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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2:23:58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本文为【wéi】大【dà】家整理的是2024年【nián】莱芜职业技术学【xué】院高职【zhí】单独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章程【chéng】,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shēng】专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de】通知》(鲁教学函〔2023〕28 号)要求【qiú】,结【jié】合学【xué】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wú】职业【yè】技术【shù】学院2024年单独【dú】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zhāo】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shì】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xué】院单独【dú】招生【shēng】和综合评【píng】价招生【shēng】工作。

第二条学校【xiào】单独【dú】招生、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工作遵循“公平竞【jìng】争【zhēng】、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程【chéng】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z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xué】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zuò】接【jiē】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méi】体【tǐ】、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gè】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zhǎng】、学校有关【guān】部门负【fù】责【zé】人为成【chéng】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jià】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负【fù】责【zé】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shí】,讨论决定招生【shēng】工作有【yǒu】关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就业处是【shì】组织和实施【shī】单独招生、综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及【jí】其相关【guān】工作的专门机【jī】构,负责【zé】学校高【gāo】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zuò】。

第十【shí】条学校纪委【wěi】(监察专员办公室【shì】)对单独招生、综【zōng】合评【píng】价招【zhāo】生工作全程【chéng】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tiáo】学校【xiào】单独招生【shēng】(普【pǔ】通类)计划420人,综合【hé】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根据考生志愿意向、社【shè】会对人【rén】才的【de】需求状【zhuàng】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jiāo】学条【tiáo】件等情况【kuàng】,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jù】体【tǐ】分【fèn】专业计划以省教【jiāo】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单独招生【shēng】、综【zōng】合评价招生专业和【hé】计【jì】划通过山东【dōng】省教育厅、学【xué】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lái】职【zhí】”微信公【gōng】众号和招生【shēng】简章、招【zhāo】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bù】。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gāo】校招生考试报名的【de】、山东省中【zhōng】等【děng】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shān】东省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报名的【de】、山东省【shěng】普通【tōng】高中应届毕业生【shēng】。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shí】六条身体健康【kāng】状【zhuàng】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pǔ】通【tōng】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jí】有关补充【chōng】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9-21-9-21

报名及缴【jiǎo】费方式:参加单独【dú】招【zhāo】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de】考【kǎo】生在省教育招【zhāo】生考试院招生【shēng】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考12330莱芜职业【yè】技术学院、选【xuǎn】择专业志【zhì】愿,并同时在【zài】“莱芜职业【yè】技【jì】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zhǐ】:http://zsjy.lwvc.edu.cn/)上进行缴费。考生最【zuì】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yuàn】。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huà】素质【zhì】考试费用,报名综合【hé】评【píng】价招生考试的考生【shēng】需缴【jiǎo】纳【nà】素质测试【shì】和综合素质评【píng】价【jià】费用。

我校2024年单【dān】独【dú】招生与综【zōng】合【hé】评【píng】价招生考试费按【àn】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要求【qiú】收取。

注:未【wèi】在规定时间缴【jiǎo】纳报名【míng】考试费【fèi】的考生视【shì】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gé】。

第十八条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yòng】“文化素质考试【shì】+专业技能”的方式,总【zǒng】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kē】目【mù】(内容):语文、数学、英【yīng】语,考试采用线下【xià】考试形式,分值【zhí】200分;专【zhuān】业技能【néng】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jì】能测试【shì】,专业技【jì】能测试成绩【jì】由省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院【yuàn】提供)。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9-21。

文化素质考【kǎo】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lái】芜【wú】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莱【lái】芜职【zhí】业技【jì】术学院【yuàn】,具体地点以准【zhǔn】考证通知为准。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chūn】季【jì】高考统一【yī】考试招生【shēng】专业【yè】技能【néng】测试【shì】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cǎi】用“素【sù】质测试【shì】+综合素【sù】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kē】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yè】潜【qián】质。素【sù】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线下测试形式【shì】,分值200分;综合【hé】素【sù】质评价【jià】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jiāo】育招生考试【shì】院提供【gòng】的【de】考生高中综【zōng】合素质【zhì】档案信息【xī】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9-21。

素质测【cè】试考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shì】莱芜高新【xīn】区【qū】山财大【dà】街1号莱芜职业技【jì】术学院,具【jù】体地点以准考证通【tōng】知【zhī】为准。

3.准考证打【dǎ】印:考生在规【guī】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xué】校招生就业网通【tōng】知)打印单独招生【shēng】或【huò】综合评价招【zhāo】生考试准考【kǎo】证【zhèng】。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一)录取规则

参加【jiā】单独招生【shēng】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yōu】先【xiān】的【de】原则,按【àn】照考【kǎo】生原始总成【chéng】绩、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chéng】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néng】成【chéng】绩【jì】高低【dī】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wèi】次,如各【gè】科目还【hái】相等则根据文化素【sù】质成绩中语文【wén】、数学、英语的【de】成绩【jì】高低分【fèn】别依次确定录取位【wèi】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zǒng】成绩相等,则根【gēn】据考生素质【zhì】测【cè】试和综合【hé】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què】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cān】考【kǎo】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hé】素质【zhì】评价成【chéng】绩各【gè】科目成绩依【yī】次确【què】定录【lù】取位【wèi】次。

综合成绩和单【dān】项成绩都【dōu】相同【tóng】的情【qíng】况下,报领导小组【zǔ】审批【pī】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dì】区奖励的考【kǎo】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dì】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mén】或行【háng】业主管部门组【zǔ】织的科技、发明、创新【xīn】等【děng】大赛一、二、三等奖【jiǎng】;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学校认可的其他特长。

(二)免试

1.免试【shì】申请条件:在校期【qī】间获得全国【guó】职业院校技【jì】能大赛【sài】三等奖及以上【shàng】奖项或全【quán】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sài】一等奖奖【jiǎng】项的中等职【zhí】业学校的应【yīng】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lèi】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zhì】方可【kě】申请报【bào】考),或【huò】具有高级工【gōng】及以上【shàng】职业资格【gé】、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mó】范(含【hán】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zhōng】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zài】岗【gǎng】人员。

2.申【shēn】请时【shí】间和材料提交:申请免试的【de】时间和提【tí】交的材料按照山东【dōng】省教【jiāo】育招生【shēng】考试院有关规定【dìng】执行。

3.录取:单独招【zhāo】生【shēng】优先录取【qǔ】免试考【kǎo】生,如免试考生人数【shù】多【duō】于招生计【jì】划【huá】,在招生【shēng】计划调整仍不能【néng】满足情况下,依据考【kǎo】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jí】由高到低排序,排序【xù】规则如【rú】下【xià】:国家级、省级依【yī】次递减;一等奖、二【èr】等【děng】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zhāo】生免【miǎn】试考生在报名截止及【jí】学校【xiào】资格【gé】审核通【tōng】过【guò】后5天内在学校招生就业网公【gōng】示。如【rú】具有免【miǎn】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不再【zài】组【zǔ】织非免试考生相关测【cè】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殊情况,非免试考【kǎo】生全额退【tuì】费【fèi】)。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1.单独招生考试总成绩低于150分;

2.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总成绩低于260分;

3.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

4.综合评价招生中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考试;

5.未参【cān】加【jiā】当地【dì】教育部门组织的【de】高考体【tǐ】检或考【kǎo】生体检不符合【hé】要求(参照【zhào】《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计划调整原则

各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guò】学校规定的同类【lèi】别单独【dú】招生和【hé】综合评价招生【shēng】总计划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lì】益的【de】前提【tí】下,各大类【lèi】之【zhī】间专业计划根据考【kǎo】生【shēng】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de】专业招生计【jì】划【huá】调整【zhěng】不超过【guò】学校【xiào】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生的总招生计【jì】划【huá】数。

第【dì】二十条已【yǐ】被学校单【dān】独招生【shēng】、综合评价招生录【lù】取的考【kǎo】生与普通【tōng】高校【xiào】统一【yī】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quán】日【rì】制方式【shì】培养。退役军人【rén】、下岗【gǎng】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de】考生,学【xué】制、修业年限及教学【xué】安排与其他普通考【kǎo】生相同。

第【dì】二十一条【tiáo】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shēng】或综合【hé】评价【jià】招【zhāo】生录【lù】取,一律【lǜ】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h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bào】名单【dān】独招生和综合评价【jià】招【zhāo】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dōng】省教育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院【yuàn】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体【tǐ】检。不参加【jiā】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qǔ】信息【xī】报【bào】送并无【wú】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tiáo】录取【qǔ】结果【guǒ】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qǔ】主管部门【mén】官方网站、学【xué】校招生就业网【wǎng】(http://zsjy.lwvc.edu.cn)、招生就业处咨询【xún】电话、录取通【tōng】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sān】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gǎi】革【gé】委【wěi】、省财政【zhèng】厅、省教育厅【tīng】核定【dìng】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àn】照国家【jiā】和省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tiáo】学校通过奖、贷、助【zhù】、补、免【miǎn】等多种【zhǒng】资助方式帮助学【xué】生【shēng】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kě】申请助【zhù】学贷款、“绿色通道”、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费减免、勤【qín】工助学等资助【zhù】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hé】标准由学校【xiào】根据【jù】学【xué】生家【jiā】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zhèng】厅、省教育厅【tīng】等5部【bù】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cái】科【kē】教〔2022〕17号)以【yǐ】及学校相关规【guī】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xué】后,学校将按照《关【guān】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yào】求进行【háng】入学资格【gé】复查,凡不符合条【tiáo】件或【huò】有舞【wǔ】弊行为者将被取【qǔ】消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tiáo】颁发学历证【zhèng】书的学校【xiào】名称为“莱【lái】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pǔ】通【tōng】高【gāo】等教育专科学历证【zhèng】书”。

第八章  其他

第【dì】二【èr】十七条【tiáo】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yí】。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chuán】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xiào】将依法【fǎ】追【zhuī】究其责任【rèn】并【bìng】要【yào】求由其承担相应的【de】赔【péi】偿。

第二【èr】十八【bā】条对【duì】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处【chù】理办【bàn】法》和《山东【dōng】省单独招【zhāo】生【shēng】考试违规处理规定【dìng】》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ruò】有与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zhǔn】。未尽事【shì】宜,按上级有【yǒu】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chuán】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6427586,76268696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http://www.lwvc.edu.cn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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