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34:32    发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shàng】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hǎi】市人民政【zhèng】府与【yǔ】中【zhōng】国科学【xué】院共同举办、共【gòng】同建设【shè】,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zé】日常管【guǎn】理的全日制普通【tōng】高等学校。自建【jiàn】立以来,学校努力建设和发展成为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jì】化的【de】研究型、创【chuàng】新型大【dà】学【xué】。9-21入选第二轮【lún】“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上海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国【guó】家经济社【shè】会发展【zhǎn】战略,培【péi】养德才兼备,从事【shì】科学发现、高技术创【chuàng】新与【yǔ】新【xīn】兴产【chǎn】业创业的拔尖人才,成为未来的科学引领者、技术发明者和企业创办者。

二、本年度专业目录

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yán】究生,包含学术【shù】学位【wèi】和【hé】专业学位两【liǎng】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科【kē】技大【dà】学2024年硕士招生【shēng】专业【yè】目【mù】录》。

各专【zhuān】业拟招生人数参考【kǎo】《上海【hǎi】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mù】录》,实【shí】际招生人数【shù】将根【gēn】据教育部正式下【xià】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kuàng】和学校发展需要进【jìn】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tuī】免【miǎn】生人数以当年公【gōng】示的拟录取人【rén】数为【wéi】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shēng】计划【huá】将用【yòng】于统考招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tōng】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bàn】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应届【jiè】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hòu】到录取当年学【xué】校【xiào】规定的【de】入学之日【rì】)或2年【nián】以上的,以及【jí】国家承认【rèn】学【xué】历的本科结业【yè】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提供大学【xué】教务部门【mén】开具的相应【yīng】专业本科的【de】8门专业【yè】课程成绩【jì】单;初试成【chéng】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zhǔ】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qián】通知【zhī】。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书。

四、报名办法

考生【shēng】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běn】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zài】复试【shì】阶段将进行【háng】报考资【zī】格审【shěn】查,凡不符合报考【kǎo】条件的【de】考【kǎo】生将不予复【fù】试和录取,相关后【hòu】果由考【kǎo】生本人承担。

报名【míng】包括【kuò】网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bú】可。所有考生均须【xū】在规【guī】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wǎng】上【shàng】确认,并在【zài】网【wǎng】上确认网报信【xìn】息和采集本人【rén】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nà】报考【kǎo】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wéi】9-21至【zhì】9-21,每天9:00—22:00。网上预【yù】报名时间为9-21至【zhì】9-21,每【měi】天【tiān】9:00—22:00,逾期不再补办。报【bào】名网址为【wéi】中国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shàng】报名主【zhǔ】页后,对选【xuǎn】择招生单【dān】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gōng】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qí】要求填报。凡【fán】未【wèi】按公告要求报名,网【wǎng】报信息误【wù】填【tián】、错填或填报【bào】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现场【chǎng】确认【rèn】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zào】成的一切后果【guǒ】,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dān】。

考生报考【kǎo】上海【hǎi】科技【jì】大学各学院,“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xuǎn】择“(14423)上海科技大【dà】学【xué】”,在“院系所名【míng】称”栏中选择要报考【kǎo】的【de】学【xué】院,如“(00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或“(002)生命【mìng】科学与技术学院”或“(003)信息【xī】科【kē】学与技术学院”或“(009)生物【wù】医学工程学院”,然后选择【zé】报考【kǎo】专业及【jí】考试科目【mù】等报考信【xìn】息【xī】。

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应【yīng】届本【běn】科毕业【yè】生原则上【shàng】应【yīng】选【xuǎn】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shì】机构指定的报【bào】考点;其他考【kǎo】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jiān】将对考生学【xué】历【lì】(学籍)信息进【jìn】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chá】看学【xué】历(学籍【jí】)校验结果。考生也可【kě】在报名前或报【bào】名期【qī】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děng】教育【yù】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běn】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lì】(学籍)网【wǎng】上校【xiào】验【yàn】的考生应在我校规【guī】定时间内完成【chéng】学历(学籍)核验。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所【suǒ】有考生【shēng】(不含推免【miǎn】生)均【jun1】应当在规【guī】定时间内在网【wǎng】上核对并确认其网【wǎng】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wǎng】上确【què】认【rèn】时间由【yóu】各【g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shēng】工作安排和【hé】本地区报考组织【zhī】情况自行确定和公【gōng】布【bù】。

(2)网上确认手续:考生网上【shàng】确【què】认【rèn】时应当【dāng】积极配【pèi】合报考点,根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补充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miǎn】试生【shēng】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de】时间内进行,与我校【xiào】各接收学院完成【chéng】教【jiāo】育部推免【miǎn】服务系统【tǒng】中网上【shàng】报名与【yǔ】拟录【lù】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xì】统拟【nǐ】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yě】不【bú】得再报名参加全【quán】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míng】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xiě】并仔细核对本人【rén】的姓名【míng】、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fāng】式(全【quán】日制或非【fēi】全日制【zhì】)等【děng】重要信息。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bào】名信息【xī】或重新填报【bào】报名【míng】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bú】得修改报名信息【xī】。

(4)考生要如【rú】实填【tián】写本【běn】人所【suǒ】受【shòu】奖惩情【qíng】况【kuàng】,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高等教【jiāo】育自学考试等【děng】国【guó】家教育【yù】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zuò】弊【bì】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普通【tōng】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在网上确认期间【jiān】,考生必须对报名信【xìn】息【xī】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shàng】确【què】认【rèn】后【hòu】的考生【shēng】报名信息【xī】在考试、复试及录取【qǔ】阶段一律【lǜ】不作修【xiū】改,学校也【yě】不再受理任何【hé】修【xiū】改考生信【xìn】息的申请,因考生填写错误【w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zì】行承担。

(6)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各学院将【jiāng】对考生的报名信【xìn】息进行全面审【shěn】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kǎo】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xìn】息有疑【yí】问的【de】,各学【xué】院可要求【qiú】考生在规【guī】定时间【jiān】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zhèng】证明后,再【zài】准予【yǔ】考试【shì】。

五、考试

1. 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kǎo】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和【hé】密码【mǎ】登录“研招网【wǎng】”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kǎo】证》。《准考【kǎo】证》使【shǐ】用A4幅【fú】面白纸【zhǐ】打【dǎ】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qī】间不【bú】得涂改或【huò】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yǒu】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shì】。

(2)初【chū】试日期:9-21至【zhì】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wǒ】校招生各专业的初试【shì】科目均为四【sì】门,思想政治【zhì】理【lǐ】论、外国语【yǔ】、业务课一和业务【wù】课【kè】二,每门【mén】科目的【de】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zhì】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zhí】各【gè】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kē】目见中【zhōng】国【guó】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网所公布的我【wǒ】校【xiào】招【zhāo】生专业目录,或我校研究生【shēng】招生网公布的《上海科技大学2024年硕【shuò】士招【zhāo】生【shēng】专业目录》。

2. 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各学院组织。

(2)复【fù】试【shì】实行差额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jù】体差额【é】复【fù】试比【bǐ】例和【hé】初试【shì】、复【fù】试成绩所占权重由【yóu】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4)报考各学院在复试前【qián】,对复试【shì】考【kǎo】生的有效身【shēn】份证、学历学【xué】位证书、学历学籍【jí】核验结【jié】果、学生证等报名材【cái】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gé】审查,对不符合【hé】规定【dìng】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xué】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de】,需【xū】要求复试【shì】考生在【zài】规【guī】定【dìng】时间内提供【gòng】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zhèng】证明【míng】。

(5) 以同【tóng】等学【xué】力参加【jiā】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mén】与报考专业相关【guān】的本科主【zhǔ】干课程且不【bú】得与初试【shì】科目【mù】相同。加试科目不及【jí】格(即低于【yú】百分制【zhì】的60分)者不予录取。

学校复【fù】试【shì】工作将【jiāng】按照各学【xué】院公布的年【nián】度复【fù】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yóu】各【gè】学院在复试前通过【guò】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主页等形【xíng】式【shì】向考【kǎo】生公布。

六、调剂与录取

各学院按教【jiāo】育部相关调【diào】剂规则并结合【hé】学院实际情【qíng】况制定【dìng】具体调剂政策【cè】并【bìng】执行,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jì】(初试和复试成绩【jì】),结合【hé】思想政治表现以【yǐ】及身心健康【kāng】状况【kuàng】等择优确定【dìng】拟录取名【míng】单【dān】。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任一单【dān】项考核不合格【gé】者【zhě】,均不予录取,录取规定及【jí】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qián】在上【shàng】海【hǎi】科技大【dà】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被录取【qǔ】的【de】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shēng】(含推【tuī】免生),应在入【rù】学报到时【shí】出具【jù】本科毕业证书【shū】和学【xué】士学位【wèi】证书原件。未取得本科毕【bì】业证书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shū】原件或有效的学历【lì】学位证明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bèi】录【lù】取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shí】间内【nèi】至上海科【kē】技大学报【bào】到【dào】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bú】能按时报【bào】到者,须提供【gòng】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xiàng】学校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xiào】。未【wèi】经请假【jiǎ】或不【bú】按学校规定【dìng】报到者,视为自动放【fàng】弃入学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于新生入学阶段统一组织【zhī】进【jìn】行。体检【jiǎn】标准【zhǔn】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ué】〔2003〕3号)要【yào】求【qiú】,按照《教育部办【bàn】公厅 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guān】于普通高【gāo】等学校【xiào】招生【shēng】学生入学身体检【jiǎn】查取消乙肝项目【mù】检测有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háng】。体【tǐ】检【jiǎn】不合格者,将根据学【xué】校学籍【jí】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lǐ】。

八、学习形式、学制及学历学位

1.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

3. 对于符合毕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4. 对【duì】于【yú】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颁发相【xiàng】应的硕士学【xué】位证【zhèng】书。

九、硕博连读

上海科技大【dà】学2024年招【zhāo】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xué】后,如符合硕转博申请【qǐng】条件,并且通过博士资格考【kǎo】试后【hòu】,可转为博【bó】士研究生,以硕博【bó】连读【dú】的方式【shì】,继续攻读【dú】博士学位。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gēn】据【jù】国家【jiā】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yǒu】纳【nà】入招生计划【huá】的全日制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都要缴纳学费。学校【xiào】有关研【yán】究生【shēng】收费与奖【jiǎng】助【zhù】学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详见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

十一、住宿情况

学校提供研究生住宿,相关住【zhù】宿【xiǔ】管理办法【fǎ】,详见上海科技大【dà】学信【xìn】息公开网【wǎng】或【huò】上海科技大学学【xué】生事务【wù】处网站。

十二、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shēng】自【zì】行联【lián】系【xì】用人单位,按【àn】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zé】”的方式【shì】,落实就业去向【xiàng】。

十三、违纪处罚

考【kǎo】生应【yīng】自觉树立【lì】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shí】。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jiào】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jì】律;复试期【qī】间,考生应自【zì】觉遵守【shǒu】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kǎo】生所签署的《诚信复【fù】试承诺书》等内【nèi】容,在【zài】招生单【dān】位复试工作结束前【qián】不【bú】得对外透露或【huò】传播复【fù】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kuàng】。对于考生【shēng】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dìng】的行为,将按教育【yù】部《国家【jiā】教【jiāo】育【yù】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fǎ】》(教育部令第【dì】33号)及相关规【guī】定予【yǔ】以【yǐ】严肃【sù】处理。

十四、其他

1. 本【běn】简【jiǎn】章如有与国家【jiā】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shí】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yǐ】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2.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chǎn】生的纠纷由【yóu】考生自行处理【lǐ】。若因上【shàng】述问【wèn】题导致招生【shēng】单位无法调取【qǔ】考生【shēng】档案【àn】,造成考生不能复【fù】试或【huò】无法【fǎ】被录取的后【hòu】果,我校不【bú】承担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1-20680974

邮箱: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浦老师

电话:021-20685438

邮箱: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1-20684459

邮箱: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时老师

电话:021-20684596

邮箱:admission.bme@shanghaitech.edu.cn

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20685399

研究【jiū】生招【zhāo】生网址:http://yanzhao.shanghaitech.edu.cn/main.htm

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一号

邮编:201210

十六、申诉渠道

投诉和监督【dū】举报邮【yóu】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