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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0:25:55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单招章程【chéng】,主要包【bāo】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wéi】认真贯彻落实《河南【nán】省教育【yù】厅【tīng】关于做【zuò】好 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xué】〔2024〕58号【hào】)要求【qiú】,进一步完善【shàn】考试招生制度【dù】改革,选【xuǎn】拔【bá】适合我校专【zhuān】业培养的高素质【zhì】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shè】会【huì】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结【jié】合学【xué】校实际,制定本章程【chéng】。

第【dì】一条【tiáo】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单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kāi】、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学校内部【bù】业务部门实行“招【zhāo】考分离”原则【zé】。

第二条 河南【nán】建筑职业【yè】技【jì】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méi】体和【hé】社会各界【jiè】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国标代码14181、招生代码6269

第八条 办学条【tiáo】件【jiàn】: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有68年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总占地600余亩,建筑【zhù】面积30余万【wàn】平方米。学校设有土木工程【chéng】系、建筑系、工【gōng】程管【guǎn】理系、设备【bèi】工程系、建设信息【xī】工程系等8个教学系(部),开设【shè】建筑工程【chéng】技【jì】术【shù】、工【gōng】程造价、建筑装【zhuāng】饰工程技术【shù】等52个专业【yè】,全【quán】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学【xué】校拥有一支素质较【jiào】高【gāo】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665人【rén】,其中专任教师558人,高级职【zhí】称教师112人,中【zhōng】原名师【shī】1人,51位教师入选河南省【shěng】职【zhí】业院校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河南【nán】省优秀教育管理人【rén】才5人,河南【nán】省职【zhí】教【jiāo】专家6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jì】术带头人19人,河【hé】南【nán】省优【yōu】秀教师【shī】4人,具【jù】有国家注册建筑【zhù】师、注册【cè】结构【gòu】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zhù】册造价师、注册【cè】设备工程师等资格双师素【sù】质【zhì】教【jiāo】师30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委员会,主任由记、院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和教【jiāo】学【xué】等工作的院【yuàn】领导为副主任,招生【shēng】就业【yè】处、教【jiāo】务处、纪检监察室等【děng】部门负责人为委员【yuán】,凡属考核、录取中【zhōng】重【chóng】大问题,一律由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dìng】。委员会下【xià】设【shè】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设有招生录【lù】取组、命题考【kǎo】务组、监【jiān】督监【jiān】察组、技术【shù】保【bǎo】障组、后勤【qín】保障组、安全保卫【wèi】组等,分工【gōng】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gōng】作【zuò】。

第十条 监督措施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zhāo】生【shēng】工作,并接【jiē】受省级招生主管部【bù】门和社会的【de】监督【dū】,保【bǎo】证【zhèng】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shī】“阳光【guāng】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xué】校2024年【nián】有建筑工程技术【shù】、工程【chéng】造价、建筑【zhù】装饰工程技术【shù】等43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考试【shì】招生计划3100人,其中包括退役士【shì】兵单列计划20人。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miǎn】试的录取计划【huá】不再单【dān】列执行。学校将根据单独招生报考生源情况【kuàng】对各【gè】类别招生计划进行【háng】适【shì】当【dāng】调【diào】整。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凡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zhì】21日【rì】18时登【dēng】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shēng】服务平台【tái】”(https://pzwb.haeea.cn)进行【háng】网上【shàng】志愿填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只能【néng】填【tián】报【bào】一所高【gāo】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zhì】愿修改,以网【wǎng】上最【zuì】后一次保【bǎo】存的志愿为【wéi】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bào】和【hé】更改,请【qǐng】考生【shēng】按时认【rèn】真地进【jìn】行志【zhì】愿填报。

第十四条 命题和考试

学校单独考【kǎo】试招生工作在【zài】河南【nán】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监督和指导下【xià】进【jìn】行【háng】。

1.考试时间:9-21

2.高中生文【wén】化【huà】素质【zhì】考试成【chéng】绩采【cǎi】用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děng】级。将考生的语文、数学【xué】、思【sī】想政治、外语、历史、地【dì】理、物理、化学、生物【wù】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后相加,满分【fèn】300分。折算办法【fǎ】如下:

(1)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为A等级【jí】折【shé】算【suàn】为45分,B等级折算为【wéi】40分,C等级折【shé】算为30分,D等【děng】级折算为20分【fèn】。

(2)思想政治、外语、历史【shǐ】、地【dì】理【lǐ】、物理、化学、生物各科【kē】目成绩【jì】为【wéi】A等级折算为30分,B等级折算【suàn】为25分,C等级【jí】折算为20分【fèn】,D等【děng】级【jí】折算为【wéi】15分。

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为闭【bì】卷笔试,主要考【kǎo】察【chá】考生【shēng】的专业【yè】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zhí】业倾【qīng】向,满【mǎn】分300分【fèn】,考试时间为90分钟【zhōng】。

3.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huà】素质【zhì】考【kǎo】试。文【wén】化素质考试【shì】采用闭卷笔试,考【kǎo】试【shì】科目为:语【yǔ】文、数学【xué】(一份试卷【juàn】),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fèn】钟。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shēng】职业技能测试【shì】考核【hé】形【xíng】式为闭卷笔试【shì】,主要考察考生【shēng】的综合专业【yè】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mǎn】分3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zhōng】。

4.退役士【shì】兵考生免“文化素质【zhì】”考试,只参加职【zhí】业适【shì】应性测【cè】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内容和方法同高【gāo】中生。

5.考【kǎo】生具备下列条件者,符合技能拔【bá】尖人才【cái】免试入学条件,且【qiě】申请免试【shì】专业与获【huò】奖项目【mù】或取【qǔ】得【dé】的高技能资格相【xiàng】关,可登录我校招生【shēng】网下载《河南省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qǔ】考生申请表》并【bìng】与9-21携带相关证明材料【liào】到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shēn】请:

(1)获得由【yóu】教育【yù】部主办或联办【bàn】的【de】全国职业院校技【jì】能大【dà】赛三等奖及以上【shàng】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bàn】的省级职业院【yuàn】校技能大赛【sài】一等奖的【de】中职毕业生。

(2)具有【yǒu】高级工或技师【shī】资格、获得【dé】县级劳【láo】动模范先【xiān】进【jìn】个人以上【shàng】称号的在职在岗中【zhōng】职毕业生。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身体条件要求

凡被【bèi】我校录取的考生必【bì】须参加高考体【tǐ】检,且符合《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相关【guān】要求。

2.录取程序

(1)单招成绩  考生单招【zhāo】成绩【jì】可【kě】以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查询。

高中生单招【zhāo】成绩=高中学【xué】业水平成绩等级折算分数+职业适应性【xìng】测【cè】试成绩。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shēng】单招成【chéng】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yè】技【jì】能【néng】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单招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根据以上三类单招成绩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中生单【dān】招成绩相同时,优先参考学业水平成【chéng】绩等级【jí】折合分【fèn】数,仍相同的按照语文的折合【hé】分【fèn】数依次【cì】排【pái】序。

中职生和社会【huì】考生单招成绩相同【tóng】时,优先参【cān】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jì】,仍【réng】相同【tóng】的按照文化素质【zhì】考试中语文分数依次排序【xù】。

(3)符合【hé】技能拔尖人才免【miǎn】试的考生,审核备【bèi】案通【tōng】过【guò】后,经公示无【wú】异议免试录取。

(4)领导【dǎo】小组审核。拟录【lù】取名单报【bào】学校单独考试【shì】招生委员会审核、批【pī】准。

(5)公示拟录取名单。经【jīng】学校单独考【kǎo】试【shì】招生委员会【huì】审核、批准的【de】拟录取名单(含成绩【jì】)在学校招生网公示。

(6)上【shàng】报拟录【lù】取结果【guǒ】。经【jīng】过公示且无异议的【de】拟【nǐ】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jiāo】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第十【shí】六条 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录取的【de】考生,与【yǔ】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享有同等待遇【yù】。学生【shēng】在规定【dìng】学习年限完成【chéng】学业,达到【dào】学校毕业标准,颁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yuàn】专科【kē】毕【bì】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河南【nán】省发展改革【gé】委【wěi】员会核定【dìng】的【de】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shōu】费。文【wén】科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yè】学费为4200元【yuán】/生【shēng】/年;住【zhù】宿费标准暂定八【bā】人间500元/生/年,六人间【jiān】700元【yuán】/生【shēng】/年,如遇政策调整【zhěng】,按【àn】政府最新政策执【zhí】行。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1.绿色【sè】通道:学【xué】校为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开通“绿【lǜ】色通道”,帮助学生顺【shùn】利【lì】入学。

2.国家助学贷【dài】款:入校【xiào】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dì】学生资助管理中【zhōng】心申请办理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guò】学校学生【shēng】资助管理中【zhōng】心向银行【háng】申请办【bàn】理高校【xiào】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每生每【měi】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yuán】。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biǎo】现特【tè】别【bié】突出的学【xué】生可申【shēn】请国家【jiā】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品学【xué】兼优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奖【jiǎng】励标准为【wéi】每【měi】生每年5000元;学【xué】校奖学金,分【fèn】为【wéi】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nián】1500元、1000元和8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学【xué】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zhù】标准按困【kùn】难程度【dù】确定,平均资【zī】助标【biāo】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qín】工【gōng】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xué】生通过劳动【dòng】改善学习【xí】和【hé】生活条【tiáo】件。

6.服兵役学费【fèi】资【zī】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dìng】,可【kě】申请学费减免,减【jiǎn】免标准按所【suǒ】学专业的【de】收费标【biāo】准执【zhí】行【háng】,每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学生【shēng】在【zài】校或【huò】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qǐng】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十九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xué】后【hòu】,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de】统一【yī】部署对新生入【rù】学资格进【jìn】行【háng】复查。对在报名和考【kǎo】核过【guò】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qí】他违纪违【wéi】规行【háng】为的考生【shēng】、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zuò】指导意见》要【yào】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yóu】学【xué】校招生就【jiù】业处负责解释。我校【xiào】未委托任何中介【jiè】机构招生【shēng】,请考【kǎo】生切勿上【shàng】当受骗。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51号

邮    编:4500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67875027

监督电话:0371-67875015

学校网址:http://www.hnjs.edu.cn

招生邮箱:hnjyzs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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