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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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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上海医药大学招生章【zhāng】程,主要包【bāo】含【hán】办学类型、办【bàn】学层次、招【zhāo】生【shēng】计划、报【bào】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xué】校地址【zhǐ】等信息【xī】,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xī】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202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秋季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pǔ】通【tōng】高等学校■  公办高【gāo】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种类院校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jué】策机构【gòu】,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zhāo】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zǔ】织和【hé】实施【shī】招生工作的【de】常设机【jī】构,负责学校【xiào】本科招【zhāo】生的【de】日常工【gōng】作;上【shàng】海中【zhōng】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工作【zuò】小组是【shì】我校招生工【gōng】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yī】、我【wǒ】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yuán】会核【hé】准的年度【dù】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yǔ】办【bàn】学条件,统筹考虑近【jìn】年分省分专业招【zhāo】生计划【huá】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xué】、合理地编制学校【xiào】本年度分【fèn】省【shěng】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nián】度我【wǒ】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gǎi】革【gé】省市【shì】选考【kǎo】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以【yǐ】下【xià】简【jiǎn】称【chēng】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专业和【hé】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yǐ】教育部、原卫生部【bù】和中国【guó】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dǎo】意见》及有关【guān】补【bǔ】充【chōng】规定为依【yī】据,考生须【xū】据实上报【bào】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zhào】本校学籍管理规【guī】定中有关退学【xué】与休学的规【guī】定【dìng】执行。

学校作特别强调:

1.考生患有【yǒu】《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dǎo】意【yì】见【jiàn】》)第一条中列【liè】出的【de】六大类疾病,学校【xiào】不予录取。

2.考生【shēng】患有《指导意见》第二【èr】条【tiáo】中列出的色弱、色盲【máng】;不能识别红、黄、绿【lǜ】、蓝、紫各【gè】种【zhǒng】颜色【sè】中任何【hé】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hé】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不【bú】含公【gōng】共事业管理专业)。

3.新生入【rù】学【xué】后,体检发现不符【fú】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kāng】报考条件者【zhě】,按照【zhào】《普通高等学【xué】校学生管理【lǐ】规定》(中华人民共【gòng】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hào】)及《上海中医【yī】药大学学生管理规【guī】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学校按照各省(区【qū】、市【shì】)投档规则【zé】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zhào】顺序志愿投档的批【pī】次,学【xué】校【xiào】调阅【yuè】考生档案【àn】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我【wǒ】校认可教育部以及各【gè】省级招办根据【jù】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cè】。学【xué】校进行专业【yè】录取时【shí】,原【yuán】则上【shàng】认可考【kǎo】生具备的所有加分【fèn】项中最【zuì】高分一项,且最高【gāo】不【bú】超过20分。

3.进【jìn】档考【kǎo】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shí】以【yǐ】“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zhì】愿”为原则,各专业志【zhì】愿间不设级差分【fèn】。已进档【dàng】考生【shēng】按投档成绩【jì】由高【gāo】到【dào】低排序,依次按考生【shēng】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

4.专【zhuān】业录取时,投档成绩【jì】相同,外语【yǔ】成绩【jì】高者优先;外语【yǔ】成绩相同,语文成【chéng】绩高者优先【xiān】;外语、语文成绩均相【xiàng】同,数学成【chéng】绩高者优先。

5.对投档到我【wǒ】校但未进入【rù】专业志【zhì】愿、且【qiě】愿【yuàn】意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zài】被投档的【de】组内的未录满专业【yè】中【zhōng】予以调剂录取【qǔ】。高考投档成绩【jì】或体检等无法满【mǎn】足所填【tián】报的【de】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tuì】档处理。

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àn】不【bú】超过招生计划剩余【yú】数的100%进行【háng】投档;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wǒ】校可以将剩【shèng】余【yú】的招生【shēng】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de】省市【shì】安排【pái】录取。

三、高考【kǎo】改革有关省市【shì】的【de】录取规则和【hé】程序以【yǐ】省【shěng】招办规定【dìng】为准。实【shí】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shì】的考【kǎo】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该【gāi】专业或专业组【zǔ】对选考科目【mù】的要求。

四、中医【yī】学【xué】(5+3一体化【huà】针【zhēn】灸【jiǔ】推拿【ná】英语方【fāng】向)专业要求【qiú】外语高考成绩达【dá】到【dào】单科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dān】科满分的【de】60%及以【yǐ】上。

十二、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shè】学科“中医学、中药学【xué】”相关专业每生【shēng】每【měi】学年8100元,沪发【fā】改价调〔2023〕21号。

理工体类专【zhuān】业【yè】:每生每【měi】学年7000元【yuán】,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文科【kē】类【lèi】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jià】调〔2023〕21号。

药学(中【zhōng】外【wài】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měi】学年22000元,沪价费〔2007〕38号【hào】、沪发改规【guī】范〔2023〕4号。

本硕连读、本博连读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每生每【měi】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hù】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qián】两年住宿费按照【zhào】华东师范大学【xué】的【de】标【biāo】准。第三年回校【xiào】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校本部的标准。

本硕连读、本博【bó】连读专业研究生阶【jiē】段按【àn】照国家及上海市【shì】相关政策执【zhí】行【háng】。

中医【yī】学(屠【tú】呦呦【yōu】班)研究【jiū】生阶段住【zhù】宿费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住宿【xiǔ】费的标准。

十三、资助政策我校认真【zhēn】贯彻执行国【guó】家和【hé】上海市学【xué】生资助相关规定【dìng】,实施新生绿色【sè】通道入【rù】学,并为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nán】新生准备“爱心助学大礼包”,提供基本生【shēng】活【huó】物质【zhì】保障【zhàng】。学生入学后【hòu】可【kě】按规定申【shēn】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校综合【hé】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xué】岗位、临时困难【nán】补助等。同时,学【xué】校还设【shè】立多项社会类【lèi】奖助学金。中医【yī】学(屠【tú】呦【yōu】呦班【bān】)研【yán】究生阶段资助政【zhèng】策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相关【guān】政【zhèng】策执行。我校承诺【nuò】:确保被本校录取【qǔ】的学生不【b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xué】。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àn】照招生【shēng】“阳光工【gōng】程”的【de】统【tǒng】一要求【qiú】,我【wǒ】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quán】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工【gōng】作日【rì】 8:30--11:00,13:30--16:00,双休【xiū】日【rì】、节假日除外)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utcm.edu.cn

招生【shēng】办官网:https://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zuò】日 8:30--11:00,13:30--16:00,双休

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中医学(屠呦呦班)为上海中医药大【dà】学与【yǔ】中国【guó】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yǎng】。本科【kē】毕业【yè】并符合条【tiáo】件者,研究生阶段转入【rù】中国中医科【kē】学院学习【xí】,达到【dào】毕业及学位授【shòu】予要求者,授【shòu】予医学博士【shì】学位。

2.中药学(创新班)本科毕业并符【fú】合条件者【zhě】,转入上海中【zhōng】医药大【dà】学博士研究生【shēng】阶【jiē】段,达到毕业及学位【wèi】授予要【yào】求【qiú】者,授予理学博【bó】士。

3.本【běn】章程中未尽事【shì】宜按上海市教委《2024年【nián】上【shàng】海市普通【tōng】高等学校【xiào】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gōng】作办法》(沪教委学〔2024〕19号【hào】)以及上海市教委、上【shàng】海市教育考【kǎo】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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