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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xīn】:2024-9-21 17:24:5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苏财会职业学【xué】院录【lù】取规【guī】则,主要包含投【tóu】档比例【lì】、专业分【fèn】配、调剂规则、身体【tǐ】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xì】内容,供【gòng】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zuì】新公布【bù】的信【xìn】息【xī】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要求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均为1:1投档。

第十二条 凡符合【hé】生【shēng】源所在地各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zhāo】生委【wěi】员会规定【dìng】的报名条件【jiàn】的考生均可报【bào】考。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以及【jí】《教育部【bù】办公厅、卫生部办【bàn】公厅关于【yú】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关问题【tí】的通知【zhī】》和《教育部【bù】高校学生【shēng】司关于明确【què】慢性肝炎病人且【qiě】肝【gān】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dìng】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háng】。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jù】教育部和有关【guān】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gāo】校招生录取【qǔ】工作的要【yào】求,实行学校负责【zé】、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zhāo】生部门【mén】监督的录取体制【zhì】,坚持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衡【héng】量【liàng】,按公【gōng】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jù】考生考试成【chéng】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de】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gé】按教育部和各省【shěng】(市、区)的相关规定执【zhí】行【háng】加分【fèn】优惠【huì】政策。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d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de】相关【guān】规【guī】定【dìng】进行录取,若【ruò】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或者按各省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办法

(一)已经实行高考综【zōng】合改革【gé】的省份,对【duì】进档考【kǎo】生的录取采【cǎi】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de】录【lù】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dào】低分按考生【shēng】第一【yī】专业志愿【yuàn】择优录取。

当【dāng】投档分相同时,首选科目为【wéi】历史的,依次【cì】按照【zhào】语文、数【shù】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jìn】行专业录取;首选【xuǎn】科目为物理【lǐ】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dào】低进行专业【yè】录取;若仍相同,则依照首选科【kē】目单【dān】科成绩【jì】从高【gāo】到低进【jìn】行专业【yè】录取。

如该【gāi】专业已经【jīng】录满,按考生所填报【bào】第二专【zhuān】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suǒ】有专业【yè】志【zhì】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jì】,则将【jiāng】其随机调录到专【zhuān】业组【zǔ】中【zhōng】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jì】,将【jiāng】予【yǔ】以退档。

(二)未实行高【gāo】考综【zōng】合改革【gé】的省份,对进【jìn】档【dàng】考生的录取采用“分【fèn】数【shù】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de】录【lù】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按考生【shēng】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当投档分【fèn】相同时,文【wén】科考生依次按照语【yǔ】文【wén】、数学【xué】、外语单科成【chéng】绩从高到低进行【háng】专【zhuān】业录取;理科考生【shēng】依次按照【zhào】数学、语文、外【wài】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jìn】行专【zhuān】业录取。

如【rú】该专业已经录满【mǎn】,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zhì】愿录取,依【yī】次类推,当所有专【zhuān】业志愿均【jun1】不【bú】能满足时【shí】,考生若服从专【zhuān】业调剂,则【zé】将其【qí】随机【jī】调录到专业组【zǔ】中计划未满的【de】专业,考生若不服【fú】从专业调剂,将【jiāng】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