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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0:14:35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shēng】简章【zhāng】,主要包含【hán】报名条件、招生【shēng】专业、报名【míng】方式、选拔【bá】程序、培养方案等,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dà】家参考。

南开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zhāo】生制度改革的实施【shī】意见》(国发【fā】〔2014〕35号)、《关于在【zài】部【bù】分高校开展基础【chǔ】学【xué】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chóng】大战【zhàn】略需求【qiú】,加强【qiáng】基础学科【kē】拔尖创新人才选【xuǎn】拔培养,南开大学2024年【nián】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zhāo】生改【gǎi】革试【shì】点工【gōng】作(以下简称“南开大【dà】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wéi】度【dù】考核评【píng】价模式,选【xuǎn】拔一批有志向【xiàng】、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shēng】进行专【zhuān】门培养,为【wéi】国家重大【dà】战略【luè】领【lǐng】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tiáo】件,综合【hé】素质优秀【xiù】或基【jī】础学科拔尖,并【bìng】有志于将来从事相【xiàng】关领域科学【xué】技【jì】术工作【zuò】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

高考成绩优异,学科专业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考生。

第二类:

相关学【xué】科领域具有突出【chū】才能和表【biǎo】现的考生,破格【gé】入围【wéi】条件为高中阶段全国中【zhōng】学生(数学、物理【lǐ】、化【huà】学、生物【wù】或信【xìn】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guó】决【jué】赛二等奖【jiǎng】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招生专业

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非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理工
物理学物理+化学
化学物理+化学
生物科学物理+化学
历史学不限文史类
哲学不限
语言文学(古文字学)不限

注: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第二类【lèi】考生只能报考【kǎo】获奖学科对应的招生专业【yè】(其中信【xìn】息学奥林匹克【kè】竞【jìng】赛对应数学与应【yīng】用数学专【zhuān】业【yè】或物理学专业)。

报考我校【xiào】强基【jī】计划【huá】的考生【shēng】不能兼报其他高校【xiào】,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请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bào】名系统【tǒng】查看。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1日0:9-21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tái】(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yào】求准确、完整地【dì】完成网上【shàng】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1.第一类考生

(1)高考成绩(不【bú】含任何政策【cè】加分,下同)须达到【dào】所在省(自【zì】治区、直辖【xiá】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kē】批次【cì】的省份【fèn】,参照【zhào】该省份确定【dìng】的部分特殊【shū】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xiàn】执行。

(2)入围成绩计算

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重要权重科目【mù】成绩【jì】加权【quán】计算得到入【rù】围成绩。计算方【fāng】法如【rú】下:

入围成绩=重要权重科目高考成绩*1.5+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

招生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权重科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重要权重科目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物理数学
物理学数学+物理
化学数学+化学
生物科学数学+生物
历史学语文
哲学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3)入围资格认定

按照【zhào】考生入围成绩【jì】由高到低【dī】排序,按我校分省分【fèn】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hé】考生名【míng】单【dān】,末位同分同入【rù】围。

2.第二类考生

高考成绩【jì】须达【dá】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d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zhì】分数线。对于合【hé】并【bìng】本科批次的省【shěng】份【fèn】,参照该【gāi】省份【fèn】确定的部分特【tè】殊【shū】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校考核

考生须【xū】在6月11日【rì】9:9-21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cān】加我校【xiào】强基【jī】计划【huá】考核并签【qiān】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确【què】认参加【jiā】者视为放【fàng】弃我校强基考核【hé】及后续录取【qǔ】环【huán】节。对【duì】于【yú】确【què】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通报生源【yuán】省份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gòu】并如实记【jì】入诚信档案。

6月底举行学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体【tǐ】质测【cè】试【shì】。面【miàn】试采取专家、考生【shēng】“双随机”抽签的【de】方式,测试全程录【lù】音录像【xiàng】。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jiān】具体安排情况【kuàng】详见准考【kǎo】证,准考证信息【xī】查看及下【xià】载打印【yìn】的具体开放时间详见【jiàn】报名【míng】平【píng】台个人报名账号内的通知。

1.面试重点考察考【kǎo】生的综合素【sù】质及专业能力。面试成【chéng】绩根据面试【shì】情况和考【kǎo】生综【zōng】合素质档案综合得出。

2.体【tǐ】质【zhì】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tǐ】前屈,测试【shì】结【jié】果【guǒ】作【zuò】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cān】考。因身体【tǐ】等特殊原因无【wú】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提交三【sān】级甲【jiǎ】等医院证【zhèng】明【míng】,经我校【xiào】审核同意后可【kě】不参【cān】加体【tǐ】质测试。学校考核面【miàn】试成绩【jì】和高考总【zǒng】成绩均相同情【qíng】况下,优先录取参加体质测试考生且体质测试成绩更高者。

3.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根据其学科特长单独进行考核。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85%)、学校考核成绩(15%)组成。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成绩【jì】满分*850+学校考核【hé】成绩(满分【fèn】1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hé】在相关【guān】省份强【qiáng】基计【jì】划【huá】的招生名额,按我校确定录取使用的综合【hé】成绩由【yóu】高到低顺序确【què】定【dìng】强基计划预录取【qǔ】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总成绩高【gāo】的考【kǎo】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我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zǔ】按招生【shēng】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dān】,并报各省级【jí】招【zhāo】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yú】9-21前公布录取名单【dān】并公【gōng】示录取【qǔ】标【biāo】准。被正式录【lù】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hòu】续高考志愿录取;未【wèi】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cān】加本省(区、市)后【hòu】续【xù】各批次高考志愿【yuàn】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qiáng】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wéi】“一【yī】制三化”“交叉【chā】培养”“动态【tài】进出”,在【zài】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xìng】化的模式,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zài】培【péi】养方面【miàn】坚持【chí】以基础学科为本源,开展重点【diǎn】学【xué】科交叉【chā】融合,给未来高【gāo】阶发展【zhǎn】方向培养夯【bèn】实基础;在【zài】培养过【guò】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huá】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人才保【bǎo】证【zhèng】高【gāo】质量。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hòu】,学生主【zhǔ】要在强基【jī】计划所【suǒ】在基础【chǔ】学科【kē】专业进行【háng】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gēn】据培养方案在高【gāo】端芯片与【yǔ】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zhì】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jiàn】领域【yù】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kē】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xián】接【jiē】专【zhuān】业范围【wéi】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yán】究生【shēng】阶段转段具体【tǐ】招生专业和名【míng】额【é】以转段【duàn】当年学校公【gōng】布【bù】的工作方案为准。

具【jù】体培养方案详见【jiàn】强【qiáng】基计划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内各【gè】专业强基计【jì】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yú】学【xué】生综合素【sù】质档案。已建立【lì】省级统一信【xìn】息平台【tái】的省【shěng】份,由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强基【jī】计划报名【míng】系统;尚【shàng】未建立省级【jí】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shěng】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汇总【zǒng】本地【dì】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hé】素质档案【àn】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jì】划报名系统。

(二)对【duì】于综合【hé】素质档案【àn】造假或【huò】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huá】的报名、考试和录取【q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jí】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xiāo】其当年高【gāo】考报名、考试【shì】和录取【qǔ】资格,并视【shì】情节轻【qīng】重【chóng】给【gěi】予【yǔ】3年内【nèi】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yù】考试的处理。已经【jīng】入学的,按教【jiāo】育【yù】部【bù】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zhèng】、学【xué】位证。中学【xué】应当【dāng】对【duì】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jiǎ】情【qíng】形的,我【wǒ】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de】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xué】后本科【kē】阶【jiē】段原则上不【bú】允【yǔn】许转【zhuǎn】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de】学生转入对【duì】应专【zhuān】业普【pǔ】通班就读。退出学生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shēn】请【qǐng】免试攻【gōng】读研究生资格。

(四)选【xuǎn】拔测【cè】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fèi】用自理【lǐ】。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kùn】难考【kǎo】生可【kě】向我校提出申请【qǐng】,我校可酌情提供【gòng】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bǔ】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rèn】何个人【rén】或中介组织开展强【qiáng】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zuò】,不举【jǔ】办任何【hé】形式的营【yíng】利【lì】性【xìng】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jì】划招生【shēng】工作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xià】,由南开大学招生【shēng】办【bàn】公室【shì】负责具体【tǐ】工【gōng】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zhāng】的过程【chéng】中做【zuò】到【dào】招生方【fāng】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shì】。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xué】生进行入学【xué】资格复查【chá】,对不具【jù】备入学资格【gé】的学生,按【àn】教育部相关规定【dìng】处理。

(三)南开大【dà】学【xué】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dà】学纪检监察【chá】机构监督,并接受【shòu】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电子邮箱: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zsb.nankai.edu.cn

(二)各学院培养政策咨询电话

数学科学学院:刘老师022-23508372

物理科学学院:佟老师022-23508052

化学学院:刘老师022-23508841

生命科学学院:王老师022-23508897

历史学院:谢老师022-85358998

哲学院:王老师022-23508268

文学院:谢老师022-23501368

(三)申诉电话:022-23500363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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