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024年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1:17:01    发布【bù】:大【dà】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湖南外国语职【zhí】业学院招生【shēng】章程【chéng】,主要包含【hán】办学类型【xíng】、办学层次、招生计【jì】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xī】,以下是【shì】详细内容【róng】,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jiāo】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规及【jí】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dìng】,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4072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证种类: 全日制专科 。

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gōng】作遵循【xún】“公【gōng】平【píng】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zé】,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guī】定和【hé】纪【jì】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wǔ】条 学校(院)简介: 湖南外国语【yǔ】职业学【xué】院成立于1993年,占地【dì】1000多亩,坐落于望【wàng】城区【qū】丁字【zì】镇【zhèn】,设7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千【qiān】人,学生【shēng】15000余人,教【jiāo】学设施齐备,是一所【suǒ】现代化、智慧化、生态【tài】化的校园,学院坚【jiān】持走“职业化、市场化、国际化【huà】”发展道路,为社会发展培养了5万余名【míng】有外语特长的应用【yòng】技能【néng】型【xíng】人才。2023年,获评湖【hú】南省文明高等学校、长沙市【shì】2022届文明校【xiào】园;获评“2023年度新媒【méi】体传播【bō】创新【xīn】高职院校【xiào】”。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仅限在湖南省招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qī】条 学校(院) 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 负【fù】责研究【jiū】决定本校招生【shēng】规模确定、政【zhèng】策制【zhì】订等重大事【shì】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zhāo】生录取期间【jiān】,学【xué】校纪委对【duì】招生录【lù】取【q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chá】,确保规范有【yǒu】序、公平公正。

第【dì】九条 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严格执行教【jiāo】育【yù】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yǒu】与任何社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作,没有【yǒu】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fán】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xuān】传与我【wǒ】校有合作、可以【yǐ】通过【guò】“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kǎo】生录取【qǔ】的,考生可【kě】第一时【shí】间向教育主管部【bù】门反映,遭受【shòu】相【xiàng】关损失的可向公【gōng】安【ān】机关反映。

第十条【tiáo】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zhāo】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生违【wéi】规的考生及工作人【rén】员,按【àn】《国家【jiā】教育【yù】考试违规处理办法【fǎ】》(教育部令【lìng】33号)和【hé】《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行办法》(教【jiāo】育【yù】部令36号【hào】)所确定的程【chéng】序和规【guī】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wǒ】校招生工作【zuò】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yī】条 学校2024年学【xué】校面向【xiàng】全【quán】国15个省【shěng】(市【shì】、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zhāo】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dì】十二条  学校共设【shè】置6个二【èr】级教【jiāo】学学院【yuàn】,主要包含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类、医学类、语言类【lèi】等方面的专业,2024年【nián】招生专业以【yǐ】各省【shěng】(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de】招【zhāo】生专业为准,具【jù】体专业详见我校招生网【wǎng】;各【gè】专业不限考生【shēng】应试外语语种;对考生身【shēn】体【tǐ】健康状况的要求【qi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yì】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严格【gé】遵循公平、公正【zhèng】、公【gōng】开【kāi】的原【yuán】则,德【dé】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调【diào】阅考生【shēng】档案的比例一【yī】般【bān】为100%,录取男【nán】女比【bǐ】例不限。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shēng】主管部门提供的【de】投【tóu】档成绩提【tí】档,并按照投档【dàng】成绩进【jìn】行录【lù】取。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shí】七条 进档考【kǎo】生若出现投档成【chéng】绩【jì】同分的情况,按单【dān】科成绩【jì】从高分【fèn】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zé】为:语文、数【shù】学、外语。

第【dì】十八【b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cè】的考【kǎo】生,加分值计入录取【qǔ】排序成【chéng】绩。

第十九条 录取【qǔ】结果将按【àn】照【zhào】教育部有关要求【qiú】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gōng】布【bù】。考生可登录【lù】本省(区、市)招生考试【shì】网站或【huò】我校招生【shēng】信【xìn】息网查询。

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zài】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de】监督【dū】下【xià】进【jìn】行【háng】。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品学兼【jiān】优的学生提【tí】供:国家奖【jiǎng】学金【jīn】、国家【jiā】励志奖学、国家助学金,校【xiào】级奖助学金等,金额最高【gāo】分别【bié】为8000元/年、5000元【yuán】/年、4400元/年【nián】(一等国家【jiā】助【zhù】学金)、33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200元/年【nián】(三【sān】等【děng】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二【èr】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zhǔn】按照教育部、原卫生【shēng】部、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录取考生的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检【jiǎn】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或对口招【zhāo】生考试【shì】时所采集【jí】的信息【xī】,学【xué】生对提供【gòng】的信息【xī】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rù】学【xué】后3个月内,学【xué】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xīn】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xù】、录取资【zī】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děng】进【jìn】行复查复核。对复【fù】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xiào】将集【jí】中研究处理【lǐ】,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rù】学资格。对于弄虚【xū】作假情节【jiē】严重【chóng】或涉嫌冒名顶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hé】学院官网向社【shè】会发【fā】布,对于各种媒【méi】体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lǐ】解有误,以学【xué】校公布【bù】的完整招【zhāo】生【shēng】章程为准。

第二【èr】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pǔ】通高校招生。其解【jiě】释【shì】权属于湖南外国语职业学【xué】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zhěng】,以公布【bù】的最新政【zhèng】策【cè】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邮政编码:41021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64788、88204788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www.huwai.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56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