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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8:05:19    发【fā】布:大【dà】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政法学【xué】院招生章程【chéng】,主要【yào】包含办学【xué】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lù】取规【guī】则、收费标准、奖助【zhù】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duì】大【dà】家有所帮助。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gōng】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xué】校【xiào】本科招生【shēng】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xiào】组织【zhī】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构,负责学校【xiào】本【běn】科招生的日常【cháng】工【gōng】作;学校纪检监察【chá】室【shì】是我【wǒ】校招生工【gōng】作纪检监【jiān】察机【jī】构【gòu】。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yī】、我校依【yī】据上海市教【jiāo】育委员会核【hé】准的年度【dù】招生规模,结合学【xué】校发展定位【wèi】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fèn】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shǐ】用情况,科学、合【hé】理【lǐ】地编【biān】制【zhì】学校本【běn】年度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huá】。

二、各招生批次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shěng】分【fèn】专业【yè】招生【shēng】计划、高考改【gǎi】革省市选【xuǎn】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guǎn】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zhāo】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zhāo】生专业【yè】和计划【huá】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翻译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yǔ】种要求【qiú】英语语【yǔ】种【zhǒng】,入学后的【de】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yǔ】;俄语专【zhuān】业【yè】入学外语考试语【yǔ】种要【yào】求俄语或英语语种【zhǒng】,入学后【hòu】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xué】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jiāo】学语【yǔ】种为英语【yǔ】。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bù】、原【yuán】卫【wèi】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de】《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tǐ】检工【gōng】作指导【dǎo】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yǒu】关补充规定【dìng】为依据【jù】,考生须据实上报【bào】健【jiàn】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fù】查,身体健【jiàn】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xué】校将按照教育【yù】部《普通高等学校学【xué】生管理规定》和本【běn】校学籍管理相关【guān】规定处理。

色盲、色弱、弱视的考生不适宜报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十一、录取规则

一【yī】、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全【quán】国统【tǒng】一【yī】考【kǎo】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jí】招办【bàn】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jì】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kǎo】我【wǒ】校【xiào】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hán】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lì】由我校根据各省【shěng】市实【shí】际生源情况确定【dìng】,按照顺【shùn】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专【zhuān】业【yè】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lù】取依据【jù】,采用“分【fèn】数优先”的原则,专【zhuān】业志愿间无【wú】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àn】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fèn】到低分【fèn】依次排【pái】序录【lù】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jìn】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fú】从专业调剂的考【kǎo】生,学【xué】校视其综合情【qíng】况作【zuò】调剂【jì】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diào】剂作退档处理。

4. 学校认可【kě】教育部和各【gè】省(市、区)招办根据教【jiāo】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de】全【quán】国性加分政策。学校【xiào】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suǒ】有【yǒu】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yī】项分值,加分幅【fú】度【dù】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zài】专业录取时计入总【zǒng】分。

5.在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de】专业录【lù】取原则的【de】前【qián】提下,我校将把考【kǎo】生的【de】综合【hé】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

6.报考法【fǎ】学(卓越【yuè】法【fǎ】律人才【cái】培养创新班【bān】)、法【fǎ】学(涉【shè】外卓越【yuè】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rén】才培【péi】养试点班)的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dào】105分(含)以上【shàng】。

二、按【àn】照【zhào】顺序【xù】志愿投【tóu】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kǎo】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fēi】第一志【zhì】愿考生生源【yuán】仍不足,将征集志愿【yuàn】。按照平行志愿投【tóu】档【dàng】的批次,学校未【wèi】完成的缺额计【jì】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jīng】过征【zhēng】集【jí】志愿【yuàn】,生源【yuán】仍不足,学校【xiào】将未完成【chéng】计划【huá】调配至其他【tā】省【shěng】份【fèn】。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内蒙古自治区【qū】,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fàn】围内按专业志【zhì】愿排队【duì】录取”的录取规则【zé】。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文【wén】科类本科专业【yè】每学年6500元;艺【yì】术【shù】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3000元【yuán】(沪发【fā】改【gǎi】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zuì】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fèi】〔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wěi】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我【wǒ】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guān】学【xué】生【shēng】资助规定【dìng】,被本校录【lù】取的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shēng】可通过【guò】“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rù】学后【hòu】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助学贷款、勤【qín】工助学岗【gǎng】位【wèi】、特殊困难补助和学【xué】费【fèi】减免【miǎn】等。同时,学校【xiào】还设立了【le】校长【zhǎng】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jí】众多【duō】的【de】院级奖助学【xué】金【jīn】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běn】校录【lù】取的学【xué】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招生“阳光工【gōng】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tǒng】一考试【shì】招【zhāo】生全【quán】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chá】室监督【dū】。

举报电话: 021-39225811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招生工【gōng】作办公室官网:https://zs.shupl.edu.cn/

招生微博【bó】:https://weibo.com/shuplzsb/

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

咨【zī】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39225605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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