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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1:06:29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4年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jiǎn】章【zhāng】已经公布,主要包含院【yuàn】校概况、招生【shēng】专业【yè】、招【zhāo】生计划、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shì】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kǎo】。

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lèi】建【jiàn】设【shè】高【gāo】校”。我校【xiào】艺术类招【zhāo】生专业为:设计学类【含视觉【jiào】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huán】境【jìng】设计专业获【huò】批【pī】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雕塑专业获批为辽宁省【shěng】一【yī】流本【běn】科专业,均隶属于大连【lián】校【xiào】区建筑【zhù】与艺术学院。学院下设建筑【zhù】系、艺术系、城市【shì】规划系【xì】、工业设计系,拥有建筑学博士后科【kē】研流【liú】动站,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jí】学科【kē】博士点,建【jiàn】筑学、城乡规划【huá】学、设计学【xué】三个【gè】一级学科硕士【shì】点【diǎn】,以及艺术专业硕【shuò】士(MFA)学位授予权。

艺术【shù】类招生【shēng】专业拥【yōng】有高水【shuǐ】平的师资队【duì】伍和卓越的办学条件,拥【yōng】有【yǒu】完善的高级艺【yì】术【shù】人【rén】才培养体系和多元开放的国际化交流【liú】平台。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具有人文【wén】素养和创新精【jīng】神,具备视觉艺术宽厚理论知识基础,掌【zhǎng】握现代【dài】艺术表现前沿技术,具有在【zài】图【tú】形语言、视知觉、人文历【lì】史、材料学等领域从事【shì】视觉科【kē】学研究、文化创新研【yán】发、艺术创新设计等【děng】方面能力的研究型【xíng】创新人才。环境【jìng】设计【jì】专业培【péi】养具有【yǒu】人【rén】文素质、创新精神和设【shè】计学宽厚理【lǐ】论知识基础,具备艺【yì】术【shù】构想能力、设【shè】计【jì】创【chuàng】造能力、创新创业能【néng】力、社会适应能【néng】力【lì】以【yǐ】及【jí】国际化视野,在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房地产、智能化家居等行业和领域从事【shì】设【shè】计、管理、策【cè】划的【de】一流创新人才。雕塑【sù】专【zhuān】业培养具【jù】有人文素质、创新精神,具备宽【kuān】厚的艺术理【lǐ】论知【zhī】识和【hé】专业技艺,具有在新媒介雕塑、互动公共【gòng】艺术、动态【tài】科技装【zhuāng】置、数字【zì】技术表【biǎo】现【xiàn】等【děng】行业和领域从事艺术创作与研究等方面能力的研【yán】究型【xíng】创新人才【cái】。三个招生专业均【jun1】具备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研究生资格。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学制

选考

科目

计划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预留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四年历史65117256574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jù】有参【cān】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gāo】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2、报【bào】考条件:具有良好的美【měi】术基础【chǔ】和美术修养,符合专【zhuān】业体检要【yào】求【qiú】。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录取原则

1、考生【shēng】专业统考成绩【jì】须达【dá】到高考所在省份【fèn】美术类【lèi】专业统考本科【kē】合格线,高考【kǎo】文化课成绩【jì】达【dá】到生源省【shěng】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dìng】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chéng】绩录【lù】取控制分数线

2、在【zài】考生【shēng】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tǐ】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gé】(原则上【shàng】为70分)的情况【kuàng】下,艺术类批次实【shí】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择优【yōu】录取【qǔ】。投档【dàng】成绩【jì】相同的考【kǎo】生,优先【xiān】录取高考文化课【kè】成【chéng】绩【jì】高【gāo】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tóng】者,依次优先录【lù】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jì】高者【zhě】。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领导机构、监督及复查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lǐng】导下【xià】,严【yán】格遵【zūn】循公平、公正、公【gōng】开的原则,严格管【guǎn】理,规范【fàn】程序,接受【shòu】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机【jī】构【gòu】对艺术类专业招【zhāo】生工【gōng】作【zuò】的【de】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chá】,接受社会【huì】或考【kǎo】生对招生工作人员涉嫌【xián】违规违纪或失【shī】职失责等问题的【de】举【jǔ】报并进行查处。

3、新生报【bào】到【dào】后,我校将对艺术【shù】类专业新生【shēng】进行资格复【fù】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xué】资【zī】格或学籍【jí】,并向有关教育主管【guǎn】部【bù】门通报【bào】,涉及【jí】违法的移送司【sī】法机关处【chù】理。

4、如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375

传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221(教务处)、84708306(纪【jì】检监察【chá】机【jī】构)

网址:https://zs.dlut.edu.cn

七、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jiāo】育部2024年关于【yú】艺术类专业【y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yǐ】教育部规定【dìng】为准【zhǔn】。

2、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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