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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9:23:54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nián】鹤壁能源【yuán】化工职【zhí】业学院单【dān】招【zhāo】章程,主【zhǔ】要包含【hán】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为贯彻【chè】落实国【guó】家、省中长【zhǎng】期教【jiāo】育改革【gé】发【fā】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积极【jí】推进高等职业教育【yù】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jīng】神【shén】,保证【zhèng】我院2024年面【miàn】向【xiàng】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切实维护【hù】学【xué】院和考【kǎo】生的【de】合法【f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教育部办公厅【tīng】关【guān】于进一步完【wán】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de】通知》以及【jí】《河南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zuò】好2024 年高等【děng】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hé】技能拔【bá】尖【jiān】人才【cái】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zhī】》等文件精神,结合【hé】学院实际情【qíng】况,特制【zhì】定本章程。

第二条【tiáo】 学院单独招生【shēng】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xuǎn】拔、公开程序、德【dé】智技体【tǐ】全面考核、综【zōng】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院组织考试考【kǎo】核,自主【zhǔ】择【zé】优录取”的【de】方式【shì】,学院纪【jì】检部门对招生全【quán】程、全员负责【zé】监督,并【bìng】接受考生、家长以及【jí】社【shè】会【huì】各界【ji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5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2

第五【wǔ】条  学院【yuàn】地址:河南【nán】省鹤壁市【shì】淇滨区闽江路东段职业教育园【yuán】区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yè】颁【bān】证:学生在校【xiào】期【qī】间完成教学计划【huá】规定的理【lǐ】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jié】)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学【xué】院名称:鹤壁【bì】能源化工职业【yè】学院。证【zhèng】书种类:全日【rì】制【zhì】普通高等院校毕业【yè】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yuàn】设立由学【xué】院领导【dǎo】和相关职【zhí】能【néng】部门负责人组【zǔ】成的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hé】河【hé】南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de】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dìng】招生【shēng】章程、招生规定和实【shí】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mó】和调整学科招生【shēng】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zuò】的具体实施【shī】,协调处【chù】理招生【shēng】工作中的重大【dà】事项。

第十二条【tiáo】 招生办公室为学【xué】院招生领导【dǎo】小组【zǔ】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zé】是根据【jù】学院的【de】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xuān】传和录取工作【zuò】,负责考生【shēng】报名、考【kǎo】生资格审查,处理招生【shēng】中的日【rì】常事务。教务【wù】科【kē】研【yán】处【chù】及各院系联【lián】合设【shè】立专业考【kǎo】核专家组,负【fù】责【zé】命题、阅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yuàn】设立【lì】招生纪检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jiān】督。在录【lù】取【qǔ】期间由学院纪律检查室成【chéng】立纪检【jiǎn】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de】信访、申诉、投诉处【chù】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为煤【méi】矿智能开采技术【shù】、安【ān】全【quán】技术【shù】与【yǔ】管【guǎn】理【lǐ】、建设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dòng】化技术,具体招生专业【yè】及计划见附【fù】件1。

2.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230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nán】省2024年【nián】普通高【gāo】校对口招收中等职【zhí】业学【xué】校毕业生考试报【bào】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1.符合条件【jiàn】的考生于2024年3月【yuè】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shí】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píng】台”(http://pzwb.haeea.cn) 进行【háng】网上志愿填报【bào】。

2.9-21-7日,参加鹤【hè】壁能源化工职【zhí】业学【xué】院单独考试的考【kǎo】生【shēng】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hbnyhgzyxy.com),点击“鹤壁【bì】能源化工职【zhí】业学院2024年高【gāo】职单独考试招生考场信息查询系统”查【chá】询自【zì】己考【kǎo】场信息【xī】,于9-21到【dào】校领取准考证

3.申请【qǐng】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tuì】役士兵考【kǎo】生,需参【cān】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若退役士【shì】兵考【kǎo】生被【bèi】我院录取后,须将档案在报到时转【zhuǎn】至我【wǒ】院并【bìng】参【cān】加全日制【zhì】培养【yǎng】。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时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hǎo】2024年高等职业【yè】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bá】尖【jiān】人才免试入学工【gōng】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凡【fán】报【bào】考【kǎo】我院单【dān】独招生考【kǎo】试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shēng】及【jí】社会考生须【xū】参加【jiā】我院【yuàn】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hé】测试【shì】、职业【yè】适应性测试考试。

凡报考我院【yuàn】单独招生考试【shì】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但须【xū】参【cān】加由我院【yuàn】统【tǒng】一组织【zhī】的职业适应性测【cè】试【shì】。

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shēng】考【kǎo】试的【de】中职毕【bì】业考【kǎo】生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综【zōng】合测【cè】试、职业技能测【cè】试考试【shì】。

1.文化综合测试:

测试对象:除退役士兵考生以外的所有类型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长:120分钟。

试卷分值:满分200分,其中【zhōng】数【shù】学80分,语文【wén】70分,英语50分【fèn】。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对象: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60分钟。

试卷分值:2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对象:中职毕业考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60分钟。

试卷分值:200分。

4.考试组织:

考试地点设在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统一封闭阅卷评分。

5.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考试内容
9-218:9-21:30文化综合测试(除退役士兵考生以外的所有类型考生均需参加)
11:9-21:00

1.职业【yè】适【shì】应性【xìng】测试(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社【shè】会考生及【jí】退役【yì】士兵考生)

2.职业技能测试笔试(中职毕业考生)

6.成绩确定

普通高【gāo】中毕业考生、社会【huì】考【kǎo】生:文化综【zōng】合测试【shì】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chéng】绩总和即【jí】为以上两类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

退【tuì】役士【shì】兵考生:文化综合【hé】测试成绩【jì】+职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shì】成绩总和【hé】即为此类考生的最终考【kǎo】试成绩。(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综合【hé】测试成绩按照满【mǎn】分计算)

中职毕【bì】业考生:文化综合测【cè】试成绩+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成绩【jì】总和即为此【cǐ】类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jì】。

7.考核督查

纪检【jiǎn】监察组【zǔ】全【quán】程实施监督,从文化综合测试、职业适【shì】应性【xìng】测【cè】试、职【zhí】业技能测试,试卷评阅和成【chéng】绩统计、登录【lù】及发布的【de】整【zhěng】个过程进【jìn】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jù】《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shì】招生制度【dù】改革【g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文【wén】件精神,对于符【fú】合文件【jiàn】要求的考生【shēng】可免试录【lù】取【qǔ】进入我院相【xiàng】关专业学【xué】习。

(1)获得由教育部主【zhǔ】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xiào】技能大赛三等【děng】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lián】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jiǎng】的中职【zhí】毕【bì】业生,考生【shēng】可申请免【miǎn】试入学,但考生所【suǒ】申请【qǐng】免试专业需【xū】与获奖【jiǎng】项目相【xiàng】关。

(2)具【jù】有高【gāo】级工或【huò】技师资格、获【huò】得县【xiàn】级【jí】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zhí】在岗【gǎng】中职毕业生,考生可【kě】申请免试【shì】入学,考生所申请免试【shì】专业需【xū】与所持职【zhí】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种)相关【guān】。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shēng】本人【rén】须在9-21之【zhī】前【qián】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2024年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miǎn】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jiàn】2,登陆学院【yuàn】网站http://www.hbnyhgzyxy.com下载【zǎi】),提出免试入【rù】学申请,逾期我院不再受理相关申请。由【yóu】考生所在学校或工【gōng】作单位负责确【què】认考生获奖【jiǎng】情况。

(2)考生【shēng】所在学校【xiào】或工作【zuò】单位将【jiāng】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cái】料以安【ān】全方式在9-21之【zhī】前送达我院招【zhāo】生就业处【chù】。我【wǒ】院对考【kǎo】生资格进【jìn】行审查和公示【shì】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xiào】2024年【nián】技【jì】能拔尖人【rén】才免试录取考生【shēng】信息汇总【zǒng】表》及考【kǎo】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2024年技能拔尖【jiān】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shēn】请表》、考生【shēng】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jiàn】报省教育厅【tīng】职业教【jiāo】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我院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shì】拟【nǐ】录取考【kǎo】生名单【dān】,公示无异议【yì】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院按照【zhào】相【xiàng】关规定【dìng】发放录取【qǔ】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shēng】,不再【zài】参加其他类【lèi】型的【de】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dì】十九条 招生录取【qǔ】严格遵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yǒu】关政【zhèng】策【cè】和规定,以考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běn】着公【gōng】平、公正【zhèng】、公开【kāi】的【de】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类考生成绩统计完成【chéng】后【hòu】,经【jīng】学院招生【shēng】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研究,依【yī】据单招【zhāo】总计划,各类考生人数,确定各专业计划【huá】分配比例和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据考【kǎo】生第一志【zhì】愿专业,按照分数由高【gāo】到低的原则进行拟【nǐ】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cè】试(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成绩、数学成【chéng】绩、语文成绩【jì】、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高【gāo】分者优先。职业【yè】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试成【chéng】绩【jì】低于100分【fèn】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原则上考【kǎo】生【shēng】所报考的第二【èr】及以后的志【zhì】愿【yuàn】专业不【bú】作为录取【qǔ】依据;退【tuì】役【yì】军人实行单列录【lù】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gēn】据录取【qǔ】原则确定拟录【lù】取名单,经学院【yuàn】单独【dú】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审【shěn】核、批准、公示【shì】。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gōng】布。公示时【shí】间为5个工【gōng】作日,公示无【wú】异议后拟录取名单【dān】报【bào】河南【nán】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bèi】案。学院根据【jù】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bàn】理正式录【lù】取手续,寄【jì】发【fā】录取通【tōng】知书。

第二【èr】十二【èr】条 被【bèi】录取的考【kǎo】生入学【xué】注册学籍后【hòu】,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xiào】和教【jiāo】育部的相【xiàng】关规【guī】定执行,其他待【dài】遇与【yǔ】参加全【quán】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wěi】、财政厅、教育【yù】厅规【guī】定【dìng】的公办普通高校【xiào】学费【fèi】标准执行,文科类3700元/生【shēng】·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nián】。住宿费暂定【dìng】600元/生·年,如【rú】遇政策调整【zhěng】,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dì】二十四【sì】条  学院制订有【yǒu】以国家助学【xué】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助【zhù】学金为【wéi】主【zhǔ】体【tǐ】,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助学金、特【tè】殊困难补【bǔ】助为补【bǔ】充的“奖【jiǎng】、贷、助、补”多措【cuò】并举【jǔ】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jì】困难而【ér】失【shī】学。其中【zhōng】国家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qǐng】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kě】申请【qǐng】平均3300元/生/年【nián】。学生在校期间表【biǎo】现【xiàn】优秀的学【xué】生,还可申【shēn】请国【guó】家奖学【xué】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shēng】/年;符合条件【jiàn】的【de】退役士兵学【xué】生【shēng】可享受学费减免和每生每【měi】年3300元的【de】国家助学金;学院【yuàn】奖学金、助【zhù】学金、特殊【shū】困难补【bǔ】助视情况不同奖励资助标【biāo】准不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shí】五条 新生【shēng】入【rù】学后,学院以教育部【bù】、卫生部【bù】、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制定的【de】《普通【tōng】高等学院招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等【děng】文【wén】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háng】身体健康状况【kuàng】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jiǎn】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qǔ】专业者,按有【yǒu】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dì】二【èr】十六【liù】条 经学院单独【dú】招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nèi】到【dào】校办理缴费注【zhù】册等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zài】三个月【yuè】内对【duì】新生进行资格复【fù】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nòng】虚【xū】作假或其他【tā】违纪违【wéi】规行为者【zhě】,将按规【guī】定取消入学【xué】资格。

第十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八条 我院将【jiāng】认【rèn】真制定并公布招生【shēng】章程,做【zuò】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lù】取等工作【zuò】,凡属考试、录【lù】取中【zhōng】的重【chóng】大问【wèn】题【tí】,一律集体【tǐ】研【yán】究决【jué】定。

第二【èr】十【shí】九条 我院单独招【zhāo】生命【mìng】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指导监【jiān】督【dū】下由我院组【zǔ】织实【shí】施【shī】。遵【zūn】照“分级【jí】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严格【gé】保密制【zhì】度,认真做【zuò】好各项工作。

第【dì】三十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zhēn】负责、作【zuò】风正【zhèng】派【pài】、办事公【gōng】道【dào】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qīn】属报考者要回避当年的单独【dú】招生考试工【gōng】作【zuò】。

第【dì】三十一条 加强【qiáng】招生【shēng】考试人员【yuán】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按照【zhào】省教【jiāo】育厅“十严格”、“十严禁”规【guī】定【dìng】,落实主体责【zé】任,确保廉洁自律。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东段职业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458030

咨询电话:0392-3209969 3320126

电子邮箱:hbnyhgzyxyzsc@126.com

学院网址:www.hbnyhgzyxy.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室

监督电话: 0392-3209688

电子邮箱: hbnyhgzyxyjw@126.com

第十二章 附则

第【d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鹤壁能【néng】源化【huà】工【gōng】职业学院【yuàn】2024年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qǐ】施行。

第【dì】三十【shí】五条 本章程由鹤【hè】壁能源化工【gōng】职业学院【yuàn】授权鹤壁能源【yuán】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jiù】业处解释。本章【zhāng】程若【ruò】与国家和省有关规【guī】定不【bú】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我院从未【wèi】委托任何【hé】第三方中介机构【gòu】或【huò】个人开展单招招生工作,凡【fán】是【shì】收取费用【yòng】承诺录【lù】取均为诈【zhà】骗,考【kǎo】生可向公安【ān】机关报案,请【qǐng】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gāo】警惕【tì】,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附件:1. 鹤【hè】壁能源化工【gōng】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zhāo】生专业及招生计【jì】划一览表

2.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nián】技【jì】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录【lù】取考生申请表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www.hbnyhgzyxy.com/newsinfo/6923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