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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21:31:32    发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相【xiàng】关法【fǎ】律规定【dìng】,结合《教育部办公【gōng】厅关于进一步完【wán】善【shàn】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guān】于印发山西省【shěng】深【shēn】化普通【tōng】高校【xiào】考试招生综【zōng】合改革【g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jìn】政发〔2022〕15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确【què】保生【shēng】源质量,保证太【tài】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shēng】工作的顺利【lì】开展,现结合【hé】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zhāng】程。

第二条 为规范单独招生的【de】各项工作【zuò】和程序,学校单【dān】独招生工作坚持【chí】以【yǐ】下【xià】原则:

(一)“考生自愿、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中心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2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签发人:范永丽 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清东路西北坊段888号

学校网址:http://www.taiyuanyouzhuan.com

邮    箱:tyyzzjb@sina.com

邮政编码:030401

联系电话:15513268886/155368588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组职责

第四条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gōng】作的顺利进行,根【gēn】据阳光招生政策【cè】,成立单独【dú】招生工作【zuò】领导组如下【xià】:

组  长:秦琦 范永丽

副组长:刘香功 郭勇柱 郭涛 李咏梅 赵良杰

职  责【zé】:负责协调学【xué】校主管部门、属地【dì】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bù】门,联合开展【zhǎn】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shì】安全督导检查【chá】,确保学校单独招【zhāo】生考【kǎo】试各【gè】项【xiàng】工作落【luò】实落细;同时【shí】负责单独【dú】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的决【jué】策和监【jiān】督。

第五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履行单独招生具体职能的专项工作组:

(一)考务工作组:教务处及设单招专业的相关系部

组  长:李咏梅

副组长:李乐萍 单招相关系部书记、主任

职  责:负责拟【nǐ】定【dìng】单招的文化【huà】、技能考试大【dà】纲及考试实施方案;负【fù】责【zé】文化、技能考试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及【jí】成绩【jì】复核【hé】等考【kǎo】务工作。

(二)招生录取及网络安全组:招生就业处、图文信息中心

组  长:郭涛

副组长:文涛  许行东

职【zhí】  责:根据单招政【zhèng】策规定,负责对接省【shěng】厅和省招考中心,做好学校【xiào】单招计划【huá】审批、招生宣【xuān】传、报【bào】志愿组织等工作【zuò】;负责根【gēn】据【jù】学校考务组【zǔ】拟定的录【lù】取名单,做好拟【nǐ】录取学【xué】生录取【qǔ】手续办理等相【xiàng】关【guān】工作【zuò】;负责单【dān】招期间网络运行的安全、稳定及操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hé】保障工作。

(三)安全保密组:安全保卫处

组  长:赵良杰

副组长:周学信

职  责:负【fù】责【zé】考试【shì】期间试卷的保【bǎo】密、考【kǎo】场及评卷、登分等场所的警戒、安全保卫工【gōng】作【zuò】,负责就餐【cān】服【fú】务【wù】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四)后勤组:后勤保障处

组  长:赵良杰

副组长:袁海鸿

职  责:负责单招期间供水保电及相关保障工作。

(五)考试组织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及相关系部

组  长:郭涛

副组长:任显钜  周学信

职  责【zé】:负责考试【shì】期间考生的【de】组织、引导及分流管【guǎn】理等工作【zuò】;负责考试期间【jiān】全体【tǐ】工作人【rén】员及考生的卫【wèi】生防疫及就医服务工【gōng】作,保【bǎo】卫科协作完成进入校园的【de】检查工作。

(六)纪检监督组:纪委办

组  长:郭勇柱

副组长:银春

职  责:全面参与单【dān】招工作,负责做【zuò】好学【xué】校单招工【gōng】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chá】,监督单招考试的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监督【dū】电话和场【chǎng】所,受理单招期间各类【lèi】投诉举报及信访接【jiē】待工作【zuò】,确【què】保学【xué】校【xiào】单【dān】招【zhāo】工作的【de】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财务工作组:计划财务处

组  长:李咏梅

副组长:程书永

职【zhí】  责:负【fù】责按【àn】相关【guān】规定,做好单招学生费【fèi】用收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tiáo】 学校在省教育【yù】厅核定的【de】年度【dù】招【zhāo】生规模内,根据【jù】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kǎo】虑社会需求等情况【kuàng】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jiāo】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yù】厅【tīng】核准下【xià】达。

第七【qī】条 我校单独考试【shì】招【zhāo】生【shēng】仅在山西省【shěng】内开展【zhǎn】,招生【shēng】计划以山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学校可【kě】根据各专【zhuān】业报【bào】名生源情况,报【bào】请【qǐng】省教育厅、省招生考【kǎo】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分专业招生计划作【zuò】相应【yīng】调整,缺额部分可转为普通【tōng】高考招生计划。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招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学制(年)招生科类

申报

计划

备注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文史10
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理工15
服装设计与工艺480402文史15
服装设计与工艺480402理工15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文史1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0802理工10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40105文史20新增专业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40105理工10新增专业
人物形象设计550106艺术综合30新增专业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50127艺术综合25
音乐表演550201艺术综合45
舞蹈表演550202艺术综合75
舞蹈编导550215文史15新增专业
舞蹈编导550215理工15新增专业
旅游英语570203文史30
旅游英语570203理工20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570304文史15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570304理工15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590103文史15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590103理工15
合计


600

温馨提示:2024年音乐表演专业招收钢琴、声乐【lè】、器乐【lè】(琵琶、二胡【hú】、古筝【zhēng】、扬【yáng】琴)方向的学生

第四章 报考办法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已履行【háng】 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míng】手续,并【bìng】经报名【míng】资【zī】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yù】学校毕业生,同【tóng】时还需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报名【míng】条【tiáo】件(具体见《太原幼【yòu】儿师范高等【děng】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方可报【bào】考太【tài】原幼【yòu】儿师范【fàn】高等专科学校单【dān】独招生。

第九条 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

学校单招严格执行省招考中心“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按照《2024年高职院校【xiào】单独招【zhāo】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dìng】时间内,凭本人 2024年普通高考【kǎo】报名“考生【shēng】号”和登录密码【mǎ】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ǎng】(www.sxkszx.cn),填报学校志【zhì】愿,并按【àn】规定【dìng】选择专业志愿【yuàn】及【jí】“是否同意专业【yè】调剂”志【zhì】愿。

第十条 报考信息确认

报考学生须在【zài】规定时间【jiān】内,到太原幼儿师范高【gāo】等专科学校【xiào】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shǒu】续【xù】,并按照要求参加学【xué】校组【zǔ】织的【de】相【xiàng】关【guān】考试(测试、面试)。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西省高职院【yuàn】校单独招【zhāo】生考生报考【kǎo】登记表》:考生通【tōng】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官网【wǎng】下载,按【àn】要求认真【zhēn】填写相关【guān】信【xìn】息,然后经所在【zài】中学或单【dān】位【wèi】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等同高中学【xué】历证件的原件和【hé】复【fù】印件(应届毕业生【shēng】可【kě】持【chí】就【jiù】读学校毕业证明)。

(三【sān】)考生本人二【èr】代身份证原【yuán】件审验后【hòu】,提交复印【yìn】件一【yī】份(或户籍所在【zài】地公安机关出【chū】具的身份证明)。

(四)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还需【xū】提供《山西省普通高【gāo】中学业水【shuǐ】平考试成绩证明》(从【cóng】山西招【zhāo】生考试网下载和打印,有【yǒu】“山西省普通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考【kǎo】试专用章”,二维码须【xū】在有效期内)。

(五【wǔ】)具【jù】有实践经历人【rén】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nián】以上工【gōng】作经【jīng】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领取准考证,同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准备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dì】十【shí】一【yī】条 学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shì】评价方【fāng】式。普通高【gāo】中毕业生采用“文【wén】化【huà】素质+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中等职【zhí】业学校【xiào】毕业【yè】生采用“文化【huà】素【sù】质+职业【yè】技能考试”;具有实践经历人员(中【zhōng】等职业学【xué】校【xiào】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采用“面【miàn】试”。

(一)文化素质笔试

“普高【gāo】生”文【wén】化素质成绩采【cǎi】用普通【tōng】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chéng】绩。按【àn】照【zhào】A=90分,B=80分,C=70分,D=60分,三科总【zǒng】分进行百分折算,折算后【hòu】按40%计入总成绩。

“中【zhōng】职生” 需【xū】参加我校组织的【de】统一命题考试,综合考核学生的语【yǔ】文【wén】、数学【xué】、英语知识,单科目满分100分。三科总分进行【háng】百分折算,折算后按40%计【jì】入【rù】总成绩。(命题【tí】依据为现行【háng】普通高【gāo】校职业教【jiāo】育单独【dú】招【zhāo】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考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主要考察考生的职【zhí】业【yè】兴趣取向和个性【xìng】思维品【pǐn】质,通【tōng】过【guò】现场问【wèn】答及【jí】查看个人获奖、参赛等荣誉材料,或【huò】提供能【néng】反映【yìng】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及作品当场评分【fèn】,满【mǎn】分100分【fèn】。

(三)职业技能考试

“中职生”考生除笔【bǐ】试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考【kǎo】试。主要【yào】考核考生【shēng】的专业【yè】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wéi】能力,通过【guò】现场专业测试或【huò】查看考生提供【gòng】的专【zhuān】业技【jì】能作品【pǐn】、职【zhí】业资格证书、技【jì】能大赛获奖情况等材料当场【chǎng】评分,满分100分。

(四)面试

“具有【yǒu】实践经历【lì】人员”需参加面试。主要考【kǎo】察学【xué】生的综合素质【zhì】,通过提供【gòng】实践经历证明和【hé】报考专业相关能力素【sù】质方面的证明材料【liào】进【jìn】行【háng】面试评分【fèn】,根据各专业选拔培养【yǎng】要求,不同专业面【miàn】试内容不同,满分100分。

第十二条 时间安排:.

考生信【xìn】息【xī】确认【rèn】、组织【zhī】考试(测试)方式及具体时间,适时公布在学校微信号及官【guān】网。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tiáo】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de】“学【xué】校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高【gāo】校【xiào】单【dān】招【zhāo】录取体制,在【zài】“省招生考试管【guǎn】理中心”的监督下,负责本校的单独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文【wén】化成绩【jì】的40%,职业技能考【kǎo】试【shì】成绩的60%计算综【zōng】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预录取【qǔ】考生【shēng】名单”。“具有实【shí】践【jiàn】经【jīng】历人员”按面试满分100分【fèn】计算成绩,按最终【zhōng】成【chéng】绩【jì】排队确定“预录【lù】取考生名单”。职【zhí】业技能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

(三)遵循“专【zhuān】业志愿优先”原则【zé】,以专业志愿、分数【shù】顺【shùn】序【xù】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qǔ】不满的情况【kuàng】下,接收【shōu】非第【d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ruò】考【kǎo】生所【suǒ】报【bào】专业志愿均不【bú】能录取,如【rú】服从专业调【diào】剂,则随【suí】机【jī】调录到计划未【wèi】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yè】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预录【lù】考【kǎo】生名单”报【bào】省招生考试管理【lǐ】中心审核批【pī】准后,办理高校单招【zhāo】正式录【lù】取手续。

(五)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lǐ】中心【xīn】的审批【pī】结果,由【yóu】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shū】。

(六)录取学生数据,由【yóu】省招生考试【shì】管理中【zhōng】心上报【bào】教育部【bù】进入高校学生【shēng】学籍库。

(七)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shēng】统一考【kǎo】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tōng】高校招生系列其他【tā】形式的考试【shì】和录【lù】取。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dú】招生中违规【guī】的【de】考生及工【gōng】作【zuò】人员,严【yán】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违规行【háng】为处理暂【zàn】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guān】规【guī】定进行认定和处【chù】罚。

第七章 体检

第十六条 体检

考生【shēng】须参加各县(市【shì】、区)招办组织【zhī】的身【shēn】体【tǐ】体【tǐ】格检查,具体时间和【hé】体【tǐ】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zài】地招生【shēng】考试机构有【yǒu】关要【yào】求执行。未参加【jiā】体检的考生将不能【néng】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待遇

通过高考单独途径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xué】管理【lǐ】、奖助【zhù】学金【jīn】的申请和毕【bì】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普通高考录【lù】取的学生【shēng】相同【tóng】。

学校严格执行【háng】国家高【gāo】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品学兼优【yōu】的学【xué】生【shēng】、经【jīng】济困难的学生与高【gāo】考统招入学学生享有【yǒu】同等【děng】参评【píng】“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jīn】、国【guó】家助学金【jīn】”的【de】机会;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申请【qǐng】“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校收【shōu】费标【biāo】准严格执【zhí】行省【shěng】物价部门【mén】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审【shěn】批后【hòu】即【jí】时公布【bù】在学校微信【xìn】号【hào】及官网。公寓【yù】费标准:徐沟校区800元、兴华校区400元【yuán】。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复查

(一)新【xīn】生入学一个月【yuè】内,学校将按照【zhào】高校【xiào】入学【xué】复查【chá】规【guī】定,安排政治、文化、健康【kāng】等方【fāng】面的复查工作。

(二)新生复查中,对经核实在报名【míng】、考试中【zhōng】弄【nòng】虚【xū】作假或有其【qí】他违规违纪【jì】行为的考生,上报山西省招【zhāo】生【shēng】考试管理【lǐ】中心【xīn】取消其入【rù】学【xué】资格,并【bìng】将其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三【sān】)对【duì】在新生复查中发【fā】现的其他【tā】问题【tí】,按《太原幼【yòu】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xué】生学籍管理规【guī】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公【gōng】布的有关招生【shēng】工作【zuò】的制度【dù】、规定如与本章【zhāng】程相冲突,以本章【zhāng】程为【wéi】准;本章程【chéng】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bú】一【yī】致【zhì】之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zhǔ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9-21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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