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
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shēng】章【zhāng】程已经公布,主【zhǔ】要包含院校概【gài】况、招生专业【yè】、招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理工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háng】,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gēn】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和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依据《青岛理工大学章程【chéng】》,按照各省【shěng】市区招【zhāo】生考试主管机关的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dà】学2022年普通本科【kē】艺术【shù】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tiáo】 青岛理工【gōng】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国家招【zhāo】生政策,根据【jù】社【shè】会需【xū】求、办学【xué】条【tiáo】件【jiàn】和专业要求,编制和调整招生计划。按照公【gōng】平、公正【zhèng】、公开和择优选【xuǎn】拔的原则,依据相应法律【lǜ】法规,开展招【zhāo】生【shēng】工作。
第四【sì】条 青岛理工大学艺术类【lèi】专业【yè】招生【shēng】工作接受教育主管【guǎn】部门【mén】的监管【guǎn】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五条 学校名称【chēng】:青【qīng】岛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429
第六条 办学性质: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青岛理【lǐ】工大学是【shì】一所以工为主【zhǔ】,土木建筑、机械制造【zào】、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wén】法艺【yì】等学【xué】科协调发展的【de】多科性大【dà】学。是国家【jiā】首【shǒu】批地方高校【xiào】“111计划”建设单【dān】位、全【quán】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gāo】校、山东省重点【diǎn】建设【shè】的应用基础【chǔ】型【xíng】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shǒu】批高水平【píng】大学【xué】“强特色”建【jiàn】设【shè】高校。
学【xué】校创建于1952年,先后隶【lì】属【shǔ】原【yuán】重工业部、原【yuán】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zhuǎn】山【shān】东省【shěng】领导,实行【háng】“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guǎn】理【lǐ】为【wéi】主”管理体制。先后【hòu】历经【jīng】山东冶【yě】金学【xué】院【yuàn】、青【qīng】岛建筑工程学院时期,2004年更名为青岛理工大学。196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shēng】,199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yǔ】权单位,2005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辖市北、黄【huáng】岛、临沂三个校区,占地面【miàn】积约【yuē】217.15万平【píng】方米【mǐ】,校舍建筑面积约111.20万平【píng】方米。图【tú】书馆【guǎn】藏书约241.82万册【cè】。教学科研仪【yí】器设备总值约4.81亿元。
学校拥【yōng】有本【běn】科、硕【shuò】士、博【bó】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7大【dà】学【xué】科门类,拥有2个【gè】一级学科博【bó】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xué】位授【shòu】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yī】级学科、11个硕【shuò】士【shì】学位授权专业(类别),59个本科专【zhuān】业;全日制在【zài】校【xiào】生【shēng】34339人。3个【gè】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含【hán】培育),土木工程【chéng】获批省高峰学科、机械工程获批省优【yōu】势特色学科。工程【chéng】学ESI全球排名前1%;12个专【zhuān】业入选【xuǎn】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jiàn】设点【diǎn】。学【xué】校拥有高等学校学科创【chuàng】新引智基地(国【guó】家111计划)、国【guó】家实验教学示范中【zhōng】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等5个国家级教学科【kē】研平台【tái】,拥有教育【yù】部、山【shān】东省【shěng】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shí】验室等26个省部级【jí】科研平【píng】台【tái】和4个协同创新【xīn】中心。
学校现有教【jiāo】职工2469人,其中专任【rèn】教师165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746人,高级专业技【jì】术人员825人。有全职【zhí】日本【běn】工程院外【wài】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和【hé】自【zì】然科学院外【wài】籍院士1人,英国皇家学会工艺院院【yuàn】士1人,双聘院【yuàn】士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shòu】、国【guó】家级工程人【rén】才等7人,国家有突【tū】出【chū】贡献的【de】中青年专家、国家【jiā】优青等7人,其他国家级高【gāo】层次人【rén】才【cái】33人;泰山【shān】学者特聘教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zhōng】青年专家等【děng】省【shěng】级人才65人【rén】。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国(境)外【wài】90余所知名【míng】高校建立了校际交【jiāo】流【liú】和合作【zuò】关系,获批4个中外合作【zuò】办学【xué】项目。与国内239个地方【fāng】政府、企业、高校和科【kē】研院【yuàn】所在人才培【péi】养、科学【xué】研究、社会【huì】服务等领域全【quán】方位合作。
学【xué】校坚守初【chū】心使命【mìng】,建校60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le】24万名科【kē】学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de】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yì】度【dù】始终位列省内高校前茅【máo】;服务国【guó】家战略,一【yī】批攻关研【yán】究成果应用于【yú】高原列车、C919大飞【fēi】机、北京冬【dōng】奥会、探月工程、天问【wèn】一号等重大项目;助推山东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胶东国【guó】际机【jī】场、沿海高铁、跨海【hǎi】大桥、海底隧【suì】道等重【chóng】大【dà】工程建【jiàn】设中【zhōng】提供科技和【hé】人才支撑。
艺【yì】术与设计学院拥有环境设【shè】计、产品设计、视觉【jiào】传达【dá】设计、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jì】及【jí】音乐表演6个本科专业【yè】。拥有【yǒu】设【shè】计学一级【jí】学科硕【shuò】士点和工业设计【jì】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学院现【xiàn】已【yǐ】形成【chéng】鲜明的专业特【tè】色,依托学校土【tǔ】木工程、机械工程和建筑学等优势学科,培【péi】养【yǎng】“跨专业【yè】、厚基础、宽【kuān】口径”交叉人才;借【jiè】助区域经【jīng】济【jì】文化发展的【de】优势【shì】,培育能够从事科学【xué】研究、艺术创作【zuò】和工【gōng】程实践等工【gōng】作的高层次【cì】应用型人才。在校生千余【yú】人,被共青【qīng】团【tuán】光华基【jī】金会【huì】授予“中国青【qīng】年创【chuàng】新【xīn】设计【jì】教育基地【dì】”。环境设计专业被山【shān】东省授予【yǔ】“环境艺术与建筑设计”重点学科【kē】,产品【pǐn】设计专业被评为“山东省名校【xiào】工程重点建设专业”,2016年环境【jìng】设计专业、产品设【shè】计专业同时获批山【shān】东【dōng】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yè】群【qún】建设项目,2019年环【huán】境设计【jì】专业获批“山【shān】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产品【pǐn】设计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shè】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qīng】岛理工大学【xué】设立招生与【yǔ】就业委【wěi】员会,全面负【fù】责招【zhāo】生工作。
第十条 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公【gōng】室【shì】为组织【zhī】和实施招生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gòu】,在【zài】学校招生与就【jiù】业委员【yuán】会的领【lǐng】导【dǎo】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shēng】工作的组织【zhī】开展。
第十一条【tiáo】 青【qīng】岛【dǎo】理工大学纪委【wěi】(监察专员【yuán】办公室【shì】)综合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èr】条【tiáo】 艺术类招生【shēng】专业为美术类专业,包【bāo】括设计【jì】学类【lèi】(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和【hé】绘画专【zhuān】业。
第【dì】十【shí】三条 2022年面向山东【dōng】省等11个省份拟招收美术类专业考生300人,统筹【chóu】考虑,合理编制分【fèn】省、分专业【yè】招生计划【huá】。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人数 | 招生省份 | ||||||||||
山东 | ||||||||||||||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 本科 | 4年 | 265 | 128 | 15 | 10 | 15 | 12 | 15 | 15 | 13 | 12 | 15 | 15 |
绘画 | 本科 | 4年 | 35 | 20 | 3 | 3 | 3 | 3 | 3 |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考试科目及要求:
设计学类、绘画专业考【kǎo】试科目及【jí】要求均按照【zhào】相应省份统考相关【guān】要求执行【háng】。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山东【dōng】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从【cóng】高到【dào】低确【què】定录取专业。其他【tā】省份【fèn】使用所【suǒ】在省【shěng】的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dàng】考【kǎo】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què】定录取专业,若专业【yè】成绩相同【tóng】,文化成绩(含【hán】政【zhèng】策【cè】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qǔ】专【zhuān】业,若文【wén】化成绩【jì】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chéng】绩从高【gāo】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tiáo】 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duì】于【yú】明确要求按照美术类分文【wén】理科单独【dú】安排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的省份,专业录【lù】取【qǔ】时按照录取原【yuán】则和招生计划【huá】,分美术类【lèi】文理【lǐ】科单独排序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七条 学【xué】校【xiào】按照【zhào】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核定的【de】收费标准及有关【guān】规【guī】定收费。学年学费=专业注册学费(4950元)+学分学费(100元/学分)。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guò】奖【jiǎng】、贷、助、补、勤【qín】、免等多种资【zī】助方【fāng】式帮助学【xué】生完成学业。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可【kě】申请国家助学贷【dài】款、新生入学“绿色通【tōng】道”、奖助【zhù】学金、学【xué】费减免、勤【qín】工助学等资助项【xiàng】目。资助条件和标【biāo】准由学【xué】校【xiào】根据学生家庭经济【jì】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shěng】教育厅【tīng】等5部【bù】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guǎn】理办法》(鲁财科教【jiāo】〔2020〕15号)以及学【xué】校【xiào】相关【guān】规定执行【háng】。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xīn】生入校后【hòu】,学校按照有关规【guī】定进行【háng】体检和【hé】入学资格等复查。复查不符合条件的新生【shēng】,取消入学【xué】资【zī】格。
第二十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hán】允许延长【zhǎng】的学习时【shí】间【jiān】),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dé】智体【tǐ】美鉴定合格,达【dá】到专业【y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课程和学分要求,准予【yǔ】毕业,由学校根据【jù】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xué】习形式,填写【xiě】、颁【bān】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xué】位授予有【yǒu】关【guān】规【guī】定【dìng】者【zhě】,授予普通高【gāo】等教【jiāo】育本科毕业生学【xué】士学【xué】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dì】二十一条 学校艺【yì】术【shù】类【lèi】专业招生计划及【jí】录【lù】取结果将【jiāng】及时通【tōng】过青岛理工大【dà】学本专科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等规【guī】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mén】。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zhāo】生计划及录取【qǔ】结果【guǒ】以各省级招【zhāo】生主管【guǎn】部【bù】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bàn】公室)综【zōng】合处负责【zé】全程监督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zuò】,受理举报或【huò】投诉(通信地址【zhǐ】:青【qīng】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lù】777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wěi】,邮【yóu】政编码【mǎ】:266520,电话:0532-85071099)。
第二【èr】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lǜ】、法规【guī】、规章和上【shàng】级【jí】有【yǒu】关政【zhèng】策不一致【zhì】之处,以国家法律【lǜ】、法规、规章和上级【jí】有关政【zhèng】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bú】委【wěi】托【tuō】任【rèn】何机构【gòu】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yí】。对以【yǐ】青岛理工大学【xué】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活动【dòng】的【de】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32)85071039
2、E-mail: zhshb@qut.edu.cn
3、招【zhāo】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
4、学校校园网:http://www.qut.edu.cn
5、通讯地址【zhǐ】:青岛市黄岛区嘉【jiā】陵江东路777号【hào】青岛理工大【dà】学招生办公【gōng】室
6、邮编:266033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