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9-21 14:10:3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běi】京石油【yóu】化工学院创建于【yú】1978年,是【shì】一所以工为【wéi】主,工、理、管、经、文多学科相互渗透的北京市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是【shì】北【běi】京市博士学【xué】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wèi】、教育部CDIO工程教【jiāo】育改【gǎi】革试点高【gāo】校、教育部首【shǒu】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diǎn】高校【xiào】、北京市深【shēn】化创新创业教【jiāo】育改革【gé】示【shì】范【fàn】高校。学校【xiào】秉承“崇【chóng】尚实践、知行并重【chóng】”的办学理念,坚守“团【tuán】结、勤【qín】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传承实践育【yù】人的办学特色,全力打造新时【shí】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结合【hé】北【běi】京市高精【jīng】尖产业及部分新兴产【chǎn】业【yè】发展需要,重点发展材料与化工【gōng】、智能制造、城【chéng】市安【ān】全运行与管【guǎn】理等学科专业领域【yù】,积极培育电子【zǐ】信息【xī】、节能【néng】环保【bǎo】、生物医药类【lèi】学科【kē】专业领域,基于“人工智能+”和“+安【ān】全【quán】应急”推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shè】。现有硕士学【xué】位一级学科授权学【xué】科6个【gè】,硕士专【zhuān】业学位授权类【lèi】别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北京高【gāo】校【xiào】高精尖学科【kē】1个。学校现有北【běi】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高等【děng】学校工程研究中心【xīn】、北京市哲学【xué】社【shè】会科学研【yán】究基地、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工程实【shí】验室等一批【pī】省部级科技创新【xīn】平台,建有【yǒu】首【shǒu】都清【qīng】洁能【néng】源(油气)供【gòng】应和使用【yòng】安【ān】全保障技术协同【tóng】创【chuàng】新中心、北【běi】京市安全生产工程技【jì】术研究院、中关【guān】村智能【néng】装备产业【yè】技【jì】术研究院、北【běi】石化人工智【zhì】能研究院、北石化氢能研【yán】究中心【xīn】等一批【pī】新型研【yán】究机【jī】构。与中国【guó】石化集【jí】团燕山【shān】石化公【gōng】司、中关村软件园近200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与北京市大兴区【qū】人【rén】民政府、北京【jīng】市经济技术【shù】开发区、北京市应急【jí】管理局【jú】、中国【guó】石化燕山石化公司等不断深化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育人机制。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péi】养热爱【ài】祖国,拥护中国共【gòng】产党的领导,拥护【hù】社会主【zhǔ】义制度,遵纪守法,品【pǐn】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de】社会责任感【gǎn】,掌握本【běn】学科坚【jiān】实的【de】基础【chǔ】理论和系统【tǒng】的专业知识,具有【yǒu】较强解决实际【jì】问题的能力、能够承【chéng】担专业【yè】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学习年限

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各专【zhuān】业的【de】招【zhāo】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zhāo】生规【guī】模后,根据【jù】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diào】整。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二至五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xiào】、成人高校、普通高校【xiào】举【jǔ】办的成人高等【děng】学【xué】历教育等应届本【běn】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yè】本科【kē】生。考【kǎo】生录取当【dāng】年入【rù】学【xué】前(具体【tǐ】时【shí】限由招生【shēng】单【dān】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de】高【gāo】职高专【zhuān】毕业【yè】学历后【hòu】满2年【nián】(毕业后到【dào】录取当年【nián】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yǐ】及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shēng】单位根据【jù】本单位的培养目【mù】标对考生提【tí】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xué】力身份【fèn】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wǎng】上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liǎng】个【gè】阶段。所有考生【shēng】均须在【zài】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逾期【qī】不再【zài】补办【bàn】。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kǎo】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bào】名,并在规定【dìng】时间内确认网【wǎng】报【bào】信息和采【cǎi】集本人【rén】图像等相【xiàng】关电【diàn】子信【xìn】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网上预报【bào】名时【shí】间【jiān】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shí】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zhāo】生信息网”(网址【zhǐ】:https://yz.chsi.com.cn,以下【xià】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xū】知,并【bìng】按省级教育【yù】招【zhāo】生考试机【jī】构、报考【kǎo】点以及报考【kǎo】招生单位的网【wǎng】上公告要求【qiú】报【bào】名。报名期【qī】间,考【kǎo】生可自行【háng】修改网报【bào】信息或重【chóng】新填报报名信息,但【dàn】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yī】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shēng】单位(北京石【shí】油化工【gōng】学【xué】院)的一【yī】个专业【yè】。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rú】实填写本人【rén】所受奖惩情况,特【tè】别【bié】是在参加普通【tōng】和成人【rén】高等学校招生考【kǎo】试、全国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děng】国家【jiā】教育考试过【guò】程【chéng】中【zhōng】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kuàng】。对弄虚【xū】作【zuò】假【jiǎ】者,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试【shì】违规【guī】处理【lǐ】办法》《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duì】考生学历【lì】(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kǎo】生可上网查看学【xué】历(学籍)校验【yàn】结果。考生可【kě】在【zài】报名【míng】前【qián】或【huò】报【bào】名期间自行【háng】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lì】(学籍)信息【xī】。

未能通【tōng】过学【xué】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kǎo】生,应【yīng】在招生单位规【guī】定时间【jiān】内按要【yào】求完成学历(学籍【jí】)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diǎn】。因不【bú】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xù】不能网上确认、考【kǎo】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lù】取的,后【hòu】果由【yóu】考【kǎo】生本人【rén】承【chéng】担。

8.考【kǎo】生应【yīng】当按要求准确填写【xiě】个【gè】人网上【shàng】报名信【xìn】息并提供真实材【cái】料。考生因网【wǎng】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zào】成不能考试(含【hán】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hòu】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tōng】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jī】构【gòu】、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dòng】了解网上确【què】认、考试安排【pái】及注【zhù】意事【shì】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guān】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yǒu】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nèi】在网上核【hé】对【duì】并确认其网【wǎng】上报【bào】名【míng】信息【xī】,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jìn】行网上确认的考生【shēng】请【qǐng】登录北京石油化【huà】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查【chá】询网【wǎng】上确认的【de】具体时间和要求【qiú】。

2.考【kǎo】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diǎn】工【gōng】作人【rén】员,根据【jù】核【hé】验工作【zuò】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jū】民身份证、学历学【xué】位证书【shū】(应【yīng】届本科毕【bì】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míng】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diǎn】工作人员进行核【hé】对【duì】。

3.所【suǒ】有考【kǎo】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háng】认真核【hé】对并确认。报【bào】名信【xìn】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lǜ】不作修改,因考生填【tián】写错【cuò】误引起的一【yī】切后果由【yóu】其自行【háng】承担。

4.考生身份证、学历【lì】学位证书或【huò】学生【shēng】证【zhèng】、户口本上姓名、出【chū】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须在网【wǎng】上确【què】认时提交公【gōng】安机【jī】关和相【xiàng】关【guān】单位的【de】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rèn】。考生【shēng】应当按【àn】报考【kǎo】点规定,配合采集【jí】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bào】的报名【míng】信息和网上确【què】认【rèn】材料进行【háng】全面【miàn】审查,确定考生【shēng】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kǎo】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dēng】录“研招网”自【zì】行【háng】下载【zǎi】打印【yìn】《准【zhǔn】考证》。《准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bái】纸打印,正、反两【liǎng】面【miàn】在使【shǐ】用期间不【bú】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kǎo】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chū】试和【hé】复试【shì】。

2.初试时间

初试时【shí】间为9-21至【zhì】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shí】间以北京时间为准【zhǔn】。不在规定日期【qī】举行的硕【shuò】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考试,国家【jiā】一律【lǜ】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9-21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外国语

9-21上午业务课一

9-21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

报考【kǎo】我校并在北京地【dì】区参加初【chū】试的考生,考试地点在北【běi】京石油化【huà】工学院清源校区。在其他地区参加初试【shì】的考生,请【qǐng】向当地高招【zhāo】办或有【yǒu】关【guān】部门【mén】咨询考试【shì】地点。

4.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24年硕士【shì】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shì】的全【quán】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yǔ】一、英语【yǔ】二、数学一【yī】、数学二、数学三、管理【lǐ】类综合能力【lì】。

审【shěn】计硕士初【chū】试仅设管理类【lèi】综合能力和英语(二)两个科【kē】目,考试【shì】时间为9-21。

全国【guó】统【tǒng】一命题科【kē】目【mù】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yù】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biān】制【zhì】或【huò】教【jiāo】育【yù】部指定相【xiàng】关机构组【zǔ】织【zhī】编制;其他自命【mìng】题科目【mù】的命题工作由我【wǒ】校统一组织。各【gè】科【kē】目的【de】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公【gōng】布。

七、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xíng】式、时【shí】间、地点、方式【shì】、成绩使用办法、组织【zhī】管理等由我【wǒ】校按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自【zì】主确定。复试【shì】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招生学院【yuàn】网上公布【bù】。

2.我校在国家确【què】定的【de】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基础【chǔ】上,结合【hé】生源和招生计划及【jí】各专业培养要求等【děng】情况,确【què】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shì】的【de】初【chū】试成绩要【yào】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xué】力参加复试的【de】考生【shēng】,在【zài】复试中须加【jiā】试至少【shǎo】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de】本【běn】科【kē】主干课程。加试科【kē】目不【bú】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shì】方式为笔试。

4.复【fù】试【shì】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差额比例【lì】和【hé】初试【shì】、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jù】学【xué】科【kē】、专业【yè】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差额【é】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总【zǒng】成绩不合格者不【bú】予录取。

5.复试【shì】前对考生的居【jū】民身【shēn】份证、学历【lì】学位证书、学【xué】历(学【xué】籍【jí】)核验结果、学生【shēng】证等【děng】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6.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qiú】和程序按【àn】教育【yù】部有关政策【cè】执行。届时,考【kǎo】生可【kě】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zhāo】生网【wǎng】关注所发【fā】布的【de】接收调剂【jì】生的相【xiàng】关信息。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biāo】准参【cān】照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残联印发【f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jiǎn】工【gōng】作【zuò】指导【dǎo】意见》(教【jiāo】学【xué】〔2003〕3号)要求,按【àn】照《教育【yù】部办公厅【tīng】卫生部办【bàn】公厅【tīng】关于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xiāo】乙【yǐ】肝【gān】项目检测有【yǒu】关【guān】问题的通知》(教【jiāo】学厅〔2010〕2号)规定执【zhí】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shēng】网【wǎng】站通知。体【tǐ】检【jiǎn】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de】招【zhāo】生计划、复【fù】试【shì】录取办法以及考【kǎo】生初试和【hé】复【fù】试成绩、思【sī】想【xiǎng】政治【zhì】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dān】位【wèi】产生【shēng】的问【wèn】题【tí】由考生自行处【chù】理。若因此造【zào】成考生不能【néng】复试【shì】或无法录取,招生【shēng】单位不承担【dān】责任。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shí】报到者,须【xū】有正当理【lǐ】由和【hé】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dān】位【wèi】请假。无故【gù】逾期两周【zhōu】不报到者,取消【xiāo】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rén】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kǎo】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jiā】承认的【de】本科毕业证【zhèng】书者,取消录【lù】取资格。

4.被【bèi】录取的新生如需保【bǎo】留入学资格【gé】,须【xū】在录取【qǔ】名单公【gōng】示后一周之【zhī】内【nèi】,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dǎo】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gé】,参加工作【zuò】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住宿费900元。

十一、就业

毕【bì】业生与【yǔ】用人单位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落【luò】实就业去向。近【jìn】三年硕士生【shēng】平【píng】均就业率99%以上。

十二、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为激励和调【diào】动【dòng】硕士研究生【shēng】学【xué】习和科研工作【zuò】积极性,完善构建了培【péi】养机制和【hé】奖助体系【xì】,研究生奖助体系【xì】由【yóu】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zǔ】成。

奖学金系列包括新【xīn】生奖学金、学业【yè】奖【jiǎng】学金、国家奖【jiǎng】学【xué】金、专项奖学金和捐资助学特设奖学金,其【qí】中专项奖学金分【fèn】为学术成果与【yǔ】学科竞赛【sài】奖学金、企业实践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hé】国际【jì】研修【xiū】奖学【xué】金。助【zhù】学金系列包括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zhù】学贷款和学校【xiào】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研【yán】究【jiū】生毕业阶段还【hái】可申请研究生优秀【xiù】学位论文奖【jiǎng】、校级和【hé】北京【jīng】市级优秀研【yán】究生毕业【yè】生等。具体奖助事宜以学校最新相关政策为【wéi】准。

十三、招生咨询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

电话:010-81292056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yanzb@bipt.edu.cn

研【yán】究生招生网址:https://www.bipt.edu.cn/pub/yjszsw/

学校网址:http://www.bipt.edu.cn

学校代码:10017

2.学校下属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翟老师

李老师

010-81292044

010-81292969

hgyz@bip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初老师

王老师

010-81292878

010-81292693

biptmech@126.com

信息工程学院

崔老师

刘老师

010-81292148

010-81292146

biptcie@bipt.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杜老师

010-60228007

duzhenwei@bipt.edu.cn

人文社科学院

吴老师

010-81292167

wuzeyu@bipt.edu.cn

安全工程学院

谢老师

010-81293836

xiebin@bipt.edu.cn

人工智能研究院

刘老师

010-81292815

liuxuan@bi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