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fǎ】》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依据【jù】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de】通知》(湘教发〔2023〕49号【hào】)有关要求,结【jié】合【hé】学院(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xià】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48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校)单【dān】招【zhāo】工作遵循【xún】“公平【píng】竞争、公正选拔、公开【kāi】透明”的【de】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定【dìng】和纪律要求【qiú】,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xué】院(校)简【jiǎn】介:湘西【xī】民【mín】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nián】经省人民【mín】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案的湘西【xī】州【zhōu】唯一一所【suǒ】公办全日制高等【děng】职【zhí】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100亩,建【jiàn】筑面积33.28万平方米,是省“双高【gāo】”建【jiàn】设单位,办学【xué】条件达到教育部人才培养【yǎng】水【shuǐ】平评估优秀标【biāo】准。现有【yǒu】全日制学生13700人【rén】,教【jiāo】职工720余人,有教授14人,副教【jiāo】授【shòu】180人【rén】,研究生以上学历158人,“双师型”教师300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湘西民族职业技术【shù】学院【yuàn】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guān】部门【mén】负【fù】责研究决定【dìng】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chóng】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dān】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zé】单招的【de】考试组织【zhī】工【gōng】作【zuò】。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duì】口招生【shēng】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kǎo】报名的人【rén】员。对【duì】于符合【hé】报名条【tiáo】件尚【shàng】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dān】招的人员,须于【yú】9-21-22日到【dào】户籍【jí】所在县【xiàn】市【shì】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21-9-21,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dān】招报考设第一志【zhì】愿【yuàn】和【hé】第【d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yuàn】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dēng】录【lù】湖南【nán】省【shěng】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píng】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tái】”)(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xiāo】湘高考【kǎo】”APP(通过苹【píng】果【guǒ】应用商店、腾讯应【yīng】用宝【bǎo】、华为应用商【shāng】店、小米应用商店【diàn】或【huò】“考生综合【hé】信息平台”首页【yè】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qǐng】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běn】院(校)网【wǎng】站【zhàn】(https://www.xxmzy.org.cn)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yè】要【yào】求【qiú】。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wǒ】校志愿时,需选择【zé】一个【gè】专业组中的6个专业,并确【què】定是【shì】否选择专业【yè】服从调剂【jì】。
第十一条 社会人员身【shēn】份【fèn】认定【dìng】。退【tuì】役军人【rén】由户籍所在【zài】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mén】进行【háng】认定。相关【guān】证明材料由考【kǎo】生在规定时间【jiān】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néng】按要【yào】求提供证【zhèng】明材料的考【kǎo】生只能以普通高【gāo】中往届生或【huò】同等学力人员【yuán】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cái】料的【de】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dìng】取消高【gāo】考报名资格,已录取【qǔ】的取【qǔ】消录【lù】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suǒ】有社会人员考生【shēng】均【jun1】须提供本人身份证【zhèng】复印【yìn】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dān】招【zhāo】报名身份审核【hé】(界定)表【biǎo】》,同时分别提供【gòng】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zhuǎn】业证【zhèng】)。
2.材料提交【jiāo】时【shí】间及方式【shì】。考生须在9-21前将【jiāng】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交到湘西【xī】民族职业技术学【xué】院学生服务中心216办公室,由我【wǒ】校招生【shēng】办公【gōng】室审核【hé】(联【lián】系方式:0743-8535333)。
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dì】十二【èr】条【tiáo】 我校2024年单【dān】招总计【jì】划数为2150人【rén】,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de】退役军人25人、体育特长生25人【rén】。本校2024年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共34个。分专业单招计【jì】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yè】最终学费【fèi】标准【zhǔn】以2024年湖南省【shěng】物价主管部门审核【hé】为准。
专业组 | 专 业 名 称 | 代码 | 层次 | 学制 | 普通类 | 学费(元/年) |
专业组一 | 生态农业技术 | 410104 | 大专 | 3年 | 30 | 3000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 410107 | 大专 | 3年 | 30 | 3000 | |
畜牧兽医 | 410303 | 大专 | 3年 | 70 | 3000 |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410309 | 大专 | 3年 | 50 | 30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大专 | 3年 | 130 | 3500 |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大专 | 3年 | 125 | 3500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大专 | 3年 | 30 | 3500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大专 | 3年 | 60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大专 | 3年 | 80 | 4600 | |
数控技术 | 460103 | 大专 | 3年 | 95 | 4600 |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430105 | 大专 | 3年 | 40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大专 | 3年 | 50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大专 | 3年 | 200 | 4600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大专 | 3年 | 55 | 35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大专 | 3年 | 180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大专 | 3年 | 70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大专 | 3年 | 70 | 7800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大专 | 3年 | 50 | 78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510206 | 大专 | 3年 | 30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510204 | 大专 | 3年 | 75 | 4600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大专 | 3年 | 80 | 4600 | |
中西面点工艺 | 540203 | 大专 | 3年 | 70 | 4600 | |
专业组二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大专 | 3年 | 50 | 4600 |
健康管理 | 520801 | 大专 | 3年 | 30 | 4600 |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大专 | 3年 | 30 | 38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大专 | 3年 | 100 | 3500 | |
应用英语 | 570202 | 大专 | 3年 | 40 | 3500 | |
广告艺术设计 | 550113 | 大专 | 3年 | 60 | 55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550114 | 大专 | 3年 | 60 | 5500 |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550112 | 大专 | 3年 | 30 | 55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50105 | 大专 | 3年 | 80 | 4600 | |
合计 | 2150 |
第十【shí】三条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míng】。根据省教育【yù】厅政【zhèng】策规定,单列计划【huá】纳【nà】入我校单招【zhāo】总【zǒng】计【jì】划,且均包含在【zài】各相关专业的招【zhāo】生计划内,未录【lù】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lèi】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25人,考生【shēng】可【kě】在【zài】上表指定计划数专业范【fàn】围内自【zì】行选【xuǎn】择报考【kǎo】,但每个专业最【zuì】多录取1人。
2.体【tǐ】育特长【zhǎng】生【shēng】招生计划25人【rén】,考生【shēng】可【kě】在上表指定计划数单【dān】招【zhāo】专业【yè】范围内自行选择【z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yè】最多录取特长生1人。
第十四条 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shí】际参【cān】考【kǎo】人数【shù】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de】计划数。学校各【gè】专业【yè】各类别【bié】计划确定【dìng】并公布【bù】后,一律【lǜ】不【bú】调整和【hé】追加。单招未完【wán】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huá】使用。
第五章单招考试
第【dì】十五条 学校将本着公【gōng】平、公正、择【zé】优录取的【de】原则,按照【zhào】国家【jiā】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kǎo】试院【yuàn】的指【zhǐ】导和监【jiān】督下组织单【dān】招考试的相关【guān】工作【zuò】。
第【dì】十【shí】六条 参加学【xué】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jiè】普通【tōng】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xìng】考试有【yǒu】效成【chéng】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gāo】中考生及【jí】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gāo】中【zhōng】学业水平合【hé】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不全的应届【jiè】普通高【gāo】中【zhōng】考生)、退【tuì】役军人、体【tǐ】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tiáo】 按照“文化素【sù】质+职【zhí】业技能”方式,分【fèn】类【lèi】组织考试。根据考生【shēng】的类别,考试【shì】按以下方【fāng】式进行。
1.第一【yī】类:应【yīng】届普【pǔ】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huà】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hé】格【gé】性【xìng】考试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等科目有效成【chéng】绩代替【tì】。职业技【jì】能测试由学【xué】校【xiào】组【zǔ】织,学校【xiào】分专业组,按【àn】照人才【cái】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xìng】。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kǎo】生【shēng】及【jí】同等【děng】学力考生。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由学校依据《中等【děng】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yǒu】关内容进行命题及【jí】考试。职业技【jì】能测【cè】试由【yóu】学校组【zǔ】织【zhī】,学校【xiào】分专业组,按照【zhào】人才培养需要【yào】,采取笔试【shì】方式进行,重点考【kǎo】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jun1】人考生免予文化【huà】素质测试。职业【yè】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zhào】上【shàng】述第【dì】二类考生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方式,参加学【xué】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dì】四类【lèi】: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shù】第一类或第二类的【de】方【fāng】式进行。职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cè】试成【chéng】绩【jì】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湘西民族职业【yè】技术学院2024年体【tǐ】育【yù】特长生【shēng】高职单招方【fāng】案》执行。
第十八条【tiáo】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wén】化【huà】素质成绩【jì】+职业技能成【chéng】绩。上【shàng】述第一类、第【dì】二【èr】类、第四类考生的【de】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mǎn】分为600分,文化【huà】素质成绩与职【zhí】业【yè】技能成绩占比为1 : 1,即分别各占300分。第三【sān】类考生的【de】综合成【chéng】绩满分为300分。
第十九条我校针对【duì】组织的文化素质【zhì】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jun1】为闭卷笔试方【fāng】式,第【dì】四类体育特长【zhǎng】为【wéi】体育专项【xiàng】考试【shì】。
第二【èr】十条我校文化素质【zhì】测试【shì】、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fàn】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fú】合以下免试【shì】条件的考生在【zài】单招【zhāo】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shēn】请【qǐng】免技能【néng】测试的考生,须在【zài】9-21前,通【tōng】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dì】址:xxzyzsc@126.com),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职业技能赛【sài】事获奖【jiǎng】生免试【shì】入【rù】学审核表》、学生【shēng】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jiàn】等材料)报我【wǒ】校【xiào】的招生【shēng】办公室审核(注【zhù】:邮件【jiàn】中留下联系电【diàn】话【huà】,如需【xū】要【yào】提供原件【jiàn】另行【háng】通知)。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wǒ】校统招计划,在统招【zhāo】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xù】办理,有关【guān】审【shěn】核程序和方法由【yóu】省教育【yù】考试院另行规【guī】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xiào】期【qī】间在世界技【jì】能【néng】组织主办【bàn】的“世界【jiè】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zhōng】获奖的【de】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bǎo】送至高【gāo】职院校与【yǔ】获奖赛事【shì】相应【yīng】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yè】技能【néng】大赛”一等奖、二【èr】等【děng】奖【jiǎng】、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hú】南【nán】省职业【yè】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或【huò】“湖南【nán】省黄炎培【péi】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一等奖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jì】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néng】竞赛”二等【děng】奖(银【yín】牌)、三【sān】等奖【jiǎng】(铜牌【pái】)或“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jiāo】育奖创业规划大赛”二等【děng】奖、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shēng】,报考获奖赛项【xiàng】对口专业可免【miǎn】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pái】)的学【xué】生可按技能【néng】测试【shì】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jì】;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jì】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yě】可【kě】选择【zé】参加【jiā】学校【xiào】组织的技能【néng】测试取得测【cè】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jiào】高【gāo】分【fèn】数【shù】计入【rù】综合成【chéng】绩。
3.免试考生【shēng】的录取专业【yè】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shēng】如需跨【kuà】专业【yè】报【bào】考,则【zé】不能【néng】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èr】十二条 学校按一志愿、二志【zhì】愿分别组织单【dān】招考试。第【dì】一【yī】志愿考试时间为9-21-17日(具体时间【jiān】以准考证为【wéi】准)。若第一志愿生【shēng】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huá】,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d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dì】一志愿学【xué】校录取考生,时间为【wéi】9-21-14日(具体时间以【yǐ】准【zhǔn】考证为准)。各科【kē】目的【de】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diǎn】将在【zài】我校官网【wǎng】上另行公布【bù】。
第二【èr】十【shí】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guī】定,高【gāo】职【zhí】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试【shì】费缴纳时间为9-21—10日,缴纳方式请关注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网【wǎng】站发布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jiǎo】费的,不得【dé】参加我校【xiào】单招考试【shì】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9-21-15日登录【lù】学校招生网站自行打印准考【kǎo】证。第二志【zhì】愿考试【shì】缴【jiǎo】费及准考证打印时【shí】间【jiān】学校另【lìng】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43-8535305,打【dǎ】印准考证【zhèng】咨询【xún】电话:0743-8535333。缴费【fèi】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xué】校单【dān】独招生网,网址https://zsc.xxmzy.org.cn/。
第二十四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zài】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jiā】教育考试【shì】规定进行组织【zhī】。在学校【xiào】招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的统【tǒng】筹【chóu】下,教务、成【chéng】教、招生、纪检、后勤、保卫等部门共同【tóng】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jiāo】务处牵头组织命题【tí】,并负责其保密【mì】工【gōng】作;成教部负责按国考【kǎo】要求制【zhì】定【dìng】具体的组考【kǎo】方【fāng】案,根【gēn】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招【zhāo】生办【bàn】公【gōng】室组织相关【guān】专家参照湖南省普【pǔ】通【tōng】高考【kǎo】评【píng】卷及登分工【gōng】作有【yǒu】关要求【qiú】,制【zhì】定科学合理的【de】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lì】度,确保考试评【píng】判工【gōng】作公正、透明【míng】。
第六章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shēng】(第一类考生【shēng】)、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lèi】考生【shēng】)的类别确定【dìng】及【j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kǎo】试成绩的认定【dìng】以省【shěng】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pǔ】通高【gāo】中学业【yè】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chéng】绩【jì】不全的【de】应届普通高【gāo】中【zhōng】毕业考生必须【xū】按照中职【zhí】考【kǎo】生【shēng】和往届普通高中【zhōng】考生及同等学力考【kǎo】生的要求参【cān】加文化素质测试【shì】及录取【qǔ】。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qǔ】首先对报考单【dān】列计划的【de】考生(第三类、第四【sì】类)进行录取,单【dān】列计【jì】划只录取第一志愿【yuàn】报考的考生【shēng】,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jì】划录取【qǔ】第一类【lèi】、第二类考生【shēng】。
第二【èr】十【shí】七条【tiáo】 普通【tōng】类考【kǎo】生分类别分专业【yè】招生计划以实际【jì】参考【kǎo】的考生【shēng】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yǐ】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cān】考人数【shù】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nián】普通高【gāo】中学【xué】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xiào】成绩)、第【dì】二类考生(含普通【tōng】高中学业水【shuǐ】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pǔ】通高中考生)的【de】实【shí】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mǒu】专业招生【shēng】计【jì】划共【gòng】100人,单【dān】列计划已【yǐ】录取【qǔ】5人,剩【shèng】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d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èr】类【lèi】考生一【yī】志愿【yuàn】实际参考的人【rén】数【shù】分别为150、50人【rén】,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lèi】、第【dì】二类考生的【de】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yī】类考生计划数计算【suàn】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huá】确【què】定后,录取过程中不【bú】再调整和追加【jiā】。
第二十【shí】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zuò】按【àn】照“学校负【fù】责、招办监【jiān】督”的原则进行。各【gè】类别录取时,按照“专【zhuān】业优先、分数【shù】为【wéi】主”的【de】方式进行。各类【lèi】别按照【zhào】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jì】能测试综合【hé】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dào】低分进【jìn】行录取【qǔ】,录完为止。为【wéi】避免个别专业【yè】扎堆报考,造成给后【hòu】续普通类考生【shēng】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yì】军人考生的人数不【bú】超过1人【rén】。
2.体育特长生。依【yī】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fèn】到【dào】低分【fèn】进行【háng】录取,具体规则详见【jiàn】《湘西【xī】民族职业技术【shù】学【xué】院【yuàn】2024年体育【yù】特长生高【gāo】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bié】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tōng】类考生计划不足【zú】,各【gè】专业录取【qǔ】特长生考生的人数不【bú】超过1人。
3.普通类【lèi】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jì】划数,依据考【kǎo】生所填报【bào】专业【yè】按综合【hé】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mǎn】为止。如遇【yù】生【shēng】源不足【zú】,则对【duì】该专【zhuān】业所对应专业【yè】组内未录【lù】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jiǔ】条 对于末位【wèi】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xià】排序原【yuán】则进行录取。同【tóng】分排【pái】序规则为:职业技【jì】能测试【shì】、语文、数学、英【yīng】语的【de】成绩【jì】顺序依次排列。如仍相【xiàng】同,则组织末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三十条 我【wǒ】校将通过官网(https://zsc.xxmzy.org.cn/)发布单招拟录取【qǔ】名单【dān】,拟录【lù】取考生需在我校规【guī】定时间内办【bàn】理相关录取确【què】认【rèn】手续。
第三十一条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第三十二【èr】条 单招录取【qǔ】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dù】统【tǒng】一【yī】高【gāo】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qíng】况需转专业的【de】,按照我校《湘西【xī】民族职业技【jì】术【shù】学院转专业管理【lǐ】办法》规定,在本校当年【nián】单招专业范围【wéi】内【nèi】转【zhuǎn】换。
第三【sān】十三条【tiáo】 农民工等其【qí】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dào】指定专业,不【bú】得转【zhuǎn】到【dào】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shēng】录取后,高职【zhí】院校按照《教育部【bù】办【bàn】公厅关于做【zuò】好扩招后高职教【jiāo】育教学【xué】管理工作的指导意【yì】见【jiàn】》(教职成【chéng】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àn】照相对集中【zhōng】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jìn】行管理和培【péi】养【yǎng】。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yī】志愿录取结束【shù】后,如有剩【shèng】余专【zhuān】业计划,我校将【jiāng】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de】专业及【jí】计划数,并组织【zhī】第二志愿【yuàn】报考我校且未被第【dì】一志愿录取考【kǎo】生【shēng】举行考试。第二【èr】志愿考试要求【qiú】及录取规则【zé】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guī】定一致。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tiáo】 单招考试【shì】及【jí】录取结束后,学校【xiào】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jié】果及拟录取【qǔ】考【kǎo】生情况在学校官【guān】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单招期【qī】间,确保规范有序、公【gōng】平【píng】公正,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mén】全程【chéng】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lù】取等工作【zuò】。
第三十七条 学【xué】校单招工作【zu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guī】定【dìng】和纪【jì】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de】考前“辅导班”“培训【xùn】班”,没【méi】有与任何社会【huì】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yǒu】社【shè】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wǒ】校【xiào】有合【hé】作【zuò】、可以【yǐ】通过“内部指标”方【fāng】式确保考生【shēng】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shí】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shī】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八条 我校【xiào】将严格执行招生【shēng】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zhāo】中违规的考【kǎo】生及【jí】工【gōng】作人员【yuán】,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yù】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zàn】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dìng】的程序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迎【yíng】考生、家长及社会对【duì】我校单招工【gōng】作【zuò】进行监【jiān】督,我【wǒ】校的投【tóu】诉举【jǔ】报电【diàn】话为0743-8535338。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lǜ】色通【tōng】道”。家【jiā】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shàng】人民【mín】政府证明【míng】向学校学【xué】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shǒu】续,并【bìng】可【kě】根【gēn】据【jù】国家有关规定【dìng】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为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xué】金【jīn】、智育奖学金等;为弘【hóng】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de】社【shè】会风尚,学【xué】校党委成立【lì】了爱心助学基【jī】金【jīn】,帮助【zhù】贫困学生完成学业【yè】。同时【shí】,家【jiā】庭经济条件【jiàn】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kuǎn】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qín】工助学。
第四十条【tiáo】 录取【qǔ】考生的【de】体【tǐ】检【jiǎn】标准【zhǔn】按【àn】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录【lù】取考【kǎo】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tǐ】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均【jun1】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shēng】考试时所采集【jí】的信【xìn】息,学生对【duì】提供的【de】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tiáo】 新生入【rù】学后【hòu】3个月内,学校【xiào】按照招生政策规【guī】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shǒu】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gé】及相关证明材【cái】料【liào】等【děng】进行复查复核。对【duì】复查【chá】复核发现的问题【tí】,学校【xiào】将集中研究处理【lǐ】,凡属【shǔ】弄虚【xū】作【zuò】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zī】格。对于【yú】弄虚作假情【qíng】节严重或【huò】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d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shěng】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shè】会【huì】发布,对【duì】于各【gè】种媒体【tǐ】节选公布的【de】章程内容,如理【lǐ】解有误,以【yǐ】学校【xiào】公【gōng】布的完整单【dān】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技术开产业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邮政编码:416000
招生【shēng】咨询【xún】电话:0743-8535033,0743-8535333
招生咨询邮箱:xxzyzsc@126.com
招生信息【xī】发布网址:https://zsc.xxmzy.org.cn/
监督投诉电话:0743-8535338
第四【sì】十五【wǔ】条 本章程适用于【yú】我校2024年湖南省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湘【xiāng】西民族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如【rú】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xiàng】关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bù】的最新【xīn】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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