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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更新:2024-9-21 14:13:54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gāo】职对口【kǒu】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zhāo】生计【jì】划【huá】,主要包含【hán】招生专业、各【gè】专业招生人数【shù】等【děng】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biàn】动或异【yì】议【yì】,请以各省市【shì】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3年海南省高职对口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名称专业代号招生专业国标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元/年)文化素质考试是否允许四辅人员报考
必考
科目
选考科目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1440406建筑消防技术603年5720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580401法律事务603年5720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

2023年海省高职分类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院校名称专业代号招生专业国标码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元/年)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1440406建筑消防技术153年5720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580401法律事务153年5720

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lì】、身【shēn】体符合【hé】相关要求【qiú】,同时分别符合【hé】高职对【duì】口单独【dú】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kě】申【shēn】请报【bào】考【kǎo】。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le】我省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jì】的【de】高中毕业生【shēng】。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