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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5:26:56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招【zhāo】生简章,主要【yào】包含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报名方式、选【xuǎn】拔【bá】程序、培养方案等,以下【xià】是具【jù】体内容【róng】,供大家参考。

吉林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shí】施【shī】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jī】础学【xué】科招【zhāo】生改革【g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jiàn】,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qiú】,加强基础学【xué】科拔【bá】尖创【chuàng】新人【rén】才【cái】选【xuǎn】拔培养,我校2024年继续开【kāi】展基础学科【kē】招生改革试【shì】点【diǎn】(也称“吉林大学【xué】强基计划”)。学校通过【guò】招生与培养一【yī】体化【huà】改【gǎi】革,探【tàn】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zhì】向、有【yǒu】兴趣【qù】、有天赋的青年【nián】学生进行专门【mén】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rén】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guó】统一【yī】考试【shì】报名【míng】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chǔ】学【xué】科拔尖,具【jù】有【yǒu】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bìng】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lǐng】域科学技术【shù】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gāo】中【zhōng】阶段在全国中学生【shēng】学科奥【ào】林匹克【kè】竞赛(数学、物理、化【huà】学)中获得全国决【jué】赛一、二等奖【jiǎng】,并且高考【kǎo】成绩达到生源所【suǒ】在省公布的本科【kē】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bù】分课【kè】程实行英语授【shòu】课,建议非英语【yǔ】语【yǔ】种考生谨慎【shèn】报考。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专业科类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招生省份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物理、化学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陕西湖北
物理学理工物理、化学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
化学理工物理、化学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古文字学文史历史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考生选【xuǎn】考科目【mù】需符合所报专【zhuān】业对【duì】选考科目的要求【qiú】。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9-21—30日考【kǎo】生【shēng】可登录吉林大学【xué】强【qiáng】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qiú】准确、完整【zhěng】地完【wán】成【chéng】网上报名【míng】。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yuàn】,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bú】能兼报其【qí】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sān】)考生须于9-21—20日登录报【bào】名平【píng】台确认【rèn】参加【jiā】我校校考并签订承诺,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dì】一类考生,非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高考【kǎo】成绩(不含【hán】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yī】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bìng】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fèn】数线为准【zhǔn】,下同)理工类80分(含)、文史【shǐ】类【lèi】50分(含),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高考【kǎo】成【chéng】绩高于生源所在【zài】省公布的特殊类型招【zhāo】生录取【qǔ】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的基础上,依据高考【kǎo】成绩【jì】,原则上【shàng】按照不超【chāo】过【guò】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数【shù】的【de】六【liù】倍确定各省【shěng】入围我校考【kǎo】核考生名单【dān】(末位同分均可入围),并公【gōng】示【shì】入【rù】围标准。对【duì】于报【bào】考我校数学与应用【yòng】数学专业的考【kǎo】生【shēng】,高【gāo】考数学成绩达到145分及以上,高考成绩【jì】达到生源所在省公【gōng】布的【de】本科一批【pī】录【lù】取最低控制分【fèn】数线【xiàn】(特【tè】殊类型招生录【lù】取最低控制【zhì】分数线)但未达到入围标准【zhǔn】的,可予以破格入围。对【duì】于【yú】第【d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xiào】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xiàng】应高【gāo】考成绩【jì】要求,即可入围。破【pò】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9-21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入围情况。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9-21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28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shēng】请持【ch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kǎo】证按时参加【jiā】我校组织【zhī】的【de】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cè】试)。面试采取专家、考【kǎo】生【shēng】、考场“三随机【jī】”抽签的方式,测【cè】试全程录音录像【xiàng】。

(1)笔试、面试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专业笔试内容面试内容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专业素质、综合素质
物理学物理
化学化学
古文字学语文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重要参考。

(3)体【tǐ】质测【cè】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tǐ】前屈、跳绳【shéng】。因身【shēn】体原【yuán】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de】考生,需提供三甲医院证【zhèng】明,我【wǒ】校【xiào】视情况予以免测。免【miǎn】测考生的体质测试成绩【jì】按零分记【jì】。

(4)高校考核【hé】成【chéng】绩折【shé】算办法【fǎ】: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如遇【yù】不可【kě】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gōng】作安【ān】排可能视情【qíng】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shí】将另行【háng】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lèi】考生,在笔试和【hé】面试成绩分别达【dá】到【dào】60分【fèn】基础上,我【wǒ】校根据考生专【zhuān】业志【zhì】愿和同【tóng】省份该专业的【de】招生计划,按综【zōng】合成绩由高到低顺【shùn】序确【què】定预录取名【míng】单。如综合【hé】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gāo】考【kǎo】成【chéng】绩高者【zhě】,再相同,数学与【yǔ】应用数学、物理学、化【huà】学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wén】、外语成绩【jì】高者,古文字学专业依次为语文、数【shù】学【xué】、外语成【chéng】绩高者【zhě】。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jì】好【hǎo】的考生。

对于【yú】第二类考生,在笔【bǐ】试和面试【shì】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shàng】,综合成【chéng】绩【jì】达到同省份第一类【lèi】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de】,根据招生计划【huá】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dī】顺序确定预【yù】录取名单。如【rú】综【zōng】合成绩相同,按第一类考生同分录取【qǔ】规则【zé】录取。

我【wǒ】校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按招【zhāo】生【shēng】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qǔ】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hé】,办理录取【qǔ】手续。

我校于9-21前【qián】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lù】取标准。被【bèi】正式录【lù】取的【de】考生不【bú】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环节

(一)加【jiā】强思【sī】想政【zhèng】治【zhì】引领,创新人才培【péi】养模式。注【zhù】重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rèn】”,针对【duì】强基计【jì】划【huá】录【lù】取学生单独编【biān】班,实【shí】行全程导师制,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和环境,加强通识教【jiāo】育、学科基础【chǔ】教【jiāo】育【yù】与学【xué】科【kē】交叉【chā】培养,推【tuī】进科教协同育人,夯实学生基础学科能【néng】力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学【xué】业质量保障,开展阶段性考【kǎo】核和动【dòng】态进【jìn】出。学校【xiào】坚持“厚基础【chǔ】、重实【shí】践、严【yán】要求”的育人原【yuán】则,因材施教、分类【lèi】培【péi】养,各专业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de】动【dòng】态考核与【yǔ】进出机制。

(三)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jiē】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zhuān】业进行培【péi】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yǎng】方【fāng】案在【zài】高端芯【xīn】片与【yǔ】软件、智【zhì】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guó】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yǐ】及【jí】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shè】会科学领域进行学【xué】科【kē】交叉培养。本【běn】研【yán】衔接专业范【fàn】围见各强基计划招【zhāo】生专业培养方【fāng】案,研【yán】究生阶段【duàn】转段具体【tǐ】招生专业和名额【é】以转段当【dāng】年学校公布的【de】工作方案为准。

具体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四【sì】)通过强基计【jì】划录【lù】取的学生入校后【hòu】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zhī】外【wài】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sù】质【zhì】档【dàng】案。对于【yú】已建立【lì】省级统一信【xìn】息平台省【shěng】份,由【yóu】省级教【jiāo】育行政部门直接【jiē】上传至报名平【píng】台。对于【yú】尚未建【jiàn】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mén】汇总本【běn】地各中学【xué】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zhì】档案后,统一【yī】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zōng】合素【sù】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kǎo】核中舞【wǔ】弊的考生,将【jiāng】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lù】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bào】有关省级招生考试【shì】机构【gòu】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míng】、考试和【hé】录取【qǔ】资格,并视情节轻【qīng】重【chóng】给予3年内暂停参【cān】加各类国【guó】家【jiā】教育【yù】考试【shì】的处理。已经入学的【de】,按教【jiāo】育部和【hé】我【wǒ】校相关规定处【chù】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zhèng】、学【xué】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cái】料认真核实【shí】,出现【xiàn】弄虚作假情形的,我【wǒ】校保留采【cǎi】取相【xiàng】关措【cuò】施的权利。

(三)要诚信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xué】校考核【hé】又无故放弃的【de】考【kǎo】生,如实记录并【bìng】通【tōng】报生源【yuán】省级考【kǎo】试招生机构。

(四)学校【xiào】未委【wěi】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kāi】展强基计划【huá】等考试招【zhāo】生有关工【gōng】作,不【bú】举办【bàn】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chǔ】学科招生【shēng】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jí】林大【dà】学【xué】招生【shēng】工作【zu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lín】大学教务处本【běn】科生招生办公室和【hé】吉林【lín】大学考试【shì】中【zhōng】心分【fèn】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zài】实施【shī】本简【jiǎn】章的【de】过程中做到【dào】招生方案公开、选【xuǎn】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shì】。

(二)我校【xiào】将对录【lù】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de】学生【shēng】,按【àn】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lǐ】。

(三)吉林【lín】大学基【jī】础【chǔ】学【xué】科招【zhāo】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jiǎn】监察机构全程监【jiān】督,并接【jiē】受【shòu】社会监【jiān】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阳光【guāng】高考信息平台【tái】: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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