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一览表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yǎng】有志于【y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qiú】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jī】础学科拔尖的学生【shēng】,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néng】科技、新材料、先【xiān】进【jìn】制【zhì】造和【hé】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rén】才紧缺的【de】人文【wén】社会科学领【lǐng】域,以下是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供大家参考。
1、强基计划39所一流大学名单一览表
这39所大学全是985大学,其中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2022年新加入高校。
序号 | 学校名称 | 省市 |
1 | 北京大学 | 北京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 |
3 | 清华大学 | 北京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 |
5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 |
6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 |
7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 |
8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 |
9 | 南开大学 | 天津 |
10 | 天津大学 | 天津 |
11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 |
12 | 吉林大学 | 吉林 |
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 |
14 | 复旦大学 | 上海 |
15 | 同济大学 | 上海 |
16 | 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 |
17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 |
18 | 南京大学 | 江苏 |
19 | 东南大学 | 江苏 |
20 | 浙江大学 | 浙江 |
2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安徽 |
22 | 厦门大学 | 福建 |
23 | 山东大学 | 山东 |
24 | 中国海洋大学 | 山东 |
25 | 武汉大学 | 湖北 |
26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北 |
27 | 中南大学 | 湖南 |
28 | 中山大学 | 广东 |
29 | 华南理工大学 | 广东 |
30 | 四川大学 | 四川 |
31 | 重庆大学 | 重庆 |
32 | 电子科技大学 | 四川 |
33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 |
34 | 西北工业大学 | 陕西 |
35 | 兰州大学 | 甘肃 |
36 | 国防科技大学 | 湖南 |
37 | 东北大学 | 辽宁 |
38 | 湖南大学 | 湖南 |
39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 |
2、强基计划招生程序及录取管理要求
一、制定招生简章
有【yǒu】关高校应根据【jù】本校的【de】办学【xué】定位、学科特色等,制【zhì】定【dìng】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内容包括【kuò】领导机构、招【zhāo】生专业【yè】及计【jì】划、报考【kǎo】条件及方式【shì】、入围高校考核【hé】的办法【fǎ】、考核程序及办【bàn】法、学生【shēng】综合素质评价【jià】使用办法、综合成绩【jì】折算【suàn】办【bàn】法及录【lù】取规则、监督机【jī】制、咨询及申诉渠【qú】道等。招生简章报经教【jiāo】育部核准备案后,于3月【yuè】底前向社会公布【bù】。
二、考生申请报名
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jí】强【qiáng】基计划【huá】招【zhāo】生学校【xiào】报考条件的考生【shēng】,由本人【rén】提出申请,于4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各【g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原【yuán】则上【shàng】于9-21前根据高【gāo】校招生简【jiǎn】章确【què】定的规则,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kǎo】成绩(不【bú】含高考【kǎo】加分)。
四、确定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并公示
对于以高考成绩入围高校考核的,有关高校【xiào】在各省(区【qū】、市【shì】)本科一批【pī】录【lù】取最低【dī】控【kòng】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dú】划定相应分【fèn】数线【xiàn】,下同【tóng】)上,按照【zhào】在生源所【suǒ】在【zài】省份【fèn】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以考生【shēng】高考【kǎo】成绩从高到低【dī】确定参加【jiā】高校考核名单【dān】。
对于符合高校破格入围条件【jiàn】的考生,考生高考成【chéng】绩应达到高校【xiào】招生简章确【què】定的要求【qiú】,且原【yuán】则【zé】上不得【dé】低于各省(区、市【shì】)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kòng】制分数【shù】线。
有【yǒu】关高校原则上应于【yú】9-21前【qián】确定入围高【gāo】校考核【hé】的考生名单并【bìng】公示入围标准。
五、组织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于9-21前完成对入围考生组织高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其中体育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xiào】考核是【shì】国家教育考试【shì】的组成部分,由招生高【gāo】校【xiào】负责组织实施。有【yǒu】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tè】殊类【lèi】型考试【shì】招生【shēng】工作相关规定【dìng】,合【hé】理【lǐ】确定高校考核的内容和【hé】形式【shì】。积极探索通过笔【bǐ】试【shì】、面试【shì】、实践操【cāo】作等方式,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sī】维,增【zēng】强【qiáng】选才的科学性。要充分运用学生综【zōng】合素【sù】质档【dàng】案,全面、深【shēn】入地考察学生的能【néng】力和素养。要加强【qiáng】命题【tí】安全管理和质【zhì】量管理【lǐ】,加强【qiáng】面试专家等相关人员【yuán】名单的【de】安全保密【mì】,认【rèn】真【zhēn】执行回【huí】避制度。高校考核的笔试、面【miàn】试【shì】应安排在国【guó】家教育考试【shì】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shì】采取专【zhuān】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综合素【sù】质【zhì】档案由【yóu】省级教【jiāo】育【yù】行政部门或中学根【gēn】据【jù】入围高校考【kǎo】核的考生名单于【yú】9-21前提供。已建立【lì】省【shěng】级统一信息平【píng】台的省份【fèn】,由省级教育行政【zhèng】部门统【tǒng】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àn】提供招【zhāo】生高【gāo】校。未建立省级【jí】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fèn】,由考生就读【dú】中【zhōng】学提供经中学【xué】校长签【qiān】字确认的综合素质档【dàng】案。综合素质档案须提前【qián】在考生就读中学详尽公示。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有关高校将考生【shēng】高考成【chéng】绩、高校【xiào】综合考核【hé】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kuàng】等按比【bǐ】例【lì】合成【chéng】考生综【zōng】合成绩【jì】(其中高考【kǎo】成绩所占比例不得【dé】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dī】确定录取名单,提交生【shēng】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qǔ】手【shǒu】续。各省级招【zhāo】办应在提前批次录取【qǔ】开始前【qián】完【wán】成录取备案。破格录【lù】取的考生,按照【zhào】高【gāo】校招生简章公布办【bàn】法【fǎ】进行【háng】录取。被录取考【kǎo】生不再参加【ji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有关高校须于9-21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七、严格遵守强基计划招生“十严禁”
高校不【bú】得发布未经教【jiāo】育部备案【àn】的强基计划招生简【jiǎn】章或进行【háng】虚假【jiǎ】招生宣传;不得【dé】以任何【hé】形式组织与强基计划【huá】招【zhāo】生【shēng】挂钩【gōu】的冬令营、夏令营及考核工【gōng】作,或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kāi】展报名、考核等有关工作;高【gāo】校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dé】参与社会机构组【zǔ】织【zhī】的各类培训、辅导活【huó】动;不【bú】得【dé】以【yǐ】“新生高额【é】奖学金”“入校【xiào】后重新选择专业”等【děng】方【fāng】式进行恶性生源【yuán】竞争【zhēng】或向【xiàng】考生违规【guī】承诺录取;未经批准【zhǔn】不得突破【pò】强基计划的招生【shēng】计划录取;不得在发放【fàng】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bào】到环节【jiē】更改考生录取专业;通过强基计划录【lù】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dào】相关学【xué】科之【zhī】外的【de】专业就读。省级【jí】高【gāo】校招生委员【yuán】会和省级教育【yù】行政部门不【bú】得擅自扩【kuò】大强基【jī】计划【huá】招生高校范围或【huò】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dǐ】触的招【zhāo】生办法【fǎ】。省级招生考试机【jī】构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de】考生【shēng】或违反【fǎn】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tuī】荐【jiàn】材【cái】料【liào】、证明材【cái】料等或在【zài】考生【shēng】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gù】意隐瞒【mán】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