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9:05:48    发布: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山【shān】东政法学院【yuàn】坐落【luò】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shì】山东省独立【lì】设置的以【yǐ】法学【xué】教育为【wéi】主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全【quán】国【guó】政法【fǎ】大学“立格联【lián】盟”成员单位。学校于1955年创立,历经68年耕耘不辍,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kē】教育【yù】为【wéi】主体,兼及法律硕士【shì】、专科和留学生【shēng】教育;以法学为【wéi】特色和【hé】优【yōu】势,兼有经济【jì】学【xué】、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xiào】。学校【xiào】构建起“以法学为重点建【jiàn】设学科,以【yǐ】应用经济学、新【xīn】闻传播学、公共【gòng】管理为培育建设学【xué】科,以【yǐ】网络空间安全、外国【guó】语言文【wén】学为扶持储【chǔ】备学科”的“132”学科专业体系。法【fǎ】学、监【jiān】狱学专【zhuān】业为国家【ji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报【bào】《政法论丛【cóng】》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zhuǎn】载【zǎi】来源期刊、全【quán】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qī】刊【kān】。学校自2012年【nián】开始培养法律硕士,现有理论导师80余【yú】人,实践导【dǎo】师【shī】140余人,培养【yǎng】研究生【shēng】的学习(Learning)能力、学术【shù】(Academic)能【néng】力和【hé】职业(Working)能力,形成特色【sè】鲜明的“双导师-LAW”模式。

二、培养目标

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才需求为【wéi】目标,为【wéi】立法、司法、监察、行【háng】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jīng】济管理、社会【huì】管【guǎn】理等【děng】领域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明确的社会责任【rèn】、浓厚的家国情怀【huái】、扎实的专【zhuān】业素养、娴熟的职业【yè】技能【néng】四【sì】位一体的高层次应【yīng】用型法治【zhì】人才。基【jī】本要求:掌握马【mǎ】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jiào】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zhì】素【sù】质和公【gōng】民素【sù】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hé】法律职业伦理【lǐ】原则【zé】,恪守法【fǎ】律职【zhí】业道德规【guī】范;掌握【wò】法学【xué】基【jī】本【běn】原理,具备从事【shì】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fǎ】律知识【shí】、法律【lǜ】术【shù】语、法律思维【wéi】习惯【guàn】、法律【lǜ】方法【fǎ】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具有【yǒu】独立从事法【fǎ】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法律职业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计划

(一)我校2024年【nián】招【zhāo】收【shōu】全日制法律硕士,分法律硕士(法学)和【hé】法律【lǜ】硕士(非法学)两种类别招【zhāo】生,法律硕士【shì】(法学)学制2年【nián】,法律硕【shuò】士【shì】(非法学)学制3年。

(二)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135人,其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计划6人。实际招生人数【shù】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上线生源【yuán】情况进【jìn】行【háng】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gāo】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de】成人高等【děng】学历教育等【děng】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luò】教育届时可【kě】毕业本【běn】科【kē】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xū】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nián】(从毕业后到录取当【dāng】年【nián】入学之日)或2年【nián】以上【shàng】的【de】人【rén】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lì】的本科结【jié】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yǐ】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还【hái】需满足以下【xià】条件:进修法学专业主干课程6门以上【shàng】(含【hán】6门【mén】)且成【chéng】绩【jì】优秀(须提交成绩单),并在公开出版【bǎn】的学【xué】术【shù】刊物(不含增刊)上以【yǐ】第【dì】一【yī】作者发表2篇与法学专【zhuān】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cān】加法律(非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的人员【yuán】,报考前所【suǒ】学专业为非法【fǎ】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lǜ】(法学)专业【yè】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de】人员,报考前所【suǒ】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rén】员可报考【kǎo】)。

五、报名方法

报【bào】名包括网上报名和【hé】网上【shàng】确认【rèn】两个【gè】阶段【duàn】。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bào】名【míng】,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dìng】时间内参加网【wǎng】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bào】名时间【jiān】: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wǎng】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

2.考【kǎo】生【shēng】在【zài】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xìn】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zhāo】网”)浏览报考须【xū】知,并按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管理【lǐ】机【jī】构、报考点以及【jí】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qiú】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shàng】报【bào】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bào】名信息,但【dàn】每【měi】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报名信息【xī】。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xìn】息。

3.网上报名时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yào】如实【shí】填写本人所受奖【jiǎng】惩情【qíng】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kǎo】试、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zì】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guò】程中因违纪【jì】、作【zuò】弊所【suǒ】受【shòu】处罚情况。对弄虚作【zuò】假者,将【jiāng】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lǐ】办法》、《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法》严【yán】肃处理。

(4)报名期间【jiān】将对考生【shēng】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kě】上【shàng】网查看学历(学【xué】籍)校【xiào】验【yàn】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zì】行登录【lù】“中国高等教【jiāo】育学【xué】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xìn】息。

未通过【guò】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9-21前将认证材料寄【jì】至我校研【yán】究【jiū】生招生办【bàn】公室核【hé】验,逾期【qī】不再办理。

(5)报考【kǎo】“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zhēng】入伍退出现【xiàn】役,且符合【hé】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gāo】校学【xué】生指全日制普【pǔ】通本专科(含【hán】高【gāo】职【zhí】)、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wǎng】)届【jiè】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zhāo】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应(往)届毕业生【shēng】、在校【xiào】生【shēng】和入学新生〕。考生【shēng】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tuì】役大【dà】学生士兵【bīng】专项【xiàng】计划,并按要求【qiú】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de】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děng】相关信息,复试【shì】前须向我【wǒ】校提【tí】供《入伍【wǔ】批【pī】准书》和《退出现役证【zhèng】》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kǎo】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jí】相关政策要求【qiú】,造【zào】成后续不能网上【shàng】确认、考试(含初试【shì】和【hé】复试)或录【lù】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rén】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kǎo】试【shì】机构【gòu】、报考点、招生单位【wèi】官方网站等【děng】方式,主动了【le】解网【wǎng】上确认【rèn】、考【kǎo】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děng】,积极配合完成相关【guān】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jiān】以省级【j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gōng】布的【de】为准,具体【tǐ】确【què】认【rèn】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shí】施。

2.考生网【wǎng】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gēn】据【jù】核验工作要【yào】求【qiú】提【tí】交【jiāo】有关补充材料。

3.所【suǒ】有考生均【jun1】应当对本人【rén】网【wǎng】上报名信【xìn】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què】认。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shēng】填写错误引起的【de】一切【qiē】后果由考生【shēng】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bào】名时【shí】须签【qiān】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zūn】守相关约定【dìng】及要求。

六、初试

(一)考【kǎo】生应当在【zài】考前十天【tiān】左右,凭网报用【yòng】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yìn】,正【zhèng】、反【fǎn】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tú】改【gǎi】或书写。考生【shēng】凭【píng】下载打印的《准【zhǔn】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fù】试【shì】。

(二)初试时间

9-21至9-21(每天【tiān】上午8:9-21:30,下【xià】午14:9-21:00)。考【kǎo】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与方式

全【quán】国统一考试【shì】科目为【wéi】:思想政治理论、英语【yǔ】(一)、法律硕士专业基【jī】础、法律硕士【shì】综合。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加分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fú】务西部计【jì】划【hu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cūn】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jiāo】师特设岗【gǎng】位【wèi】计划【huá】”“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xiàng】目服务【wù】期满、考核合【hé】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zǒng】分加10分,同等【děng】条件下优先录取【qǔ】。

(二)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bīng】达【dá】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初试总分加【jiā】10分【fèn】,同等条件下【xià】优先录取【qǔ】。报考【kǎo】(含【hán】调剂【jì】)“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的,不【bú】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zhèng】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yǐ】上的退役人员,符【fú】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报【bào】考条件的,可申请【qǐng】免初试攻读硕【shuò】士研究生。

(三【sān】)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shēng】到【dào】村任职”项目服务【wù】期满、考核称【chēng】职以上的考生,3年【nián】内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初试总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先录【lù】取【qǔ】,其【qí】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zhuān】业研究生的,初试总【zǒng】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shí】满【mǎn】足两项以【yǐ】上加分条件的【de】考生按【àn】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

(一)我校复【fù】试线按照教【jiāo】育部公布的“参【cān】加全国【guó】统一考试考生进【jìn】入复试的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中【zhōng】的一区【qū】分数线执行【háng】。“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专项计划考生进【jìn】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另行【háng】公布。

(二【èr】)我校复试时间暂【zàn】定为2024年4月初,具体时间、复试录取办【bàn】法、复试及拟【nǐ】录【lù】取【qǔ】名单等【děng】将在我校研究生【shēng】招生信息网(https://yjs.sdupsl.edu.cn/)公布,请考【kǎo】生及时查询。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bào】考的考生,复试【shì】时须【xū】加【jiā】试【shì】两门本科主干课程【chéng】。加试【shì】科目为民事诉讼法与【yǔ】刑事【shì】诉【sù】讼法,加试【shì】方式为笔试。

(四)我校将在【zài】复试【shì】前对【du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xué】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yàn】结果、学【xué】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jí】考生资格【gé】进行【háng】严格审查【chá】,不符合规定者,不【bú】予复【fù】试。

九、体检

新【xīn】生【shēng】入学【xué】时体检,具【jù】体要求与时间另行【háng】通【tōng】知。根据【jù】《残疾人教育条例》和【hé】《教育部办公【gōng】厅 卫生【shēng】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学【xué】生入学身体检【jiǎn】查【chá】取消乙肝项【xiàng】目检测有关问【wèn】题的通知【zhī】》(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jiāo】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的【de】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bú】合格【gé】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调剂

(一)如【rú】我校第一志愿合格【gé】生源不足,在符合国【guó】家调剂政【zhèng】策及我校复试【shì】要求的前提下,考生可报【bào】名【míng】调剂我校【xiào】参【cān】加复试【shì】。教育部公布【bù】进入复试基本线后,考生【shēng】可通【tōng】过研招网调剂【jì】服务系统了解我校【xiào】的【de】缺额信息并【bìng】根据自己的成绩填【tián】报调【diào】剂志愿。

(二)接受考生【shēng】调【diào】剂【jì】的要【yào】求与流程等详见我校202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lù】取工作方【fāng】案【àn】。

十一、录取

(一)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bàn】法、考试【shì】成【chéng】绩【jì】(含初试与复试)、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pǐn】德考核情况【kuàng】、身心健康【kāng】状【zhuàng】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及自学考试【shì】和【hé】网络教【jiāo】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shēng】,入学【xué】时未取【qǔ】得国家承【chéng】认【rèn】的本【běn】科毕业【yè】证书【shū】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经考生确认的【de】报【bào】考信息在【zài】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zī】格不【bú】符合规【guī】定【dìng】者【zhě】不予录取。

十二、学费

根据山【shān】东省【shěng】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jiāo】育【yù】厅【tīng】《关于明确【què】高等【děng】学校学费标准【zhǔn】的通知》(鲁【lǔ】发改成本[2022]733号)要求,全【quán】日制研究生学【xué】费【fèi】标准【zhǔn】为10000元/学年。上【shàng】级文件如有变动,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下列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xué】金管理暂【zàn】行【háng】办法【fǎ】》(财教[2012]342号)相关规【guī】定,研究生国【guó】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zhèng】出资设立,用于奖励【lì】普通高【gāo】等学校中表现优【yōu】异的全日制研究生【shēng】,每【měi】学年按照【zhào】一定比例进行评选【xuǎn】。国家【jiā】奖学金奖【jiǎng】励【lì】金额为20000元/生【shēng】。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xīn】科研【yán】、勇【yǒng】于创新、积极进取,支持研究生顺【shùn】利完成【chéng】学【xué】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制【zhì】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jiāo】〔2013〕219号)文,设立研究【jiū】生学业奖【jiǎng】学金,用于奖【jiǎng】励表【biǎo】现优异的【de】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jiū】生学习、科研、实践【jiàn】活动等方面成【chéng】绩,每学年按照全日制【zhì】研【yán】究【jiū】生【shēng】50%的比例进行评【píng】定,分【fèn】为三【sān】个等次,分【fèn】别为8000元【yuán】、6000元【yuán】、4000元。

3.励学奖学金

为鼓励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学【xué】习中,学校特设【shè】立研究生【shēng】“励学”奖学金【jīn】,覆盖全体全日制研究【jiū】生【shēng】,每年3000元,按【àn】月发放。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shēng】国家助学金用于【yú】资助【zhù】全国【guó】普通高等学【xué】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jì】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盖【gài】率100%,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běn】生【shēng】活支出【chū】。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yuán】,按月发放。

2.“三助”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shè】立研究生【shēng】“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和【hé】助管)助学【xué】金,参【cān】加“三助”服务岗位的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wéi】每【měi】月【yuè】300元【yuán】。

十四、研究生校区地理位置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校区【qū】在教育大厦(济南市历【lì】山路【lù】49号【hào】),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眺【tiào】千佛山【shān】,西邻大明湖;研究【jiū】生宿舍为四人【rén】间,宿舍内有空调和独【dú】立卫浴【yù】,楼内各区【qū】域实现校【xiào】园网全覆盖【gài】。

十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shì】招生中违反【fǎn】考试管理规定和考【kǎo】场【chǎng】纪律,影响【xiǎng】考试公平、公正的考【kǎo】生【shēng】、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tā】相关【guān】人员,一律【lǜ】按《中【zhōng】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教育法》及【jí】《国家【jiā】教育【yù】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第【dì】33号)严肃处理。对在【zài】校生,由其所在学校【xiào】按有关规【guī】定给予处分,直【zhí】至开除学籍;对在【zài】职考生,应通知【zhī】考【kǎo】生所在【zài】单位【wèi】,由考【kǎo】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jì】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suǒ】在单位视【shì】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chéng】违法的,依法追究【jiū】法律责任【rèn】,其【qí】中构成犯罪的,依法【fǎ】追究【jiū】刑事责任。

(二【èr】)考生在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shì】实将被【bèi】记【jì】入《国家教育【yù】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yǒu】关情【qíng】况通【tōng】报其【qí】所【suǒ】在学校或单【dān】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qí】今后升学和就业的【de】重要参考依据。对弄【nòng】虚作假【jiǎ】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jí】按有关【guān】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lù】取资【zī】格或学籍。

十六、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政法【fǎ】学院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息网发布【bù】的【de】招【zhāo】生相关最新信息。

(二)本简章【zhāng】未尽【jìn】事宜【yí】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jun1】以【yǐ】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电话:刘老师 (0531)88599853,杨老师 (0531)88599732

电子邮箱:sdzfyjs@163.com

网【wǎng】站:山东政法学【xué】院研究【jiū】生招生信息网【wǎng】https://yjs.sdupsl.edu.cn/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