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主要包含【hán】招生专业【yè】、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bāng】助,如【rú】有变动或异议【yì】,请以各省【shěng】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zhào】“学校负【fù】责,省招办【bàn】监督【dū】”的原则,本【běn】着【zhe】公平、公正【zhèng】、公【gōng】开,以考生相【xiàng】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hé】衡量德智体美劳【láo】,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bā】条 本校【xiào】公共外语教学【xué】为英【yīng】语,请非【fēi】英语语种考生慎【shèn】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tōng】类【lèi】根据考【kǎo】生投档学【xué】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kuàng】、艺【yì】术类【lèi】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fèn】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z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hé】专【zhuān】业要求的【de】基础上,按【àn】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yè】志愿【yuàn】按【àn】考【kǎo】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fèn】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zǒng】分相【xiàng】同时,按照考【kǎo】生排【pái】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wèi】相【xiàng】同时,参考综合【hé】素【sù】质评【píng】价择【z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èr】十条【tiáo】 本校“3+证书”考试招【zhāo】生根据考【kǎo】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tóu】档总【zǒng】分排位情况从【cóng】高到低【dī】择优【yōu】录取。按照【zhào】“专业志【zhì】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zhì】愿【yuàn】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qǔ】。 当考生投档总分【fèn】相同时,按照考生排【pái】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pái】位相【xiàng】同时,优【yōu】先录【lù】取中职【zhí】阶段就读专业【yè】相关性较【jiào】高的考生。
第三节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tiáo】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nǐ】录取的各专业考【kǎo】生名单报省招生办【bàn】公【gōng】室【shì】审核备【bèi】案,并根据【jù】省【shěng】招生办公室【shì】审核通过的名单【dān】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