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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更新【xīn】:2024-9-21 17:13:57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zhěng】理的是2024南京科技【jì】职【zhí】业学院【yuàn】提前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děng】信息,希【xī】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如【rú】有【yǒu】变动【dòng】或异【yì】议【yì】,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代号学院专业名称科类学费(元/年)计划备注
1智能制造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普通类530040与常州工学院分段培养项目(3+2分段培养)
2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材料工程技术普通类530030
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普通类530070
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普通类5300195
5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精细化工技术普通类530075
6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环境监测技术普通类530050
7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技术普通类530045
8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技术与管理普通类530035
9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分析检验技术普通类530050
10生命健康学院药品生物技术普通类530095
11生命健康学院绿色生物制造技术普通类530055
12生命健康学院化妆品技术普通类530030
13生命健康学院药品生产技术普通类530035
14生命健康学院健康管理普通类620050医学类
15生命健康学院眼视光技术普通类620050医学类
16生命健康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普通类470025
17智能制造学院热能动力工程技术普通类530025
18智能制造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普通类530050
19智能制造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普通类530085
20智能制造学院化工装备技术普通类530030
21智能制造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普通类530030
22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普通类530095
23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普通类530040
24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普通类530065
25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普通类530025
26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普通类530070
27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普通类530030
28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普通类530030
29信息工程学院软件技术普通类530040
30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技术普通类530030
31信息工程学院云计算技术应用普通类530030
32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普通类470020
33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普通类470020
34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普通类470065
35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普通类470060
36经济管理学院现代物流管理普通类470070
37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建造技术普通类530045
38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工程造价普通类470030
39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普通类530045
4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680020美术类
41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680020美术类
总计20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zhǔn】。无人机应用技术(与常州工学【xué】院分段培【péi】养【yǎng】项目)在南京科技【jì】职业学【xué】院【yuàn】学习五年,其中【zhōng】前三年高【gāo】职【zhí】阶段教育考核合格者【zhě】,后【hòu】两年本科阶段教育继续在南京科技职【zhí】业学院学习【xí】,由普【pǔ】通本【běn】科与高职联合实【shí】施教学,毕业后颁发常州工学院本科文凭。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yuàn】领导下,由学校统【tǒng】一组【zǔ】织,坚【jiān】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按照“总分【fèn】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yuán】则【zé】,依据考生考核总【zǒng】成绩从【cóng】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qǔ】并分【fèn】配专业。

1.录取原则

(1)普通类考生考核【hé】总成绩=学业水平【píng】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jì】(满分【fèn】200分【fèn】)+校测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政【zhèng】策【cè】性加分。

(2)艺术类考生【shēng】考【kǎo】核【hé】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gé】性考【kǎo】试折算成绩(满【mǎn】分200分)+校测考试成【chéng】绩(满分300分)+江苏省【shěng】艺术类(美术【shù】与设计类)专【zhuān】业统【tǒng】考成绩+政【zhèng】策性加分。

(3)退役士兵须参加学校【xiào】组织的校测考试,退役士兵【bīng】计划单列并【bìng】纳【nà】入提前招生总计划,单独划【huá】线、单独录【lù】取,每个【gè】专【zhuān】业录取人数不超【chāo】过3名【míng】。

(4)服从志愿调剂只在同【tóng】科类的专业之【zhī】间【jiān】进行调剂。普通类专业录【lù】取出现分数相【xiàng】同,以校测考试【shì】成【chéng】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如校【xiào】测考试【shì】成绩再相同,依次【cì】按数学、语【yǔ】文、外语单科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dào】低排序【xù】录取专业。艺【yì】术类专业录取出现分数【shù】相同【tóng】时,以江【jiāng】苏省艺【yì】术类【lèi】(美术与【yǔ】设计类)专业统考成【chéng】绩【jì】高【gāo】者优先录【lù】取专业,如果江苏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相同【tóng】,则以校测考试成【chéng】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

2.加分政策【cè】:学【xué】校严【yán】格按照教育部和【hé】江苏省教【jiāo】育厅的【de】相关规定执行加【jiā】分政策。

第十七条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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