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主【zhǔ】要包【bāo】含招生【shēng】专业【yè】、各专【zhuān】业【yè】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bāng】助【zhù】,如有变动【dòng】或【huò】异议,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备注: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收费标准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gōng】室【shì】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zhèng】、公开、择优录取,考生考核总【zǒng】成【chéng】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zhì】测试成绩【jì】+政策【cè】性加【jiā】分【fèn】。
第十七条 凡【fán】有下列【liè】情形【xíng】之一的考生【shēng】,学校可予以【yǐ】加分录取:
序号 | 加分项目 | 分值 |
1 | 烈士子女 | 20 |
2 | 在服役期间荣【róng】立二等【děng】功以上【shàng】或被战区【qū】(原大军区【qū】)以【yǐ】上单【dān】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20 |
3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10 |
4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含台湾户籍考生) | 5 |
同一考【kǎo】生如符【fú】合多项增加【jiā】分数投【tóu】档条件的,只【zhī】能取其中幅度最【zuì】大【dà】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dì】十【shí】八条 划【huá】线【xiàn】原则:根据招生计划【huá】数【shù】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lù】取。
第十【shí】九【jiǔ】条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zǒng】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cè】试总成绩、数学成绩、语【yǔ】文成【chéng】绩依【yī】次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jì】不【bú】合【hé】格(合【hé】格线【xiàn】:90分【fèn】)的【de】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xiào】根【gēn】据录【lù】取原则预【yù】录取【qǔ】,拟录取考生名单【dān】上报省教育考【kǎo】试院审【shěn】核【hé】,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将在学【xué】校招生信息网上公【gōng】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