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6:16:47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péi】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chǎn】党【dǎng】的领导,拥护社会主【zhǔ】义制【zhì】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guó】家服【fú】务人民的【de】社会责任感【gǎn】,掌握本【běn】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tǒng】的【de】专【zhuān】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chuàng】新能力【lì】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guǎn】理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qiáng】解决【jué】实际问题的能力、能【néng】够【gòu】承担专业技【jì】术或管【guǎn】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及学制

2024年,我校拟招生计划【huá】在2023年已【yǐ】完成【chéng】的1016名计划基础【chǔ】上进行【háng】调整,最终招生【shēng】计划数【shù】以教育【yù】部和青海省教育厅下【xià】达的计划为准。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shì】分为全日制【zhì】和非【fēi】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shì】招生依【yī】据国家【jiā】统一要求,执行【háng】相同【tóng】的【de】政策【cè】和标准。

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或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校、成人【rén】高校、普【pǔ】通【tōng】高校举办的成人高【gāo】等学历教育等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shēng】录取当年入学前【qián】须取得【dé】国【guó】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yè】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nián】(毕业后到录【lù】取当年入学【xué】前【qián】,下同【tóng】)或2年以上【shàng】的【de】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děng】学力【lì】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cān】加我校专业学位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shēng】考试的,按【àn】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jiā】法律(非【fēi】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xià】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cān】加法律【lǜ】(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yuán】,须【xū】符合下【xià】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fǎ】学专业(获得【dé】法学第二学【xué】士学位【wèi】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jiā】工商管【guǎn】理、公共管理、旅【lǚ】游管理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dà】学【xué】本科结业后,达到【dào】大【dà】学【xué】本科【kē】毕【bì】业【yè】同等学力并有【yǒu】5年以【yǐ】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shì】、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nián】以上工作经验【yàn】的人员【yuán】。

(3)报考类别填报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填报为现工作单位。

(4)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jiū】生相关考试【shì】招生政【zhèng】策同时按照【zhào】《教育【yù】部【bù】关于进【jìn】一步【bù】规范【fàn】工商管理硕士专【zhuān】业【yè】学位研【yán】究生教育的意【yì】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zhí】行。

4.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zhuān】业【yè】学位【wèi】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报【bào】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三【sān】、凡【fán】允许【xǔ】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bié】)、专业(领【lǐng】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计划【huá】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chū】现役,且符【fú】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tiáo】件【jiàn】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èr】学士学位的【de】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shōu】的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职)应(往)届毕【bì】业生【shēng】、在校生和入学新【xīn】生,下同〕。

我校接受“退【tuì】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划考生报【bào】考的硕士学位点为:法律【lǜ】、体育、新闻与传【chuán】播、土木水【shuǐ】利【lì】、工商【shāng】管【guǎn】理、公【gōng】共管理和旅【lǚ】游管理共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报  名

报名包括网【wǎng】上【shàng】报【bào】名和网【wǎng】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yǒu】考生【shēng】均须【xū】在规定【dìng】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bú】再补办。

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原【yuán】则上【shàng】应选择就读学校【xiào】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qí】中成人高【gāo】校应届本科【kē】毕业生也可选择教【jiāo】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机构【gòu】指【zhǐ】定的报考点【diǎn】;其【qí】他考【kǎo】生应选择工【gōng】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zài】地省级【jí】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wǎng】上预报名时间【jiān】为【wéi】9-21至9-21,每【měi】天9:00—22:00。

2. 考生在规定【dìng】时间【jiān】登【dēng】录“中国研究生招生【shēng】信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chēng】“研招网【wǎng】”)浏览报考【kǎo】须知,按教育部【bù】、省【shěng】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及学【xué】校研【yán】究生院【yuàn】官方网站公告要求报【bào】名。考生【shēng】报名时须【xū】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jí】要【yào】求。

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行【háng】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bào】报名【míng】信【xìn】息,但【dàn】每位考【kǎo】生【shēng】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yú】期不【bú】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yào】如实填【tián】写本【běn】人【rén】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chéng】人高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guò】程中【zhōng】因【yīn】违纪【jì】、作弊所【suǒ】受处【chù】罚情况。对【duì】弄虚作假者,将【jiāng】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guī】处理【lǐ】办【bàn】法》《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处理。

4.报名【míng】期间【jiān】将【jiāng】对【duì】考生学历【lì】(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zài】报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háng】登录【lù】“中国高等教育【yù】学生信【xìn】息【xī】网【wǎng】”(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xué】籍)网上校验的【de】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shí】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lì】(学籍)核验【yàn】。

5.报考【kǎo】我校【xiào】且毕业后在【zài】国务院公【gōng】布的民族区【qū】域自治地【dì】方定向就业【yè】的少数民【mín】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yè】生【shēng】;或者【zhě】工【gōng】作单位和户籍在国【guó】务院公布的【de】民族区域自【zì】治地【dì】方,且【qiě】定向就业【yè】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guī】定享受少数民族【zú】照顾政策。

符合【hé】规定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少数【shù】民族照顾【gù】政策的考生【shēng】,须【xū】在网上【shàng】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xī】,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fèn】及定向就【jiù】业少【shǎo】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zī】格进行初审,我校【xiào】在复试(含调【diào】剂)前进行复审。未按【àn】规【guī】定申报的,不【bú】享受相应照顾政【zhèng】策。

享【xiǎng】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及在职考生应【yīng】按教育【yù】部文件【jiàn】有关定向就业【yè】要求向学校【xiào】提交【jiāo】定向就业合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条件【jiàn】并申请【qǐng】享受【shòu】加【jiā】分政策的考【kǎo】生,须在网上【shàng】报名【míng】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要求进【jìn】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bú】享【xiǎng】受相【xiàng】应加分政策。

7.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xū】在规定时间【jiān】内登录“全【quán】国推荐免试攻【gōng】读研【yán】究【jiū】生(免初试、转【zhuǎn】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fú】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fù】试。截止规定日期仍【réng】未被录取的推【tuī】免【miǎn】生不再保【bǎo】留推免资格。已被【bèi】我校【xiào】录取的推免生,不得【dé】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tuī】免录【lù】取资格【gé】。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rú】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yì】人员等【děng】)的【de】考生,应在【zài】国家【jiā】规【guī】定的【de】全国统【tǒng】考【kǎo】报名时间内登【dēng】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yán】究生【shēng】(免初试、转段【duàn】)信息公【gōng】开暨【jì】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报考“退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míng】时应当【dāng】选择填报【bào】退【tuì】役大【dà】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huá】,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qián】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tuì】役等【děng】相关信息。复试【shì】前须向学校【xiào】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xiàn】役【yì】证》进行【háng】复核。

9.我校遵循残疾人参【cān】加招生考试的【de】有【yǒu】关【guān】要求,积【jī】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tí】供必要支【zhī】持条件和合【hé】理【lǐ】便利。考【kǎo】生应于报【bào】名【míng】阶段与青海省【shěng】教育招生考试【shì】院【yuàn】及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考试相关安排。

10.考【kǎo】生【shēng】应当认真了解【jiě】并严【yán】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qiú】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jiàn】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chéng】后续不能网【wǎng】上确【què】认、考【kǎo】试(含初试【shì】和复试)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què】填写个【gè】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tí】供真实【shí】材料。凡不【bú】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wù】、填报虚【xū】假信【xìn】息而造成【chéng】不能【néng】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lù】取的,后果【guǒ】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yīng】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yán】究生院【yuàn】官方网【wǎng】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yì】事项等,积极【jí】配合【hé】完【wán】成【chéng】相关【guān】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wǎng】上【shàng】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根【gēn】据国【guó】家招生工作安【ān】排【pái】和【hé】本【běn】地区报考组织情况【kuàng】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diǎn】组织实施【shī】。

2.考生网【wǎng】上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hé】验工【gōng】作要求【qiú】提【tí】交【jiāo】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yǒu】考生均应【yīng】当【dāng】对本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真【zhēn】核对并确认。报名【míng】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hòu】果【guǒ】由其自行【háng】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wǒ】校根据【jù】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xī】和网上【shàng】确认【rèn】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kǎo】试资格【gé】。

考【kǎo】生填报的报名信【xìn】息与报考条件【jiàn】不符【fú】的,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shì】)。

初  试

一、考生应当【dāng】在考前【qián】十天左【zuǒ】右,凭【píng】网报【bào】用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印【yìn】,正【zhèng】、反两【liǎng】面【miàn】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shū】写。

二、考生凭下【xià】载【zǎi】打【dǎ】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zhèng】参【cān】加初【chū】试和复试。

三、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方式为笔试。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

9-21至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

五、初试科目: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初试成绩预计【jì】于2024年2月中旬【xún】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yán】究【jiū】生招生信息【xī】网”进行查【chá】询。

复  试

一【yī】、复【fù】试科目详见【jiàn】《青海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简章》中有关招生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lù】内【nèi】容【róng】。复试时间、地点、方【fāng】式、成绩使用办法等【děng】由我校自主确【què】定并【bìng】另行通【tōng】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4年4月底【dǐ】前【qián】完【wán】成,请考生及时关注青【qīng】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guān】方网站。

二、教育部按【àn】一区、二区【qū】制【zhì】定【dìng】并【bìng】公布参加全【quán】国统一考试【shì】考生进入复【fù】试的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yào】求。原则上按学科门【mén】类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guǎn】理类专业学位将根【gēn】据情况单独划线【xiàn】。

1.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2.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三、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jī】本【běn】要求基础【chǔ】上,结【jié】合生源、招生计【jì】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què】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fù】试的初【chū】试成绩【jì】要求(分学科【kē】门类【lèi】或【huò】专【zhuān】业的总【zǒng】成绩、单科【kē】成绩要求)等。

四【sì】、我校在复试【shì】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jí】相关【guān】信息【xī】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duì】考【kǎo】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zhào】顾(含加分【fèn】)政策进【jìn】行资【zī】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shì】。

五、考生【shēng】的少数民族身份【fèn】以【yǐ】报考【kǎo】时【shí】查验【yàn】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bú】得更改。少【shǎo】数民【mín】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guān】部门【mén】公布的【de】《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以同等学力(以报【bào】名时考生确认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kǎo】生,在复试中须【xū】加【jiā】试【shì】至少两门与报【bào】考专业相关的本【běn】科主干课程。加【jiā】试方【fāng】式为笔【bǐ】试。报【bào】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gōng】共【gòng】管理【lǐ】硕士【shì】和旅【lǚ】游【yóu】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工商【shāng】管理硕士、公共管理【lǐ】硕士【shì】、会计硕士、旅游管【guǎn】理硕士的思【sī】想【xiǎng】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shì】中进【jìn】行,成【chéng】绩【jì】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九、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xī】部计划”“三支一【yī】扶计划【huá】”“农村义务教【jiāo】育阶【jiē】段学【xué】校教【jiāo】师特设岗位计【jì】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kǎo】核合格的考生【shēng】,3年内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de】,初试总【zǒng】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退役大学【xué】生士【shì】兵达到【dào】报考【kǎo】条件后【hòu】,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初【chū】试总分【fèn】加10分,同等【děng】条【tiáo】件【jiàn】下优【yōu】先录【lù】取【qǔ】。报考(含调剂【j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chū】试【shì】加分【fèn】政【zhèng】策【cè】。在部队荣立二【èr】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hé】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十【shí】二、参加“选【xuǎn】聘高【gāo】校毕业生到村任职【zhí】”项目服务【wù】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kǎo】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的,初试【shì】总分加【jiā】10分【fèn】,同等条【tiáo】件下【xià】优先录【lù】取,其中报考【kǎo】人文社科【kē】类【lèi】专业【yè】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jiā】15分。

十三、加【jiā】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shàng】加分条件的考【kǎo】生按最高项【xiàng】加分。学【xué】校【xiào】将【jiāng】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de】相【xiàng】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

调  剂

我校按【àn】教育部有关政策确【què】定【dìng】并公布调【diào】剂工作的具体【tǐ】要【yào】求和程序。届时,考生【shēng】可【kě】在青海民族【zú】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调剂工作办法【fǎ】并通过【guò】“全国硕士生【shēng】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tǒng】”填报我校【xiào】调【diào】剂志愿。

体  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我校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sī】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主要是考核考【kǎo】生本【běn】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bāo】括考【kǎo】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pǐn】质、遵纪守法、诚【chéng】实守信等【děng】方【fāng】面。

我校将充【chōng】分利用《国家教育【yù】考试考【kǎo】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tián】写【xiě】的【de】考试【shì】作弊受处罚情【qíng】况【kuàng】进【jìn】行【háng】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zuò】为思想品德考核【hé】的重【chóng】要【yào】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jù】。凡有违反【fǎn】国【guó】家【jiā】教育考【kǎo】试【shì】规定、情节严重【chóng】受【shòu】到停考处罚,在处罚【fá】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院在【zài】复试阶段【duàn】组【zǔ】织导【dǎo】师【shī】、辅【fǔ】导员等人员与考生通过面谈等【děng】方【fāng】式进一步【bù】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diào】”的【de】方【fāng】式对考生的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bú】合格【gé】者不予【yǔ】录取。

拟录取【qǔ】后,我【wǒ】校将向【xiàng】考生所在单位【wèi】函调【diào】人事档【dàng】案(或档案审查【chá】意见)和本人现实表【biǎo】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xiǎng】政治和品德情【qíng】况【kuàng】。

录  取

我校将【jiāng】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zhāo】生计划,按照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guān】政策【cè】规定,依据【jù】考生【shēng】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fù】试)成绩【jì】、思想政治表【biǎo】现、身【shēn】心健康【kāng】状况等,择【zé】优确定拟【nǐ】录取名单。

未通过或未【wèi】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de】考生【shēng】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新【xīn】生应持录取通【tōng】知【zhī】书及相关材料【liào】按【àn】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míng】并履行【háng】请假【jiǎ】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yú】期两周不【bú】报到【dào】者,取【qǔ】消入学资格【gé】。应届毕【bì】业考生入学时未取【qǔ】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zhèng】书的,取消录【lù】取资格。

拟【nǐ】录取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hé】道德【dé】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chá】,不符合要求者,按【àn】有关【guān】规【guī】定处【chù】理。

已被录取的【de】新生(录取【qǔ】资格无效的除【chú】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rén】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yì】,可以保留入学资【zī】格【gé】一年。

对弄【nòng】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yǒu】关规定取消【xiāo】录取【qǔ】资格或学籍。

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所【suǒ】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wéi】8000元/生·学年。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收【shōu】费标准,我校将【jiāng】做出【chū】相应【yīng】调整。

我校为全【quán】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费用【yòng】根【gēn】据所【suǒ】分配公寓【yù】收费标【biāo】准确定。

我【wǒ】校面向研究生【shēng】设立的【de】奖助【zhù】学金【jīn】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学【xué】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jīn】等,具体发放【fàng】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  他

一、根据教【jiāo】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bú】举办任何形【xíng】式的考【kǎo】前辅导班【bān】。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三【sān】、通【tōng】讯地址【zhǐ】和【hé】联系【xì】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lù】取通【tōng】知书等材料【liào】,考生【shēng】须【xū】保证在【zài】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bì】业【yè】离校,应填写家【jiā】庭常住地【dì】址【zhǐ】,联系方式应【yīng】为常用【yòng】固定手机号码【mǎ】。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xiě】。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zhì】投递失误等【děng】原因造成【chéng】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硕【shuò】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wèi】产生的问题由【yóu】考生自行处理【lǐ】。若因【yīn】此造成考生【shēng】不能复试、无法录【lù】取或【huò】其他纠纷【fēn】的,学【xué】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应【yīng】随时关注青海民族大学研【yán】究生院官方【fāng】网站(网址:https://yjsy.qhmu.edu.cn/)公布的招生【shēng】考试信【xìn】息。

六、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748

通讯【xùn】地址:青海民【mín】族大学研【yán】究生院【yuàn】招生管理【lǐ】科(西宁【níng】市八一中路3号)王【wáng】老师 丁老师 才让【ràng】老师

邮政编码:810007

联系电话:0971-8237294

七、本简章【zhāng】未【wèi】尽事宜以教育【yù】部印发【fā】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工【gōng】作管理规定》为准。

附件【jiàn】【青海【hǎi】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shì】科目及参考书目(考试【shì】范围)一览表【biǎo】.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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