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徽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徽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徽商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紫蓬校区:坐落在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
槽郢校区: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槽郢路15 号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 2300 人,其中面向高中毕业生775 名,面向中职毕业生 1475 名,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50 名。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面向 普通 高中 | 面向 中职 | 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 | 革命老区 专项计划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年 | 40 | 60 | 3500 | |||
2 | 大数据技术 | 3 年 | 25 | 55 | 10 | 3900 | ||
3 | 软件技术 | 3 年 | 30 | 60 | 3900 |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年 | 40 | 60 | 3900 | |||
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年 | 30 | 40 | 3900 | |||
6 | 数字媒体技术 | 3 年 | 30 | 60 | 3900 | |||
7 | 动漫制作技术 | 3 年 | 30 | 60 | 3900 | |||
8 | 市场营销 | 3 年 | 35 | 65 | 10 | 3500 | ||
9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 年 | 40 | 60 | 3500 | |||
10 | 旅游管理 | 3 年 | 30 | 50 | 3500 | |||
11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年 | 40 | 100 | 3900 | 省属国有企业合作专业 | ||
12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3 年 | 25 | 25 | 3500 | |||
13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3 年 | 30 | 40 | 3900 | |||
1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年 | 25 | 35 | 10 | 3500 | ||
15 | 电子商务 | 3 年 | 35 | 95 | 10 | 3500 | ||
16 | 智能物流技术 | 3 年 | 30 | 40 | 3500 | |||
17 | 现代物流管理 | 3 年 | 35 | 125 | 10 | 3500 | 省属国有企业合作专业 | |
1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年 | 40 | 70 | 3900 | |||
19 | 跨境电子商务 | 3 年 | 30 | 35 | 3500 | |||
20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年 | 30 | 50 | 3500 | |||
21 | 大数据与会计 | 3 年 | 40 | 130 | 3500 | |||
22 | 大数据与审计 | 3 年 | 25 | 30 | 3500 | |||
23 | 工程造价 | 3 年 | 30 | 70 | 3900 | |||
24 | 建设工程管理 | 3 年 | 30 | 60 | 3900 | |||
25 | 合计 | -- | 775 | 1475 | 50 | -- | -- | -- |
备注【zhù】:所有招生专业物【wù】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兼【jiān】招;省属国【guó】有企业【yè】合作【zuò】专业招生数【shù】量以我院【yuàn】招生简章为准。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jiāo】育【yù】厅下达为准【zhǔn】。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考生号 且报名参【cān】加分类【lèi】考试【shì】招生【shēng】的考【kǎo】生,于2024 年 3 月 21 日 10:00至3 月25 日 16:00,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院【yuàn】校及专业【yè】志愿。 志【zhì】愿【yuàn】填报【bào】流程详见省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 或 微【wēi】信公众号【hào】。
考生可选【xuǎn】择【zé】报考不超过【guò】3 所高职院校。报【bào】考我院的考生【shēng】专 业志【zhì】愿填报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kě】填报 3 个专业志【zhì】愿和 1 个专业服从 志愿【yuàn】。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志愿。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kǎo】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kǎo】试评【píng】价方式。 文化素【sù】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yuàn】统一【yī】组织,统一划定合格【gé】线【xiàn】。 职业【yè】适应性测试和职业【yè】技【jì】能测【cè】试(以下【xià】统称为校考) 由我院组织【zhī】。 其中:普通高【gāo】中毕【bì】业生【shēng】、具有【yǒu】高中【zhōng】阶段学历或同等学【xué】力及以上的 社【shè】会人【rén】员参加我【wǒ】院组【zǔ】织的职业适应【yīng】性测试;中等职业学校、中【zhōng】等 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jiā】我院组织【zhī】的职业技【jì】能测【cè】试。 经【jīng】省考试【shì】院资格审核通过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 参加我院组织的退役【yì】士兵专项测【cè】试【shì】。
(一) 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1) 所有考生【shēng】 (符合条件【jiàn】的退役军人【rén】除外【wài】) 均须【xū】参加【jiā】省教 育招生考试【shì】院统一组织的【de】文化素质【zhì】测试。文【wén】化素质测试内【nèi】容参【cān】照 《安徽【huī】省普通【tōng】高校【xiào】分【fèn】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wén】化素质测试考试纲 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sān】科内容,总分300 分【fèn】, 采取合【hé】卷笔试的方式【shì】进行考试。
(2) 经省考【kǎo】试院资格审核通【tōng】过的退役【yì】军人考生,如【rú】报【bào】考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huá】,则免于参【cān】加【jiā】文化素质测试,直接【jiē】参【cān】加我院组织的专项测试;如【rú】报考其它【tā】普通【tōng】计划,则必须要参加【jiā】文化素【sù】质【zhì】测试, 并根据其毕业类【lèi】型参加我院组织的【de】职业技能测试(中职【zhí】学校、中 等技工学【xué】校等中等职业学校【xiào】毕业【yè】生) 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除中职 毕业生以外【wài】的其他【tā】考生) 。其中:提交相关职业【yè】技能等级证书以 及职业资格证书等【děng】材料并【bìng】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免予测试【shì】。报【bào】考 退役士【shì】兵专【zhuān】项计划的参加退役士【shì】兵专项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zhí】业【yè】适应性测【cè】试主要【yào】考查考生未【wèi】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 管理等一【yī】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bāo】括考【kǎo】生【shēng】的思【sī】想道德素【sù】 质、科学素【sù】质、人文【wén】素质、健康素质、专【zhuān】业认识等内【nèi】容。采用线 下笔试 (机测) 形【xíng】式,总【zǒng】分为 300 分,时长 60 分钟。测试内容 可参见我院后期于招【zhāo】生信【xìn】息【xī】网公【gōng】布的【de】测试大纲。
3.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学校、中等技【jì】工学校【xiào】等中等职业学【xué】 校【xiào】毕业生【shēng】参加)
职业技能测【cè】试包含【hán】专业能力测【cè】试和技术技能测【cè】试,主要考【kǎo】 核考生【shēng】的思想道德【dé】修【xiū】养【yǎng】、专业知识【shí】技能、分析判断、沟通表达等 能力。专业能力测试采用【yòng】线下笔【bǐ】试(机测) 形【xíng】式,总分为【wéi】 100 分, 时长60 分钟。技术技【jì】能测试【shì】采用线下面试形式,总分 200 分, 每位考【kǎo】生面试时间【jiān】为【wéi】5 分钟。职业【yè】技能测试【shì】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 业【yè】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néng】的掌【zhǎng】握【wò】程度。测【cè】试内容可【kě】参见我【wǒ】院后期 于招生信【xìn】息网公布的测试大纲。
4.退役【yì】士【shì】兵专项测试(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kǎo】生参加【jiā】) 采用线下笔试(机测) 形式,试卷【juàn】总分 300 分,考【kǎo】试【shì】时【shí】间60 分钟。具【jù】体考试【shì】内【nèi】容参见我院【yuàn】后【hòu】期【qī】于招【zhāo】生信息网公布的测试【shì】大【dà】纲。具体考试安排见我院准考证中的“考试须知”。
(二) 测【cè】试时间与【yǔ】地点【diǎn】 (具体测试时间【jiān】和考场以准考证上【shàng】说明为准【zhǔn】)
测试类别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文化素质测试 | 9-21上午9:00—11:30 |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区) 。 |
职业适应性测试 退役士兵专项测试 | 2024 年 4 月 2日 | 校考:槽郢校区,线下机测。 |
职业技能测试 | 专业能力测试9-21—9-21 | 校考:槽郢校区,线下机测。 |
技术技能测试9-21—4 月3日 | 校考:槽郢校区,线下面试。 |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我院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三) 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huà】素质测试【shì】的考【kǎo】生,在省教育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院规定【dìng】的【de】 时间登录【lù】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shì】准考证,具【jù】体 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网站【zhàn】和微信公众号。
2.报考【kǎo】我【wǒ】院【yuàn】且文化【huà】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kǎo】生,请关注“徽 商职业学院招【zhāo】生就业办”微【wēi】信公众号,并于【yú】 2024 年 3 月【yuè】 27 日12:00—3 月【yuè】 30 日 24:00,通过微信支付方【fāng】式缴【jiǎo】纳测试费【fèi】 120 元。 收费标准依据《安徽【huī】省发【fā】展改革委安徽【huī】省财政厅关于【yú】继续执行我 省高等院【yuàn】校自主招生报名【míng】考试收费标【biāo】准有关问题的复函【hán】》 (皖发 改价费函﹝2024 ﹞ 28 号) 执行。逾【yú】期未缴纳测试费,视为自动 放弃参【cān】加我院【yuàn】校考资格。由于考生【shēng】个【gè】人原因未【wèi】能在校【xiào】考规定【dìng】时 间到我院参加测试的,测试费【fèi】不予退还【hái】。
3.缴费【fèi】结束后,考生可根据微信公众号推送【sòng】的网址在线打 印【yìn】准考证,或登录【lù】我【wǒ】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hsxy.edu.cn) 自【zì】行打印准考证【zhèng】。
(四) 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shěng】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yuàn】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zhù】省教育【yù】 招【zhāo】生考试院网站或【huò】微信公【gōng】众号。
2.我院校考测试成绩
(1) 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我院成绩查询平台【tái】进行【háng】查询。 该成绩查询功能【néng】将于2024 年 4 月 8 日开放,具体查【chá】询办【bàn】法【fǎ】请关 注【zhù】我【wǒ】院招生【shēng】信息网及【jí】招生就业【yè】办【bàn】微【wēi】信公众号。
(2) 成绩【jì】复核。我【wǒ】院成立校考成绩复核小组,严【yán】格执行【háng】教 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坚持【chí】公平公正【zhèng】、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的原则,做【zuò】好校【xiào】考【kǎo】成绩【jì】复核工作。
考【kǎo】生如对本人的校考成绩存有异【yì】议,需于2024 年 4 月 9 日 16 时前【qián】,提出成【chéng】绩复核申请,并将本人准考【kǎo】证照片【piàn】、身份证原【yuán】 件正反面照【zhào】片,本人签名的【de】成绩复核申请表(学院教务处【chù】网站 资料下载中获取,网址为【wéi】 https://jwc.hsxy.edu.cn/index.htm) 等【děng】资料拍照发送至邮箱:zsjyb@hsxy.edu.cn (邮件主题为“成 绩复核+本人姓名+本人考生【shēng】号”) 。复核主要针对考【kǎo】生相【xiàng】关【guān】信【xìn】 息是否有误、试卷【juàn】有无漏评、成绩累计【jì】或【huò】登记有【yǒu】无错误等【děng】。未【wèi】按 规定方式或不在规【guī】定时间内提出【chū】的申请不予受理。复【fù】核结果于4 月 11 日【rì】 10:00 前回复【fù】。
(五) 录取成绩
我院根据招【zhāo】生【shēng】计划、考【kǎo】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sù】划定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考生入学测试最终成绩按以下方法合成:
1.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
入学测试成【chéng】绩=文【wén】化【huà】素质测试成绩【jì】×30%+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成【chéng】绩×70%。
2.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入学测【cè】试成绩【jì】=文化素质测试【shì】成绩【jì】×30%+ (专业【yè】能力测试成【chéng】 绩+技术技能【néng】测试成绩) ×70%。
3.报考退役士兵【bīng】专项计划的【de】考生【shēng】,入【rù】学测试成绩【jì】=专项测试【shì】 成绩。退役军人报考其他计划的成绩根据【jù】考生参加校考【kǎo】形式按照【zhào】 上【shàng】文1 和 2 方式计分。
针对可免于文化【huà】素质测【cè】试的【de】部分社会群体考生,其【qí】文【wén】化素 质【zhì】测试成绩按300 分满分计。
我院将依【yī】据考生入【rù】学测【cè】试【shì】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lù】取。
八、录取办法
(一) 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zé】。预录取遵循【xún】“志愿【yuàn】优【yōu】先”原则,即根据考 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依次录【lù】 取,若【ruò】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yuàn】无法【fǎ】满足,则【zé】根据第二专业志【zhì】愿从高分到【dào】低 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háng】后【hòu】续专业【yè】志愿录取。
当【dāng】考生所填【tián】报【bào】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ruò】填【tián】报专业服【fú】从 志愿,则由我【wǒ】院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wèi】填报专【zhuān】业服从志 愿,则不予录取。
(1) 面向普通高中计划【huá】。录取时【shí】,若考【kǎo】生入学测试成绩相【xiàng】 同,则按照【zhào】职业【yè】适应【yīng】性测试能力成绩【jì】,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依次录取; 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依然【rán】相同,依次按照职业适应【yīng】性测【cè】试【shì】中 “思想道德素质”模块、“科学素质”模【mó】块、“人文【wén】素质”模块 成绩【jì】,从高分到低【dī】分依【yī】次录取。
(2) 面向中【zhōng】职计【jì】划【huá】。录取时,若考生入【rù】学测【cè】试【shì】成绩相【xiàng】同, 则按照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依【yī】次录取;若考生职业【yè】技 能测【cè】试成绩相【xiàng】同,则按照职业技能考【kǎo】试中专业能力【lì】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yī】次录取;若考【kǎo】生专业能力测【cè】试成【chéng】绩仍相同,则按照技 术【shù】技能测【cè】试成绩从【cóng】高【gāo】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技术技能测试成 绩仍相同,则依次按【àn】照【zhào】技术技能测试【shì】中【zhōng】“职【zhí】业【yè】认知”、“社会公 德”、“信息技术应用能力【lì】”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dì】补【bǔ】预录取规则。根据《安【ān】徽省教育厅关于【yú】做好2024 年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zuò】的通【tōng】知》 (皖教秘高〔2023〕161 号) 和【hé】《安徽【huī】省2024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běn】科【kē】高 校面向【xiàng】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gōng】作实施办法》 (皖招【zhāo】考〔2023〕44 号) ,按分类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dìng】预录【lù】取考生名单;预录【lù】取 结束【shù】后,针【zhēn】对入学测试【shì】成绩【jì】有效且【qiě】未被【bèi】预录取的考【kǎo】生【shēng】,按不超【chāo】过 分【fèn】类招生总计划的【de】20%确定递补【bǔ】预录【lù】取考生名【míng】单。递补预录【lù】取【qǔ】同【tóng】 样【yàng】遵循“志愿优先【xiān】”原则。
递补预【yù】录取【qǔ】遵【zūn】循“志【zhì】愿优先”原则,对未被预录【lù】取的考生, 根据【jù】其第一专业志愿,按照入学测试成绩【j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cì】录取, 若第一专业【yè】志【zhì】愿无【wú】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zhuān】业【yè】志愿【yuàn】从高分到低【dī】分依 次录取,依【yī】此类【lèi】推。当考生所填【tián】报的专业志愿均无【wú】法【fǎ】满足时【shí】,若 填【tián】报专业服【fú】从志愿,则由学【xué】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ruò】未填 报专业【yè】服【fú】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3.专项计【jì】划录取办法。退役士兵专项【xiàng】计划【huá】实行单列计【jì】划、 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报【bào】考退役士兵专项计【jì】划【huá】的考生根据专【zhuān】项测 试成【chéng】绩由【yóu】高【gāo】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wèi】报考专项计划【huá】的退役【yì】士兵考生,按普通高中【zhōng】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入学测试及【jí】录取【qǔ】办法【fǎ】执行【háng】。
革命【mìng】老【lǎo】区建档【dàng】立【lì】卡专项计划实【shí】行单设批次、单独【dú】录取,志 愿【yuàn】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yǐ】被专项计划预录取【qǔ】的考生不【bú】再【zài】 进入其他类别录取【qǔ】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cái】录取【qǔ】办法。对于文化【huà】素【sù】质【zhì】测【cè】试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的【de】考生【shēng】,报考相关对口高职【zhí】专业的【de】,经学院资格审核, 在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guāng】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免试录取。
(1) 获得全国职【zhí】业院【yuàn】校技能大赛【sài】、世界【jiè】技【jì】能大赛、中国职 业【yè】技能大赛【sài】 (国【guó】家级【jí】一类大赛) 三等奖及【jí】以上 (或前 10 名) 以 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jiè】技能【néng】大赛安徽【huī】省选拔赛【sài】一等奖的 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xiào】应届毕【bì】业生;
(2) 具有【yǒu】高级工【gōng】或技师【shī】资【zī】格 (或相当职业资【zī】格) ,获得县 级劳动模范或先【xiān】进【jìn】个人称号【hào】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yè】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免试【shì】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获奖【jiǎng】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shū】、获劳动模【mó】范或先【xiān】进【jìn】个 人【rén】称号文件材料等)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前提【tí】交至我院招生【shēng】 就业办公【gōng】室进行【háng】资【zī】格审核【hé】,具【jù】体流【liú】程届时登录我院【yuàn】招生信息【xī】网 (https://zs.hsxy.edu.cn/) 查询。未按规定方【fāng】式或不在规定 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bú】予受【shòu】理。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lù】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hé】确保公平公【gōng】正的基础上,我院可根据办学条件、生【shēng】源报考【kǎo】等情【qíng】况【kuàng】,对专【zhuān】业间计划或面 向【xiàng】普通高【gāo】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bì】业生间计划作【zuò】相【xiàng】应【yīng】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预录【lù】取及递补预录【lù】取名单公【gōng】示。我院按照分类考试招生 总计划【huá】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按照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总计【jì】划 的20%确定递【dì】补录取【qǔ】考生名单。2024 年 4 月 16 日前,在我院招 生信息网【wǎng】分别公示预录取【qǔ】考【kǎo】生【shēng】信息【xī】及递补预录【lù】取【qǔ】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预录【lù】取考生【shēng】须在2024 年 4 月 9-21 日登 录网站高【gāo】考报【bào】名网【wǎng】站(gkbm.ahzsks.cn) 进行录取【qǔ】确认。我院在预录【lù】取考生录取确认后计划已【yǐ】100%完成,则不再【zài】参加递补录取 确认;若未完成计划【huá】,将由省考试院统一公布我【wǒ】院【yuàn】计划缺额情况, 在递补预录【lù】取名单的考生中递补【bǔ】录取。递补考【kǎo】生【shēng】须在2024 年 4 月 9-21 日登【dēng】录网【wǎng】站 (gkbm.ahzsks.cn) 进行递补录取确认。已【yǐ】 取【qǔ】得预录取资格并【bìng】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de】考生,不参【cān】加递【dì】补【bǔ】录【lù】取。
考生【shēng】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rèn】录取,一经【jīng】确认,任何【hé】人【rén】不得 更改。确认录取的【de】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yǐ】被 预【yù】录取【qǔ】(含递补预录【lù】取) 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rèn】的【de】考生 视为放【fàng】弃录【lù】取资格【gé】。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bèi】录【lù】取的考生,可参加普 通高校招【zhāo】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 一) 奖贷助补免【miǎn】政【zhèng】策。与【yǔ】普通高考学生享【xiǎng】受同等【děng】奖贷助 补免政策。
(二) 身体健康【kāng】状况要求。应符合【hé】教育部和【hé】卫生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zuò】指【zhǐ】导意见》要求。
(三【sān】) 学费标【biāo】准。按照【zhào】皖【wǎn】发改价【jià】费〔2021〕348 号、皖价行 费〔2000〕259 号【hào】等【děng】文件【jiàn】规定的标准收费。文科类专【zhuān】业 3500 元/ 生【shēng】 ·学【xué】年;理工科【kē】专业 3900 元【yuán】/生 ·学年。收费标准如有【yǒu】变更【gèng】, 按省最新【xīn】学费标准执行。
(四) 学籍【jí】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bàn】理入【rù】学手续后,我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guī】定》进行【háng】注【zhù】册【cè】学籍,做好【hǎo】学籍管【guǎn】 理工【gōng】作【zuò】。
(五) 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kǎo】核合【hé】格,颁发【fā】普【pǔ】通全日【rì】制 高等学校专科【kē】毕业证书。颁【bān】发【fā】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wéi】:徽【huī】商职业 学院。
十、其他须知
( 一) 按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文件规定【dìng】,考【kǎo】生参加我院 分类考试招生考试,若【ruò】被正【zhèng】式【shì】录取,不再参加【jiā】全国统一普【pǔ】通高【gāo】考 及录取【qǔ】和【hé】高校对口【kǒu】招【zhāo】生考【kǎo】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 统一普【pǔ】通高考和【hé】高【gāo】校对【duì】口招生考试。
(二) 我院【yuàn】官【guān】网 (https://www.hsxy.edu.cn) 、招生信息 网 (https://zs.hsxy.edu.cn) 及【jí】“徽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bàn】” 微信公众【zhòng】号是【shì】我院相关招【zhāo】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de】官【guān】方渠道,请 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zhù】,考生因个人未【wèi】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 后【hòu】果由考生【shēng】本人【rén】承担。
(三) 所有分【fèn】类考试招【zhāo】生【shēng】信息【xī】与通知,均通过我院招生信 息网【wǎng】、微信公众号【hào】及短【duǎn】信平台发【fā】布与提示【sh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 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四【sì】) 在报名、考试中违【wéi】规【guī】的考生及有关工作【zuò】人员【yuán】,严【yán】格 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kǎo】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bù】有关文件【jiàn】规定【dìng】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sòng】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hé】国刑法》 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徽【huī】商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mín】政【zhèng】府【fǔ】国有资【zī】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huì】直属的【de】唯一【yī】公办全日制高职学校。
(六)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jiā】招【zhāo】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 有【yǒu】偿招生,坚【jiān】决【jué】杜绝本校【xiào】教职工【gōng】参与【yǔ】任何中【zhōng】介机【jī】构或辅导【dǎo】机构教 学、讲座等活动。以【yǐ】我院【yuàn】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de】中介机构【gòu】或个人【rén】,我【wǒ】院将依法【fǎ】追究其责任。省教育【yù】招生考试院举报【bào】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我院举报电话:0551-68580103。
(七) 考生一经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即【jí】视为【wéi】已知晓并自愿 遵【zūn】守我【wǒ】院招【zhāo】生章程【chéng】相【xiàng】关规定。
(八) 作为安【ān】徽省国有资产监【jiān】督管理委员会唯一直属高【gāo】职 院【yuàn】校,我院与省属【shǔ】大型国有企业深度开展校企合作,通【tōng】过设【shè】置 “省属国有企业【yè】合【hé】作专【zhuān】业”为其【q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具体 招生专业与计划【huá】以【yǐ】招【zhāo】生简章为准【zhǔn】。
(九)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rì】起执行【háng】, 由徽【huī】商职业【yè】学院招生就 业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 一) 通讯【xùn】地址。合肥【féi】市紫蓬【péng】山风景区徽商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办公室【shì】,邮【yóu】编:231201
(二) 联【lián】系电话。0551-68580811,0551-68580900
(三) 学院网【wǎng】址【zhǐ】。http://www.hsxy.edu.cn
(四) 微信公众号。徽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附件:
徽【huī】商职业学院 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时【shí】间【jiān】安排
1.2024 年 3 月【yuè】 10 日上午 9:00— 11:30,省文化素【sù】质统考。
2.2024 年【nián】 3 月 21 日 10:00—3 月 25 日【rì】 16:00,考生网上填 报院校及专业【yè】志【zhì】愿。
3.2024 年 3 月【yuè】 21 日【rì】 10:00—3 月 27 日 23:00,考生线【xiàn】上【shàng】缴 纳测试费,并打印准考证。
4.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3 日,考生到我院参加校考【kǎo】。
5.2024 年 4 月 8 日,考生【shēng】登录我院招【zhāo】生信【xìn】息网查询成【chéng】绩。
6.2024 年 4 月 9 日 16 点前,我【wǒ】院接【jiē】受成绩复核【hé】。
7.2024 年 4 月 16 日前,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8.2024 年【nián】 4 月 23 日—25 日,预录取考生进行【háng】录取确【què】认。
9.2024 年 4 月 9-21 日,递补录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