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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22:22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河南林业【yè】职业学院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xíng】、办学【xué】层【céng】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jīn】、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是详细内容,希【xī】望【wàng】对大家有所帮助【zhù】。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招生考试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维【wéi】护良好【hǎo】的招生秩序,为【wéi】广大考生【shēng】提供准确的招【zhāo】生【shēng】信息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pǔ】通高【gāo】校招生工作的【de】通知》(教学〔2024〕2号【hào】)和【hé】《河南省教育厅【tīng】办【bàn】公室关于【yú】做好2024年【nián】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chéng】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4〕84号)文件有关精神【shén】,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zhāng】程。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河南林【lín】业【yè】职【zhí】业学院有关普【pǔ】通招生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qǔ】工作【zuò】的主【zhǔ】要依【yī】据。

第一章 学院全称

河【hé】南林业【yè】职业【yè】学院,国标代码13889,河南省【shěng】招【zhāo】生代码6188。

第二章 学院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

第三章 办学层次

专科

第四章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历史沿革

学院创建于1951年,办学历史悠久,先后经历了河南省洛阳农林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林业专科学校、河南省洛阳林业学校、河南省林业【yè】学校等几个【gè】发展阶段。2002年河【hé】南【nán】省林业厅与【yǔ】河南【nán】科技大【dà】学联合办学,在【zài】河南省林业【yè】学校基【jī】础上成立了河南【nán】科技【jì】大学林业职业学院,开始【shǐ】举办高等【děng】职业教育。2013年经河南省人【rén】民【mín】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shè】置【zhì】河南林业职业【yè】学【xué】院。

第六章 学院简介

1、院部及专业设置

学校现设有生态工【gōng】程学院【yuàn】、园林【lín】园艺学【xué】院、旅【lǚ】游与【yǔ】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xué】院【yuàn】、经济与管【guǎn】理学院、商务学院、汽车工【gōng】程学院、智能制【zhì】造与装备学【xué】院、马克思【sī】主【zhǔ】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军事教学部【bù】、继续【xù】教育学院13个院部【bù】,开设专【zhuān】科【kē】专业(方向)43个。

2、学院基础设施

校园【yuán】占地面积520亩,建筑总【zǒng】面积【jī】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zī】产达4.2亿元,目前【qián】有在校生9500人。

3、学院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gōng】540余【yú】人,其中【zhōng】河南省职教专家2人,河【hé】南省学【xué】术技术带头人4人,河【hé】南省高层次人才5人【rén】,河南【nán】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15人;洛【luò】阳市劳动模范2人,洛阳【yáng】市优秀教师【shī】13人【rén】,洛阳市青年科技专家1人【rén】,洛阳市优秀专家【jiā】1人。林业技【jì】术专业教学团【tuán】队【duì】被认定为“河【hé】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第七章 普通招生考试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章 考试招生计划、收费及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与【yǔ】专【zhuān】业。2024年学【xué】院有43个专业(方向)面向河南省招生【shēng】,学制均为3年。我院不设置预留计划,总体【tǐ】招生计【jì】划以河南【nán】省教育【yù】厅发【fā】展规划处下达【dá】的为准【zhǔn】。

2、收费标准。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文【wén】史类专【zhuān】业3700元/年,园林技术(韩【hán】国【guó】岭南大学)中外合【hé】作专业12000元【yuán】/年。

3、住宿费【fèi】标【biāo】准暂定【dìng】:住宿费八人间300元/年【nián】/生、六【liù】人间600元/年/生(无独立卫生间)及六人间800元【yuán】/年/生(独立卫生间),如遇政策调【diào】整【zhěng】,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我校所有校【xiào】企合【hé】作专业【yè】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huò】企【qǐ】业均不【bú】收取校企合作特色技能【néng】培【péi】训【xùn】费、实习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3、录取原则【zé】。学院本着【zhe】“公正、公开、公平【píng】”、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zé】进行录取。报【bào】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河南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规定的投档规则择优【yōu】进行投档【dàng】;投【tóu】档到【dào】我院的【de】考生,我院【yuàn】遵循【xún】专【zhuān】业志愿顺序优先,按投【tóu】档成绩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yǔ】听力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报考【kǎo】我院【yuàn】普通类各【gè】专业【yè】考生【shēng】均可享受进档考生志愿不足情况【kuàng】下,农林院校【xiào】第一志愿【yuàn】降20分投档的优惠政策。招生资格审核贯穿【chuān】全过程【chéng】,考生本【běn】人须【xū】对申【shēn】请资料真实【shí】性【xìng】负【fù】责【zé】,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yī】据相关【guān】规定,取消其【qí】当年报名【míng】考【kǎo】试和录取资【zī】格【gé】。

4、其他。学【xué】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考【kǎo】生身体条件【jiàn】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bù】、中【zhōng】国【guó】残疾【jí】人联合【hé】会【huì】联合颁【bā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考生【shēng】可以【yǐ】通过【guò】河南【nán】省普通高校【xiào】招【zhāo】生考生服务平台进【jìn】行录取结【jié】果查【chá】询。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录取【qǔ】和举办预科【kē】班【bān】等【děng】,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考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第十章 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yù】厅的统一【yī】部【bù】署【shǔ】对新生【shēng】资格进【jìn】行复查【chá】。对在报名【míng】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xū】作假【jiǎ】或其他违【wéi】纪违规行为【wéi】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入学后,若需调整专业【yè】,一个学期【qī】后可以按照《河南林业职业学院【yuàn】学【xué】生转专业【yè】管理办【bàn】法》办【bàn】理转专【zhuān】业手【shǒu】续。

第十一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zài】规【guī】定的学制内【nèi】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完成【chéng】相应学分,可获得河南【nán】林【lín】业职业学院普通【tōng】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

第十二章 助学金、奖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根【gēn】据上级有关【guān】规定,对各方面表【biǎo】现特别突【tū】出的学【xué】生可申请国【guó】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wéi】每【měi】生每年8000元【yuán】。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根据上【shàng】级有关规定,经过学院【yuàn】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学生可【kě】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按照等级一【yī】等【děng】4300元;二等【děng】3300元;三【sān】等2300元。

4、学院按25%比例设有【yǒu】学【xué】院奖学【xué】金,一等奖学金每学1000元,二等奖【jiǎng】学金【jīn】每学期【qī】600元,三等奖学金每学期【qī】300元。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包含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kě】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dì】国【guó】家助学贷款或向学校【xiào】申【shēn】请校园地国【guó】家助学【xué】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kùn】难的学生可在开学【xué】报到【dào】期间,通过【guò】学校开设的“绿【lǜ】色【sè】通道”先办【bàn】理入学【xué】手续。

6、学院为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xué】生【shēng】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pái】家庭特【tè】别困难【nán】的【de】学生上【shàng】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shàn】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三章 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3963507/63508389

招生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3965720

网址:https://www.hnfvc.edu.cn

信箱:hnlzyjcs@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邮编:471002

第十四章 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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