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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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tiáo】件:校园占【zhàn】地面积51.4万平方【fāng】米(约合770.2亩【mǔ】);生【shēng】均【jun1】教学行政用【yòng】房面积19.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píng】方米;生【shēng】师比【bǐ】20:1;专任教师296人,其中具【jù】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jiāo】师占专【zhuān】任教师的比例为84.1%;具【jù】有高级职务教【jiāo】师占【zhàn】专任教【jiāo】师的比例为25.3%;教学科研仪【yí】器【qì】设备总值4194.4万【wàn】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zhí】5211.1元;图书58.4万册,生均图书72.5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shě】标准4人间。宿【xiǔ】舍分配方案:2024级【jí】新【xīn】生入学采取学校集【jí】中统一分配与网上预定【dìng】相结合的方【fāng】式【shì】。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根据国家、地【dì】方经济【jì】建设和社会发展需【xū】求,结合【hé】学校【xiào】发展定位【wèi】、办学条【tiáo】件、毕业生就业、生源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jiū】确定专业招生【shēng】计划数,学校【xiào】2024年专【zhuān】业【yè】不【bú】安排预留计划。
2.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语种限制。
3.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在高考综合改【gǎi】革试点省(市)设【shè】置的招【zhāo】生专业,对选考【kǎo】科目的要求、综【zōng】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fǎ】,以当地教【jiāo】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080201 | 机械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2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3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4 | 080218T | 智能交互设计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5 | 080216T | 新能源汽车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6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7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8 | 080604T | 电气工程及智能控制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9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10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11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12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13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9-21年 | 理工科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14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15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8000 |
16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8000 |
17 | 020309T | 互联网金融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8000 |
18 | 050201 | 英语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500 |
19 | 050207 | 日语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500 |
20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500 |
21 | 040105 | 艺术教育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28000 |
2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2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24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25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年 | 9-21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500 |
本【běn】科【kē】学【xué】生学习【xí】期满,成【chéng】绩合格,颁发大连工【gōng】业大学【xué】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bì】业证书并【bìng】加盖大【dà】连工业【yè】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xué】院印章;符合大连【lián】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位授予【yǔ】标准,颁发大连工业【yè】大学艺术与信息工【gōng】程学院学【xué】士学位证【zhèng】书【shū】。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shěng】物价局关【guān】于放开政府【fǔ】定价事【shì】项的通【tōng】知【zhī】》(辽价【jià】发【fā】[2015]60号),学校对学费、住宿【xiǔ】费标准进行公示,并按【àn】照公示标准收费。
艺术类【lèi】专业【yè】学费为29500元/生【shēng】/学年;普通类中工学、管理【lǐ】学、经济学、教育学【xué】类【lèi】专业学费【fèi】为28000元/生/学年,文学类专【zhuān】业学【xué】费【fèi】为27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xué】生因故退学【xué】或提前结束学业【yè】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shí】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xué】校退费管理办法【fǎ】》(辽价发【fā】〔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lǐ】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dì】助学贷款【kuǎn】(最高16000元【yuán】/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nián】)、国家助【zhù】学金(一等:4400元/人【rén】/年,二【èr】等:2750元/人/年【nián】),成绩【jì】优秀的【de】学生还可申请【qǐng】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校【xiào】长奖学金,奖励德、智【zhì】、体、美、劳等全【quán】面发展的学生,奖【jiǎng】励【lì】标【biāo】准:10000元/人/年。
(4)学校通【tōng】过勤工【gōng】助学、学费【fèi】减免、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shí】性补助【zhù】等多【duō】种形式保【bǎo】障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yè】。
(5)对应征【zhēng】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shōu】为军士、退役【yì】后复学或入学的【de】学生实行学费补【bǔ】偿、国家【jiā】助学【xué】贷款【kuǎn】代偿、学费减免。在校退役士兵【bīng】学生【shēng】全部享受【shòu】本科生国家助【zhù】学金,资助【zhù】标准为【wéi】3300元/人/年【nián】。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de】批次,投【tóu】档比例【lì】原则上【shàng】控制在【zài】100%,最大不超过【guò】 105% 。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各省【shěng】级招生考【kǎo】试部门的相关政策【cè】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按照教【jiāo】育部【bù】、原【yuán】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tǐ】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实行【háng】“3+1+2”高考改革【gé】省份,对选考科【kē】目的要【yào】求按本【běn】章程第三条专业设置表格中【zhōng】“科类2”执行。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gāo】考,学校按物理学科【kē】类、历史学科类【lèi】分列招生计【jì】划,分【fèn】别投档录【lù】取【qǔ】。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jìn】档【dàng】考生,考生按照“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zé】安排专业。高考综合【hé】改革省份不设专【zhuān】业极差。
内蒙古自治区【qū】进档考生录取时,按照【zhào】《关【guān】于2024年普通高校在内蒙古【gǔ】自治区招生【shēng】录【lù】取规【guī】则的建议【yì】函》执行,即采取“招【zhāo】生计划 1:1 范围内【nèi】按专业志愿【yuàn】排队录取【qǔ】”的录取【qǔ】规则。
(2)艺【yì】术【shù】类【lèi】考【kǎo】生须达到其【qí】所【suǒ】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文化【huà】课成【chéng】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yì】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平【píng】行志愿投档的省份【fèn】,按照【zhào】考生投档成绩【jì】由高【gāo】到低录取;非【fēi】平行志愿录取【qǔ】省份,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和【hé】文化课【kè】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yóu】高【gāo】至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5 +高【gāo】考文化课总成绩【jì】(含【hán】加分【fèn】))。
(3)投档成绩相同时
各省级招生考试【shì】管【guǎn】理机构如【rú】有同分录取的【de】相关规定,学校按各省级【jí】招生【shēng】考试管理机【jī】构相【xiàng】关规定执行。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gé】省份【fèn】,文科的考生【shēng】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kē】的考生依【yī】次按数学、语【yǔ】文、外语成绩高低【dī】依次录【lù】取【qǔ】。文理综合【hé】类【lèi】考【kǎo】生依次按语【yǔ】文、数学【xué】、外语成绩高【gāo】低依次录取。
实行“3+1+2”模【mó】式的【de】高考综合改革【gé】省份,选考历史学【xué】科类考【kǎo】生依次按语文【wén】、数学、外语成绩排序【xù】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lù】取,选考物理学科类考生【shēng】依次按数学、语文【wén】、外【wài】语成绩排【pái】序从【cóng】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
非高考改【gǎi】革省份,艺术文科考生依次【cì】按照专业【yè】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x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shù】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yǔ】文、外【wài】语成绩排【pái】序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fèn】录取【qǔ】。艺术文理综【zōng】合【hé】考【kǎo】生依次按【àn】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wài】语【yǔ】成绩排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录取。
实行【háng】“3+1+2”模式的高考综合【hé】改【gǎi】革省份,艺术类选考历【lì】史【shǐ】学科类考生依【yī】次按专业课【kè】、语文、数【shù】学、外语成【chéng】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qǔ】,艺术【shù】类选考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xué】、语文、外语成【chéng】绩排【pái】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657915 0411-62657913
传 真:0411-89178287
网 址:http://www.caie.edu.cn