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xīn】:2024-9-21 10:18:59    发【fā】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guǎn】理,保证硕【shuò】士研究生的【de】入学质【zhì】量和招生工【gōng】作的【de】顺利进行【háng】,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律【lǜ】法规和《教育部关【guān】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工作【zuò】管【guǎn】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的要求【qiú】,制定【dìng】本【běn】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绵阳师范学院,位于四川省【shěng】绵阳【yáng】市【shì】高新区绵兴西路【lù】166号。学校是具有硕士【shì】、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rì】制普通高校,代【dài】码为10639。

第三条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zài】培养热爱祖【zǔ】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zhǔ】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yǒu】服务国家服务人【rén】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wò】本学科坚实的基【jī】础理【lǐ】论和【hé】系【xì】统的【de】专【zhuān】业知识【shí】,具有【yǒu】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néng】力、能够【gòu】承担专业技术【shù】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绵阳师【shī】范学院【yuàn】研究生招生工【gōng】作领导【dǎo】小组全面负责贯彻【chè】落实教育【yù】部、四【sì】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de】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xiào】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的【de】具【jù】体工作办法,并监督【dū】招生工作【zuò】的【de】全【quán】部过程。

第【dì】六条学位【wèi】与研究生【shēng】教育【yù】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shuò】士研究生招【zhāo】生工作的常设机构【gòu】,具体负责【zé】学校【xiào】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gōng】作。

第七【qī】条学校【xiào】纪委是学校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录取【qǔ】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duì】招生录取工作全【quán】过程【chéng】进【jìn】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通高校、成人高【gāo】校、普通【tōng】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jiāo】育等【děng】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qǔ】当年入学【xué】前(即9-21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业【yè】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职高专毕【bì】业学历后满2年(毕【bì】业【yè】后【hòu】到录取当年入学【xué】前,下同)或【huò】2年以上【shàng】的人员,以及国家【jiā】承【chéng】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hé】招【zhāo】生单位【wèi】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biāo】对考生提出【chū】的具体学业要求的【de】,按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报【bào】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zhù】意事项详【xiáng】见报考点公告【gào】)。所有考生【shēng】均须在规定【dìng】时间内【nèi】参加网上【shàng】报名和【hé】网上【shàng】确认,逾期不再补【bǔ】办【bàn】。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bào】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9-21:00。网上报【bào】名【míng】时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9-21:00。考生报【bào】名【míng】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jí】要求。

2.考生应【yīng】在规定时间登录“中【zhōng】国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信息【xī】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称【chēng】“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yǐ】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wǎng】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shàng】报名信息【xī】或重新填报【bào】报【bào】名信【xìn】息,但每【měi】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yǒu】效报【bào】名【míng】信息。逾【yú】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kǎo】生要如实填写本人【rén】所受奖惩情【qíng】况,特别是在【zài】参加普通和成人【rén】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高等教【jiāo】育自学考【kǎo】试等【děng】国家【jiā】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wéi】纪、作弊【bì】所【suǒ】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普【pǔ】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wéi】处理暂行办【bàn】法【fǎ】》严肃【sù】处理。

6.报名期间【jiān】将对【duì】考生学历【lì】(学籍)信息【xī】进行网上校验,考【kǎo】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jí】)校验结果。考生可在【zài】报名【míng】前或报【bào】名期间自行登录【lù】“中国高【gāo】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xī】。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jí】)网上校验的【de】考生,应在【zài】9-21内【nèi】完成学历(学籍)核【hé】验。

7.符合教【jiāo】育部管理规定【dìng】要求条件并【bìng】申请享【xiǎng】受照顾政策的考【kǎo】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àn】要求【qiú】填【tián】报相关信息,并如实【shí】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zú】地【dì】区。报考点对【duì】相关【guān】考生【shēng】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zài】复试(含【hán】调剂)前【qián】进行复审。

符合【hé】教育部管理规定要【yào】求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shòu】初试加分政策【cè】的【de】考生,须在网上报名【míng】时按要【yào】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àn】职责分工进行审核【hé】。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mín】族高【gāo】层次骨干【gàn】人才计划”招生以考【kǎo】生报【bào】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xué】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qiě】符合【hé】硕士研究生【shēng】报考条件者〔高校【xiào】学生指【zhǐ】全【quán】日制普通本专科(含【hán】高【gāo】职)、研究【jiū】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yīng】(往【wǎng】)届毕业生【shēng】、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yǐ】及成人高【gāo】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应(往)届毕业生【shēng】、在校【xiào】生和入学【xué】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jì】划,并按要【yào】求【qiú】填【tián】报本人【rén】入伍前【qián】的【de】入学信息以及入【rù】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pī】准书》和【hé】《退出现役证》进【jìn】行【háng】复核。

10.残疾考【kǎo】生如需组考单【dān】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fú】务【wù】,应于报【bào】名【míng】阶段与【yǔ】报考点所【suǒ】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hé】招生单【dān】位【wèi】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hǎo】安排【pái】。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bú】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zào】成后续【xù】不能【néng】网【wǎng】上确【què】认、考试(含初试【shì】和【hé】复试【shì】)或【huò】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2.考生应当按要求【qiú】准确填写个人【rén】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供【gòng】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bào】信【xìn】息填写错误、填报虚【xū】假信息【xī】而造【zào】成不能【néng】考试(含初试和复【fù】试【shì】)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shēng】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guò】定【dìng】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diǎn】、招生单位官方网站【zhàn】等方式【shì】,主【zhǔ】动了解网上【shàng】确认【rèn】、考试安排及【jí】注意事项等,积极配【pèi】合【hé】完成【chéng】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g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gēn】据国家招【zhāo】生工作安排【pái】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kuàng】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yóu】相【xiàng】关报考点组织实施。网【wǎng】上确认相关【guān】要求及注【zhù】意事【shì】项详【xiáng】见报【bào】考点【diǎn】公【gōng】告。

2.考生网上确认【rèn】时应当积极【jí】配合报考点,根据【jù】核【hé】验工作要求【qiú】提交有关补充【chōng】材料【liào】。

3.所有考【kǎo】生【shēng】均应当【dāng】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xī】进【jìn】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bào】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tián】写错误引起的【de】一【yī】切后【hòu】果由其【qí】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tiáo】初试【shì】时间为【wéi】9-21至24日【rì】(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

考生应当【dāng】在考【kǎo】前十天【tiān】左【zuǒ】右,凭网【wǎng】报用户名和【hé】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zhǔn】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fǎn】两【liǎng】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shū】写【xiě】。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yǒu】效【xiào】居民【mín】身份证【zhèng】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dì】十二【èr】条复【fù】试环节【jiē】包括资格审查【chá】、体检、专业考核和【hé】英语【yǔ】测试【shì】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xiào】根据教育【yù】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bù】。

第十【shí】三条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tǐ】要求和程序待初【chū】试【shì】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zhèng】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háng】公布。届时,考【kǎo】生可通【tōng】过研招【zhāo】网的调【diào】剂服务系统填【tián】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dì】十【shí】四条学【xué】校坚【jiān】持按需招【zhāo】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q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kǎo】试的【de】成绩(含【hán】初试和【hé】复试)并【bìng】结【jié】合其平时学【xué】习成绩和【hé】思想政治表现、业【yè】务素质以【yǐ】及【jí】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五条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zài】被录取前【qián】与学校、用人单位【wèi】分别签【qiān】订定【dìng】向【xiàng】就业【yè】合同。

第十六条录【lù】取【qǔ】工【gōng】作【zuò】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dìng】另行公布。

第六章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七条【tiáo】学【xué】校招收【shōu】的【de】研究生为专【zhuān】业【yè】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xué】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shēn】请提【tí】前毕业,但【dàn】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bā】条学校根【gēn】据培养要求【qiú】制定全【quán】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fāng】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shí】,经【jīng】考核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颁【bān】发毕业证【zhèng】书;学业水【shuǐ】平【píng】达【dá】到学【xué】位标准的,学校可以按其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相关费用及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收取研究生相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资源与环境

7000元/生/年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费用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duì】超【chāo】过规定学【xué】制【zhì】年限未毕【bì】业的硕士研究生【shēng】,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shōu】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下列优惠和奖助政策:

类型

金额

备注

优惠政策

项目经费

最高8000元/生

用于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

外出访学

最高20000元/生

经申请批准后发放

奖助学金

研究生新生

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元/生

调剂录取考生5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fā】放【fàng】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wén】件要求执【zhí】行。学生需【xū】将【jiāng】本【běn】人人事【shì】档案以学生【shēng】身份转入学校。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sì】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jiāng】本【běn】人人事档案【àn】以【yǐ】学生【shēng】身份转入学校。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四等4000元/生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第二十一条【tiáo】上述优惠政策和奖助学【xué】金的详细审【shěn】核和评选办法、覆盖范围【wéi】、比例和细【xì】则请【qǐng】参看【kàn】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hé】当年评选通【tōng】知。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duì】在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中【zhōng】有【yǒu】违反考试管理规【guī】定和【hé】考场【chǎng】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háng】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tā】相关【guān】人【rén】员,一【yī】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法》(教【jiāo】育部令【lìng】第33号)严【yán】肃处理【lǐ】。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yǒu】关规定【dìng】给予处【chù】分【fèn】,直至开【kāi】除学籍;对【duì】在职考【kǎo】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suǒ】在单位【wèi】视情节给予党纪或【huò】政纪处分;对【duì】学校工作人员【yuán】,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fèn】;构【gòu】成【chéng】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jiū】法律责【zé】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yī】法【fǎ】追究刑【xíng】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弄虚【xū】作【zuò】假者【zhě】,不【bú】论何【hé】时,一【yī】经【jīng】查实,将按《国家【jiā】教育【yù】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dì】二【èr】十四条考生在硕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shēng】考【kǎo】试中的违【wéi】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guó】家教育【yù】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dàng】案,作为其今后升学【xué】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

第二十五条【tiáo】学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suǒ】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liào】。考生因报【bào】考硕士研究生与【yǔ】所在单【dān】位【wèi】产生的问题【tí】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wú】法【fǎ】录取【qǔ】或其他【tā】问题,结【jié】果由考【kǎo】生自【zì】负,学【xué】校【xiào】不承担责任。

第二【èr】十六条学【xué】校【xiào】应试外语【yǔ】语种【zhǒng】为英语,被录取的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wài】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七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wéi】全【quán】日制,考生【shēng】入【rù】学【xué】时应将本人人事【shì】档案以学【xué】生身份转入学【xué】校【xiào】。

第十章

第【dì】二【èr】十八条学校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咨询地址为:绵【mián】阳师范【fàn】学院高新校区知行楼602,咨询电话为【wéi】:0816-2203710;同时,为了规范工作人员【yuán】的【de】招【zhāo】生行为,欢【huān】迎各位考生对我【wǒ】校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16-2203710(研【yán】招办),0816-2200044(校纪【jì】委)

学校官网:http://www.mnu.cn/

学校学位与研【yán】究生教【jiāo】育处官【guān】网:http://xwb.mnu.cn/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sh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rì】起【qǐ】施行,由绵阳师范【fàn】学院学【xué】位与研【yán】究生教【jiāo】育处负责解释。

绵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绵阳【yáng】师范学院【yuàn】单位代码:10639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院系所、专业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名)

初试科目

导师

说明

不区分院系所

0857资源与环境专业

(全日制)

1.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2.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3.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4.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

5.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65(含士兵计划5名)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环境科学概论


因教【jiāo】育部正【zhèng】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招生【shēng】人数的变动【dòng】,届【jiè】时学校将根据实【shí】际计划对【duì】招生人数【shù】进行调整。

点击链接查看http://xwb.mnu.cn/info/1020/23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