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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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潇湘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42
办学类型: 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潇湘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xún】“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透【tòu】明”的原【yuán】则,坚【jiān】决执【zhí】行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jiǎn】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bèi】案、列入国家统招计【jì】划的【de】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院【yuàn】校。学校【xiào】起源【yuán】于1989年,2018年由中【zhōng】国企业500强之一的大汉控股【gǔ】集团独资举办,是一所培养高素质【zhì】技术技能型专门【mén】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luò】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shì】”、“全【quán】国文明城市”、素有“湘中明【míng】珠【zhū】”之【zhī】称的湖南省娄【lóu】底市【shì】,占地面积548亩,总建【jiàn】筑面积19万余平【píng】方米。现有教职员【yuán】工560余人,其中教【jiāo】授17人、副教授55人、博士8人【rén】、硕士82人、"双师型"教【jiāo】师193人,在校【xiào】学生11000余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pǔ】通类【lèi】、体育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 负【fù】责研究决定本【běn】校招【zhāo】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cè】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xiào】 招生办公【gōng】室 负责招【zhāo】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tiáo】 招【zhāo】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 监察部 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检查,确【què】保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gōng】正。
第【d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yán】格执【zhí】行教育部【bù】和【hé】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学校【xiào】没【méi】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zhāo】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yǔ】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yǐ】通过“内部指【zhǐ】标”方式【shì】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bù】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guān】反映【yìng】。
第十条 我校将【jiāng】严格【gé】执行【háng】招生政【zhèng】策和【hé】招生纪【jì】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àn】《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què】定的【de】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长【zhǎng】及社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广东省、山东省、贵州省招生,招生办公室【shì】根【gēn】据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tóng】有关部门合理【lǐ】编制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经【jīng】学【xué】校相关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yù】厅审批。2024年学【xué】校共有32个专业(含【hán】专业方向),详细招生【shēng】计划请查【chá】阅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huá】一【yī】览【lǎn】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jì】划专辑。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具体在各【gè】省的招生专业及相【xiàng】关类【lèi】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gè】省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公【gōng】布的为准。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学 费 |
华为ICT学院 | 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 | 三年 | 14700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华为数据中心方向) | 三年 | 144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24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124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12400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12400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12400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24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1800 |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11400 | |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1240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120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518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200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三年 | 118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1240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12400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118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2400 | |
商学院 | 健康管理 | 三年 | 11800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3880 | |
市场营销(直播营销方向) | 三年 | 11100 | |
市场营销(数字营销方向) | 三年 | 11100 | |
现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方向) | 三年 | 103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1100 | |
商务英语(跨境直播方向) | 三年 | 10300 | |
旅游管理(新业态研学旅游方向) | 三年 | 11100 | |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2000 |
体育教育 | 三年 | 11400 | |
表演艺术 | 三年 | 15300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11400 | |
民族传统体育 | 三年 | 10900 |
第十三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yù】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有关【guān】规定【dìng】,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xù】、加【jiā】强管理、接受【shòu】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biāo】准刚性【xìng】化、程【chéng】序规范化【huà】、招【zhāo】生办法【fǎ】公【gōng】开化、录取【qǔ】结果公示化。
第【dì】十五条 学校采取远程【chéng】网上录取方式【shì】,调阅考【kǎo】生【shēng】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zhào】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tiáo】 学校录取专【zhuān】业时,根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gè】专业志【zhì】愿的具体情况【kuàng】,所【suǒ】有投档考生按【àn】投档【dàng】成绩排【pái】队,由【yóu】高【gāo】到低【dī】依次【cì】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的,如果【guǒ】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第十七【qī】条 学【xué】校严【yán】格执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委员会的加分【fèn】或【huò】降分政策。
第十八【bā】条 学校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shēng】部【bù】、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和人【rén】力资源【yuán】社会保【bǎo】障部、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tǐ】检【jiǎn】项目维护【hù】乙【yǐ】肝表面抗原携带者【zhě】入【rù】学【xué】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yào】求【qiú】的考生,我【wǒ】校不予录取。
第十【shí】九条 录取结【jié】果公布:考生可在录【lù】取【qǔ】结束【shù】后登录【lù】各自省(市、区)教【jiāo】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拨打学校招【zhāo】生热线电【diàn】话:0738-8610888,0738-8610999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为新生设立了“绿色通【tōng】道”,建立了【le】奖、助、贷【dài】、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品学兼优的学生【shēng】可获【huò】得各【gè】类【lèi】奖学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的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助【zhù】学金、红妈妈助学金、生【shēng】源地助【zhù】学贷款、困【kùn】难补助及【jí】校【xiào】内外勤工俭学岗位。根【gēn】据【jù】国【guó】家【jiā】规定,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红妈妈基金等。
第二十一条【tiáo】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及有【yǒu】关补【bǔ】充【chōng】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思【sī】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时所【suǒ】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de】信息【xī】真实性负责。
第【d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shēng】政策规定对新生报【bào】名资格【gé】、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及【jí】程序、录取资格【gé】、优【yōu】惠资格及相关证明【míng】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de】问题,学校将集【jí】中研究【jiū】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对【duì】于弄虚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嫌【xián】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通过“阳【yáng】光高【gāo】考”平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wù】,以【yǐ】学【xué】校公布的完整【zhěng】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为准。
第二十【shí】五【w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其解【jiě】释【shì】权属于 潇湘职业【yè】学院 。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wéi】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417009
招生【shēng】咨【zī】询电话:0738-8610888 8610999
招生信【xìn】息发【fā】布网址:www.hnxxc.com/zhaosheng
监督投诉电话:0738-862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