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gāo】职对口【kǒu】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计【jì】划【huá】,主要包含【hán】招生专业、各【gè】专业招生人数【shù】等【děng】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biàn】动或异【yì】议【yì】,请以各省市【shì】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3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招生专业国标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文化素质考试 | 是否允许四辅人员报考 | ||
必考 科目 | 选考科目 |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1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60 | 3年 | 5720 | 语文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否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2 | 580401 | 法律事务 | 60 | 3年 | 5720 | 语文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否 |
2023年海南省高职分类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号 | 招生专业国标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1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15 | 3年 | 5720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2 | 580401 | 法律事务 | 15 | 3年 | 5720 |
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lì】、身【shēn】体符合【hé】相关要求【qiú】,同时分别符合【hé】高职对【duì】口单独【dú】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kě】申【shēn】请报【bào】考【kǎo】。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le】我省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jì】的【de】高中毕业生【shēng】。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