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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01:40    发布:大学生必备【bèi】网【wǎng】      纠错

2024年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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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guī】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xué】院招生【shēng】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sān】条 办学地点:湖【hú】南省长【zhǎng】沙市湘江新区雷锋大道【dào】413号【hào】

第四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dì】六条 院【yuàn】校国标码:12401   省编【biān】代码:4374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三年)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证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zuò】遵循“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xuǎn】拔、公开透明”的【de】原则【zé】,坚决执【zhí】行招生【shēng】政策【cè】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gé】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条 学【xué】院【yuàn】简介:湖南商务职业【yè】技术学院创建于【yú】1950年,是【shì】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de】一所公办全【quán】日制普【pǔ】通高等学校,是【shì】新中国【guó】最早【zǎo】设立的商科学校之一。70多年【nián】来【lái】,学院秉承“强商惠农、强【qiáng】能泽【zé】生【shēng】、强【qiáng】文润校”的办学理【lǐ】念,坚持“服【fú】务湖南现【xiàn】代【dài】服务业转【zhuǎn】型升【shēng】级,拓展农【nóng】村商【shāng】贸【mào】服务,培养高素质技【jì】术技能【néng】型湘商人才”的办学定位,已成为【wéi】一所商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先进的湖南省卓越高职院【yuàn】校【xiào】。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dìng】学院招生规【guī】模确【què】定【dìng】、政【zhèng】策【cè】制订【dìng】等重【chóng】大事项【xiàng】,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sān】条【tiáo】 招生录取期【qī】间,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gōng】作进行全程监【jiān】督检查,确保【bǎo】规范有序【xù】、公平公正【zhèng】。

第十【shí】四条 学院【yuàn】招生工作严格【gé】执行【háng】教育部和省【shěng】教育厅政【zhèng】策规定和【hé】纪【jì】律要求,学院【yuàn】没有与任何社【shè】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tuō】社会机【jī】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chuán】与我院有合作、可以【yǐ】通过“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lù】取【qǔ】的【de】,考生【shēng】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zāo】受相【xiàng】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jī】关【guān】反映。

第十五【wǔ】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zhāo】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生违规的【de】考生【shēng】及工作人员,按【àn】《国家教育考试违【wéi】规【guī】处理办【bàn】法》(教【jiāo】育部【bù】令【lìng】33号)和《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guī】行为处理暂行办【bàn】法》(教育部令【lìng】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jìn】行处理【lǐ】。欢迎考生【shēng】、家【jiā】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liù】条 学院根据发展【zhǎn】规模【mó】、办学条件、人才【cái】需求【qiú】、学【xué】科发展等制定年度招【zhāo】生计划,经学院招生【shēng】工作委员会【huì】和【hé】院长办【bàn】公会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tīng】批准。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部【bù】门【mén】的文件精神实【shí】施招【zhāo】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十七条 学院根【gēn】据【jù】湖【hú】南省教育厅【tīng】下【xià】达的招生计划和【hé】国家【jiā】有关招【zhāo】生政策,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生源【yuán】计【jì】划。2024年学院面向湖南省和部分外省招【zhāo】生,具体各【gè】省(区)及分专【zhuān】业招生【shēng】计划【huá】以【yǐ】各省(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八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27个【gè】,具体在各省的招生【shēng】专业及【jí】相关【guān】类别,待学院分【fèn】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yǐ】各【gè】省招生考试【shì】机【jī】构公布的【de】为准。

院系专业名称学制(年)学费(元/年)
经济贸易学院市场营销33850
连锁经营与管理33850
现代物流管理33850
商务管理33500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35500
茶学院茶艺与茶文化33500
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33000
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33850
移动商务33500
国际商务33500
农村电子商务33500
会计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385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3850
统计与会计核算33500
会计信息管理33500
财富管理3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33500
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3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4600
商务英语33200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34600
空中乘务38000
商务信息技术学院软件技术37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35000
大数据技术346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4600

注:各专业最【zuì】终学费标准以【yǐ】2024年【nián】湖南省【shěng】物价主管部门审【shěn】核为【wéi】准。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二十【shí】条 学院各【gè】专业【yè】招【zhāo】生不限男女比例。其中应行业【yè】及用【yòng】人单位招聘要求,下列专业招【zhāo】生条件【jiàn】有以下【xià】要【yào】求【qiú】,建议不符合要求【qiú】的考生慎重报考:

空中乘【chéng】务专业招生【shēng】条件:女生身【shēn】高1.9-21.75米【mǐ】,男生身高【gāo】1.9-21.85米,五官端【duān】正,无【wú】纹身,无明显疤【bā】痕,体态匀称,体【tǐ】重【chóng】适中,四肢运动平衡性好。

酒店管理与数字【zì】化【huà】运营专业招生条【tiáo】件【jiàn】:男生身【shēn】高【gāo】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严重【chóng】传【chuán】染病患者不得报考【kǎo】。

旅游管理专业、智慧景区开发【fā】与管理专业招生条件:男生【shēng】1.65米以【yǐ】上,女生1.55米以上【shàng】,五官端正。

色盲考生不得报考农村电子商务专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dì】二十一【yī】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严格遵【zūn】守【shǒu】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录取规则,遵【zūn】循公开、公正、公平的【de】原则【zé】,择优录取考生。

第【dì】二【èr】十二【èr】条 对抛档比【bǐ】例大于110%的专业,学院将划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yōu】录取,即优先满【mǎn】足【zú】考【kǎo】生的第一专业志愿【yuàn】,若【ruò】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mǎn】足,则分别按【àn】照其第二、第三专【zhuān】业【yè】志愿顺【shùn】序【xù】择优录取。如【rú】考生所有专【zhuān】业志愿都无法【fǎ】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z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cóng】高到低并兼顾单【dān】科成绩调剂到其他【tā】未录满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chù】理。

第【dì】二十四条 执【zhí】行各【gè】省【shěng】(区)教育行政部门【mén】、招生考【kǎo】试部门有关高考加分政策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wǔ】条 学院建【jiàn】立【lì】了奖【jiǎng】、助、贷、勤、补【bǔ】资助体系,鼓励【lì】学生【shēng】通过获得【dé】各【gè】级【jí】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yú】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xué】生【shēng】,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yuàn】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chéng】序,采【cǎi】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予【yǔ】以资助【zhù】。

第二十六条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dé】随意转【zhuǎn】专业。如因特殊情【qíng】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商务职【zhí】业技【jì】术【shù】学院学生转【zhuǎn】专业【yè】管【guǎn】理办【bàn】法》相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七条 录【lù】取考生的体【tǐ】检标准按照教育部【bù】、原卫生【shēng】部、中【zhōng】国残【cán】疾【jí】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guī】定执【zhí】行。

第二十八【bā】条 录取考【kǎo】生的思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试【shì】或对【duì】口【kǒu】招生考【kǎo】试时所采集的【de】信息,学生对提供的【de】信【xìn】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xué】院按照招【zhāo】生政策规定【dìng】对新【xīn】生报名资格【gé】、身心状况【kuàng】、录取手续及【jí】程【chéng】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guān】证明【míng】材【cái】料等进【jìn】行复【fù】查复核。对复【fù】查复核【hé】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jí】中研【yán】究处理,凡【fán】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nòng】虚作【zuò】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shí】条【tiáo】 本章程通过“阳【yáng】光【guāng】高考”平台和学【xué】院官网【wǎng】向社【shè】会发布,对于各种【zhǒng】媒体节【jiē】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de】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dì】三十【shí】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wǒ】院【yuàn】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由学院招生工【gōng】作委【wěi】员会负责解释。如【rú】遇上【shàng】级招生政策【cè】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zhèng】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大道413号

邮政编码:410205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15666/88115777

招生【shēng】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vcc.edu.cn/zhaosheng/

学院微信公众号: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3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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