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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9-21 18:20:28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录取【qǔ】规则,主要包【bāo】含投档比例、专业分【fèn】配、调剂规【guī】则、身体要【yào】求等【děng】信息,以下【xià】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biàn】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de】信【xìn】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píng】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zé】;执【zhí】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招生委员【yuán】会制定的录取【qǔ】政【zhèng】策【cè】以【yǐ】及本章程公布的有【yǒu】关规【guī】定【dìng】;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以考生填【tián】报的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的【de】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院校志愿优先【xiān】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xù】,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yuàn】报考学院的考【kǎo】生,只有【yǒu】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kòng】制线上的第一【yī】志愿报【bào】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zhāo】生计【jì】划【huá】时【shí】,才录取第【dì】二志愿报考学院【yuàn】的考生,依【yī】此类【lèi】推。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tiáo】 专业录取以【yǐ】投档【dàng】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将【jiāng】调档范围的考生档案先按高分到低分【fèn】排队【duì】,依次按【àn】照【zhào】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xù】录取。如【rú】考生分数【shù】未【wèi】达到【dào】第一专业【yè】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dá】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zuì】后【hòu】一个专业【yè】志【zhì】愿【yuàn】。投【tóu】档【dàng】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yǔ】文、数学、外语单【dān】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jun1】未被录取情况下,对【duì】服【fú】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dào】未【wèi】录【lù】满专业;对不服从【cóng】调剂者【zhě】,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yuàn】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shí】一【yī】条 实行高【gāo】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xiá】市招生录【lù】取【qǔ】工作按照其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háng】。

第【dì】十二条 实行【háng】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的各省【shěng】、自治区、直【zhí】辖市【shì】考生须【xū】满足【zú】学院选考【kǎo】科【kē】目要求。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yè】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dìng】,在【zài】内蒙古【gǔ】自【zì】治区招生实行“招生【shēng】计【jì】划1:1范围【wéi】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qǔ】规则。

第十四条【tiáo】 对于【yú】政【zhèng】策加分考生的录取【qǔ】,按照教【jiāo】育部规定的原【yuán】则执行。

第十五条 依【yī】照教育部、原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bān】布的【de】《普通高【gāo】等学院【yuàn】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jiàn】》,对考生【shēng】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chá】。对不【bú】符合【hé】标准的,按【àn】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lǐ】。

第【dì】十六条 学【xué】院所设公【gōng】共外语课程均【jun1】为【wéi】英语,请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院【yuàn】在接【jiē】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核【hé】准备案的录【lù】取考生名单后【hòu】寄发录【lù】取通知,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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