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zhōng】国共产党的领导【dǎo】,拥【yōng】护社会【huì】主义【yì】制度【dù】,遵纪守法,品德良好【hǎo】,具有服务国【guó】家服务人民【mín】的【de】社会责任【rèn】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hé】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yǒu】创新精神、创新能力【lì】和从事科学【xué】研究、教【jiāo】学【xué】、管理【lǐ】等工作能力的【de】高层【céng】次学【xué】术【shù】型【xíng】专【zhuān】门人才以及具有【yǒu】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jì】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zhì】和非全日【rì】制。全日制和非全日【rì】制研究生考试招生【shēng】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háng】相同【tóng】的政【zhèng】策和标【biāo】准。
三、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151人,其中【zhōng】拟招收全日【rì】制【zhì】硕士研究生2033名【míng】,拟招收非全日制【zhì】硕士研【yán】究生118名。实【shí】际招【zhāo】生人数【shù】以教【jiāo】育部下【xià】达的2024年招【zhāo】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shēng】人数以【yǐ】推免服【fú】务系【xì】统公布的人数为准。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rén】数仅供【gòng】参考,我【wǒ】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实际招【zhāo】生【shēng】计划,综合考虑【lǜ】实际录【lù】取推【tuī】免硕士生【shēng】、学科平台、科研成【chéng】果【guǒ】、师资、培养【yǎng】质【zhì】量和【hé】学【xué】校发展等【děng】因【yīn】素,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工作【zuò】。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0人【rén】(包含在全校总计划内【nèi】),实【shí】际招生人数以【yǐ】上级部门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shēng】计【jì】划为准,此计划单【dān】列【liè】招【zhāo】生【shēng】、专项专用,属于【yú】全日制【zhì】专【zhuān】业学位计划,“退役【yì】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学院、招生专业范围详见【jiàn】招生【shēng】专业目录【lù】。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jì】划数,招收【shōu】“退【tuì】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的名额依据上【shàng】级最终下达【dá】指【zhǐ】标【biāo】以及各专业报考上线人数等情【qíng】况在该专项计划招生学【xué】院【yuàn】、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pái】。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pǔ】通【tōng】高校举【jǔ】办的成人高等【děng】学历教育等【děng】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kǎo】试【shì】和网络教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běn】科生。考生在9-21前必须取得【dé】国家承【chéng】认的本科毕【bì】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gāo】专毕业学历【lì】后满2年(毕业【yè】后【hòu】到录取【qǔ】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国家【jiā】承认学历【lì】的【de】本【běn】科结业【yè】生,符合招生单位根【gēn】据本单位的【de】培养目标对考【kǎo】生提出的【de】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kē】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bào】名参加法律【lǜ】(非法学)专业学【xué】位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míng】参加法律(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xū】符合下列【liè】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suǒ】学专业为法学专业【yè】(获得【dé】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rén】员可【kě】报考【kǎo】)。
3.报名参加工商【shāng】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rén】员,须【xū】符【fú】合下列条【tiáo】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yuán】;或【hu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huò】大学本科结业后,符【fú】合招生单【dān】位相关学【xué】业要【yào】求,达到【dào】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并有5年以上工【gōng】作【zuò】经【jīng】验【yàn】的【de】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huò】学【xué】位后有【yǒu】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rén】员。
工商管理硕士【shì】专业学位研究【jiū】生【shēng】相关【guān】考试招生政策同【tóng】时按照【zhào】《教育部关于【yú】进【jìn】一步规范【fàn】工商管理硕士【shì】专业【yè】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guān】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xiào】其它类别(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rén】员,须【xū】符合(一)中的各【gè】项要求。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bào】名【míng】包括网上报【bào】名和网上确【què】认两个阶【jiē】段。所有考生均须【xū】在规定时间内参加【jiā】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bú】再补【bǔ】办。
应届本科毕业【yè】生原则上应选【xuǎn】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kǎo】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也可选【xuǎn】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zhǐ】定的报考点;单独【dú】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shēng】单位【wèi】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zhǐ】定【dìng】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xuǎn】择工作【zuò】所【suǒ】在地【dì】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机【jī】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diǎn】(相关具体【tǐ】要【yào】求由所【suǒ】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构因地【dì】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měi】天【tiān】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jiān】为9-21至9-21,每【měi】天【tiān】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shí】间登录“中【zhōng】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yǐ】下【xià】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àn】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报考【kǎo】点以【yǐ】及报考招生单【dān】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qī】间,考【kǎo】生可自行修改网【wǎng】上【shàng】报名信【xìn】息【xī】或【huò】重新填报【bào】报名【míng】信息,但每位【wèi】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yǒu】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dé】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shēng】要如实【shí】填写本人【rén】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jiā】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kǎo】试【shì】、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高【gāo】等【děng】教【jiāo】育【yù】自学考试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jì】、作弊所【suǒ】受处罚情况。对弄【nòng】虚作假者,将按照《国【guó】家教育考试违规处【chù】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chù】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sù】处理。
6.报名期间【jiān】将对【duì】考生学历(学籍【jí】)信息进【jìn】行网上校验【yàn】,考生可【kě】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yàn】结果【guǒ】。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jiān】自行登【dēng】录“中国高【gāo】等【děng】教育学生信息网”(网【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chá】询【xún】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wèi】能通过学历(学【xué】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生【shēng】,应【yīng】在招生单位规定时【shí】间内按要求【qiú】完成学历【lì】(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fāng】定向就业的少【shǎo】数民族普通【tōng】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huò】者工作单位和户籍【jí】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qū】域自治【zhì】地方,且【qiě】定【dìng】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zú】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xiǎng】受【shòu】少数【shù】民【mín】族【zú】照顾政策。
符【fú】合规定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少【shǎo】数民族照顾【gù】政策的考【kǎo】生,须【xū】在【zài】网上报名【míng】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xìn】息,并如实填写少数【shù】民族身份及定向【xiàng】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kǎo】生【shēng】资格进【jìn】行初审,招生【shēng】单位在【zài】复试(含调剂)前进【jìn】行【háng】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jiē】段【duàn】学校教师特设岗【gǎng】位计划”“赴【fù】外汉【hàn】语教师志愿者”等项【xiàng】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kǎo】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究【jiū】生招生考【kǎo】试的,初试【shì】总【zǒng】分加10分,同【tóng】等条【tiáo】件【jiàn】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bào】考【kǎo】条件【jiàn】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děng】条件【jiàn】下优先录取。报考【kǎo】(含调【diào】剂)“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huá】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初试加分政策。在【zài】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hé】全国硕士研究【jiū】生招【zhāo】生【shēng】考试报考条件的,可【kě】申请免初试攻读【dú】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wù】期满【mǎn】、考核【hé】称职以上【shàng】的【de】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shì】研【yán】究【jiū】生招【zhāo】生考试的,初试【shì】总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yōu】先【xiān】录取,其中【zhōng】报考人【rén】文【wén】社科类专业【yè】研究生的【de】,初【chū】试总【zǒng】分【fèn】加15分。加【jiā】分项目不【bú】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jiā】分政策【cè】的考生,须在网【wǎng】上【shàng】报名时按要求填报【bào】相关【guān】信【xìn】息。有【yǒu】关【guān】部门按职责分工【gōng】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yì】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yán】究【jiū】生招生计划的考生【shēng】,应【yīng】为高【gāo】校【xiào】学生【shēng】应征【zhēng】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rì】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shēng】、第【dì】二学士【shì】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de】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wǎng】)届毕业生、在校生【shēng】和入【rù】学【xué】新【xīn】生,下同〕。考生报名【míng】时应当选择填报退【tuì】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zhuān】项【xiàng】计划,并按要求填【tián】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xué】信息【xī】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guān】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tí】供《入伍【wǔ】批准书》和《退出【chū】现役证【zhèng】》进行复【fù】核。
10.残疾【jí】考生【shēng】如需组考单【dān】位在考【kǎo】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biàn】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zài】地【dì】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hé】招生单位沟【gōu】通【tōng】申请【qǐng】,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kǎo】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bú】能网上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录取【qǔ】的,后果由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担【dān】。
12.考生应当按【àn】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wǎng】上报名信息并【bìng】提供真实【shí】材料【liào】。考生【shēng】因网【wǎng】报信息填写【xiě】错误、填报虚假信息【x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běn】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dìng】期【qī】查阅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报考点、招生单【dān】位官方网【wǎng】站等方式,主动【dòng】了解网【wǎng】上确认【rèn】、考试安排及注意事【shì】项等,积极【jí】配合完成【chéng】相关工作【zuò】。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shì】承诺书》并遵守【shǒu】相关【guān】约【yuē】定及【jí】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wǎng】上【shàng】确认时间由各【gè】省级教【jiāo】育招生考试机构根【gēn】据国家【jiā】招生工作【zuò】安排和本地区【qū】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què】认工【gōng】作由相关报考点【diǎn】组织实施。
2.考【kǎo】生【shēng】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jí】配合报考【kǎo】点,根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tí】交有关【guān】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rèn】真【zhēn】核【hé】对并确认【rèn】。报名信息【xī】经【jīng】考生确认后一【yī】律不作修改,因【yīn】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yī】切后果由其自【zì】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招生考试
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shì】和复试两部分【fèn】。考生应当在考前十【shí】天【tiān】左【zuǒ】右,凭网报用户名【míng】和密码登录“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zǎi】打印《准考证》。《准考【kǎo】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zài】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shēng】凭下【xià】载打印【yìn】的《准考【kǎo】证》及有【yǒu】效【xiào】居民【mín】身份证参【cān】加初试和复试【shì】。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科目:
9-21上【shàng】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zōng】合能力【lì】
9-21下午14:00—17:00:外国语
9-21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9-21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初试方【fāng】式均为笔【bǐ】试,每科考试时间为【wéi】3小时;全国统一命题【tí】科目的命题工作【zuò】由教【jiāo】育【yù】部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自命题【tí】科目的【de】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zhī】。各专业初试科【kē】目详见我校《2024年【nián】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shì】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shì】的重要组【zǔ】成部【bù】分【fèn】,用【yòng】于【yú】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lì】、专业素养和综【zōng】合素质等,是【shì】硕士研究生录取的【de】必要环【huán】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rù】复【fù】试的【de】初试成绩要【yào】求、复试时【shí】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shǐ】用办法、组织管【guǎn】理等详见【jiàn】我校届时公布的《2024年硕【shuò】士【shì】研【yán】究生复试公告》。
复试采取差额形【xíng】式,差额比【bǐ】例一般【bān】不低于120%,合格【gé】生源【yuán】比例不足的,按实际【jì】合格生【shēng】源数组【zǔ】织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qián】将【jiāng】采取人证识【shí】别及【jí】相关信息库【kù】数【shù】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duì】考生的身【shēn】份审核及【jí】报【bào】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cè】的资格【gé】审核,对不【bú】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shǎo】数民族考【kǎo】生【shēng】身份以报考【kǎo】时查验【yàn】的身份证为准,复【fù】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qū】以国务院有关部【bù】门公布的《全【quán】国民族【zú】区域【yù】自治地方简表》为【wéi】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kǎo】场【chǎng】规则及考生所签【qiān】署【shǔ】的《诚信复试承【chéng】诺书》等内【nèi】容,在招【zhāo】生单位【wèi】复试工作结束前不【bú】得对【duì】外透露或传【chuán】播复试试题内【nèi】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cān】加复试的考【kǎo】生,在复【fù】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kǎo】专【zhuān】业相关的本科主【zhǔ】干课程【chéng】。加【jiā】试科目不得【dé】与初试科【kē】目相同。加试方式为【wéi】笔【bǐ】试。具体加【jiā】试科【kē】目详【xiáng】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专业目录》。
跨【kuà】专业报考的考【kǎo】生由我【wǒ】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wǒ】校《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硕【shuò】士【shì】、会计硕士【shì】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shēng】单位【wèi】在复【fù】试中进【jìn】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chéng】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shēng】体检在考生拟录取【qǔ】后组织进行。根【gēn】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wèi】生部【bù】办公【gōng】厅关【guān】于普通高【gāo】等【děng】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hào】)等文件【jiàn】规定,参照《教育【yù】部、卫【wèi】生部【bù】、中国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关于【yú】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的【de】通知》(教学〔2003〕3号)要【yào】求【qiú】执【zhí】行。
(三)调剂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kǎo】生(含报考“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bīng】”专项计【jì】划与【yǔ】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de】考生等【děng】)均须通过【guò】教【jiāo】育部“全【quán】国硕【shuò】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qú】道接【jiē】收调剂考生。
我【wǒ】校接收调剂的专【zhuān】业范【fàn】围【wéi】、考生调剂的【de】时间、调剂各项条件、调剂程序【xù】、调剂生遴选规则【zé】、复试安排等信息详见我【wǒ】校届时公【gōng】布的【de】《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调剂公告【gào】》。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zhì】素质和【hé】品德考核主要【yào】考【kǎo】核【hé】考生本人的现【xiàn】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de】政治【zhì】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shǒu】法、诚实守信等方面【miàn】。
我校将结合【hé】考生《国家教【jiāo】育考试考生诚【chéng】信【xìn】档案》记录,考生在报考时填写【xiě】的考试【shì】作弊受【shòu】处【chù】罚情况,复试阶【jiē】段了解的考生思想【xiǎng】政治情【qíng】况及函调的考【kǎo】生现实表现【xiàn】材料等,对考生进【jìn】行全面的思想政【zhèng】治素质和品【pǐn】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zé】优录取、宁缺【quē】勿滥的原则【zé】,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条件的考生,按【àn】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jù】体复试及【jí】录取办法详见【jiàn】我【wǒ】校【xiào】届【jiè】时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复试及录取【qǔ】办【bàn】法》。
定向就业的硕【shuò】士【shì】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zhāo】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qiān】订定向就【jiù】业【yè】合同。考生因【yīn】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tí】由考生【shēng】自【zì】行处【chù】理。若因此造【zào】成考【kǎo】生不能复【fù】试或无法录取,招【zhāo】生单位不承【chéng】担责【zé】任。
九、入学
新生应按【àn】时报到,不能按时报【bào】到者,须有正当理【lǐ】由和【hé】有关证【zhèng】明,并提前【qián】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zhě】,视为【wéi】自【zì】动【dòng】放弃录取资格。
应【yīng】届本科毕业【yè】生【shēng】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luò】教【jiāo】育届时【shí】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9-21前未取【qǔ】得国家【jiā】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zī】格无效。
新生报到【dào】后,招生单位将其进行【háng】思想品德、专业【yè】素质、健康状【zhuàng】况、学历【lì】学籍情况【kuàng】等进行全【quán】面【miàn】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dìng】者按照有【yǒu】关文件【jiàn】处理。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qǐ】,所有【yǒu】纳入全【quán】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de】研究生须缴纳【nà】学费【fèi】。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学制 |
设计 | 135700 | 13000元/年 | 3年 |
会计 | 125300 | 14500元/年 | 3年 |
英语笔译 | 05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应用统计 | 025200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13000元/年 | 3年 |
法律(法学) | 035102 | 13000元/年 | 3年 |
工商管理 | 125100 | 30000元/年 | 2年 |
除上述各专业外的【de】其它【t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学费【fèi】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 学制 |
工商管理 | 125100 | 54000元/年 | 2年 |
以上学制以我校最新的研究生培养文件为准,收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改善全【quán】日制硕【shuò】士研究生学习、科【kē】研和生活【huó】条【tiáo】件【jiàn】,按照国家【jiā】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多【duō】元化【huà】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6000元【yuán】/生•年,资助比例【lì】100%(有固【gù】定工资收入【rù】者除外【wài】)。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nián】,按教育部下【xià】达【dá】指标评选【xuǎn】。
(3)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新生(调剂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5% | ≤25% | ≤30%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10000 | 6000 | 2000 |
◆二三年级: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获奖比例 | ≤10% | ≤20% | ≤30%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10000 | 6000 | 3000 |
具体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关文件执行。
(4)学校设有【yǒu】“三【sān】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社会【huì】奖【jiǎng】学【xué】金、国家助学【xué】贷款、临时困【kùn】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一)研招办:位于我校金鸡岭校区第二教学楼406室。
地址: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
电话:0773-2322180 传真【zhēn】:0773-6765069
联系人:宋老师 吕老师
研【yán】究【jiū】生院主页 https://www.guet.edu.cn/gra/
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网 https://www.guet.edu.cn/yjszs/
(二)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01机电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3569218 | 0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2231918 |
002信息与通信学院 | 孙老师 | 2231981 | 011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孟老师 | 2310263 |
003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 刘老师 | 2256932 | 012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郑老师 | 2305181 |
004艺术与设计学院 | 彭老师 | 2305205 | 013MBA教育中心 | 古老师 | 2239024 |
005商学院 | 冯老师 | 2217863 | 014电子信息学院 | 黄老师 | 0779-2259236 |
006外国语学院 | 高老师 | 2230401 | 015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303796 |
007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黄老师 | 2291370 | 016人工智能学院 | 蒋老师 | 2291948 |
008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刘老师 | 2208106 | 017光电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2675605 |
009法学院 | 张老师 | 2305515 |
(三)申诉举报电话:
0773-2322180(研招办)、2290659(校纪【jì】委监察【chá】)
本【běn】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dà】学【xué】研究【jiū】生院负责解释。上【shàng】级【jí】文件有相关规定的【de】,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2024年学校概况.pdf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pdf
附件【jiàn】3-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jì】划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业一览【lǎn】表.pdf
附件4-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简介.pdf
附件5-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6-2024年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pdf
附件7-2024年复试科目参考书目.pdf
附件8-2024年加试科目参考书目.pdf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s://www.guet.edu.cn/yjszs/yjszs/2023/0904/c4230a105411/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