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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41:21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培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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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黎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yī】法治招,保【bǎo】证招【zhāo】生录取工【gōng】作的【de】公平、公正、公开【kā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j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工作【zuò】相关文件规定,结合【hé】培黎职【zhí】业学【xué】院招【zhāo】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háng】为,切实【shí】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běn】章程。

第【dì】二条 本章【zhāng】程仅适【shì】用学院全【quán】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d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shī】“阳光工程”,贯彻“公开程【chéng】序、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píng】价、择优【yōu】录【lù】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qǔ】工作坚【jiān】持全程【chéng】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méi】体、考生、家长【zhǎng】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培黎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míng】: Bailie Vocational College 。

第六条 学院代码:41620147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培黎职业学院。

第十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新城区培黎路(邮编:734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fù】责落【luò】实国家招【zhāo】生政策和【hé】制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zuò】重大事宜。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由【yóu】学【xué】院领导班【bān】子成员、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人及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

第十【shí】二条【tiáo】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shēng】的日常事【shì】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wěi】员会、纪【jì】检监察【chá】部门【mén】全程参与监督【dū】招【zhāo】生工作。

第【dì】十四条 凡在【zài】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gōng】作人【rén】员,按照《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bàn】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guī】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tiáo】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jī】构或个【gè】人【rén】进行招生录取【qǔ】工作,对以【yǐ】培黎职业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等活动【dòng】的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学院将依法追【zhuī】究【jiū】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六条 学【xué】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sù】省招生委员【yuán】会领【lǐng】导下,在省【shěng】教育考试院【yuàn】统一组【zǔ】织【zhī】下【xià】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xué】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公布。

第【dì】十八条 学院对【duì】考生体检的要求【qiú】按照【zhào】《普通【tōng】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zhí】行。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xiān】,成绩优【yōu】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suǒ】报专【zhuān】业录满【mǎn】情况下,对【duì】服从专业调剂者,调【diào】到未录满【mǎn】专【zhuān】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dàng】处理;对【duì】成绩【jì】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的总和高低【dī】排序。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有【yǒu】关加分或降【jiàng】分投档的政【zhèng】策规【guī】定【dìng】,按照加【jiā】分后【hòu】的【de】投档【dàng】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fèn】配。

第二十二条【tiáo】  录【lù】取结果将【jiāng】按照省【shěng】教育【yù】考试【shì】院【yuàn】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yuàn】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rù】学后,学【xué】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duì】其中不符合条件【jiàn】或弄虚作假【jiǎ】、违规舞【wǔ】弊【bì】者,一律【lǜ】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jī】构备案。

第【dì】二十四条【tiáo】 收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yuán】会、省财政【zhèng】厅【tīng】文【wén】件(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执行,普通生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fèi】900元/学【xué】年。在【zài】新生入学时如有新【xīn】的【de】收【shōu】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zhǔn】。

第【d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国家【jiā】相关【guān】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jiǎng】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jiàn】的在校【xiào】学生可【kě】向学校申【shēn】请办【bàn】理。主要有【yǒu】:(1)获【huò】国【guó】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guó】家【jiā】励志奖学金者【zhě】5000元/学年【nián】,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助【zhù】学金等受奖助【zhù】面超过【guò】50%;(2)每年评定三【sān】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gòng】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3)对经济【jì】困难的【de】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gōng】助【zhù】学等形【xíng】式给【gěi】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jì】困难的学生,学院【yuàn】还【hái】设立一定的【de】专项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类【lèi】奖助【zhù】学金评审和【hé】管理由学院学生处负责,每学年评审一次,具体评审【shěn】时【shí】间【jiān】以当年国家有关【guān】部门的规定时间【jiān】为准。基【jī】本【běn】程序【xù】为:

1.学生处根据甘肃省学生【shēng】资【zī】助【zhù】中心下拨我院的计划【huá】和【hé】我院学生【shēng】人数下达【dá】各二级学院(专业班级)申报计划。

2.各二级【jí】学【xué】院(专业班【bān】级)根据奖【jiǎng】助【zhù】学【xué】金申请条件【jiàn】,分别受理学生申请。各二级【jí】学院(专【zhuān】业班【bān】级)在接受学生申请时,必须根据【jù】本学【xué】院(专业班级)情况,各年级名额【é】打通【tōng】使用,切实保证本学院评定工作的公平、公【gōng】正、公开。

3.符合申请条【tiáo】件的【de】学【xué】生【shēng】向所在二级学【xué】院(专业班【bān】级)在规定时【shí】间提【tí】出申请,填【tián】写《申请表【biǎo】》,同【tóng】时提供相关证明【míng】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班主任)审核。

4.各二级学院(专业【yè】班级)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jié】止后,组【zǔ】织【zhī】由二级学院领导、班主任、辅导【dǎo】员【yuán】、学生代表组【zǔ】成【chéng】的评审委员会,依据学生【shēng】申报材料【liào】,在广泛【fàn】征求【qiú】群众意见的【de】基【jī】础【chǔ】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分数高低确定本【běn】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初审合【hé】格【gé】学生【shēng】名单【dān】,并在本院(专业班级【jí】)范围内进行不【bú】少于【yú】3个工作日【rì】的公示【shì】,公示结束后【hòu】如无异议,报学生处进行评审、公示。

5.学生处组织【zhī】复审工【gōng】作,提出学院评审合【hé】格【g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wéi】内进行【háng】不【bú】少【shǎo】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jié】束后如无异议,报学校【xiào】领导【dǎo】集体研究。

6.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备案、组织发放。

7.学院学生各类评优事项,参照以上9-21程序进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gè】省(自【zì】治区、直辖市)招生主【zhǔ】管部门【mén】有关【guān】政策【cè】不一致的,以【yǐ】国家和上级有关政【zhèng】策规定为【wéi】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宿舍位于培黎职业【yè】学院校园内【nèi】,宿【xiǔ】舍【shě】标准为6人间,上【shàng】床下桌,住宿费【fèi】每年900元。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甘【gān】肃张【zhāng】掖【yè】市山丹县新城区培【péi】黎路【lù】(培【péi】黎职业【yè】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 734100

咨询(监督)电话:0936-2861022

学院网址:www.plzyxy.com

电子信箱:847304011@qq.com

学院微信公众号:plzyxy2020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通【tōng】过之日起【qǐ】执行,由学【xué】院【yuàn】招生就业【yè】处负【fù】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