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5:58:36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西藏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xiào】2024年招收学术【shù】型、专业【yè】学位型两种类型全日制【zhì】硕【shuò】士研究【jiū】生(含推荐免试生及普通招考生),以及专业【yè】学位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de】招生人【rén】数为我【wǒ】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jiāo】育部【bù】下达的【de】实际招【zhāo】生【shēng】计划为【wéi】准,录【lù】取【qǔ】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学【xué】科发展需要等适当调【diào】整各专【zhuān】业招生【shēng】名额。被录取的硕士【shì】研究生入学后完成所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并且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不按导师招生,入学后再区分研究方向。

一、培养目标

校招收【shōu】硕【shuò】士学位研究生,旨在【zài】培养热爱祖国,拥【yōng】护中国【guó】共产【chǎn】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jù】有服务国家【jiā】服【fú】务人民【mín】的社会【huì】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zhī】识,具有创新精神【shén】、创【chuàng】新能力和【hé】从事科学研究【jiū】、教学、管理【lǐ】等【děng】工作能【néng】力【lì】的高层【céng】次学术型专门人才【cái】以及具有较强【qiáng】解决实际问【wèn】题的能力、能【néng】够承担专【zhuān】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gāo】校、成人高【gāo】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xué】历教育等【děng】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jiè】时【shí】可毕业本科【kē】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jù】体时限见【jiàn】《录取【qǔ】通知》,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wù】中心出具的《国(境)外【wài】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zé】录取资格无效【xiào】。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huò】得国家承【chéng】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dāng】年入学前,下同)或【huò】2年【nián】以上【shàng】的人员,以及国家承【chéng】认学历【lì】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gēn】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duì】考生提出【chū】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àn】本【běn】科毕【bì】业同等学力身份【fèn】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的,按下【xià】列规定【dìng】执行。

1.报【bào】名参加法律(法学【xu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人员【yuán】,须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xué】专【zhuān】业为法学专【zhuān】业【yè】,获【huò】得法学【xué】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jiā】工商【shāng】管理、公共管理【lǐ】、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人员【yuán】,须符【fú】合下列【liè】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lì】或大学本科结业【yè】后,符合我校相【xiàng】关学业要【yào】求,达到大学本科【kē】毕业同等学【xué】力并有5年【nián】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shuò】士、博士研【yán】究生学历【lì】或学【xué】位后有2年【nián】以上工【gōng】作经验的【de】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jiū】生相关考试招【zhāo】生政策同时按照【zhào】《教【jiāo】育部关【guān】于进【jìn】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yán】究【jiū】生教育的意【yì】见》(教研【yán】〔2016〕2号【hào】)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jiā】临床【chuáng】医【yī】学【xué】专业【yè】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fú】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4.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符合【hé】下【xià】列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护理学本科毕业生。

5.报名参加学科教学(英语【yǔ】)、学【xué】科教学【xué】(思政)、学科教学(语【yǔ】文)、学科教【jiāo】学(数学【xué】)专业【yè】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hé】下列条【tiáo】件【jiàn】: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经教育部批准【zhǔn】,我【wǒ】校具有推荐和【hé】接收【shōu】优秀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yè】生免初试攻【gōng】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gé】。2024年【nián】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zhāo】生专业均接收应届【jiè】本科【kē】推荐免试【shì】研【yán】究生【shēng】,接收专业请查询《西藏【cáng】民族大学2024年【nián】硕士研【yán】究生推免生招生简【jiǎn】章》。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见《西藏【cáng】民族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jiàn】免试【shì】攻读硕【shuò】士学位研究【jiū】生工作【zuò】办法》(可【kě】在我【wǒ】校研究生院网【wǎng】页招生工【gōng】作栏目查询)。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dìng】时【shí】间【jiān】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dú】研究【jiū】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kāi】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cān】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rì】期【qī】仍未被【bèi】招生单【dān】位录取的推免生【shēng】不再保留推免【miǎn】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bú】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考试,否则【zé】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děng】功等以上退役人员等【děng】)的考生,应在国【guó】家规定的全国统考【kǎo】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guó】推荐免试攻【gōng】读研【yán】究【jiū】生(免【miǎn】初试、转【zhuǎn】段)信息【xī】公开暨【jì】管理服务【wù】系统”报名。

四、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考生资格审查

(一)报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和网【wǎng】上确认【rèn】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补【bǔ】办。应届【jiè】本科毕【bì】业生【shēng】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xiào】所【suǒ】在【zài】地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diǎn】,其中【zhōng】成人高【gāo】校应【yīng】届本科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shì】机【jī】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z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jí】所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qiú】由所在地【dì】省【shěng】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因地【dì】制宜、合理确定)。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bào】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wéi】9-21至【zhì】9-21,每天【tiān】9:9-21:00。

2.考生【shēng】应在规定【dìng】时间登录“中【zhōng】国【guó】研【yán】究生招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kǎo】须知,并【bìng】按省【shěng】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报考【kǎo】点以及我校的【de】网上【shàng】公告【gào】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shēng】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xī】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shēng】要如【rú】实填【tián】写本【běn】人【rén】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gāo】等学校【xiào】招【zhāo】生【shēng】考试、全国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高【gāo】等教育【yù】自学考【kǎo】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jiāo】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zhāo】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jiāng】对考生学【xué】历(学【xué】籍)信息进行网【wǎng】上校验【yàn】,考生可上网【wǎng】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guǒ】。考生【shēng】可在报名前或报【bào】名【míng】期【qī】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xué】籍)信息。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de】考生,应在我校规定【dìng】时间内按【àn】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shòu】少【shǎo】数民族照顾政策【cè】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shí】进行申请并【bìng】如实填【tián】报【bào】相关信息,并如【rú】实填【tián】写少数民族身份及【jí】定向【xiàng】就业少数民族地【dì】区【qū】。报【bào】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jì】)前【qián】进行复审。

符合【hé】规定条件【jiàn】并申请享受初试【shì】加【jiā】分政【zhèng】策的【de】考生,须在网【wǎng】上报名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并如实填【tián】报相【xiàng】关信息。有关部门【mén】按【àn】职责分工进行审【shěn】核。

未按规定在报名系【xì】统进【jìn】行申请和如实填报的,一律不【bú】享受相【xiàng】应【yīng】照顾或加【jiā】分政策【cè】。从2024年起西【xī】藏【cáng】自治区不再执行除【chú】国家【jiā】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照【zhào】顾或加分政策【cè】。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bù】计划”“三【sān】支一扶【fú】计划”“农村义务【wù】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tè】设【shè】岗位【wèi】计【jì】划”“赴外汉语【yǔ】教师志愿者【zhě】”等【děng】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nèi】参加全国【guó】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shàng】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9.报考“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xué】生应【yīng】征入伍退【tuì】出现【xiàn】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shēng】报考条件者〔高【gāo】校学生【shēng】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wèi】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xué】新生,以【yǐ】及成【chéng】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职)应(往)届毕【bì】业生、在【zài】校【xiào】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shí】应【yīng】当选【xuǎn】择填报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běn】人入伍【wǔ】前的入学【xué】信【xìn】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xī】。复试【shì】前须向招【zhāo】生单【dān】位提供《入【rù】伍批【pī】准书【shū】》和《退出现【xiàn】役证》进行【háng】复核。

10.各省级招生考试机【jī】构和我校遵【zūn】循《无障碍【ài】环境建【jiàn】设法》《残【cán】疾【jí】人教【jiāo】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组织规【guī】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yìn】发<残疾人参加普【pǔ】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全国统一考试【shì】管理规定>的【de】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cán】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zhī】持条【tiáo】件和合理【lǐ】便利【lì】。残疾考生如需组考【kǎo】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kǎo】试便利服务【wù】,应于报【bào】名【míng】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jí】招生考试【shì】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tōng】申【shēn】请,以便提【tí】前【qián】做【zuò】好安排。

11.考生应当【dāng】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kǎo】条件及【jí】相关【guān】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bìng】选择报考点。因不符【fú】合报考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yào】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shàng】确认、考试【shì】(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取【qǔ】的【de】,后果由考生【shēng】本【běn】人【rén】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què】填写个人网上【shàng】报名信息并提供真【zhēn】实材料【liào】。考生因网报信息【xī】填写错误、填【tián】报虚假信息【xī】而造【zào】成不能考【kǎo】试(含【hán】初试【shì】和【hé】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fāng】网站【zhàn】等方【fāng】式,主动了【le】解网上确认【rèn】、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jí】配合完【wán】成【chéng】相【xiàng】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yóu】各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试机【jī】构【gòu】根据国家招生【shēng】工【gōng】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zǔ】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bù】,具【jù】体确【què】认工作由相关报【bào】考点组织【zhī】实施。

2.考【kǎo】生网上确认时应【yīng】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qiú】提交有关【guān】补【bǔ】充材料【liào】。

3.所有考生均应当【dāng】对本人网【wǎng】上报名【míng】信息进行认【rèn】真核对并确认。报【bào】名信息经【jīng】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gǎi】,因【yīn】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hòu】果【guǒ】由其自【zì】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一)我【wǒ】校将根据【jù】相关规【guī】定,对【duì】考生报考信息【xī】和【hé】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kǎo】生填报的【de】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jiàn】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shì】和录取。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shí】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zì】行下载打【dǎ】印【yìn】《准【zhǔn】考【kǎo】证》。《准考证》使【shǐ】用A4幅面白纸打【dǎ】印,正【zhèng】、反【fǎn】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dé】涂改或【huò】书写。

(三)考生凭【píng】下载【zǎi】打【dǎ】印的《准考证》及有效【xiào】居民【mín】身份证参加初试和【hé】复试。

(四)考生报【bào】名时须签署《考【kǎo】生诚信考试承诺书【shū】》并遵守【shǒu】相关约定【dìng】及要求【qiú】。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jiān】,以【yǐ】教育部公布【bù】为准。初试方式【shì】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西藏民族【zú】大【dà】学2024年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

(三)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yòng】于【yú】考查考【kǎo】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sù】质等【děng】,是硕【shuò】士【shì】研究生录【lù】取的必要【yào】环【huán】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yǔ】录取。

2.我校【xiào】在【zài】复试前【qián】严格【gé】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guān】信息库数据【jù】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享受照顾(含【hán】加分)政策【cè】的【de】资格审核【hé】,对不符合该规定【dìng】条件者,不予【yǔ】复试【shì】。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yǐ】报考时查验的【de】身份证为准【zhǔn】,复【fù】试【shì】时不得更改。少【shǎo】数民族地区【qū】以国务院【yuàn】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quán】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报考地处二【èr】区招生单【dān】位且毕【bì】业后在【zài】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dì】方定【dìng】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dān】位【wèi】和户籍在国【guó】务院公布的民【mín】族区域自治地【dì】方【fāng】,且定向就业单位为【wéi】原单位【wèi】的少数民【mín】族在职人【rén】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shǎo】数【shù】民族【zú】照顾政策。

4.复试时【shí】间、地点、内容、方式【shì】、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àn】教育【yù】部【bù】有关【guān】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yóu】我校公布【bù】。全部复【fù】试工作【zuò】一般在2024年4月底【dǐ】前完成。复试【shì】科目【mù】详见《西藏民【mín】族大学【xué】2024年【nián】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专业目录》。

5.以同等学【xué】力参加【jiā】复试【shì】的考生,在复试【shì】中须加【jiā】试至少两【liǎng】门与报考专【zhuān】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dé】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fāng】式为【wéi】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shuò】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yóu】管理【lǐ】硕士的同等学【xué】力考生不加试【shì】。加试科目详见《西【xī】藏民族大学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mù】录【lù】》。

6.会【huì】计硕士、图书情【qíng】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gòng】管理硕士【shì】、旅游管理【lǐ】硕士、工【gōng】程【chéng】管理硕【shuò】士【shì】的思想政治理【lǐ】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háng】,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xī】部计划”、“三支一扶【fú】计划”、“农村义【yì】务【wù】教【jiāo】育阶段学校教【jiāo】师特设【shè】岗位计【jì】划”、“赴外汉【hàn】语【yǔ】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mǎn】、专核合格的考生【shēng】,3年内参【cān】加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的【de】,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jiàn】下优先【xiān】录【lù】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jiàn】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shì】,初试总分【fèn】加10分,同等【děng】条件下【xià】优【yōu】先【xiān】录取【qǔ】。报考(含调剂)“退役【yì】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jì】划的【de】,不【bú】享【xiǎng】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chū】试加分政策。在部【bù】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kǎo】条件【jiàn】的,可申请【qǐng】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shēng】。

参【cān】加“选【xuǎn】聘【pìn】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shàng】的考生,3年内【nèi】参加全国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shì】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qí】中报【bào】考人文社【shè】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shì】总【zǒng】分加15分【fèn】。

加分项目【mù】不累计,同时【shí】满足两项以【yǐ】上加分条件的【de】考【kǎo】生按【àn】最【zuì】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初【chū】试总分加分政策【cè】,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biāo】准【zhǔn】外,不擅自扩大范【fàn】围、另【lìng】设标准【zhǔn】。

七、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视第一志【zhì】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xiào】将【jiāng】按教育部【bù】有关【guān】政策确【què】定并公布本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shēng】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huá】余额【é】信息及【jí】接收考生【shēng】调【diào】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děng】基本要求。届【jiè】时,考【kǎo】生可通过“研招【zhāo】网”调剂服【fú】务系【xì】统填写报考调剂【jì】志【zhì】愿【yuàn】。

八、体检

考生体检【jiǎn】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hòu】组【zǔ】织进行【háng】。我校根据《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guān】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入学身体【tǐ】检查取消【xiāo】乙肝项目【mù】检测有【yǒu】关问题的【de】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zhào】《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guó】残疾【jí】人联合会【huì】关于【yú】印发<普通高等学【xué】校【xiào】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hé】招生专业实【shí】际情【qíng】况,提出我【wǒ】校体检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品【pǐn】德考核是保证【zhèng】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yào】工【gōng】作环【huán】节【jiē】,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yǔ】录取。

思想【xiǎng】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hé】主要【yào】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biǎo】现【xiàn】,内容包括考生的政【zhèng】治态【tài】度、思想【xiǎng】表现【xiàn】、道德品质遵纪守法【fǎ】、诚实【shí】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利用《国【guó】家教育考【kǎo】试【shì】考【kǎo】生诚信档【dàng】案》记【jì】录,对考生【shēng】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zuò】弊受处罚情况进【jìn】行【háng】认真核查,将考【kǎo】生诚信状况作为【wéi】思想品德【dé】考【kǎo】核的重【chóng】要内容和录取【qǔ】的【de】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yù】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fá】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de】,由我校决定【dìng】是否予以【yǐ】录取。

十、录取

(一【yī】)我校【xiào】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yù】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dìng】及【jí】西藏自【zì】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chōng】规【guī】定,根【gēn】据我校招生计划、复【fù】试录取办【bàn】法以及考生初试和【hé】复【fù】试成【chéng】绩、思【sī】想政治表【biǎo】现、身心健康状况【kuàng】等【děng】择优确定拟录取名【míng】单。录取工【gōng】作依【yī】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bù】下达的招生计【jì】划(含各专项计划)及【jí】相【xiàng】关要求开【kāi】展招生【shēng】录取工【gōng】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bèi】录取前【qián】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bié】签【qiān】订定【dìng】向【xiàng】就业【yè】合同。报【bào】考非定【dìng】向就业研究生录取【qǔ】为定向就业的【de】,我【wǒ】校严格审【shěn】核定向就业【yè】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bào】考硕士研【yán】究生与所【suǒ】在单位产生的【de】问题由考生【shēng】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fù】试【shì】或无法录【lù】取【qǔ】,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lù】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hé】规【guī】定者不予【yǔ】录【lù】取。我校【xiào】不将未【wèi】通过【guò】或【huò】未完【wán】成【chéng】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gōng】示或上报。

(五【w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yī】律不作修改,对【duì】报考资格不符【fú】合规定者录取【qǔ】资格无【wú】效。

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zì】学考【kǎo】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kē】生考生,入【rù】学时未取得国家【jiā】承认的【de】本科毕【bì】业证书者,录取资【zī】格无效。

十一、奖、助学金、科研奖励及学费

(一【yī】)被【bèi】我【wǒ】校录取的推免生【shēng】,在【zài】入【rù】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kě】享受学业奖学金8000元;

(二)助学金---在【zài】校【xiào】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均可【kě】申请获【huò】得,每生每年6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

(四)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万元;

(五)学【xué】校【xiào】提供“三助一【yī】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zhù】理)资助岗位,支持【chí】学生进藏【cáng】参加社会实践;

(六)学校不定期选派部分学生到对口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七)学费——按照国【guó】家【jiā】和西藏自【zì】治区【qū】相关收费【fèi】文件和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十二、其他

(一)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hòu】,我校将对考【kǎo】生【shēng】的报考资格进【jìn】行【háng】多次审查,对不符合【hé】规【guī】定【dìng】和弄虚作假者,不【bú】论【lùn】何时,一经【jīng】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hé】学籍。

(二)若【ruò】教【jiāo】育【yù】部出【chū】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cè】和程【chéng】序,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shēng】院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时间【jiān】、网【wǎng】上确认(现【xiàn】场确【què】认)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统【tǒng】一规【guī】定【dìng】时间为准。

注:以上内容【róng】若与教【jiāo】育部【bù】及国家有关规定【dìng】不【bú】符的,按国【guó】家最新规定【dìng】执【zhí】行;如国【guó】家法【fǎ】律【lǜ】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学校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695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渭城校区)、陕西【xī】省西咸新区秦【qín】汉【hàn】新【xīn】城【chéng】兰池四路(秦汉校区)

联系部门:西藏民族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712082

电子信箱:xzmzdxyjsy@163.com                网址【zhǐ】:www.xzmu.edu.cn

附件1:西藏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2024年硕【shuò】士研究生考试初试【shì】及复试(含【hán】同等学【xué】力【lì】加试【shì】)科目参考书目

附件3:各学院(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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