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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更新:2024-9-21 17:05:22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营口【kǒu】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单招简章【zhā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àn】审核备案工作【zuò】的通知》(辽教【jiāo】通〔2024〕89号)精神,为【wéi】确保2024年此项工【gōng】作科学【xué】、规范、有序【xù】开展,结合我院【yuàn】实际情况【kuàng】,特制定本方【fāng】案【àn】。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yù】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和【hé】教【jiāo】育部【bù】关于普通高等【děng】教育考试招生【shēng】制度改革【gé】精神【shén】,在省教育厅的正确【què】领导和省招【zhāo】考【kǎo】办的科学指导下,按照【zhào】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信息公【gōng】开化【huà】”的要求,精【jīng】心组织【zhī】,周密部署【shǔ】,抓【zhuā】好报名、资格审查、命【mìng】题【tí】、考试和录【lù】取等重要【yào】工作环节,确保单【dān】独招【zhāo】生工作【zuò】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xīn】和【hé】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为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wù】。

二、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单独招【zhāo】生工作,制定方案,领导、组织【zhī】各工作小【xiǎo】组按方案要【yào】求,组织【zhī】报名和【hé】资格审查、实【shí】施命【mìng】题【tí】、考【kǎo】试、评卷、录取等工作【zuò】,负责监督、保障【zhàng】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综合服务组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处、财务处

职责:负责车辆使用和管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组织在校师生志愿者队伍为考生和家长服务,校园文化宣传等。

2.命题考务阅卷组

负责部门: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中心

职责:负责组【zǔ】织【zhī】相【xiàng】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gāng】、选聘命题教师、入闱命题【tí】及试卷【juàn】印【yìn】刷、分装、保密【mì】、取送;制订考【kǎo】试规则、考场安排【pái】、监控调试、选派监考教师、处理违纪考生【shēng】;组织【zhī】阅卷、评【píng】分、成绩移交;按省高考查分规则公【gōng】布查询电话,复查疑义考生的【de】试卷,向【xiàng】考【kǎo】生【shēng】反【fǎn】馈、答疑等。

3.纪检监察与责任追究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职责【zé】:负责【zé】资格审查、命【mìng】题、考试、评卷、核分、录取等单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各环节【jiē】全【quán】过【guò】程【chéng】督促检查,对违纪工【gōng】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4.安全保卫组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卫生服务中心、宣传统战部。

职责:考试期间的【de】校园【yuán】其【qí】它【tā】各环【huán】节的【de】安全保【bǎo】卫工作,校园环境卫生,考试【shì】期间校园水【shuǐ】电安全与保障,医疗应急处理等网【wǎng】络安全及舆情处理。

5.资格审查、录取组

负责部门:招生工作处

职责: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成绩发布和录取工作等。

三、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2.申请免【miǎn】试录取【qǔ】的考生须同时【shí】符合【hé】《辽宁省【shěng】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yè】院校【xiào】开展免试录【lù】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3.符【fú】合《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chōng】规定【dìng】。我院将以【yǐ】2024年普通高考【kǎo】报名与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体检结果为依据,不再进行【háng】单独体检。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28个。

单独招生专业  学制:3年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对象学费备注
1430108供用电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2440301建筑工程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3440501工程造价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44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5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6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7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8460303智能控制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9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0520201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1520201护理(口腔护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2520202助产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3520504口腔医学技术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5000
14530302大数据与会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5530503关务与外贸服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6530701电子商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7530802现代物流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8540101旅游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19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20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6000
21570102K学前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
22570103K小学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3570101K早期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4570104K小学语文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5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4500师范类
26570114K特殊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7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师范类
28590301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物理、历史类兼招高中、中职4500

(注:招生专业、计【jì】划以省教育【yù】厅公布为【wéi】准,学费标准以营口市发改委、财政局批【pī】复为准。根据教财【cái】【2006】2号文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yè】,根【gēn】据学生实际【jì】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五、报名、资格审核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shēng】登录【lù】营口职业【yè】技术学院官网单独招生报【bào】名系【xì】统,按流程在网上注【zhù】册【cè】、填报志愿

2.报名时间:

9-21(9:00)- 9-21(9:00)

3.报名网址:http://www.ykvtc.edu.cn/

(二)资格审核

考生可按照规定【dìng】流程在网上注册报【bào】名、填【tián】报志【zhì】愿,我【wǒ】院会对报考单独招生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jìn】行审核。审【shěn】核【hé】通过【guò】的考生可以缴【jiǎo】纳报名费,参加考试。

(三)缴纳报考费

考生【shēng】在报名结束【shù】后,可登陆我院报名系统【tǒng】通【tōng】过在线付款方【fāng】式交纳报考【kǎo】费,交费【fèi】标准为120元。未缴费考【kǎo】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yǐ】缴纳考务费【fèi】的【de】考【kǎo】生不予退费,请慎重【chóng】缴纳。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考试

(一)命题

根据【jù】辽【liáo】宁省教育厅【tīng】《关于开展2024年【nián】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hé】注【zhù】册入学试点【diǎn】招生工作实施【shī】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89号),学【xué】校自主命题。

(二)考试

1.考试形式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文化课+职业适应性。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文化课+职业技能。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高考考生(含中职)。

满分 400 分。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适【shì】应【yīng】性考【kǎo】试(100分),考核综合素质及【jí】创【chuàng】新能力。

(2)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

满【mǎn】分 400 分【fèn】。文【wén】化课考【kǎo】试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业技能考【kǎo】试(100分),考核专业【yè】素【sù】质及创新能力。

3.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9-21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七、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zhāo】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的指导下【xià】,实施公开录取【qǔ】,确保录取公平、公【gōng】正。录取前我院将按【àn】照计划人【rén】数120%提档为【wéi】依据,确定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并【bìng】于【yú】学校官网上公布,成绩达【dá】到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的考生【shēng】方有【yǒu】录取资格。

(一)总成绩构成

普【pǔ】通高【gāo】考类考生总成绩=文【wén】化考试【shì】成【chéng】绩300分+职业【yè】适应性考试成【chéng】绩100分,满分400分。

中职对【duì】口升学类考生【shēng】总成【chéng】绩【jì】=文【wén】化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jì】100分,满分400分。

(二)录取原则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zhào】各专业计划及【jí】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lù】取原则,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fèn】进行录取,我校单【dān】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不【bú】执行【háng】国家相关【guān】加【jiā】分政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普通高考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中职对口升学类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八、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与审核。

2.考生可登【dēng】陆【lù】报名【míng】系统查询成【chéng】绩【jì】。考生【shēng】如对成绩存在异【yì】议,可在公布成【chéng】绩之后12小时内,到学校进行成绩复核【hé】,学院教【jiāo】务处会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查分【fèn】复核【hé】工【gōng】作,并与招生工【gōng】作处【chù】确定最后的复核成【chéng】绩。

成绩复核受理电话:0417-2211100、2211122、2211133

3.已被【bèi】我院单独招生录取【qǔ】的【de】考生,按照国家规【guī】定,不得再参加辽宁省【shěng】2024年普通【tōng】高校招生全国【guó】统一考试【shì】和录取。

九、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fèi】和住宿费【fèi】按照物价部【bù】门【mén】批准【zhǔn】的标【biāo】准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qǔ】标准8人间600元【yuán】/生【shēng】/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rén】间1200元【yuán】/生/学【xué】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shěng】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cái】政【zhèng】厅【tīng】公【gōng】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jiàn】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tuì】学或提前结束【shù】学业的,根据【jù】学【xué】生实际学习【xí】时间,按月(在校【xiào】学习时间和住【zhù】宿【xiǔ】时间不足【zú】一个月的,按【àn】一个【gè】月计算)计退剩余【yú】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jīn】: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pǔ】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全日制本【běn】专科学生中【zhōng】特别【bié】优秀的【de】学生【shēng】。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jiǎng】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zī】设【shè】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xiào】全日制本专科学【xué】生中特【tè】别优秀的学【xué】生【shēng】。资助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由中央【yāng】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lì】资助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shēng】中品学【xué】兼优【yōu】的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shēng】。资助【zhù】标准5000元/人/年。学【xué】院奖学金:由我院出资设【shè】立,用于奖励品【pǐn】学兼优的学生,每年经评【píng】选后按等级发【fā】放【fàng】。

国家(高职)助学金:由中【zhōng】央政府、辽【liáo】宁省政府和【hé】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等学校全【quán】日【rì】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资【zī】助标准:一等助【zhù】学金4400元/人【rén】/年【nián】,二等助学金2750元【yuán】/人/年。

生源地助【zhù】学【xué】贷款【kuǎn】: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lǐ】国家助【zhù】学【xué】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fèi】,每人每年最高不【bú】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lǜ】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xué】后,资助【zhù】部门根【gēn】据学生【shēng】具体情况开展困【kùn】难【nán】认定,采【cǎi】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qín】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yǐ】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gōng】助学活动【dòng】,通过【guò】劳动取【qǔ】得合法【fǎ】报酬,改善【shàn】学习和生活条【tiáo】件等【děng】。

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保障条件

(一)加强工作统筹管理

在单独招【zhāo】生工作【zuò】领导【dǎo】小【xiǎo】组【zǔ】统一领导下,5个工作小组相互【hù】协调,环环紧扣,认【rèn】真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zuò】实施【shī】方案,确【què】保我院2024年单独招【zhāo】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jìn】行。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向【xiàng】社会公开监【jiān】督举报电【diàn】话(0417- 2211019),如出现违规行为,一经【jīng】发现,将依【yī】据《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dì】36号【hào】),对【duì】其严肃处理。

十一、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事  项
9-21-9-21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打印准考证

9-21组织考试
9-21-9-21公布考试成绩、复核考试成绩
9-21公布预录取结果

附件1: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为组织和【hé】管理【lǐ】辽宁省【shěng】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shēng】考试命题【tí】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shì】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kāi】展2024年高职院校单【dān】独考试招生和注【zhù】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fāng】案【àn】审【shěn】核备【bèi】案【àn】工作的通【tōng】知》(辽教通〔2024〕89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yù】对口升【shēng】学考试【shì】文化课(公共【gòng】课)命题工作管理办【bàn】法》(试行)(辽招【zhāo】考办字〔2017〕61号)和【hé】国家保密工【gōng】作的相关法律法【fǎ】规,制定本办法【fǎ】。

第【dì】二条 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助于【yú】促进高职教育健康发展【zhǎn】、有【yǒu】利于【yú】科学选【xuǎn】拔优质生【shēng】源【yuán】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yú】考【kǎo】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xiào】与【yǔ】准确规范。

第三条本【běn】办法适【shì】用于营口职业技【jì】术学院组织的【de】辽宁省高【gāo】等职业院校单独【dú】招生考试命题【tí】工【gōng】作。

第二章命题部门

第四条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dū】、指导下,营口职业【yè】技【jì】术学院【yuàn】建【jiàn】立【lì】命【mìng】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dìng】相【xiàng】关负【fù】责人,指定【dìng】教务处与纪检监察室负责命题工作的组织和【hé】实施。其【qí】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命题管【guǎn】理人【rén】员应当是坚持原则【zé】、作风严谨,具备良好【hǎo】的政治素【sù】养和职业操守,遵【zūn】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shǒu】保【bǎo】密工作规定,身【shēn】体健【jiàn】康【kāng】,适合封闭【bì】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命题教师

第六条命【mìng】题教师按【àn】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tí】组【zǔ】实【shí】行组【zǔ】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教务处和【hé】纪检监察室领导下工作,其【qí】主要职【zhí】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zhēn】贯彻执行单独【dú】招生【shēng】考试命题【tí】要求【qiú】、工作【zuò】规定、指导思想和基【jī】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tiáo】命题组每学科由9-21名【míng】命题教师构成【chéng】。命【mìng】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tiáo】命【mìng】题教师由营口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命题专家组推【tuī】荐,领导【dǎo】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lín】选【xuǎn】,形成【chéng】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chū】的【de】命【mìng】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shī】的推荐要做到实【shí】事求是,遴选【xuǎn】要做到公平【píng】公【gōng】正。命题教师每年应【yīng】当在保持相对稳【wěn】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huàn】。

第九条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zuò】风正派,遵守【shǒu】纪律,严守秘【mì】密【mì】,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长期【qī】从事【shì】相关教学工作,具有较【jiào】高的【de】业【yè】务水【shuǐ】平,一般应具有讲【jiǎng】师或以【yǐ】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xī】本学【xué】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xué】实际情况和教育测【cè】量【liàng】学的基【jī】本理论;

四、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五、身体【tǐ】健康,适合封闭命【mìng】题工作。命【mìng】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zài】学科领域【yù】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bìng】具【jù】有【yǒu】较【jiào】强的【de】组【zǔ】织协调能力和【hé】管理能力。

第五章命题标准

第十条命题以高中【zhōng】、中【zhōng】职考【kǎo】试【shì】大纲为依【yī】据,以【yǐ】国家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de】国家规划【huá】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yào】参考教材【cái】。

第【dì】十一条命题要以【yǐ】考核学生【shēng】的综合【hé】素质【zhì】与能力为主,不【bú】出偏【piān】题、怪题和难度较大的题【tí】目【mù】。要突出职业教育的【de】特点,要重点考核学生【shēng】理论【lùn】联系实【shí】际的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实【shí】践能力、创新能力。

第六章命题任务实施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命题【tí】工作【zuò】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háng】,命题【tí】工作流程及相关环【huán】节一般分为以【yǐ】下三个阶段:命【mìng】题准备阶段、命【mìng】题实施阶【jiē】段、命题【tí】交接【jiē】归【guī】档阶段。

一、命题准备阶段

(一)制定命题计划。根据命【mìng】题需求确定命题科目种【zhǒng】类【lèi】及其【qí】考【kǎo】试大【dà】纲;确定命题指导【dǎo】思想、方【fāng】式和用题原则【zé】;建立命【mìng】题工【gōng】作管理【lǐ】和实施体系,成立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专职人员【yuán】;确【què】定【dìng】命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pái】。

(二【èr】)组建命题组。入闱前两周【zhōu】选聘选定【dìng】命题【tí】组【zǔ】长,入闱【wéi】前2个小【xiǎo】时通知命题教师。

(三)落实费用【yòng】预【yù】算【suàn】。命题实施前一个【gè】月,由教务处【chù】根据命题任务【wù】编【biān】报经【jīng】费预算,报主【zhǔ】管领导审批【pī】,在预算审批之后方可组织命【mìng】题。

(四)命题【tí】准备工作。确定入闱地点,与命题场【chǎng】所签订保密协议【yì】,确保命题【tí】场所安保条件【jiàn】;配【pèi】备相关的工【gōng】作【zuò】设备及物品,创造适合的工作【zuò】条【tiáo】件【jiàn】。

二、命题实施阶段

(一)培训命【mìng】题教师【shī】。对【duì】所有【yǒu】涉密人【rén】员进【jìn】行严格【gé】审查【chá】,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培训教育【yù】测量学【xué】基本知识【shí】,介【jiè】绍相关学【xué】科课程标【biāo】准及理念、命题工作流程【chéng】、试题【tí】试卷规范,对命题内容和质量提出要求。

(二【èr】)签订【dìng】保密协议。按照【zhào】保密要求从事【shì】命题【tí】工作,所【suǒ】有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或保【bǎo】密【mì】责任【rèn】

(三)命制【zhì】试【shì】题【tí】。命题组【zǔ】长根据命【mìng】题任【rèn】务,在现有的【de】试卷结构和难【nán】度要求下,根据命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jiū】专长,对每【měi】个命题教师【shī】(包括自【zì】己)分【fèn】配相应的试题(不同题型【xíng】、不同内容和难度),并督促【cù】命题教师按【àn】照试题的质量要求【qiú】和数【shù】量要求完【wán】成命题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tí】交【jiāo】试【shì】题【tí】及答案。在命【mìng】题教师提交试【shì】题及答案后,命题组【zǔ】长要【yào】认真审查试题,提出自己的意见【jiàn】和建议,供命题教【jiāo】师参考。

(四)组配试卷。命题组长、命题【tí】教师根【gēn】据【jù】试卷结构,从教师命制的试【shì】题中初步【bù】挑选符合要求的【de】试题。确保基本覆【fù】盖考试大纲,不【bú】超纲。注【zhù】意【yì】内容和难度【dù】搭【dā】配,要基【jī】本符【fú】合【hé】命【mìng】题【tí】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情境的选取要考虑到学科特点,既要具有人文或【huò】科学价【jià】值,还应具有学【xué】科能力考【kǎo】查的价值,实【shí】现能力考查的目【mù】标。

(五【wǔ】)试题研【yán】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yào】求,在学科命题组长的【de】组【zǔ】织管理下【xià】,讨论组配试题,多次修改【gǎi】,达到【dào】所【suǒ】有命题教师均对试题无疑问、无争论,确保试题【tí】无【wú】政【zhèng】治【zhì】性、公平性、科学性【xìng】问题。

(六)编辑排版【bǎn】。命题组长【zhǎng】组织教师对【duì】试卷、试题答【dá】案及【jí】评分参考进行【háng】编辑和排版,形成原稿【gǎo】。确【què】保试【shì】卷【juàn】和【hé】参考答【dá】案的题型、题量【liàng】和分数相互对应且符【fú】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对【duì】试卷的阅读

(七)校对审核【hé】。由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原稿按照审【shěn】校表进行校对审核,审【shěn】核无误后在原【yuán】稿上签字确【què】认【rèn】。安排专人对试【shì】卷进行政【zhèng】审。由入闱命题组长进【jìn】行终校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fèn】参考,确【què】认无误后,在试卷袋封面登记相【xiàng】关信息,形【xíng】成试卷【juàn】清样【yàng】。清样要【yào】整洁【jié】、无污点,图标【biāo】、字【zì】迹清晰。

(八【bā】)试卷分【fèn】装密封【fēng】。由保密员负责拷【kǎo】贝数据,销毁【huǐ】过程性涉密【mì】材【cái】料,清空电脑。由入闱命题【tí】组长与学【xué】科命【mìng】题组【zǔ】长一【yī】同分装试卷【juàn】、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wù】后密【mì】封【fēng】。试卷袋封面【miàn】上各【gè】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贴密封条【tiáo】,加盖密封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yī】)试卷交【jiāo】接。命题【tí】管理人员与【yǔ】试卷印【yìn】制【zhì】负责人员办理【lǐ】试卷交接手【shǒu】续,检查准确无误后【hòu】交接双方【fāng】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jiāo】接。考试【shì】结束后【hòu】,命【mìng】题管理人员与评卷负责人员【yuán】办理【lǐ】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zhǔn】确【què】无【wú】误后交接双方【fāng】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考试结束【shù】后【hòu】,命题管理人员与【yǔ】保【bǎo】密员办理原稿及未使【shǐ】用考卷的交接【jiē】手续,检查准确无【wú】误后将使用试卷【juàn】的原稿与【yǔ】未使用的试【shì】题分类入库【kù】归档【dàng】。

第七章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shí】三条命题保密工作【zuò】按【àn】照“谁【shuí】管理谁负【fù】责,秩序【xù】严密,制约有效”的原【yuán】则【zé】,实行层级责任制【zhì】管理【lǐ】。校教务处【chù】与纪检负责对参与【yǔ】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háng】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dì】十【shí】四条涉密【mì】人员应当【dāng】包括参加命题工【gōng】作的所有人员【yuán】。聘【pìn】请命题教【jiāo】师前,严格执【zhí】行资格审【shěn】查制度【dù】。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rén】员身份对外保密,不得以与命题有关的【de】身份或个人名义参加【jiā】相关的补习【xí】、辅【fǔ】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关【guān】试题【tí】的任何内容及命【mìng】题【tí】工作【zuò】情况【kuàng】;不得以命题专家的身份出席会【huì】议、接受采访【fǎng】或发表文章,也不【bú】得以个人【rén】名【míng】义编写或审核相【xiàng】关的【de】复习资料或发【fā】表相关的文【wén】章。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mì】规定,做好【hǎo】命题【tí】人员【yuán】身份的保密【mì】工【gōng】作。涉密人员【yuán】须遵守《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yǐ】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dìng】的【de】相关法律法规。命题管理人【rén】员须【xū】与学【xué】校签订《命【mìng】题管理人员保密责任【rèn】书【shū】》,命题教师【shī】须与学校签订《命题【tí】工作保密协议书》。

第十六【liù】条涉密人员不得使用非涉【shè】密计【jì】算机处【chù】理和存【cún】储与命题【tí】有关的文件和试题,任何与试题有关的内容都不得带出;不得通过电话、传真、电【diàn】子邮件、信件【jiàn】等公共通讯手段与【yǔ】命【mìng】题【tí】教师讨【tǎo】论和传送【sòng】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bú】得询【xún】问【wèn】与【yǔ】本人无关的命题情况和【hé】内容。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考试命【mìng】题一般【bān】采用【yòng】全【quán】封闭工【gōng】作形式,具体规定如【rú】下:

一、命题参【cān】与人员名【míng】单【dān】、时间和地【dì】点等均属保密材料,不得对外泄露【lù】。

二、命题工作期间,命题人员与外界隔离【lí】,撤消【xiāo】命题工作间的电话,所【suǒ】有【yǒu】人员不得携带手【shǒu】机等【děng】通讯工具及电【diàn】脑、移动存【cún】储介质【zhì】等电子【zǐ】设备进入命题【tí】场所,不得【dé】利用电【diàn】话、手机【jī】、计算【suàn】机网络等通讯手段【duàn】自【zì】行与外界联系。

三、严【yán】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题工作【zuò】一律在规定的命题工【gōng】作间【jiān】进行【háng】。除【chú】命【mìng】题人员外,其他人员一【yī】律不得进入命题工作间,与【yǔ】试题有关的【de】物品不【bú】得【dé】擅自携带出命题【tí】工作间。

四、非命题工作场合,注意防止无意泄密。非工作【zuò】时间【jiān】,命题【tí】人员之间【jiān】不得谈论或交流命【mìng】题情况。

五【wǔ】、命题工作所需的【de】纸张【zhāng】、笔记本【běn】、工作用笔、题【tí】卡、计算机、移【yí】动存【cún】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供。

六、全部计算【suàn】机和【hé】打印机设备由命题管【guǎn】理人【rén】员统一负责,并登【dēng】记分发给【gěi】各工作组,在组内使用时【shí】统一由组长负责【zé】。任何【hé】非工作时间所【suǒ】有存储介【jiè】质应【yīng】由命题管理人员统【tǒng】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续。命题结束后统【tǒng】一将【jiāng】命题相【xiàng】关【guān】内容删除。

七、每个阶段【duàn】的工作结束后,所有命题人【rén】员【yuán】应对自【zì】己【jǐ】的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jiǎn】查【chá】,特【tè】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查看有无遗【yí】失试【shì】卷、材料、文件、笔记本【běn】、移动存【cún】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bú】留”。

八、启【qǐ】用后的【de】试【shì】题、试卷在保【bǎo】密期内【nèi】仍存【cún】放在工作【zuò】间内。如需调用,经闱内主管领导同意可【kě】以调用。

九、遇有意外情况【kuàng】,必须立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rén】和【hé】有【yǒu】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sù】采取补救措施。发现【xiàn】试卷【juàn】、命【mìng】题材【cái】料、文【wén】件等丢失或被窃,必【bì】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chá】,设法挽回损失。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按【àn】应【yīng】急预案【àn】执行。

附件2: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为保证营口【kǒu】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zhāo】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可【kě】能发生的紧【jǐn】急事件进行【háng】预案,并提【tí】出【chū】相应的【de】处理意【yì】见。

一、工作原则

发【fā】现问题及时上报,听【tīng】从指挥果断【duàn】行动,分级负【fù】责严格管理,快速反【fǎn】应有效控【kòng】制,重【chóng】在预防处置依【yī】法。

二、相关应急事件及处理意见

1、在考试过程【chéng】中爆发传染病,及【jí】时上报,并配合地方政【zhèng】府和卫生【shēng】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lí】、人【rén】员隔离或者【zhě】采取地方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yào】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kuò】散【sàn】。

2、在考【kǎo】试过【guò】程中发【fā】生由于交通事故、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tā】原因,导致大量【liàng】考生无法按时到【dào】达考点时,应【yīng】安抚考生【shēng】情绪,将【jiāng】不【bú】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zhì】最低,并【bìng】上报相【xiàng】关部门申【shēn】请【qǐng】保【bǎo】留该批考生该场次【cì】考【kǎo】试资格,择【zé】期启用备用卷免费参【cān】加该科目考试。

3、在【zài】考试过程中发【fā】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kǎo】点,殴打考点工【gōng】作【zuò】人员,损毁【huǐ】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shī】控时,应【yīng】尽力组织事态蔓延,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yǐng】响【xiǎng】降至最低,并【bìng】及时上【shàng】报【bào】。应对考生【shēng】进行劝解【jiě】和教育【yù】。如果考【kǎo】生【shēng】不【bú】服从劝解,应终【zhōng】止该场【chǎng】次考试,立即向公安【ān】机【jī】关报警,不允许涉案人员【yuán】离开考场【chǎng】,并按照有关考务规【guī】定进行【háng】详【xiáng】细记录。

4、在考【kǎo】试【shì】过程【chéng】中发生其【qí】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shì】件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qǔ】必【bì】要【yào】措施将不利因素的【de】负面影响降【jiàng】至最低并及时上报【bào】。

5、在考【kǎo】试过程中发生突然停电【diàn】时,应做好【hǎo】考生安【ān】抚工作,应【yīng】立即启用备用电源,并保证考【kǎo】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miàn】积停电,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xié】调,确【què】认恢【huī】复供电【diàn】时间。考点应急领导【dǎo】小组【zǔ】根据【jù】上级应急【jí】领【lǐng】导小组的指示,保留该批考生该场次考【kǎo】试资格【gé】,择期启用备用【yòng】卷,免费参【cān】加【jiā】该科目考试。

三、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序号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监考员主考
1考生遗失有关考试证件先对【duì】照【zhào】考生相貌,若与考【kǎo】场座位【wèi】表上照片相【xiàng】符,经考点主考批准可安排考生【shēng】进场考【kǎo】试,但考【kǎo】生必须出具相关有效【xiào】证明材料。掌【zhǎng】握无准考证【zhèng】进场考生情况【kuàng】,遗失证件的,要求考生出具相关的有【yǒu】效【xiào】证【zhèng】明【míng】材料
2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在考前提出要求,开考后【hòu】仍【réng】不交送指定地点的,所带物品应【yīng】予【yǔ】暂【zàn】扣并如【rú】实记入【rù】考场记录单。核实具体情况,并记录在考试情况报告单上。
3考生在考场内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突发情况通【tōng】过流动监【jiān】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zhì】疗能坚持本场考试的,鼓【gǔ】励其坚持考【kǎo】试【shì】(所误时间不补);难以坚持【chí】者,其退场治【zhì】疗,但【dàn】离【lí】开【kāi】考场后不【bú】得【dé】在入场考试,记入考试记【jì】录单。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和送至就近医院治疗
4个别监考人员发生晕场、疾病情况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安排治疗,并立即安排后备监考员接替改监考员工作
5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保卫部门协调解决,并及时上报。
6考生在考场内喧哗予【yǔ】以【yǐ】制止,按有关规定做相应【yīng】处理,制止无效的【de】,终止其继续【xù】参【cān】加【jiā】考【kǎo】试,通过流动监考将考生带【dài】至【zhì】考务办公室处理【lǐ】。以上情【qíng】况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单,并报告考【kǎo】点主考。核实具体情况,并记录在上报的考试情况报告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