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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6:29:26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xué】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zhuān】业招生【shēng】人数等信息,希望【wàng】对【duì】大【dà】家【jiā】有所【suǒ】帮【bāng】助【zhù】,如【rú】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川建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zhāo】生【shēng】计划【huá】共计3245名,普高类【lèi】计划1590名,中职【zhí】类【lèi】计划【huá】1655名。

1、普高类(1590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

理科

100

4100

智能建造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设工程管理(BIM技术应用)

文理

50

4100

建设工程监理

文理

50

41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材料供应与管理)

文理

135

3700

现代物业管理

文理

50

37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水暖)

理科

50

41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智慧安装)

理科

50

4100

工程造价(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

200

160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理科

100

4100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理科

45

4100

岩土工程技术

理科

45

4100

工程测量技术

理科

100

410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文理

90

4100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文理

135

4100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

文理

90

4100

合计

1590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中职类(1655名):

专业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41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

45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财经商贸类

90

3700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教育类

45

37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45

5500

园林工程技术

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

40

55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加工制造类

50

4100

智能焊接技术

加工制造类

10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电梯工程技术

加工制造类

90

4100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给排水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建筑消防技术

土木水利类

50

4100

市政工程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汽车类

135

4100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

土木水利类

100

4100

仅限男生,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铁道供电技术

电子信息类

90

41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土木水利类

90

4100

合计

1655

注:招生专业、计划、学费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wǒ】院结合招【zhāo】生计划、参考人【rén】数及考试成【chéng】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kǎo】生“文化考试成【chéng】绩【jì】+综【zōng】合测试【shì】成【chéng】绩的总分”划定最低录取【qǔ】控【kòng】制分数线,最【zuì】低录【lù】取控制分数线【xiàn】上的【de】考生原【yuán】则上不得超过【guò】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按【àn】照考生“文化考试【shì】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yōu】录取,依次【cì】比较综合测试、语文、数学【xué】、英语成绩【jì】。未参加【jiā】文化素质考试或综合【hé】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kǎo】试或综【zōng】合测试成绩为零【líng】的考【kǎo】生【shēng】,学院不【bú】予录取。

2.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3.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予调剂。

(三)免试

获得由【yóu】教【jiāo】育部主【zhǔ】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yè】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jiǎng】项【xiàng】或由省【shěng】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xiào】技【jì】能大赛一【yī】等奖的中等职业【yè】学校应【yīng】届【jiè】毕业生,和具【jù】有高级工【gōng】或技师资格(或相【xiàng】当职【zhí】业资【zī】格)、获得县级【jí】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hào】的在职在【zài】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tīng】核实资格【gé】、我【wǒ】院考【kǎo】核公示,并在省【shěng】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wǒ】院免试录取。所【suǒ】有符合免试录【lù】取条件【jiàn】的考生【shēng】应参加高职单招【zhāo】报名,并在9-21前【qián】向学院【yuàn】提交《四【sì】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yù】单独招生【shēng】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xù】前,申请免试的考【kǎo】生应【yīng】正常【cháng】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lù】取考生【shēng】名单在【zài】学院网站首【shǒu】页【yè】公示【shì】5天(9-21-9-21),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shēng】名【míng】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核准备案,办理相【xiàng】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

2.拟录取考生在【zài】拟录取【qǔ】名单公示【shì】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gōng】示期间【jiān】到学院德【dé】阳校【xiào】区招【zhāo】生就业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3.在拟录取【qǔ】名单【dān】公示期间,如有【yǒu】考生申请【qǐng】放弃录取【qǔ】,放弃的名额不再替补。

4.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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