【shí】,可在职业技能部分加分【fèn】(技师证【zhèng】书加80分【fèn】,高【gāo】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shū】加【jiā】30分,直【zhí】至该项满分为止)。

第十【shí】七条根【gēn】据【jù】国家【jiā】教【jiāo】育部和【hé】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zhāo】生计【jì】划、专业培养要求【qiú】和【hé】考生成绩,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yuàn】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分【fèn】数【shù】相同【tóng】的考生,先按【àn】照文化【huà】素质考试成绩总分【fèn】排序;若文化【huà】素【sù】质考试【shì】成【chéng】绩总【zǒng】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如还相【xiàng】同,按【àn】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

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guī】则。若某一【yī】专业录取【qǔ】人数不足,则剩余计划【huá】调整至其他专业,剩余计划无法调整至【zhì】其【qí】他专业时,按照填报【bào】有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文化素【sù】质考【kǎo】试【shì】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dī】进【jìn】行调剂录【lù】取。

第十八条9-21前【qián】学校完【wán】成拟录取工作,并将【jiāng】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tiān】。公【gōng】示【shì】后【hòu】将拟录【lù】取名单【dān】报省招办并办理录【lù】取手续【xù】。凡拟录取【qǔ】的考【kǎo】生,不再【zài】参加今年【nián】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石油工程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人物形象设计6500元每生每年

注:本次单招考试收取考试费100元/生【shēng】,在【zài】考生领【lǐng】取准考证时收【shōu】取。学【xué】生入校后【hòu】,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按规【guī】定【dìng】收取【qǔ】。

第【dì】二十条符【fú】合条件的学【xué】生均可享受我【wǒ】省及国【guó】家【jiā】相关【guān】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可以【yǐ】在规【guī】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dì】信【xìn】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hòu】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高职单独招生【shēng】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技能高【gāo】考录取的考生享受【shòu】同等待【dài】遇。学生在学校【xiào】规【guī】定【dìng】学习年限内修完教【jiāo】育教学【xué】计划规【guī】定【dìng】内容,成【chéng】绩【jì】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jìn】行学历电子注册并【bìng】颁【bān】发普通高等教【jiāo】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高职单【dān】独招生属于【yú】特殊【shū】招【zhāo】生类型,此次录【lù】取的学【xué】生【shēng】不得转学或转专业,特殊【sh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按规定在本校【xiào】当年高职单独招生【shēng】专业范【fàn】围内转换。

第二十三条【tiáo】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shì】、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gé】按照【zhào】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háng】,接受社【shè】会的【de】监【jiān】督,确保单【dān】独招生考试、录【lù】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zhèng】。监督【dū】举【jǔ】报电【diàn】话:027-87587837。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gòu】和【hé】个【gè】人办理招生相【xiàng】关事宜,没【méi】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zhāo】生代理,也【yě】没【méi】有【yǒu】举办任何形式的辅【fǔ】导班、培训班,请考生【shēng】和家长谨防【fáng】上当。对以湖【hú】北科技职业【yè】学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zhāo】生宣【xuān】传【chuán】、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èr】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为准;本【běn】章程若有与国【guó】家有【yǒu】关【guān】政策不【bú】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guān】政策为【wéi】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和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hubstc.edu.cn

招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zs.hubstc.edu.cn

联【lián】系【xì】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

单招咨询QQ群:76269814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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