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浙江特殊教育职【zhí】业学院招生【shēng】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cì】、招生计【jì】划、报考条【tiáo】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zhù】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xī】,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431 | |
三、校址 |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 |
四、层次 | □本科☑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ào】台地区合作【zuò】办【bàn】学 □ 中外合作办【bàn】学【xué】 □ 高等专科学校 ☑高【gāo】等职业技术学校【xiào】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全面负责招生【shēng】工作,集体研【yán】究决定招【zhāo】生工作中的重大问【wèn】题。 (二【èr】)学校领导小组下【xià】设招生办公【gōng】室,作【zuò】为学校招生【shēng】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的【de】领导下,招生就业办公【gōng】室贯彻执行国家招【zhāo】生政策和【hé】规章,具体负责【zé】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组【zǔ】织实施。 (三)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xué】校招生计划以【yǐ】各省(自【zì】治区、直【zhí】辖市【shì】)招生主管部【bù】门公布的【de】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学校对考【kǎo】生【shēng】的体检要求按【àn】照教育部、卫生【shēng】部【bù】、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印发的《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jiàn】》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sān】个月内【nèi】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fù】查不【bú】合格【gé】者,由学校区别情况【kuàng】予以处理,直至取消【xiāo】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不限【xiàn】外【wài】语语【yǔ】种和【hé】最低分【fèn】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yǐ】英语为第一外语安【ān】排教学。 (三)学校【xiào】认【rèn】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bù】门制【zhì】定的【de】有【yǒu】关加分或降分【fèn】投档【dàng】的政策规定。 (四)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学校【xiào】普通类专【zhuān】业招生实行【háng】专【zhuān】业(类)平行志愿,考【kǎo】生所【suǒ】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mǎn】足该【gāi】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zhāo】生【shēng】主管【guǎn】部门关于投【tóu】档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档并【bìng】录取。 (五)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tóu】档【dàng】的省【shěng】(自治【zhì】区、直辖【xiá】市【shì】),执行考【kǎo】生所【suǒ】在相关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考生进档后,根【gēn】据“专业【yè】清、志【zhì】愿清【qīng】”的规则进行录取【qǔ】。考生所【suǒ】有专业【yè】志愿均不【bú】能【néng】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jiǎn】合格者,学【xué】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chéng】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zhì】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chù】理。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特殊教育(师范)、康【kāng】复治疗【liáo】技术【shù】专业6600元/学年, 特殊教育(手【shǒu】语翻译)、学前教育(师范【fàn】)、智【zhì】慧健【jiàn】康【kāng】养老服务【wù】与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xué】校建立【lì】了【le】完善的优秀【xiù】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xué】生资助制【zhì】度,确保【bǎo】学生【shēng】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xué】校【xiào】招生工作实施“阳光【guāng】工程”,接受广大【dà】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huì】各方面的【de】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5222311。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特【tè】殊教育职【zhí】业【yè】学院招生网:http://zsw.zcse.edu.cn/ 电话:0571-86571616 传真:0571-86452702 招生咨询QQ:1785468488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本章程若【ruò】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hé】上【shàng】级有关政策【cè】不一致,以【yǐ】国家法律法规、规【guī】章、规范【fàn】和【hé】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