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34:57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招收硕【shuò】士【shì】研究生【shēng】,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guó】共产党的领导【dǎo】,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pǐn】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jiā】服务人民的社【shè】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lǐ】论【lùn】和【hé】系统的专【zhuān】业知识,具有【yǒu】创新精神、创新【xīn】能力和从事【shì】科学研究、教学、管理【lǐ】等【děng】工作能力【lì】的高层【céng】次学【xué】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yǒu】较强解决实际【jì】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dān】专业技术【shù】或管【guǎn】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我【wǒ】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校【xiào】内【nèi】纪检【jiǎn】监察等【děng】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负责【zé】落【luò】实【shí】教育部有关【guān】招生政策规定【dìng】、安【ān】徽省高等学校【xiào】招生委员会的【de】补充规定,并结合我【wǒ】校【xiào】的实际情况,制【zhì】订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习就业方式

第三【sān】条 我【wǒ】校【xiào】硕士【shì】研究生学【xué】习方式分【fèn】为【wéi】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rì】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xiàng】同【tóng】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我校【xiào】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wéi】定向【xiàng】就【jiù】业【yè】和非定向就业【yè】。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jiū】生只招收在【zài】职定向就业【yè】人员,报名时报【bào】考【kǎo】类别须选【xuǎn】择“定向就业”,录取时须签订【dìng】定向【xiàng】协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tiáo】 我校【xiào】2024年拟招收2702名硕士【shì】研究生(含推免生指标),实际【jì】招生人数【shù】以【yǐ】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huá】为【wéi】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在最终【zhōng】计划下【xià】达后,学校将【jiāng】根【gēn】据社会需【xū】求、培养力量、学科研【yán】究【jiū】水【shuǐ】平与经费、培【péi】养【yǎng】质量、生源数量与质【zhì】量等因素在全校【xiào】范围内进【jìn】行适【shì】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

第六条 我校全【quán】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专【zhuān】业【yè】详见《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xué】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zhāo】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我【wǒ】校全日【rì】制学术学【xué】位专业【yè】和专【zhuān】业学【xué】位专业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zhuān】业学位【wèi】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为2.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nián】。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shù】学位专业学费标准均【jun1】为8000元/生【shēng】•学年【nián】。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法、设计)等专【zhuān】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现代教育【yù】技术(中美合作项【xiàng】目)专业学【xué】费【fèi】标【biāo】准为25000元/生•学【xué】年;其他专业【yè】学【xué】费标准为11000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rì】制专业学位【wèi】专业中【zhōng】,工商管理【lǐ】硕士、公【gōng】共管理硕士【shì】、旅游管理【lǐ】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xué】费【fèi】标【biāo】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其【qí】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xué】年。

第五章 报名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sì】)满【mǎn】足《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专【zhuān】业目录》中各招生【shēng】专【zhuān】业备注的具体要求【qiú】。

(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gāo】校【xiào】举办的【de】成人【rén】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kē】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fú】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lì】学位认【rèn】证书》,否则录取资格【gé】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dé】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zhuān】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xià】同)或2年以【yǐ】上【shàng】的人员【yuán】,以及国家承认学历【lì】的【de】本科结业【yè】生【shēng】,符合我校【xiào】招生专业【yè】对考生提出的具【jù】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fèn】报【bào】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míng】参加法律【lǜ】(非法【fǎ】学)专业学位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jiàn】:

1. 符合(一)、(二)、(三)、(四)、(五【wǔ】)条中【zhōng】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zhuān】业学位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liè】条【tiáo】件:

1. 符合(一【yī】)、(二)、(三)、(四)、(五)条【tiáo】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yè】为法学【xué】专【zhuān】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rén】员可报【bào】考)。

(八)报【bào】名【míng】参【cān】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lǐ】、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shuò】士中【zhōng】的竞赛组织专业【yè】学位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fú】合下【xià】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yuán】;或【huò】获得【dé】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dà】学本科结业后,符合【hé】我【wǒ】校相关专【zhuān】业【yè】提出的学业【yè】要【yào】求【qiú】,达到大【dà】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shuò】士、博士研究【jiū】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zuò】经【jīng】验的【de】人员。

工【gōng】商管【guǎn】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shì】招生政【zhèng】策【cè】同时按【àn】照《教育【yù】部关于进一步规范【fàn】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dìng】执行。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sì】)、(五)条中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应【yīng】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qiě】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kǎo】条件者〔高校【xiào】学生指【zhǐ】全【quán】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dì】二学【xué】士学位的【de】应(往)届【jiè】毕业【yè】生、在校生【shēng】和入学新生,以【yǐ】及【jí】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tōng】本专科(含【hán】高职)应(往)届毕【bì】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xīn】生,下同〕。

考生报【bào】名时应当【dāng】选择【z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jì】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rù】伍前【qián】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xìn】息,并【bìng】于9-21前【qián】提【tí】供本人【rén】《入伍批准书【shū】》和《退出【chū】现役【yì】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办公共邮箱(yzyzyz@ahnu.edu.cn)进行【háng】核验。未提【tí】交证明材【cái】料或核验不合【hé】格【gé】者,我校将不予【yǔ】发放准考证。复【fù】试前我校将【jiāng】对考【kǎo】生提供的《入伍批准【zhǔn】书》和【hé】《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十)具有推荐【jiàn】免试资格【gé】的考【kǎo】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gōng】读研究【jiū】生【shēng】(免初试、转【zhuǎn】段)信息公开【kāi】暨管理服务系统”(网【wǎng】址【zhǐ】: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bìng】参加复试,详情见《2024年安徽师范大【dà】学【xué】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shì】研究生和直【zhí】接攻读博士研【yán】究生【shēng】简章》。已被我【wǒ】校接收的推免【miǎn】生,不得再报名【míng】参【cān】加当【dāng】年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xiāo】其推免录取资格【gé】。

第【dì】十条【tiáo】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duàn】。所有参加【jiā】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的考【kǎo】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què】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tú】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shí】按规定【dìng】缴纳报考费【fèi】。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上【shàng】预【yù】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xī】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称“研招【zhāo】网【wǎng】”)浏览报考【kǎo】须【xū】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bào】考点和我校网上公告【gào】要求报名【míng】。报名【míng】期【qī】间,考生可【kě】自行修改网【wǎng】上报名信【xìn】息或【huò】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kǎo】生只能保留一【yī】条有效【xiào】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修改【gǎi】报【bào】名信息。

3. 考【kǎo】生报名时须【xū】签署《考【kǎo】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zūn】守相关约定及要【yào】求。

(二)报考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时须【xū】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guǒ】,可在报【bào】名【míng】前或报名期【qī】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běn】人【rén】学【xué】历(学籍【jí】)信息【xī】。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shàng】校验的考【kǎo】生【shēng】应及时完成学【xué】历【lì】(学籍)核验,具体核验要求【qiú】详见我校后续通知【zhī】。未及时完【wán】成核验或核【hé】验不合格者,我校【xiào】将不【bú】予发放准考证【zhèng】。

2. 考生应当认真了【le】解并严【yán】格【gé】按照我校报考条【tiáo】件【jiàn】及相关政【zhèng】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hé】报考条件及【jí】相关政策要【yào】求【qiú】,造成后【hòu】续不能【néng】网上确认、考【kǎo】试【shì】、复试或录取的【de】,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yīng】当【dāng】按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wǎng】报【bào】信【xìn】息【xī】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xìn】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huò】录【lù】取【qǔ】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三)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均须在【zài】所选【xuǎn】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hé】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xìn】息和采集本人图【tú】像等【děng】相关电子【zǐ】信息,逾期【qī】不再【zài】补办。

2.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běn】人网上报名信【xìn】息进【jìn】行认真核对并【bìng】确认。报名【míng】信息经【jīng】考生【shēng】确认【rèn】后一律不作修【xiū】改,考生因报【bào】名信息填写【xiě】错误或未进行【háng】网上【shàng】确认造成的后果由【yóu】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有关【guān】要求和注意【yì】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guǎn】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以【yǐ】及考生【shēng】所【suǒ】选择的报考点【diǎn】相关要【yào】求。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一条 考【kǎo】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hé】密码登【dēng】录“研招网”自行下【xià】载打印《准考证【zhèng】》。《准考证》使【shǐ】用A4幅【fú】面白纸打【dǎ】印,正、反两面在【zài】使【shǐ】用期间【jiān】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píng】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xiào】居民身【shēn】份【fèn】证【zhèng】参加初试和复【fù】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时间为9-21至24日(每天上【shàng】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děng】特【tè】殊【shū】要求的考试科【kē】目在9-21进【jìn】行(起始时间【jiān】8:30)。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wǔ】 业务课二(我【wǒ】校512、518、519三门考【kǎo】试科目)

其他有关【guān】要求和注意【yì】事项,详见准考证和考生【shēng】所【suǒ】选报考点的相关【guān】公告【gào】。

第七章 复试录取

第【dì】十【shí】三条 我校复试【shì】工作【zuò】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yuè】底前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bú】合【hé】格者不【bú】予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工商管理【lǐ】(125100)、公共【gòng】管理【lǐ】(125200)、会计(125300)、旅【lǚ】游【yóu】管理(125400)和图书【shū】情报(125500)等专业的【de】思想政治理论【lùn】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chéng】绩计【jì】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五条 我【wǒ】校【xiào】根据国家下【xià】达【dá】的招生计划【huá】、考生入学考试【shì】的成绩【jì】(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hé】其平时学习成【chéng】绩和【h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zhì】以及身体【tǐ】状况确定录取名【míng】单。具体的录取办法详见【jiàn】我校后续通知【zhī】。

第【dì】十六条 考生【shēng】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jiǎn】,具体时间、要【yào】求由我校在【zài】复试通知【zhī】中注明。体检【jiǎn】标准按《残疾人【rén】教育条例》和【hé】《教【jiāo】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gōng】厅关于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学【xué】生入【rù】学【xué】身体检【jiǎn】查取【qǔ】消乙肝项目检测【cè】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jiàn】规定【dìng】,参【cān】照《教育部、卫【wèi】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yú】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tiáo】 思想政治素质【zhì】和【hé】品德考核在【zài】复试中进行,主【zhǔ】要是考核考生本人【rén】的现实表现【xiàn】,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tài】度、思想表现、道【dào】德品【pǐn】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děng】方面。思想【xiǎng】品德考核不合【hé】格【gé】者不予【yǔ】录取。

第【dì】十八【bā】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yǔ】测【cè】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chéng】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dì】十九条  符【fú】合条件的考【kǎo】生可享【xiǎng】受初试总分【fèn】加分政策,具体【tǐ】详【xiáng】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shēng】工作管理【lǐ】规定》。未按规【guī】定申报【bào】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报考“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de】考【kǎo】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fù】试名单【dān】。

(一)如果【guǒ】超【chāo】过国家A线的考【kǎo】生数少于该专项拟招生人数,我校将【jiāng】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办法一起公布。

(二)如果【guǒ】超过国家A线【xiàn】的【de】考生数多于【yú】该专项拟招生人数,我【wǒ】校按照以下规则计【jì】算上线考【kǎo】生总分跟【gēn】该报【bào】考专业国家【jiā】A线总分【fèn】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zhào】该相对偏【piān】差在全校【xiào】所有统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划的上线考【kǎo】生【shēng】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

相对【duì】偏差=(上【shàng】线考【kǎo】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zhuān】业【yè】国家【jiā】A线总分。

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该专项计划录取。

第二十一条【tiáo】 调剂办法。我校【xiào】按教育部有【yǒu】关政策制【zhì】订调剂工作办【bàn】法,详细说明接收考【kǎo】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bàn】法【fǎ】、联系咨询【xún】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zài】网【wǎng】上公【gōng】布。

第二【èr】十二【èr】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bèi】录【lù】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dìng】定向就业协【xié】议。考【kǎo】生因报【bào】考【kǎo】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de】问【wèn】题【tí】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cǐ】造成考生不能复试【shì】或无法【fǎ】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guó】家和【hé】安徽省有【yǒu】关研究生培【péi】养机【jī】制改革政策,实行奖、助【zhù】学金制【zhì】度(包括研究生【shēng】国家奖学金、国家助【zhù】学金【jīn】、学业奖学金、“三【sān】助【zhù】”岗位【wèi】等)。

第九章 注意事项

第【dì】二十四【sì】条 考生网【wǎng】上报名时务必认真【zhēn】填写手机号码【mǎ】、详细【xì】通讯地址,并【bìng】且【qiě】确保通信畅通。

第二【èr】十五条 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bù】初试【shì】成【chéng】绩、复试通【tōng】知等信息,不再【zài】另发纸质通知【zhī】。

第二十六条 新生【shēng】入【rù】学时学校将进【jìn】行【háng】入学资格复查。对不能按【àn】要求提供相关材【cái】料的考生【shēng】,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dì】二十七条  我校严禁学【xué】校内部【bù】任何部门和【hé】工作人员举办或【huò】参与举办【bàn】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tí】供【gòng】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hé】设施,严禁社【shè】会培训机构【gòu】进【jìn】入校园【yuán】以张【zhāng】贴简章、广告等各【gè】种方式【shì】进行考【kǎo】研辅导培【péi】训【xùn】宣传【chuán】和组织活动【dòng】。在校生不【bú】得【dé】举办或参【cān】与助考作弊、虚假宣【xuān】传等【děng】涉考违规违法活动【dòng】。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bù】门和相【xiàng】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dì】二十八条 上述政策【cè】如与【yǔ】国家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yǐ】国【guó】家文件【jiàn】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ahnu.edu.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花【huā】津【jīn】南路2号安徽师范【fàn】大学文典【diǎn】楼A403研【yán】究生招生办【bàn】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邮箱:yzyzyz@ahn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师大研招办或ahsdyzb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注: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002

教育科学学院

谭老师

0553-3937007

赭山校区

003

体育学院

王老师

0553-5910707

花津校区

004

文学院

陈老师

0553-5910950

花津校区

005

外国语学院

熊老师

0553-3869257

花津校区

006

音乐学院

刘老师

0553-3937187

赭山校区

007

美术学院

李老师

0553-5910227

花津校区

008

历史学院

吕老师

0553-5910596

花津校区

01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王老师

0553-3869208

花津校区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袁老师

0553-3869190

花津校区

012

地理与旅游学院

从老师

0553-5910696

花津校区

013

生命科学学院

胡老师

0553-3937050

赭山校区

015

经济管理学院

李老师

0553-5910593

花津校区

0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崔老师

0553-5910917

花津校区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老师

0553-5910530

花津校区

018

法学院

柴老师

0553-5910625

赭山校区

019

图书馆

王老师

0553-5910179

花津校区

020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高老师

0553-5910358

花津校区

0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戴老师

0553-5910641

花津校区

022

生态与环境学院

王老师

0553-5910196

花津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