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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47:43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纠错

2024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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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dì】一条【tiá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fǎ】》等法律【lǜ】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结合学校(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潇湘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42

办学类型: 民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潇湘职业学院 。证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s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zūn】循【xún】“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bá】、公开透【tòu】明”的原【yuán】则,坚【jiān】决执【zhí】行招生【shēng】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jiǎn】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jiāo】育部备【bèi】案、列入国家统招计【jì】划的【de】全日制普通高【gāo】等院【yuàn】校。学校【xiào】起源【yuán】于1989年,2018年由中【zhōng】国企业500强之一的大汉控股【gǔ】集团独资举办,是一所培养高素质【zhì】技术技能型专门【mén】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luò】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shì】”、“全【quán】国文明城市”、素有“湘中明【míng】珠【zhū】”之【zhī】称的湖南省娄【lóu】底市【shì】,占地面积548亩,总建【jiàn】筑面积19万余平【píng】方米。现有教职员【yuán】工560余人,其中教【jiāo】授17人、副教授55人、博士8人【rén】、硕士82人、"双师型"教【jiāo】师193人,在校【xiào】学生11000余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pǔ】通类【lèi】、体育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tiáo】 学校招生【shēng】工作领导小组 负【fù】责研究决定本【běn】校招【zhāo】生规模确【què】定、政策【cè】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xiào】 招生办公【gōng】室 负责招【zhāo】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tiáo】 招【zhāo】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 监察部 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检查,确【què】保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gōng】正。

第【d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zuò】严【yán】格执【zhí】行教育部【bù】和【hé】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学校【xiào】没【méi】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jí】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zhāo】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yǔ】我校有合作【zuò】、可以【yǐ】通过“内部指【zhǐ】标”方式【shì】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bù】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ān】机关【guān】反映【yìng】。

第十条 我校将【jiāng】严格【gé】执行【háng】招生政【zhèng】策和【hé】招生纪【jì】律,对【duì】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yuán】,按【àn】《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háng】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suǒ】确【què】定的【de】程序和【hé】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kǎo】生、家长【zhǎng】及社会对我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广东省、山东省、贵州省招生,招生办公室【shì】根【gēn】据教育行政【zhèng】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tóng】有关部门合理【lǐ】编制分专业招生计【jì】划,经【jīng】学【xué】校相关校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yù】厅审批。2024年学【xué】校共有32个专业(含【hán】专业方向),详细招生【shēng】计划请查【chá】阅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huá】一【yī】览【lǎn】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jì】划专辑。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具体在各【gè】省的招生专业及相【xiàng】关类【lèi】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gè】省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公【gōng】布的为准。

院系专业学制学 费
华为ICT学院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三年1470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华为数据中心方向)三年144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12400
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12400
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技术三年12400
广告艺术设计三年124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三年12400
软件技术三年12400
建筑工程技术三年11800
应用电子技术三年11400
汽车机电工程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三年12400
电气自动化技术三年12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三年1518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12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118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124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三年12400
数控技术三年11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三年12400
商学院健康管理三年11800
电子商务三年13880
市场营销(直播营销方向)三年11100
市场营销(数字营销方向)三年11100
现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方向)三年10300
大数据与会计三年11100
商务英语(跨境直播方向)三年10300
旅游管理(新业态研学旅游方向)三年11100
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学前教育三年12000
体育教育三年11400
表演艺术三年153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三年11400
民族传统体育三年10900

第十三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hé】国高等【děng】教育法》和教育【yù】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bù】门有关【guān】规定【dìng】,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xù】、加【jiā】强管理、接受【shòu】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biāo】准刚性【xìng】化、程【chéng】序规范化【huà】、招【zhāo】生办法【fǎ】公【gōng】开化、录取【qǔ】结果公示化。

第【dì】十五条  学校采取远程【chéng】网上录取方式【shì】,调阅考【kǎo】生【shēng】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zhào】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tiáo】  学校录取专【zhuān】业时,根据各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gè】专业志【zhì】愿的具体情况【kuàng】,所【suǒ】有投档考生按【àn】投档【dàng】成绩排【pái】队,由【yóu】高【gāo】到低【dī】依次【cì】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的,如果【guǒ】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第十七【qī】条  学【xué】校严【yán】格执行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招【zhāo】生委员会的加分【fèn】或【huò】降分政策。

第十八【bā】条  学校对【duì】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shēng】部【bù】、中【zhōng】国残疾人联合会【huì】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和人【rén】力资源【yuán】社会保【bǎo】障部、教育部、原卫【wèi】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tǐ】检【jiǎn】项目维护【hù】乙【yǐ】肝表面抗原携带者【zhě】入【rù】学【xué】和就业权【quán】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yào】求【qiú】的考生,我【wǒ】校不予录取。

第十【shí】九条  录取结【jié】果公布:考生可在录【lù】取【qǔ】结束【shù】后登录【lù】各自省(市、区)教【jiāo】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拨打学校招【zhāo】生热线电【diàn】话:0738-8610888,0738-8610999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为新生设立了“绿色通【tōng】道”,建立了【le】奖、助、贷【dài】、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品学兼优的学生【shēng】可获【huò】得各【gè】类【lèi】奖学金;家庭经【jīng】济困难【nán】的学生,可申请国【guó】家助【zhù】学金、红妈妈助学金、生【shēng】源地助【zhù】学贷款、困【kùn】难补助及【jí】校【xiào】内外勤工俭学岗位。根【gēn】据【jù】国【guó】家【jiā】规定,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jīn】、国【guó】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红妈妈基金等。

第二十一条【tiáo】 录取考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àn】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zuò】指导意见【jiàn】》及有【yǒu】关补【bǔ】充【chōng】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shēng】的思【sī】想政治品德考【kǎo】核和身【shēn】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shēng】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duì】口招生【shēng】考【kǎo】试时所【suǒ】采集的信息,学生【shēng】对提供的【de】信息【xī】真实性负责。

第【d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zhāo】生【shēng】政策规定对新生报【bào】名资格【gé】、身【shēn】心【xīn】状况、录取手续及【jí】程序、录取资格【gé】、优【yōu】惠资格及相关证明【míng】材料等进行【háng】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xiàn】的【de】问题,学校将集【jí】中研究【jiū】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zhě】,一经查实,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对【duì】于弄虚作假【jiǎ】情节严重或涉嫌【xián】冒【mào】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èr】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通过“阳【yáng】光高【gāo】考”平台和学院官【guān】网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yǒu】误【wù】,以【yǐ】学【xué】校公布的完整【zhěng】招生章【zhāng】程【chéng】为准。

第二十【shí】五【w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tōng】高【gāo】校招生。其解【jiě】释【shì】权属于 潇湘职业【yè】学院 。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wéi】准【zhǔn】。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417009

招生【shēng】咨【zī】询电话:0738-8610888  8610999

招生信【xìn】息发【fā】布网址:www.hnxxc.com/zhaosheng

监督投诉电话:0738-862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