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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更新:2024-9-21 15:39:54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dān】招计【jì】划,主要包含招生专【zhuān】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wàng】对大家【jiā】有所【suǒ】帮助,如有变动或【huò】异议,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wǒ】校2024年单招【zhāo】总计划数【shù】为112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jì】划的【de】退役军人5 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gòng】21个【gè】。分专业单招计【jì】划及【jí】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yè】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nián】湖南【nán】省【shěng】物价【jià】主管【guǎn】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专业名称计划数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学前教育1503500
早期教育50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203500
小学教育303500
小学语文教育203500
小学英语教育203500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203500
旅游管理1004600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604600
专业组二现代教育技术40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04600
软件技术2407800
专业组三美术教育203500
环境艺术设计157500
视觉传达设计407500
专业组四音乐教育203500
舞蹈教育203500
艺术教育603500
表演艺术157500
专业组五社会体育154600
体育教育153500

注:以上专业中,5名退役军人计划可任选专业。

第十【shí】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míng】。根据省教【jiāo】育厅政策【cè】规定,单列计划纳入【rù】我校单【dān】招总计【jì】划,且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mǎn】的【de】计【jì】划自动转为普通类【lèi】计【jì】划。

退【tuì】役军【jun1】人计划 5人,考生可在【zài】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xuǎn】择报考【kǎo】,但每【měi】个专【zhuān】业最多录取2 人。

第十四【sì】条学校在考【kǎo】试结束后,以【yǐ】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shù】,按比例确定各专【zhuān】业不同类别考生的【de】计划数【shù】。学校各专【zhuān】业各类别【bié】计划确定【dìng】并公【gōng】布后,一律不调【diào】整和追加。单【dān】招【zhāo】未完成的计划【huá】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kǎo】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pǔ】通高中考【kǎo】生及【jí】同等学【xué】力【lì】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què】定及普通高中学业【yè】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jiāo】育考试【shì】院提供的数据【jù】为依据。普【pǔ】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有【yǒu】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pǔ】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xū】按【àn】照中职考生和往【wǎng】届【jiè】普通高中考【kǎo】生【shēng】及【jí】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sù】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shǒu】先对报【bào】考单【dān】列计划的考生【shēng】(第三【sān】类考生)进行录【lù】取,单【dān】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liè】计划则转【zhuǎn】为普通类计划【huá】录取【qǔ】第一类、第二【èr】类考【kǎo】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fèn】类别分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以实际参考的考生【shēng】人数为基数【shù】,按【àn】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kǎo】总人【rén】数【shù】再乘【chéng】以各类【lèi】别【bié】参考人【rén】数的【de】计算公式列出各专【zhuān】业第一类考【kǎo】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shēng】(含普【pǔ】通高中学【xué】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不全的应【yīng】届普通高【gāo】中考生)的实【shí】际录取计【jì】划数。例如【rú】,某专业招生计划共【gòng】100人,单列计划【huá】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lù】取【qǔ】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rú】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kǎo】的人数【shù】分别【bié】为150、50人,根据【jù】同比【bǐ】例公式计算【suàn】可得第一【yī】类【lèi】、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shēng】计【jì】划数【shù】计算【suàn】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què】定【dìng】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zhěng】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xiào】负责、招【zhāo】办监督”的原【yuán】则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xù】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àn】考生职业技能测【cè】试综合【hé】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进行【háng】录取,录完为止。为避【bì】免个别专业【yè】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shēng】计划不足【zú】,各专【zhuān】业录取退役【yì】军人考【kǎo】生【shēng】的人数不【bú】超过2人。

2.普通类【lèi】考【kǎo】生。按照志愿优【yōu】先的【de】方【fāng】式进行,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zhāo】生【shēng】计划数【shù】,依据考【kǎo】生所填【tián】报专【zhuān】业按【àn】综【zōng】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qǔ】,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zhuān】业所对应专【zhuān】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cóng】调剂【jì】的【de】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tóng】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jìn】行录取。同分排序【xù】规【guī】则为:第一类、第二类考生【shēng】总【zǒng】成绩相同时,按【àn】文化成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排【pái】序,如【rú】文化成绩相【xiàng】同,则【zé】按语文、数学【xué】、英语成绩的顺【shùn】次从高分到低【dī】分【fèn】排【pái】序;第三【sān】类【lèi】考生(退役【yì】军人)总成绩相同时,则采取加试方式重新排序【xù】。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shēng】源质量,我校提【tí】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wèi】合【hé】格的【de】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shì】:职业技能测【cè】试【shì】成【chéng】绩大于或等于【yú】180分。

第三十一条我校【xiào】将通过官网(网址:http:// zsjyc.hnyesf.com)发布单招拟录【lù】取名单,拟录【lù】取考【kǎo】生需【xū】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guān】录取确【què】认手【shǒu】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duì】口招生考试。单招【zhāo】录取的【de】学生不得转学,特殊【shū】情况需转专业【yè】的,按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zhuān】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fǎ】》规定,在本校当【dāng】年单招【zhāo】专业范【fàn】围内转换【huàn】。

第三【sān】十四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shù】后,如有【yǒu】剩余【yú】专业计划,我校【xiào】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dì】二志愿报考我【wǒ】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lù】取【qǔ】考生举【jǔ】行考试。第二【èr】志愿考【kǎo】试要求及录【lù】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de】相关规定一【y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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