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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6:26:50    发布【bù】:大学生【shēng】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山西经贸职【zhí】业【yè】学【xué】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bǐ】例、专业分【fèn】配、调【diào】剂【jì】规则【zé】、身体要求等【děng】信【xìn】息,以【yǐ】下是详细内【nèi】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四条 学院执行教育【yù】部和【hé】山西省教【jiāo】育厅核准备案【àn】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huá】以各省【shěng】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jù】为准。

招生计【jì】划分配原【yuán】则及办法:根据各省近三【sān】年录取情况安【ān】排分【fèn】省分类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同【tóng】时【shí】,对近三年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院【yuàn】在各省【shěng】(市【shì】)招生计划数调阅【yuè】考生档案,具体【tǐ】比【bǐ】例视各省(市)生【shēng】源情况而【ér】定。

第六条 普【pǔ】通高【gāo】考文理【lǐ】科录取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安【ān】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fèn】到【dào】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fǒu】达到第二专【zhuān】业志愿【yuàn】录【lù】取分【fèn】数,依次类【lèi】推【tuī】,直【zhí】至最后【hòu】一个专业【yè】志愿。在考生所报【bào】专业志【zhì】愿均未被录【lù】取情况【kuàng】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dào】未录满专【zhuān】业;对不服从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fèn】数【shù】级【jí】差。

第七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按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第八条 三二分段【duàn】录取【qǔ】规则【zé】: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yù】厅、山【shān】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xiàng】关文【wén】件【jiàn】精神及【jí】政策规定,制【zhì】定适合【hé】本【běn】学院转段【duàn】考【kǎo】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tīng】备【bèi】案。由中专学【xué】校根据【jù】分段考核办法组织【zhī】学生考试、阅卷、登分,考核后组【zǔ】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zhōng】的【de】考生数【shù】据上报山西省考【kǎo】试管【guǎn】理中心。我【wǒ】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分段【duàn】”计【jì】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qǔ】。

第九【jiǔ】条 对政策【cè】加分考生的【de】录取按照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gòu】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cè】执行【háng】。

第十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我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jìn】行专业划分,对于选报人【rén】数少【shǎo】于【yú】30人的专业原【yuán】则上不开班,征求考生意见后进【jìn】行内【nèi】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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