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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1:59:04    发布【bù】: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hé】国教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育法》等有【yǒu】关法律法规,以【yǐ】及《省招生委员会关【guān】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kē】)院校【xiào】分类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知【zhī】》的规定,特制定【dìng】贵【guì】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kǎo】试招【zhāo】生【shēng】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院2024年【nián】普通高等教育【yù】的分类考试招【zhāo】生工作【zuò】。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

学校情况简介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是经教育部批【pī】准独立【lì】设置【zhì】的省属全日制【zhì】公办普通高校职业【yè】技【jì】术学院,目前【qián】在【zài】校学生11000余人,学院设有“八系两部”共25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水【shuǐ】平先进,人才培养【yǎng】质量突出,综合【hé】实力强,被教育【yù】部评为全【quán】国【guó】职【zhí】业教【jiāo】育先进单位【wèi】,全国现【xiàn】代学徒制试点【diǎn】学校;连续四【sì】年在全国职【zhí】业院校【xiào】技能【néng】大赛获奖数排名全国前20强【qiáng】,培养的毕业生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一直位于全省前【qián】列,是全国职业指【zhǐ】导【dǎo】工作先进学校,是贵州省双高建设【shè】学【xué】校、贵州省示范性高【gāo】职【zhí】院【yuàn】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第五条 监督机构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liù】条 招生计【jì】划详见省【shěng】招生【shēng】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shěng】高职(专科)分类考试【shì】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其他要求
高中毕业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5033500
高中毕业生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3633500
高中毕业生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1433500
高中毕业生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1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3软件技术8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5大数据技术3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7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25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1133500
高中毕业生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301现代通信技术2433500
高中毕业生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5233500
高中毕业生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033500
高中毕业生530701电子商务2933500
高中毕业生530302大数据与会计2433500
高中毕业生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433500
高中毕业生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533500
高中毕业生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7233500
高中毕业生550113广告艺术设计3237000
高中毕业生560206影视动画2633500
高中毕业生43010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033500
高中毕业生4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2033500
高中毕业生440501工程造价2633500
高中毕业生440301建筑工程技术45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7433500
中职毕业生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53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2133500
中职毕业生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21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3软件技术90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5大数据技术44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7信息安全技术与应用28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2233500
中职毕业生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733500
中职毕业生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633500
中职毕业生510301现代通信技术3633500
中职毕业生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7633500
中职毕业生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033500
中职毕业生530701电子商务5833500
中职毕业生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633500
中职毕业生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633500
中职毕业生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7433500
中职毕业生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10833500
中职毕业生550113广告艺术设计4837000
中职毕业生560206影视动画4333500
中职毕业生43010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10533500
中职毕业生4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9033500
中职毕业生440501工程造价3933500
中职毕业生440301建筑工程技术12133500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míng】的2013年【nián】(含)以后毕业的往届高中【zhōng】毕业生,其中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mén】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děng】及以【yǐ】上【shàng】,应届高中毕业生【shēng】文【wén】化【huà】素质【zhì】评价使用普【pǔ】通高中学业水平【píng】合格【gé】性考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kǎo】试【shì】,每个【gè】科【kē】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qǔ】高【gāo】中【zhōng】毕业证书)。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退【tuì】役士兵、农民工、下岗【gǎng】失业人员、高【gāo】素质农民、企业【yè】员工和基层【céng】农技人员【yuán】。

(四)思【sī】想政治【zhì】品德和身体【tǐ】条件健康【kāng】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4年【nián】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高中毕业生和【hé】中职【zhí】毕业生按照【zhào】《省招【zhāo】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考试报名工作【zuò】的通知》(黔招委〔2023〕21 号)执行。

2. 退役军人、农民【mín】工、下岗【gǎng】失业【yè】人【rén】员【yuán】、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jí】志愿填【tián】报时间和办【bàn】法另行【háng】通知,免收报名【míng】考试费。现场报名时【shí】须提【tí】供本人身【shēn】份证原件【jiàn】、学历证明(高级中等【děng】教【jiāo】育学校毕业【yè】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退【tuì】役军人须【xū】持【chí】有【yǒu】《退出现役证》、本人户【hù】口簿等【děng】相关证明材【cái】料在我院进行【háng】初审登记【jì】并办理报名手续。

(2)农民工【gōng】须持本人户口簿【bù】、在黔务工6 个月及以上(应【yīng】提供【gòng】劳【láo】动合同【tóng】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yǎng】老保险或基本医【yī】疗保【bǎo】险【xiǎn】等在黔务工【gōng】证明)相关证明【míng】材料在我院办理报【bào】名手续。

(3)下【xià】岗失业人【rén】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dēng】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cái】料在我【wǒ】院办【bàn】理报名手【shǒu】续。

(4)企业员工【gōng】须持【chí】在黔务工【gōng】6 个月及以上【shàng】(应【yīng】提【tí】供劳【láo】动合同证明【míng】、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jī】本医疗保【bǎo】险【xiǎn】等在黔【qián】务工证明)在我院办理报名手【shǒu】续。原则【zé】上由我省企业【yè】集体向有关高校【xiào】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sù】质农民【mín】、基层农技【jì】人员【yuán】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xiàng】关规定提供证明【míng】材料前往我院办理报名【míng】手续。

第九条志愿填报

1.第一次填报:2024 年【nián】3 月11 日09:00 至【zhì】3 月【yuè】17日17:00,凡【fán】符合报【bào】考【kǎo】条件的【de】考生,须登录省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院网站,根据【jù】省【shěng】招生考试院公布【bù】的《分类考试【shì】招【zhāo】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最多六个专业【yè】志愿【yuàn】。

2.第二【èr】次填报:2024 年 4 月2 日09:00 至4 月【yuè】8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lù】取的考【kǎo】生,可登录【lù】省招生考试院【yuàn】网站,根据省招【zhāo】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分类【lèi】考【kǎo】试【shì】招生专业缺【quē】额情况【kuàng】和招生院校的【de】招生【shēng】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yuàn】。

第十条评价方式

对象科目日期时间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9-21上午9:00—11:30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退役军人、农民【mín】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zhì】农【nóng】民和【hé】基层农技人员【yuán】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zhì】评价【jià】使【shǐ】用学业水【shuǐ】平【píng】考试【shì】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xué】生学业【yè】水平【píng】考试有关【guān】规定:往届【jiè】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须【xū】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kè】程达到C等及以上【shàng】,应届高【gāo】中毕【bì】业【yè】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zhōng】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绩(须完成 10 门课程考试,每个科【kē】目须达到合【hé】格,可领【lǐng】取高【gāo】中毕【bì】业证【zhèng】)。达到此条件【jiàn】高中毕【bì】业生可以参加【jiā】我院组【zǔ】织的职业【yè】技能适应性测试。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测【cè】试成绩总和×40%+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60%”的最终得分【fèn】,择【zé】优【yōu】录取【qǔ】。

2.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需【xū】参加由考试院统一命【mìng】题【tí】、评卷,各市州招办组织文化【huà】综合考试,文【wén】化综合【hé】包【bāo】含语文、数学【xué】、英语的【de】内容。考【kǎo】试【shì】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zhuān】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shuō】明》要求执行。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àn】“文化综合【hé】考试×40%+职业技能测试×60%”的【de】最终【zhōng】得分【fèn】,择优录取【qǔ】。

3. 专项类考生对于【yú】符合初审条件【jiàn】并报名的退役军人、农民工【gōng】、下岗失【shī】业人员、企业员工【gōng】、高【gāo】素质农民和基层农【nóng】技【jì】人员须按照规定的【de】时【shí】间参加【jiā】由高【gāo】职(专科)招生院校【xiào】组【zǔ】织【zhī】与报考专【zhuān】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mǎn】分100 分【fèn】计【jì】算。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1.学校严【yán】格遵循【xún】“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zé】优录取”的【de】原则,将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遵循分【fèn】数”的原【yuán】则录取。先按第一专【zhuān】业【yè】志【zhì】愿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fèn】录【lù】取,录满【mǎn】该【gāi】专业计划为止,如第【dì】一专业【yè】志愿计划未满,再从第二【èr】专业志愿考生【shēng】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suǒ】有专业【yè】志愿【yuàn】均不【bú】能满足【zú】时,如服【fú】从专业【yè】调剂,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yè】调剂,将予【yǔ】以退档。

2.在分值【zhí】相当【dāng】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3.分【fèn】类考试录取的考生【shēng】在招生性【xìng】质、培养【yǎng】模式、毕【bì】业证【zhèng】书发【fā】放等方面【miàn】与普【pǔ】通高考录取的【de】新生相【xiàng】同。4.中职毕业生在校【xiào】期间获教育部【bù】牵头举办的全【quán】国技能大赛三等【děng】奖【jiǎng】及【jí】以上、教育厅【tīng】牵头举【jǔ】办的省级技【jì】能大赛二【èr】等奖及以上免试【shì】报读我【wǒ】院对口或相近【jìn】专业。获奖材料需经【jīng】省教育厅组【zǔ】织审核。5.对获【huò】得三等功【gōng】及以【yǐ】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àn】照程【chéng】序考核公示后予以【yǐ】免试录取。

第十二【èr】条经【jīng】学校公示确【què】认【rèn】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nián】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shí】四【sì】条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yuán】/年【nián】,品学兼优家庭经济【jì】困难的全日制在【zài】校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第【dì】十五条在校生根【gēn】据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全日【rì】制在【zài】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助学【xué】金3300元/年。贵【guì】州省【shěng】脱贫家庭学生【shēng】(原【yuán】建档立卡户【hù】),免学费3500元【yuán】/年,发放扶【fú】贫专项助学【xué】金1000元/年,同时优【yōu】先享【xiǎng】受【shòu】国【guó】家助学金【jīn】。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gǎng】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hé】基层农技【jì】人员相【xiàng】关奖助学金、学费减【jiǎn】免【miǎn】等资助政策按现【xiàn】行规定执【zhí】行【háng】。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tiáo】学【xué】生在规定【dìng】的年限内,修【xiū】完教【jiāo】学计划【huá】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qiú】,发给国家承认【rèn】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diàn】子注册的【de】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xué】院专科毕业证书,并【bìng】以此【cǐ】具印【yìn】。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dì】二十条 联系方式电  话【huà】:0855-8230888、8225034

网  址:https://www.gzeic.com            https://www.gzeic.edu.cn/

详【xiáng】细地址:贵【guì】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号邮  编:5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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