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51:53    发【fā】布【bù】: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zhāo】收【shōu】硕士【shì】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ài】祖【zǔ】国,拥护【hù】中国共产党【dǎng】的领导,拥【yōng】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fú】务国家、服务人【rén】民的社会【huì】责任感,能【néng】掌【zhǎng】握本学【xué】科坚实的基础理【lǐ】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yǒu】创新精【jīng】神、创新能力和【hé】从事艺术类科研【yán】、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rén】才以及具【jù】有较强解决实际【jì】问题【tí】的【de】能力,能够承担专【zhuān】业【yè】创【chuàng】作【zuò】、具有良好职业【yè】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cái】。

二、报考条件

符合【hé】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guó】家组【zǔ】织的全国【guó】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wǒ】院硕士学位研究【jiū】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xiào】、普通高校【xiào】举办【bàn】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yīng】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wǎng】络【luò】教育届时可毕【bì】业的本科【kē】生。考生录【lù】取当年入【rù】学前必【bì】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k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jiā】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yè】学历后【hòu】满2年【nián】(从毕【bì】业后到录取当年【nián】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yǐ】上的人员,以及【jí】国家承认学历的本【běn】科【kē】结业生,符合招生单【dān】位【wèi】根据【jù】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shēng】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qiú】的,按【àn】本科【kē】毕【bì】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kuò】网【wǎng】上【shàng】报名和网上【shàng】确认两个【gè】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nèi】参加网上【shàng】报名【míng】和【hé】网上确认,逾期【qī】不再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fú】务工作由教【jiāo】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shēng】原则上【shàng】应选择就【jiù】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dìng】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gāo】校【xiào】应届本【běn】科【kē】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xué】点所【suǒ】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gōng】作所【suǒ】在地或户【hù】籍所在【zài】地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指定的【de】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9-21至10月25 日【rì】,每天【tiān】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月【yuè】 27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bù】相关【guān】规定为准)。

2.报名流程

考【kǎo】生应在规定时【shí】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wǎng】”(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yán】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吉【jí】林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de】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zì】行【háng】修【xiū】改【gǎi】网上报【bào】名信息【xī】或【huò】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kǎo】生【shēng】只能保留一条【tiáo】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xī】。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rú】实【shí】填【tián】写本人所受奖惩【chéng】情况,特别【bié】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gāo】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hì】等【děng】国家教育考【kǎo】试过程中因违纪、作【zuò】弊所受处【chù】罚情况【kuàng】。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kǎo】试【shì】违规【guī】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严肃【sù】处【chù】理【lǐ】。

(5)报【bào】名期【qī】间【jiān】将对考生学历【lì】(学籍)信息【xī】进行网上校验,考生【shēng】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jié】果。考生也【yě】可在【zài】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zì】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yù】学【xué】生信【xìn】息网”(网址【zhǐ】: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jí】)信息。

未能通过【guò】学历【lì】(学籍)网【wǎng】上【shàng】校验的考【kǎo】生【shēng】应【yīng】在我院规定时间【jiān】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zài】职人员考【kǎo】生【shēng】,可按规定享【xiǎng】受少数民族照顾【gù】政策。在网上报【bào】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xī】,并如【rú】实【shí】填写【xiě】少数民族身份及【jí】定向就业【yè】少数民族地区。

(7)符合【hé】享受少数民【mín】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qǐng】享受【shòu】照顾【gù】政策的考生【shēng】,须在网上报【bào】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xìn】息,并【bìng】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jí】定向就业少数民【mín】族【zú】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zī】格进【jìn】行【háng】初【chū】审,招生单【dān】位在复试(含调剂【jì】)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jiàn】并申请【qǐng】享受【shòu】初试加分政【zhèng】策的【de】考【kǎo】生,须【xū】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bù】门按【àn】职责【zé】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计划的考【kǎo】生,应【yīng】为高校【xiào】学生应征入伍【wǔ】退出现【xiàn】役,且符合【hé】硕士【shì】研究生报【bào】考条件【jiàn】者【zhě】〔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含【hán】高职)、研究生、第【dì】二学士学位【wèi】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yǐ】及成人【rén】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gāo】职)应(往)届【jiè】毕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新【xīn】生【shēng】,下同〕。考【kǎo】生【shēng】报【bào】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bīng】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rù】学信息以【yǐ】及【jí】入伍、退役等相关信【xìn】息,复试前须【xū】向招【zhāo】生单位提供《入【rù】伍批准【zhǔn】书》和《退出现役【yì】证》进【jìn】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xuǎn】择报【bào】考【kǎo】点。因【yīn】不符【fú】合报考【kǎo】条件及相【xiàng】关政策要求,造成【chéng】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hé】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kǎo】生【shēng】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dāng】按【àn】要求准确【què】填写个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并提供【gòng】真实材料。考生【shēng】因网报信【xìn】息填【tián】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bú】能考试(含【hán】初试和复【fù】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guò】定期查阅省级教育【yù】招生考【kǎo】试【shì】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děng】方式,主【zhǔ】动了解【jiě】网上确认【rèn】、考试【shì】安排及【jí】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chéng】相关工作【zuò】。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què】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shēng】考【kǎo】试机【jī】构根据【jù】国【guó】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kǎo】组织【zhī】情况自【zì】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què】认工作【zuò】由【yóu】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kǎo】生网上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pèi】合报考【kǎo】点,根据核【hé】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kǎo】生【shēng】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míng】信息【xī】进【jìn】行认真核【hé】对并确【què】认【rèn】。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hòu】一律不作【zuò】修改,因考生【shēng】填写错误【wù】引起的一【yī】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bào】考点【diǎn】应当根【gēn】据相关规定,对【duì】考【kǎo】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què】认【rèn】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dìng】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shēng】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jiàn】不符的,不得【dé】准予考试。报考点和【hé】招生单位【wèi】发【fā】现有考生伪造、变【biàn】造证【zhèng】件时【shí】,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准考证打印

考【kǎo】生应当在考前【qián】十天左【zuǒ】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lù】“研招【zhāo】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zhèng】》。《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zhèng】、反两【liǎng】面在【zài】使【shǐ】用期间不得涂改【gǎi】或书【shū】写。考生凭【píng】下载【zǎi】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fù】试。

六、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xū】签署【shǔ】《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zūn】守【shǒu】相【xiàng】关约定【dìng】及要求。

七、考试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shì】分初【chū】试【shì】和复【fù】试。初试分文化【huà】课和专业【yè】基础课两类,报考【kǎo】我院的考生均需按【àn】照规定考点参加考【kǎo】试。

2.初试时间:2024年全国硕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kǎo】试初试【shì】定于9-21至24日【rì】(每天上午8:9-21:30,下午14:9-21:00)。考试【shì】时间【jiān】超【chāo】过3小时或【huò】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shì】科【kē】目在9-21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yóu】招生单位确【què】定,不超过【guò】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文化课考试【shì】科【kē】目:政治理论【lùn】(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yóu】教育部统【tǒng】一【yī】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shì】科目2门,由【yóu】我院自【zì】行【háng】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fèn】。

5.美术【shù】与书法专业【yè】初试考【kǎo】试要求:考试【shì】科目代【dài】码为521、522、523考试时间6小时,考【kǎo】试科目代码为524考试时间【jiān】3小时;以上科【kē】目考试时考【kǎo】生需自备【bèi】画板和画具,具【jù】体要求【qiú】见我【wǒ】院研究生处网【wǎng】站通知【zhī】。

6.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de】重要组成部【bù】分,用于考查考【kǎo】生【shēng】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yǎng】和【hé】综合素质【zhì】等【děng】,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yào】环【huán】节,复试不合格者不【bú】予【yǔ】录取。

7.复【fù】试时间、地【dì】点、考试【shì】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chéng】序在吉林【lín】艺术学院【yuàn】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8.教育部按【àn】照一区【qū】、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guó】统【tǒng】一考试【shì】考【kǎo】生进入复【fù】试的初试成绩基本【běn】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

9.我院在国家确定【dìng】的初【chū】试成绩基本【běn】要求基础上,结合生【shēng】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bǐ】例等【děng】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初试成绩【jì】要求及其【qí】他学【xué】术【shù】要求。复试按照一【yī】定比例进行差额复【fù】试。

我院自主确定“退役大【dà】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jìn】入复【fù】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yào】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diào】剂【jì】的初试成绩要求。

10.我【wǒ】院在【zài】复【fù】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guān】信息库数据比对等【děng】措施,加【jiā】强对考生的身份【fèn】审核及报【bào】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zhèng】策的【de】资格审【shěn】核,对不符合规定条【tiáo】件【jiàn】者,不【bú】予【yǔ】复试。

少数民族考【kǎo】生身份以【yǐ】报考时查验的身份【fèn】证为准,复【fù】试时不得更【gèng】改。少数【shù】民族地区以国【guó】务【wù】院有关【guān】部门公布的《全国民【mín】族【zú】区域自治地方【fāng】简表》为准。

1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2.以同等学力【lì】身份【fèn】(以【yǐ】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wéi】准)报考【kǎo】的考生,复【fù】试【shì】时,应加试【shì】至少两【liǎng】门专【zhuān】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jiē】段学【xué】校教师特设岗位计【jì】划”“赴外汉【hàn】语教【jiāo】师志愿【yuàn】者”等项目服【fú】务期满、考核合【hé】格的考【kǎo】生【shēng】,3年内参加全国【guó】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chū】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xià】优【yōu】先录【lù】取。

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bīng】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nián】内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考试,初【chū】试总【zǒng】分加【jiā】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qǔ】。报【bào】考(含调剂)“退【tuì】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计【jì】划【huá】的【de】,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shàng】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shì】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de】,可申请免初【chū】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shēng】到村任职”项目服【fú】务期满【mǎn】、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shēng】,3年【nián】内参加全【quán】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的【de】,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tiáo】件下优先【xiān】录取,其中报【bào】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yán】究【jiū】生的,初【chū】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yuàn】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jié】束后,视【shì】第一志愿生【shēng】源【yuán】上【shàng】线【xiàn】情况而定【dìng】。调剂工作的【de】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yuàn】按【àn】教【jiāo】育部【bù】录【lù】取政策确定并【bìng】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diào】剂志【zhì】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kǎo】核【hé】主要是考核考生本【běn】人的现实表【biǎo】现,内【nèi】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sī】想表【biǎo】现、道德品质【zhì】、遵纪守【shǒu】法、诚实守【shǒu】信等方【fāng】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xìn】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dàng】案》记录,对【duì】考生在报考时【shí】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rèn】真核查【chá】,将【jiāng】考生【shēng】诚【chéng】信状况作【zuò】为思想【xiǎng】品德【dé】考核【hé】的【de】重要内容和【hé】录取的重要依据。凡【fán】有【yǒu】违反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fá】,在处罚【fá】结束后继续报名参【cān】加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由我院决【jué】定是否予以【yǐ】录取。

2.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zhī】思想政【zhèng】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zhì】情况【kuàng】;或采【cǎi】取【qǔ】“函【hán】调”或【huò】“派人外调”的【de】方式【shì】对考生【shēng】的思【sī】想政治素质【zhì】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suǒ】在【zài】单【dān】位【wèi】函【hán】调人【rén】事档案【àn】(或档【dàng】案审查意【yì】见)和【hé】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chá】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qíng】况。函调【diào】的考生现实【shí】表现材【cái】料,须【xū】由考生本人【rén】档案或工作所在单【dān】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shēng】计划,考生【shēng】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hé】复【fù】试),按照吉林【lín】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zé】,并结合其平时学【xué】习成绩和思想政【zhèng】治表现、业务素质以【yǐ】及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等择优【yōu】确定拟录【lù】取名单。思想品【pǐn】德考【kǎo】核不合【hé】格【gé】者【zhě】,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yè】的硕【shuò】士研究生应【yīng】当【dāng】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fèn】别签订定【dìng】向就【jiù】业合同。考【kǎo】生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生【shēng】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shēng】不能复【fù】试【shì】或无法【fǎ】录取,招生单【dān】位【wèi】不承担责任【rèn】。

3.经【jīng】考【kǎo】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xiū】改,对【duì】报考【kǎo】资格不符合规定【dìng】者不予录取【qǔ】。未通过或未完【wán】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néng】列入拟【nǐ】录取【qǔ】名单公示或上报。

4.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xué】考试【shì】和网【wǎng】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lù】取当【dāng】年入学时未取得国【guó】家承认的本科毕业【yè】证书者【zhě】,录取资格【gé】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xiào】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yì】后可【kě】以保留入【rù】学资格,工【gōng】作1至2年,再入学学【xué】习。录取为保留入【rù】学资格的考【kǎo】生【shēng】纳【nà】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shēng】计划【huá】。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yīng】自觉树立【lì】遵章守纪,诚实考【kǎo】试的意【yì】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fǎn】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yǐng】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shì】工作人员及【jí】其【qí】他【tā】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hé】国教育法》及《国家【jiā】教育【yù】考【kǎo】试违规【guī】处理办法【fǎ】》(教育【yù】部令第【d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yǒu】关【guān】规定给予处【chù】分,直至开除学籍【jí】;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suǒ】在【zài】单位,由考生【shēng】所在【zài】单位视情节给予【yǔ】党纪或政纪处【chù】分;对考试【shì】工作人员,由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gòu】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ji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fèn】;构【gòu】成违法的【de】,依法追【zhuī】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fǎ】追【zhuī】究刑【xíng】事责任。

2.相关【guān】单位【wèi】应【yīng】将考生在硕【shuò】士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guī】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shì】考生诚信【xìn】档案》,并将考生的有【yǒu】关情况通【tōng】报其所在学【xué】校或单位,记【jì】入【rù】考生人事档案,作为【wéi】其今后升学和就【jiù】业的【de】重要参【cān】考依据。

3.对在【zài】招生工作中有违反【fǎn】国【guó】家有关法律【lǜ】法规【guī】和招生【shēng】管理规【guī】定行为【wéi】的【de】招生单位【wèi】、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jí】其招生【shēng】工作人员,一律按【àn】《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jiāo】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lǐ】,并追究直接责任【rèn】人员【yuán】的责任,造成严重后【hòu】果和恶劣影【yǐng】响的,还【hái】将【jiāng】按规【guī】定对有关责任【rèn】人实行问责。

4.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huó】动【dòng】管理的通【tōng】知》(教学〔2008〕1号【hào】)等要求,加强考研【yán】辅【fǔ】导活动监【jiān】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shè】会培训【xùn】机构【gòu】违【wéi】规开展【zhǎn】辅【fǔ】导培训或发布虚【xū】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dì】教育【yù】行政部门或【huò】其【qí】他有关部门【mén】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mín】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国【guó】广告法》等责令【lìng】其限期改【gǎi】正,并予以警告【gào】;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qíng】节严【yán】重【chóng】的【de】责【zé】令停止招生【shēng】,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我【wǒ】院内部任何部门【mén】和工作人【rén】员【yuán】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dǎo】活动,严禁招生单【dān】位向【xiàng】社【shè】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dǎo】活动的场所【suǒ】和设【shè】施【shī】,严禁【jìn】社会培训机构进【jìn】入校园以张贴简章【zhāng】、广【guǎng】告【gào】等各种方【fāng】式进行考研【yán】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yǔ】助考【kǎo】作弊、虚假【jiǎ】宣传等涉考违规违【wéi】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lǐ】取缔并【bìng】追【zhuī】究有关部门和【hé】相关人【rén】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suǒ】报考招生【shēng】单位的【de】招生录【lù】取行【háng】为有违反本【běn】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kě】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yì】、申诉或举报。招【zhāo】生【shēng】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shǔ】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yì】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dá】复申诉人;属【shǔ】于对违规违【wéi】纪行为举报的【de】,应【yīng】当组【zǔ】织纪检监察等【děng】机构进行【háng】调【diào】查,并按《信访工作条【tiáo】例【lì】》等【děng】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fù】。

考【kǎo】生对招【zhāo】生单位作出【chū】的【de】书面答复不服的【de】,可【kě】向【xiàng】招生单【dān】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huò】省【shěng】级教育【yù】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fù】查结【jié】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guī】定向省级【jí】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jí】机【jī】关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yè】的硕士研【yán】究生按【àn】定向【xiàng】合【hé】同就业【yè】;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ji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jiù】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合【hé】作与交流,目前【qián】我院已与英国【guó】、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běn】、新加坡【pō】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4所【suǒ】著名【míng】艺【yì】术院校【xiào】建立【lì】了友好校际【jì】关【guān】系【xì】。学校【xiào】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tái】:教育【yù】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xiào】联盟,并连续【xù】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shù】大师【shī】班、9期中俄艺术【shù】高校联盟活动【dòng】。学校与英国约克【kè】大学【xué】、哈德斯菲尔德大学、伯恩茅斯艺术大【dà】学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mù】,还同台【tái】湾艺术【shù】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shì】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zhòng】多的【de】国【guó】际【jì】高水【shuǐ】平艺【yì】术家来我院【yuàn】教【jiāo】学、工作,为【wéi】师【shī】生提【tí】供更多的学【xué】习【xí】与交流【liú】机会,提【tí】升了学校的国际【jì】知名度和影【yǐng】响力。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yán】究【jiū】生类别分为【wéi】两类:学【xué】术学【xué】位【wèi】研究生和专业【yè】学位研究生。2024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xué】位艺【yì】术【shù】硕士研究生262人,在【zài】录【lù】取【qǔ】阶段,我院【yuàn】将根据教育【yù】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院【yuàn】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huá】做适【shì】当调整。

2.报考我院艺术学各专业【yè】方向(除艺术创【chuàng】作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děng】理论方【fāng】向【xiàng】)接受文【wén】科考【kǎo】生报考,其它【tā】专业研【yán】究方向原则上【shàng】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xué】术学位【wèi】硕【shuò】士【shì】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每【měi】生每年15000元。

4.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jiǎng】励机制:(1)研究【jiū】生【shēng】国家奖【jiǎng】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yán】究生助教、助研【yán】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yán】究生学业奖学金【jīn】;(5)毕业生评优政【zhèng】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院住宿条件有【yǒu】限,长春市学【xué】生原则上不安【ān】排住【zhù】宿。外地学生【shēng】住【zhù】宿【xiǔ】地点根据入学当年【nián】我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wǒ】院招【zhāo】生【shēng】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fù】试相关要【yào】求【qiú】、参考书目、复【fù】试名【míng】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yuàn】网【wǎng】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院校信息【xī】、网【wǎng】报公告)中公【gōng】布【bù】,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yán】究生处【chù】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区【qū】:音【yīn】乐【lè】学【xué】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yì】术研【yán】究中心、艺术学研究【jiū】所【suǒ】,地址:长春【chūn】市自由大【dà】路695号。

造【zào】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jì】学院、新【xīn】媒体学院,地址:长【zhǎng】春市红旗街2077号【hào】。

综合校区【qū】: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lè】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zhǎng】春【chūn】市【shì】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