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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6:14:05    发【fā】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新疆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新疆财经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diào】剂规则、身体要【yào】求等信息,以下是【shì】详【xiáng】细内【nèi】容,供大家【jiā】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xīn】公布【bù】的信息为【wéi】准。

录取规则

第十【shí】一【yī】条 学校根据教【jiāo】育【yù】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zhe】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rén】数报名总【zǒng】量的比例、生源【yuán】结构和学校近几年招【zhāo】生情况等因【yīn】素,合理制定分【fèn】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

第十二【èr】条【tiáo】 新【xīn】疆财经大学招【zhāo】生计划以各省【shěng】级招生机构公布的计划【huá】为准。

第十三条 新疆【jiāng】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zhāo】生计【jì】划类别分为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liè】、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cì】,本科一批次;国【guó】家及【jí】地【dì】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kǒu】援疆计【jì】划本科二【èr】批次,本科二批次。(以上级【jí】部门【mén】下发的【de】《2024年招生【shēng】与考试》文件为准)

第十四【sì】条 新【xīn】疆财经大学对全国【guó】各【gè】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的各类【lèi】招生计划【huá】均实施远程网上录【lù】取。

第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对残疾考【kǎo】生执行国家【jiā】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jiāo】育【yù】部、自治【zhì】区【qū】招生委员【yuán】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xiàng】关规定。录取过【guò】程中,自觉【jiào】接受各【gè】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jiān】察部门【mén】、考生和【hé】社会各界的【de】监督【dū】。

第【dì】十六条 新【xīn】疆财经【jīng】大学投档比例【lì】为当地招生计划数【shù】的100%,进档考生【shēng】必须【xū】达到生源地普通【tōng】本科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照“分数【shù】优先,遵循【xún】专业志愿”原则开展录【lù】取工作,各专业【yè】志愿录取之【zhī】间【jiān】无【wú】分数级差【chà】。

第十七条【tiáo】 相【xiàng】同分【fèn】数考生排序规则与各【gè】省市的同分投档排序【xù】规则保持一致【zhì】。各省【shěng】市未规定同分投【tóu】档排序规则时,文史【shǐ】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wén】、文科综合、数【shù】学”的【de】高考科目成绩排序;理工类【lèi】考生依次【cì】按照【zhào】“数学、理科综合、语文【wén】”的【de】高考科【kē】目成绩排序【xù】,优先录【lù】取排序在前者。

第十八条 普通【tōng】类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设有单【dān】科分【fèn】数【shù】限制。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二)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三)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四)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五)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六)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

(七)金融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十【shí】九条 新疆【jiāng】财经大学【xué】国际商务专【zhuān】业公【gōng】共课程中的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yǔ】或俄语,汉语国际【jì】教育专业【yè】公共课程中的外【wài】语授课语种为俄语,其它专业【yè】公【gōng】共课程中外【wài】语授【shòu】课语种为英语【yǔ】,请考生慎重报考【kǎo】。

第二十条 考生必须填【tián】写【xiě】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yuàn】,为保【bǎo】证生源质量,原则【zé】上不降分录取【qǔ】。

第二十一条 在新疆以【yǐ】外【wài】省区招生录取时,根【gēn】据计【jì】划完成情况及考【kǎo】生【shēng】填报志愿情况,可线上【shàng】调剂【jì】录取;新疆以外省区招【zhāo】生计划如无法完成【chéng】,调回新【xīn】疆完成。

第二十二条【tiáo】 若【ruò】变更招生计划,必须经我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审定,报请教【jiāo】育主管部门审核【hé】批准后执行【háng】。

第二十三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kǎo】生和享受照【zhào】顾政策的考【kǎo】生,根【gēn】据当地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予以照【zhào】顾【gù】,照【zhào】顾幅度依照当地教育考试院【yuàn】有关规定执【zhí】行。新疆【jiāng】维吾尔【ěr】自【zì】治区【qū】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péi】养计划相关政策按照新【xīn】疆维吾尔自治【zhì】区文件规【guī】定执行。

第二十四【sì】条 对【duì】高考综【zōng】合改革试点【diǎn】省(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部门【mén】公【gōng】布的选【xuǎn】考科目及要求执行【háng】,并根据教育【yù】部有关文【wén】件规定进【jìn】行招生录取。

第【dì】二十五条 新【xīn】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要求【qiú】按教育【yù】部下发的《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yì】见【jiàn】》及相关补充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二十六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shēng】规模内,根据【jù】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生【shēng】源情况【kuàng】,招生期间适【shì】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教育考【kǎo】试院向【xiàng】社会公布【b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